风俗习惯是指一个民族在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风尚和习俗,它直接反映一个时代的民族精神和生活面貌,包括“物质文化生活习俗、社交习俗、家庭习俗、人生习俗和岁时节令习俗五个方面”[15]。由于其他内容已在本书的相关章节有所涉及,这里仅从节日这条主线来考察壮族的风俗习惯及其性别特征。而壮族的节日确实众多,它们就像一个个的舞台,充分展示了壮族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桂西的蔗园人对此感触最深,因此使一句老话广为流传,这句话用壮话来表达就是“布板念念度米苗,苗苗度固麻索农”,直译成汉语就是“壮人月月都有节,节节都做有食品”。可以说,壮族的节日多姿多彩,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浓郁、鲜明的民族特色,同时也较为典型地反映和表达了壮族的性别文化。
壮族春天的节日是女性占优的节日。春天意味着播种、象征着希望,而妇女历来被视为生命和丰饶之源,所以春天与妇女有着特殊的联系,这也符合先有女神崇拜的规律。壮族春天的节日有春节、蛙婆节、社节、开定节、开耕节、花王节、三月三等,它们从活动主体到崇拜对象都有对两性文化的表征,但相对而言则更有“女性主义”意味。春节,作为壮族最大节日,其准备活动从腊月就开始了,男女老少都积极参与,但缝新衣、做新鞋、做年糕、包粽粑(有一个是大母粽)、制米花、春粑粑等,一般都由当家的妇女来完成。除夕时,男女老少一起守岁。到金鸡高唱时,有些地方的青年男子要争先恐后到河边烧香、燃放鞭炮,或手里拎着鸡笼、鹅笼在河边捡鹅卵石,以示六畜兴旺;与此同时,姑娘们则挑着水桶,到井边河畔抢“新水”;当家的妇女则要带着供品,争先恐后到神庙祭祀,壮话称之为“抢头鸭”。初一忌杀生,忌说不吉利的话,禁动剪刀,不得扫地,不许吹火筒,而“监督者”大都是当家或年老的妇女。从初二开始,已出嫁的女儿带着礼品和牵着丈夫孩子回到娘家拜年,这似是铁定的“女权”规矩。过了初五,当家妇女会催促和筹划当年的备耕工作。到了正月十五,以妇女为主体进行杀鸡备肉、祭拜祖先,之后春节即告结束。蛙婆节(蚂虫另节),时间从正月初一至三十,其崇拜对象青蛙据传说就是雷王的女儿,在请蛙婆、孝蛙婆、游蛙婆、葬蛙婆过程中,也很容易找到彰显女性地位作用的主题。花婆节,所祭祀和纪念的则是壮族的女始祖,每到这一天(旧历二月十九日),杀鸡宰鸭进行祭祀的,也主要是妇女。三月三,从其根源于龙母文化的角度来说,实际上就是壮族的“母亲节”;从活动内容来说,它是对壮族“女权”的展示:在对歌中,女子可以尽情地展示自己的聪颖与机智,从容地考问、试探和选择自己的意中人,无情地戏谑、为难和拒斥一厢情愿者;在抛绣球时,给谁不给谁,主动权也握在女子手中,男子只能等待时机的到来;碰蛋择偶虽然不乏宿命论的成分,但与谁碰不与谁碰,在其中女子也是具有很多主动权的;打木槽、隔街相望等交往过程也是如此。当然,壮族春天的节日也有一些“男权”寓意的,比如在二月初二,很多地方用作祭祀土地公的“春社节”一般都是男性参加,而一些地方用于祭祀神农的“开定节”则是父老商议大事的契机,一些地方的“开耕节”也是由各家的男性“家长”参加的。不过,这些节日的重要性与上述节日相比稍有逊色。
壮族夏天的节日是男女共耕的节日。在岭南,四月是草木争荣的开始,整个夏天都是农事的关键季节,因此夏天与男女两性都有较为紧密的关联性,这与过渡时期的“男女神同尊”是相一致的。壮族的夏天节日主要有开秧节、泼泥节、牛魂节、乌饭节、皇姑节、插秧节、莫一大王节、开青节、礼田节、莫那节等。同是在四月初八前后,广西南部的开秧节要请道公做法赶鬼,然后开始插秧;桂西一些地方的泼泥节,姑娘、媳妇要用田泥泼田边的男子,表示劝耕;牛魂节(脱轭节),作为崇拜对象的牛历来具有男性身份,与牛崇拜相关的活动有时候对女性有所限制,但多数时候均是男女平等(此节有些地方在五月或六月过);乌饭节,流传于湖南江华县清塘壮族中,其纪念对象是一位为民请命、蒙冤入狱的老祖母;皇姑节,流传于云南广南县城郊,纪念对象是南明永历帝的妹妹,她在逃亡途中病死于广南县城郊,火烧寨的乡民安葬其遗体,从此后很少发生火灾。于五月下旬举行的有插秧节,流传于广西大新县,其活动的主体是剃好头、穿新衣的各家老公公,他们在靠近田埂的地方插几兜秧,然而其他人才能正式开插,并由道公择吉日。于六月初二举行的有莫一大王节,作为纪念对象的莫一是壮族传说中的英雄,他反抗官府,为民引水造田。以上节日都是男女各司其责,其他如开青节、礼田节、莫那节等虽然没有那么泾渭分明,但基本也是男女共同作用的。
秋天的节日是男女共享的节日。人们经过了春天的播种、夏天的耕耘之后,到秋天应是得到回报的时候了。壮族妇女扮演着“忙里忙外”的角色,并且与男子一样也享有回报,但没有达到应有的回报率,这一点也可以从秋天的节日看到。壮族秋天的节日主要有七月七、达汪节、中元节、众神节、岭头节、送雷公节、吃虫节等。七月初七,不少壮族地区要举行活动,庆祝虚幻中的牛郎织女相会,现实中常遇“不平事”的那些妇女也许更有这种憧憬。七月十四及其前后,壮族各地过着很长的节日:一是中元节,主要是祭祀以父系为主的祖先,但外嫁姑娘回娘家也使“母权”得到一定体现;二是达汪节,是纪念在现实中被土司迫害致死,却在“月亮”中长生不老的“鸟王”。七月二十二,广西大新等地举行下雨节,所做的糯玉米糖糍粑,是奉献给雷神的。八月初二,各地举行众神节,主要活动是请道公做法,祭祀的是以土地公、神农为首的诸神。八月十五日,各地都要隆重度过中秋节,各家妇女都要忙着磨米打饼互相馈送,并购买礼品入夜供奉月神。八月下旬,钦州、灵山等地举行岭头节,其规模仅次于春节,主要活动是请师公在村边山坡上诵经以祈求丰年,其崇拜的对象无疑多是男神。九月初九,广西上思各家要举行送雷公节,其供奉对象不言自明;这一天,广西东兰的长江、金谷一带要举行吃虫节,所缅怀的是壮族妇女达姑及其父亲的功绩。可见,壮族秋天的节日大多以男神为供奉对象,而女性所得到的供奉不少是“补偿”性质的,不过这种差距还不算十分极端。
壮族冬天的节日是“男逸女劳”的节日。冬天是收藏的季节,此时的壮族农村已经没有多少野外的生产活动了,但家务、房屋修葺、工具和种子准备等还是不少,因此是“男逸女劳”体现最多的时期。壮族的冬季节日主要有拜佛节、尝新节、收镰节、糍粑节、完工节、壮年节、送灶节等。十月初二或初十,广西大新、昭平等地要过“洗小铁节”,主要是请道公去土地庙诵经、为村里赶鬼,各户要把铁刀、农具洗净、收藏;有些地方也过拜佛节,请花僧来诵经。十月初十前后,各地都要过尝新节,主要是由妇女用新谷煮饭供祭社神、土地公、神农、祖先等,但第一碗饭要先喂家狗以感谢其祖先把谷种带回人间;此时,桂西南的壮人还要过糍粑节,主要是各家由妇女用鸡鸭鱼肉、新米糍粑来祭祀土地神和祖先。十月十五日,各地都要过收镰节,主要是祭土地神,收藏镰刀。冬至日,各地都要过小年,主要由妇女宰肥鸭,做汤圆,祭祀祖先,不少地方外嫁的姑娘要回娘家;广西贺县南乡则要过完工节,主要由妇女用糯米粉、薏米粉和高粱粉做“大肚糍”,寓意丰收。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七日,贵州从江等地壮人要过壮年,主要是祭祀为人们除妖护田的社王。十二月二十三日,各地都举行灶王节,主要是每家要杀一只公鸡,为上天汇报的灶王“饯行”,也给他当马骑。送走灶王,新的一个春节又一天比一天地临近了,新的美好生活图景也在向人们招手。总之,壮族冬天的节日也多中是奉男神,在节日里则是妇女多操劳、男子多空闲。
二、壮族文学艺术及其对男女性别角色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