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管汉民族的城市经济是定什么道路,通过什么途径繁荣起来的,汉民族城市经济繁荣的本身,却成了汉民族内部经济联系性的又一根纽带,成为汉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血肉部分。还是以西汉王朝为例,西南的成都,南贾滇僰,西贾邛笮,北通长安,南交番禺(今广州市),通过经济活动,把西南及南方的一部分联成一体。东南的吴因有诲盐之饶,章山之铜,而为铸金、煮海者聚集之地,引来了三江五湖的商入,把东南方联成一体。山东的临淄,既有渔盐之利,又有纺织、刺绣之业,把齐鲁一将联结成一体。河北的邯郸,其北通期、远,南有郑、卫,西邻三秤,东近梁、鲁,通过富商大贾的麇集,把燕赵一带联结成一体。河南的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通过转运关中与中原地区的商品,把三河地区联结成一体。凡此等等,西汉的这些城市无不成为汉民族内部经济的一个联结点。最后,长安作为西汉王朝的政治中心,汇集了全国各地的经济血脉,而成为汉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心脏。
此后,汉民族的发展虽然经历坎坷,但基本上是处在中央集权制度统治之下。而其城市经济,在中央集权的影响和作用下,也不断得到发展和繁荣。唐王朝时的城市在西汉的基础上有了更大的发展,还是拿长安来说,城南有一条名为朱雀街的大街,街东有54坊为东市,西也有54坊为西市。每坊街长300步。东市是四方财物的聚集处,有铁行、肉行、秤行、绢行、药行、金银行等220个行。这样大的规模,这样繁华的商业,使长安不仅成为居朝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仍然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明王朝时,除北京、南京外,大的工商业都市有苏州、杭州、福州、广州、武昌、南昌、成都、重庆、开封、济南、临清等30多处。特别是其中的苏州和杭州的繁盛,使所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成为明清时代流行的俗话。到了清王朝,都市更加兴盛。在北方除北京外,正有天津、济南、开封、太原等,甚至边疆地区的宣化府(今届张家口)也是市中店铺鳞比,各有名称,如南京罗缎铺、苏杭罗缎铺、潞州油铺、泽州帕铺、临清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店铺沿良有四、五里路。在南方,除苏州“五方杂处,人烟稠密,贸易之盛,甲于天下”;杭州“百货之聚,如杭之茶、藕粉、纺绸、纸扇、剪刀,湖之笔、绉纱,嘉之铜炉;金之火腿,台之金桔、鲞鱼,亦皆擅土宜之胜,而为四方之所珍者”外,长江流域的都市也普通发展,例如南京,《儒林外史》描写其繁荣说:“城里几十条大街,几百条小巷,都是人烟稠集,全粉楼台。”“大小洒楼有六七百座,茶社有一千余处。”又如汉口“不特为楚省咽喉,而云、贵、四川、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江西之货,皆于此焉转输。虽欲不雄天下,不可得也。”所以汉口被称为是“船码头”,而无锡则被称为“布码头”,镇江被称为“银码头”。华南的广州、泉州、福州的对外贸易也日趋发达。由此可见,在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和作用下发展和繁荣起来的汉民族的城市经济,既是汉民族内部经济联系性的一条毁骸又是汉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血肉部分。
三、经济联系性的表现之三;经济的不可分割性
由于汉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是在中央集权制下培育起来的,因此,与政治上统一为历史的主流相一致,汉民族共同的经济生活也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反映了汉民族内部经济联系的不可分割性。这一点在中国历史的分裂时期表现得特别突出。
三国之时,政治上虽无疆彼界,势不两立,但三国之间,商业之往米,从未加禁阻,贸易之事,不绝于史籍。如《三日志·吴志·孙权传》记,如魏使至吴,“以马求易珠玑、茹翠、蒲勉”,《三国志.魏志·夏候尚传》注引《世语》记,魏大将军曹爽附江夏太守以“绢二十匹,令交市于吴”。魏吴均购成都织的绵。及至西晋南北朝之时,南北虽分立对峙;商贾也无时不通,早在晋代,石勒就曾“与(祖)巡书,求通使交市,巡不板书,而听互市,收利“十倍”。北魏也向南朝刘宋求互市,终得应允。《北齐书·循吏传》哉:“旧制以淮禁,不听商贩辄度,淮南岁俭,(苏琼)启听淮北取来,后淮北人饥,复请通淮南;逆得商估往还,彼此兼济”。《北齐书·李绘传》亦就;“武定初荣常侍,为聘梁使主,前后行人皆通启求市”。可见,政治上虽然分裂了,但汉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依然存在。
隋唐之后的五代十国之时,全国政治上更是四分五裂,汉民族的共同地域也被封建割据者搞得支离破碎。就是在这种不利于商业的来往,不利于经济联系的局势下,割据国之间仍然要互通有无,经济联系仍然相当密切。南北货物的交换,商业的来往,就是在战事紧张之时也没有隔断过。如吴越国与北方陆上商路被吴、南唐阻断,陆路不通走水路,货物就由海运先到青州,再运销开封等地。为了保持与北方的商业联系,吴越在北方沿海各州域设西浙回易务,处理商务。又如吴与布店以恢复为号召,在政治上与北方小朝廷是对立的,经济上山停止正式通商。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政治局面下,吴所产盐、茶专与邻国交易,而楚、荆南不产盐,自然成了吴盐的销售市场,茶出荆南出售,也可以换到北方产品。再如北方的周本与市唐、蜀断绝了商业上的往来,后由于经济生活的需要,用又下敕书允许与南店和后蜀通商。可见,政治上无论分裂到什程度,但汉民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却是不可分割的。
正是由于汉民族内部经济联系的不可分割性,使汉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有着特殊的稳定性相统一性,所以自元统一后,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发生过三国式的鼎立,或南北朝式的对峙,或五代十国式的分裂等现象。汉民族在中央技权制度影响和作用下的经济联系性终了:把汉民族铸成为一个稳固的民族共同休。
(第三节封建商品经济发达的民族市场)
一、汉民族封建商品经济的发达
为村么说共同的经济生活是把人们聚纳为民族的纽带·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因为有商品经济这个凝结剂。
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它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产生,也将随着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高度而消亡。马克思说:“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但是物一旦对外成为商品,由于反作用,它们在共同体内部也成为商品。”因此,商品经济出现后迄今已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存在过,作为各该社会经济的必要组成部分,虽然其在各种不同的以族中有着各种不同的表现,对各种不同的民族发生过不同的作用,但是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商品经济作为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凝结剂,是人们在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中进行生活物质资料生产所形成的经济关系,正是由于这种人们互换劳动形成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才把来越多的个人劳动联系在一起,凝结成了各个不同的民族。
汉民族虽然是一个男耕女织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共同体,但是,从属于自然经济的商品经济,仍然借助于中央集权制度的权威,在封建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在汉民族2000多年的发展史中,商品经济的发展虽然受到封建制度的限制和束缚,但在曲折和缓慢之中,汉民族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仍然得到发展而发达起来,创造了汉民族封建经济高度繁荣的一个又一个伟大的历史时期。
汉民族封建商品经济的发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手工业与商品经济互为因果的发展
工业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互为因果的,手工业促进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又反过来刺激手工业。以汉民族形成之时的汉王朝为例,西汉之初,汉定天下,“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大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最能说明手工业的发展的是西汉政府中有比较健全的手工业管理机构,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示,西汉政府机构中管理手工业的有少府、将作大匠、水衡和大司农四个机关,其下又设置各种工官,如少府以下有考工室、左右司空、东织室、西织室、东园匠、尚方等;将作大匠属下有石库、木工等;水衡届下有技巧、钟店、辨铜等;大司农属下有盐铁丞、铁市等。这说明当时对于盐、铁、金、铜、木、石、造船、纺织、田器等手工业,都有官营工场,分别由各种工官管理。因官营工场是建筑在一般手工业生产基础之上的,所以官营工场一般可以成为当时手工业发展的代表,此其一。
其二、纺织品的大规模商品生产。纺织业是西汉最发达的一种子工业,据《汉书》所载,从文帝起,及至平帝,每一个皇帝都有赏赐大量布帛的事。如汉武帝一次就赏赐百万余匹,一年之中,收天下帛五百万匹。如果没有普遍发展的纺织业进行大期模的商品生产,这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更何况西汉的纺织品往往以商品的性质输出国外,张骞在大夏市场上看到的蜀布,中国的丝绸在中亚及地中海沿岸成为最着名的商品,都足以证明西汉之时纺织品是进行大规模的商品生产的。因此,当时,除长安有两个称之为“东织室”和“西织室”的官营纺织场外,民间也有大型的纺织工场,有700个工人的张安世夫妇纺织场,因获利甚厚与大将军霍光比富,就是一个生动例证。
到了唐代,手工业与商品经济互为因果的发展更是如此。仍如,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时聚集在城市里的手工业店铺便组成为“行”,有的集中在一条街上,有的散居各地。这种店铺,明时通常叫做“坊”、“作”、“铺”,或“作坊”、“作铺”。大的作坊已有相当的规模,《太平广记》所记定州大富何明远“资财巨万,家有绫机五百张。”若按当时四川的锦院“设机百五十四”、“日用挽综之工百六十四,用杆之工五十四,练染之工十,纺绎之工百一十”类推,当有工人千人左右,足见商品生产的规模之大。至于明代,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刺激,无论城乡,作坊手工业已相当普及,尤其是江南一带,许多“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家庭,转变成为手工业专业家庭,在这种家庭中男子纺织,女子治丝,童稚挽花,他们的生产已是完全的商品生产了。据嘉靖《吴江县志》所载,盛泽镇当时只不过是一个“居民百家”的小镇,但到晚明之内,家庭手工业作坊已非常繁盛,对此《醒世恒言》卷十八个有一圾具体的描写:
民稠广……俱已蚕桑为业,男士勤谨,络纬机抒之声,通宵彻夜。那市上两岸绸丝牙行约有千万余家,远近村坊织成绸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贾来收买,蜂攒蚁集,挨挤不开,路途无停足之隙。乃出产锦绣之乡,积聚绫罗之地。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联想到浙江温州桥头镇纽扣市场的兴起和发展,这不是为汉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特征中,手工业与商品经济互为因果的发展作了最好的注脚吗?
(二)大商人的出现和商业的发展
汉民族封建商品经济的发达还可以从大商人的出现得到证明。《史记·货殖列传》云:“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诸田,田畜、土、虞、商贾,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汉武帝后,有的大商人积资达一百万,此乃《汉书·货殖传》所载:“师史即衰,至成、衰、王莽时,雒阳张长叔、薛子仲皆亦十千万。”
大商人的出现,必然促进商业的发展,据《史记·货殖列传》所载,当时商业种类之多与规模之大,是相当惊人的,就一个商人在一年中的买卖量而言;
(1)粮食业:“贩谷粜千钟。”
(2)酿酒业:“酤一岁千酿。”
(3)酱园业:“醯酱千,酱千。”
(4)屠宰业:“屠牛羊千皮。”
(5)薪炭业:“薪更十手。”
(6)造船业:“船长(共)千丈。”
(7)竹木业:“木千章,竹竿万个。”
(8)造车业:“轺车百乘,牛车千辆。”
(9)钢器业:“铜器千均。”
(10)铁器业:“素木铁器若茜千石。”
(11)油漆业:“木器梁者千枚。
(12)牲畜业:“马蹄成千,牛千足,羊千双。”
(13)筋角丹砂业:“筋角丹砂千斤。”
(14)布帛业:“帛絮细布千钧。”
(15)绸缎业:“文采千匹。”
(16)皮革业:“塌布、皮互千石。
(17)生漆业:“漆十斗。”
(18)油盐业:“蘖淘盐鼓十答。”
(19)鱼业:“鲐觜千斤,鲰千石,鲍千钧。”
(20)干果业:“枣粟千石者三之。”
(21)皮毛业:“狐裘千皮,羔羊裘千石。”
(22)毡席业:“旃度千具。”
(23)蔬菜水果业:“果菜千种”。
这些数字足见汉民族封建商品经济的发达。
讲到商业的发展,南宋消业发展的情况更值得提及,因为宋代的商业已从政府对商业和洲人的干涉和管制比较多的“古代型”,转向干涉和管制比较少的“近代型”了。据《梦梁录》卷13所记,南宋商业发达的情况超过了以往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自大街至坊巷“大小期席,边门惧是,无空虚之屋”,此其一。父二,大小铺席密生意兴晚,大商店贸易数额大多“动以万数”。其三,“处处各有茶坊、酒肆、而店、果子、彩帛、绒线、香烛、袖酱、食米、下饭鱼肉、镁腊等铺”,“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阴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灾早市者又开店矣。”其四,除普通商店外,还有种类繁多的作坊店铺,据笔者统计有92种之多,贩女着形形色色的商品。其五,大小商店还经营批发生意,是谓“放褚羽毛,皆有诵府发客,其他铺可知矣。”正是“江商海员,穹桅酗舶,安行于烟涛渺莽之中,四方百货,不趾而集”汉民族材逮社会商品经济的发达景况跃然纸上。
(三)货币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