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99600000030

第30章 税法(3)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确定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在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一)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查账征收。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多退少补。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生产设备等情况在正常条件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

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

4.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

5.代扣代缴。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税款进行代扣代缴。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照税法的规定直接扣收税款。

6.代收代缴。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照税法的规定收取税款。

7.委托代征。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

8.其他方式。如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

(二)税款征收措施

为了保证税款征收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内容:

1.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补缴和追征税款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3.核定应纳税额

(1)核定应纳税额的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式

为了减少核定应纳税额的随意性,使核定的税额更接近纳税人实际情况和法定负担水平,税务机关按以下方式进行核定:

①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核定;

②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

③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采用上述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3)关联企业应纳税额的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4.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6.阻止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7.税款优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优先权,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执行;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四、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又称纳税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税务机关查询所获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对自然人,只能查询违法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二)税务检查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检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检查,有权拒绝。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3.税务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五、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法的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税收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征纳双方

税务人员代表税务机关进行的税收执法,发生的违法行为除税务人员要承担责任外,税务机关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发生了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两种:一是,违法的不作为。凡是税法要求实施的行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就负有作为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就是违法的不作为。二是,违法的作为。凡是实施了税法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作为。

2.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对自己违反税法的行为是有清醒认识的,是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违反税法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当事人则不承担税收法律责任。违反税法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并且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损害后果应从广义上去理解,既包括纳税主体违反税法对国家税收利益的损害,也包括征税主体违反税法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还包括征纳主体违反税法对国家税收秩序的损害,等等。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程度的不同,税收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税务争议的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 税务行政复议

1.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税务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实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1)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9)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0)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二)税务行政诉讼

1.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2.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

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具体包括: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7)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不予答复的行为;

(8)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复议机关撤销或者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复议期限届满,税务机关不予答复。

同类推荐
  • 一口气读懂经济学3

    一口气读懂经济学3

    “一口气读懂经济学”系列中最值得玩味的经济学新体验,成人与儿童都能读懂的经济小说。书中用小狗皮皮的视角,结合人们日常的经济行为。分析出经济学中最质朴的原理,带你轻松享受阅读之旅。
  • 现代西方经济学名著导读

    现代西方经济学名著导读

    《现代西方经济学名著导读》扼要介绍现代与当代五十本西方经济学代表性论著,涉及经济学研究方法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转型经济学发、制度经济学等六个主要领域,内容包括作者简历,主要思想、学术贡献等。
  • 转型谋变

    转型谋变

    本书集中了宁波市经委2009年度部分优秀工业经济研究成果,研究领域包括全市产业集群提升、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培育推广、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机制研究等相关选题,针对低端产业、低层次技术、低价格竞争为主的发展道路主动谋求转型升级,提出自身思考建议,为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以及研究宁波地方工业产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 突破点:走进市场的国有企业

    突破点:走进市场的国有企业

    本书分为三篇,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有制国有企业实现形式及其如何利用股份经营的问题进行研究。
  • 巴盐与盐巴:三峡古代盐业

    巴盐与盐巴:三峡古代盐业

    本书通过三峡诸多相当于中原商周遗址的发现,为认识早期巴文化提供了物证,多处与盐业有关的遗址的发掘,解读了巴人与盐的关系;为“巴盐”与“盐巴”,提供了物证。
热门推荐
  • 惑乱迷空

    惑乱迷空

    东方有一界,名曰华荣——此界有一都,名曰天都——此都有一说——说之主,名——醉酒……
  • 无限东方录

    无限东方录

    本应进行最终一战的中洲队,为何会来到了幻想乡?这个远离凡尘的桃源之地,由于中洲队的到来,而掀起了一场剧变……“我有一个金色的梦想,那是远离一切的理想之乡……”月夜见,望舒,封神榜,打神鞭,昆仑,信仰封神……这里,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为了掌控主神……月之都的王者发动第三次月面战争!五阶的圣人,那令人绝望的力量,郑吒与楚轩是否能与之抗衡?藏在背后的敌人,将中洲队拉入幻想乡的黑手……尚。为了守护伙伴,这一次,中洲队要迎来最大的挑战!逻辑天道,河洛混元,寂灭空间,大道始终……守护自己的信念,保护挚爱的力量……我能够和你并肩吗?当然一直到死。
  • 不服小子

    不服小子

    他是从乡村走出来的孤儿,长得其貌不扬为了自己的弟弟到外面打拼,而她却是一位世家千金,天生丽质,两人由于一些误会擦出爱情的火花,却因为彼此家庭的差距迟迟不敢承认彼此的情感,一次英雄救美,让两人彻底放下心中的负担,却因为家庭的反对而饱尝相思之苦,看我们的主角如何逆袭,抱得美人归······
  • 冒牌召唤师

    冒牌召唤师

    他是最强的武师,还是最强的魔法师,更是最强大的召唤师,可他却想告诉大家,其实,他的真正身份乃是一名机甲骑士!非看不可的理由:剑技魔法无一不精,修炼泡妞齐头并进,史上最强悍最全能的召唤师就此诞生!
  • 愿来生不见

    愿来生不见

    楔子他倾尽所有,只为他君临天下,他许他一世天涯,怕亦只是痴人梦话。天下与他,他终究是选了天下,弃了他。一世情结,三生孽缘,谁对谁错,又有谁能来说?“澈清。”那人颤抖的双手抱起了早已冰冷的尸体,苦笑着对着尸体喃喃自语,谁也没听清。那人的脸紧紧地贴着他的脸。下一世再遇见我,记得要躲地远远的,别再靠近了。
  • 异能神偷:魔帝的娇宠妻

    异能神偷:魔帝的娇宠妻

    【新书:男强女强爽文宠文,你敢跟吗?】她是二十一世纪叱诧风云的神偷和杀手,当然除了杀人和偷盗,她还有个爱好就是喜欢调戏帅哥。却带着自家异能妹妹星月,倒霉的穿越到了一个废柴小姐身上。是珍珠蒙尘?还是本就如此?当尘埃洗净!光芒乍现!众人膜拜!圣兽朱雀?想要?不好意思,我己经收下了,而且他己经被某萝莉预定成某婚夫了,岂能给尔等!他是魔界帝王,冷若寒冰,绝色妖异,手段残忍,却对这个调戏了他的小家伙,情有独钟。“帅哥,调戏你这件事真的是个意外,我能不用负责吗?”某神偷看看某人,小心翼翼的说到。某人邪媚一笑,“小家伙你说呢?”某神偷欲哭无泪,“帅哥,你别笑呀,我负责,我负责。”
  • 异能高手:城靥心魔

    异能高手:城靥心魔

    凡尘之人,被女友背叛,意外得到修真界奇缘,从此踏入修真界;为了复仇,为了争口气,无意间得知冲凡尘界,进入那神秘的修真界的方法,因此,携美修炼,拳打凡尘界古武修仙者,脚踏修真界大佬、圣主;修真界的那些年,讲述一群手下和猪脚的热血沸腾修真故事。
  • 果味青春嘉年华

    果味青春嘉年华

    一个不是真心爱着她的少年欺骗了她,她从此不在像原来那么纯真。她和同班同学做了情侣,她的朋友到底有多好?打开书本,揭秘一切!
  • 滋润教师心灵的情感美文

    滋润教师心灵的情感美文

    本套丛书共四本,在原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补充,从提高教师人文素质入手,力求在心灵情感、育人智慧、教育艺术等方面,对千万教师进行由表及里、层层深入的滋养和浇灌,希望借此培育出一批彰显人格魅力的知名教师和教育专家。《中外教育名家的教育智慧(修订本)》:编者放眼人类教育进程,遴选出对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近百位教育名家,对其生平、教育思想、学术成果等进行介绍评说。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数不清的教育大家,手擎着大旗,浓书着历史,描绘着蓝图,才有了今日教育的巨大进步。他们站在教育的殿堂里,发出的宏音,留下的足印,历史永远都不应该忘记,也不会忘记。
  • 成诀

    成诀

    林伊早就想好了这个故事的结局,虽然知道长痛不如短痛早放手对谁都好,可是还是没办法狠下心来结束。钟楼对林伊推心置腹,可面对这样的结局,还是不知所措……“人吧,经历过这样的喜乐,也该感激了。”“我不后悔那些如果,至少我和他曾经有过一段足够我回忆的过去就好‘’“我不完美,我确实恨,但是说到底这些代价是我愿意承受所以才选了当初的那条路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