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女不如男”价值评价对两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精神领域的话,那么不合理的资源分配对男女的影响则会产生经济上的效益。壮族妇女在较高的社会劳动参与率、社会劳动影响力的基础上也获得一定的社会劳动回报率,这是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的,并且是与周边汉族妇女进行比较的结果,但如果与壮族男子的社会劳动回报率相比,则可以说壮族妇女所付出的艰辛是没有获得应有经济补偿的。究其原因,乃是不合理的社会资源分配方式在作祟,而这样的社会资源分配方式与父权家长制、“女不如男”的性别刻板印象紧密相联。
自从父系社会取代了母系社会,就总体而言壮族男性家长裹挟着族权、政权,不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掌握着指挥权,在产品等社会资源的分配直至消费中也居于主导地位。壮族男女在家庭继嗣中的不平等历史悠久,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一些历史文献中找到直接的证据。比如,被称为壮族“历史活化石”、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布洛陀经诗》已有这样的事实描述和思想表达。它在《唱罕王》就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未嫁是家人,女嫁变他人。小筒倒大筒,水也会变化;女与王同坐,就成王家人。”既然如此,妇女婚后就不应该指望继承娘家的财产了。在《解母女冤经》中,那个外嫁的女子近十年未回娘家看过爹妈,直到落魄时才回来争财产,于是遭到爹娘的责骂:“女儿莫言狠,你若是男儿,任挑大笼鸡;你若是男儿,可接铜柄刀;你若是男儿,能种好田地,能继承家产,能用锅连灶,管父母地盘;你若是男儿,不远嫁他乡,你是女儿身,才挨嫁出去。”显然,男子外嫁女儿留家、财产由女儿继承,这种情况只能是一种遥远的回忆;与此相反,女、儿外嫁男儿居家、财产由男儿继承在父权制社会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任何背离这一伦理道德的行为都要受到诅咒。又如,据《旧唐书》卷48《食货志下》记载:在唐朝制定的均田制中,“丁男、中男给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可见,这种土地分配是以男子为主体,明显地体现了性别等级特征。而均田制在唐时已实施于广西尤其是“桂东地区”。[76]再如,1948年的《靖西县志》对当地财产继承方法有着清楚的记载:“男子有遗产继承权,女子则无之。如无男子,父母存日,择近族中一个,立为承嗣,授予遗产几分之几,其余变卖以授女子。或有男子,父母授予女子田地,由女子享受花馨,为女子终身所有。百年后,该田仍归男子有继承权。如遗产人完全无男无女,又未经立嗣,该遗产归族人继承。”当时的《雷平县志》也有类似的记载:“遗产特权属于男子,女子不能过问。若子无亲生,必以最近支之子侄为继子,以承宗祧及其遗产。亦有爱及旁支之子取之为继,名日:爱继,亦可享有同其继子分享遗产之权。”
近现代以来,壮族地区受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关于“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启蒙思想的浸润,受过红七军关于“天下工农受苦人,有工做来有田耕,孤儿成家也有望,不用花钱就娶亲”革命思想的熏陶。然而,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父权”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有许多的残存形式。从有关部门在1958年的调查材料来看,这种残存形式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男女在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上不平等。比如,西林县那劳区维新乡妇女在一天的工作中,除了舂米、煮饭、挑水外,还要“喂猪、鸡”等,但是“在各种分配上妇女是不能享受的,也没有土地、财产的继承权。”多数妇女“每天必须早起,一直做到晚间。男子做完田工回家后,虽然看见没有煮饭,宁愿饿肚子也不动手。妇女虽在劳动上更为艰辛,但对经济的掌握很少,几乎没有。这个乡也盛行男子入赘的风俗,男子入赘之后,多数操纵家庭的经济。”[77]冷天在一些壮族家庭中,还经常有“外嫁女子无权过问父母家产”、“女儿不能搬回回娘家居住”等思想以及事件的发生。二是男女尚未完全实现“同工同酬”的目标。比如,隆林县委乐乡男女在农事的分工虽然已不像原来的那样明显,“但人们觉得妇女在农业劳动中不如男人,至今合作社评工分时,还不能以同工同酬的方法来鼓励生产。如一般男的劳动得十分,女的则评八、九分。”[78]三是“重男轻女”的角色定位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比如,西林县那劳区维新乡的“妇女一般都受到歧视,地位非常低残,红、白喜事吃到的酒肉也比男的少。”[79]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妇女成为家庭生产主要参与者、管理者的情况愈发普遍,但被评为劳动模范的往往不是妇女而是她们的丈夫,即“妇女劳动,男人戴红花”的现象仍然存在。
注释:
[1](美)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
[2]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3]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35页。
[4](美)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
[5](美)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
[6]粱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页。
[7]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84页。
[8](美)梅里·E·威斯纳一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9]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38页。
[10]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2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11]同上,第16页。
[12]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页。
[13]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2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
[14]同上,第77页。
[15]傅荣寿着:《广西粮食生产发展史》,广西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
[16]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2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81页。
[17]同上,第183页。
[18][20]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07、118页。
[19]恩格斯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4页。
[21](美)梅里·E·威斯纳一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6页。
[22]《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23]《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171页。
[24]李富强着:《中国壮学》第2集,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94页。
[25]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369页。
[26]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379页。
[27]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37页。
[28]李富强着:《中国壮学》第2集,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94页。
[29]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页。
[30]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2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31][32][33](美)梅里·E·威斯纳一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3、2、77页。
[34](法)西蒙尼·德·波伏瓦着:《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
[35]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2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页。
[36]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
[37]谭振秋等主编:《可爱的百色市》,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
[38]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51页。
[39]《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40]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27页。
[41]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1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534页。
[42]《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43]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中,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549页。
[44]《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
[45](法)西蒙尼·德·波伏瓦着:《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第66页。
[46]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第2卷,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页。
[47]李伯重:《明清江南农家妇女劳动问题探讨之一、之二》,《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4期。
[48]参见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88页。
[49]陆明珠、韦峥芳着:《壮族妇女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趋势》,《广西民族研究》1994年第4期。
[50]韦小明着:《桂西壮族妇女财产权益习惯法略述》,《广西民族研究》1997年第1期。
[51]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35页。
[52]《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92页。
[5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54]《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2页。
[55]陆明珠、韦峥芳着:《壮族妇女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趋势》,《广西民族研究》1994年第4期。
[56](美)梅里·E·威斯纳一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0页。
[57](法)西蒙尼·德·波伏瓦着:《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3页。
[58]百色地区文化局、文联民间文学调查组收集:《壮族排歌选》,广西民间文学研究会1980年编,第51页。
[59]李富强着:《壮族家庭制度简论》,《广西民族研究》1995年第2期。
[6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页。
[61]《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6-47页。
[62]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上,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
[63]梁庭望着:《壮族文化概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64]范宏贵、顾有识着:《壮族历史与文化》,广西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180页。
[65]刘宝芬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女性人口就业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7年第5期。
[66]李富强着:《中国壮学》第2集,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页。
[67](美)梅里·E·威斯纳-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76页。
[68]西蒙尼·德·波伏娃着:《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69]《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46~47页。
[70]莫小莎等着:《壮族农村妇女参与市场经济的分析与思考》,《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71]梅里·E·威斯纳一汉克斯着:《历史中的性别》,东方出版社2003年版,第119页。
[72]林聚任主编:《社会性别的多角度透视》,羊城晚报出版社2003年版,第52页。
[73]陆明珠、韦峥芳着:《壮族妇女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趋势》,《广西民族研究》1994年第4期。
[74]《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
[75](英)约翰·麦克因斯着:《男性的终结》,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3
[76]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中,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479页。
[77]《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171页。
[78]《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版,第30页。
[79]《广西壮族社会历史调查》第2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1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