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部落与不同血缘的氏族部落杂居越来越厉害的同时,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和商业的兴起,商人和手工业工匠的来往奔走,混杂于各氏族部落之中,使商人交换的市肆迅速发展起来。又由于战争的需要,为了保卫氏族贵族的私有财产和生命安全,于是有围墙的城垣纷纷建立。这种市肆和城垣,商部落称之为“邑”。这样,氏族部落的完整性受到破坏,氏族成员之间的血缘联系逐渐消逝,而“邑”则成为不同血缘的氏族部落成员杂居的古代都市。杂居的结果,必然是使氏族部落的血缘关系逐渐丧失其本来的意义,丧失其维系氏族纽带的作用,血缘关系开始向地缘关系转化,在与夏王朝对抗以及征服葛、韦、顾、昆吾等“国”的过程中,商部落与其他氏族部落间的杂居更加普遍。因此,到汤时,支持汤灭夏的“万邦”、“万方”,就都是按地域划分的人了。汤在动员时说:“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不无信,朕不失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这就是说只要积极与他一起伐夏桀,不管你是那一个氏族部落的人,都可以受到酬劳。反之,则要受到处罚。故后来司马迁说:商人“其后分封,以国为姓”,就不是以氏族部落的籍别为根据了。于是商王朝这种“国家基层单位已经不是血缘团体,而是地区团体了”。
至此,商部落基本上完成了从部落到民族的过渡。但是,由于商王朝王室内部连续发生王位的纷争:太甲前大权旁落伊尹之手,中丁后又出现“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的混战局面,再加上从汤至盘庚迁都5次,“荡析离居,罔有定极”,所以,起到盘庚都殷时,商民族才稳定下来,其从部落发展到民族的过程才最后宣告完成。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经精辟地说:在原始社会,由于“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与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商部落也就是这样,在原始社会崩溃的过程中,发展成了商王朝和商民族。
三、商民族的基本特征
商民族是一个一切特征统统具备了的古代奴隶社会民族。
商民族有共同语言。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商民族共同语言的读音已不可考,但是,因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字既是书写单位,又是读音的单位,所以商民族所创造的甲骨文应该是其共同语言的具体表现。甲骨文是一个体系完整精密的成熟文字,在十余万件占卜甲骨上,总共有近5000个单字。从文字结构上看,除占三分之一的象形字以外,已有以复杂意象表示的象意字,以抽象符号表示的指事字,有比类合谊的会意字,有利用谐声偏旁组成的形声字,有“本无其字,依声记事”的假借字,甚至还有少数转注字。这就是说所谓“六书”的构造方法均已齐备。可见过去有人说甲骨文是象形文字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甲骨文已经摆脱了纯形意文字的束缚,进入了把文字作为符号记录语言的成熟阶段。至于甲骨文的文法结构,据研究也已初步具备了汉语语法的基本形式,句子的组成,主要是主语——谓语——宾语。
更重要的是作为记录语言的甲骨文,已出现初步的文字形式。在卜辞中常见一些很简明而生动的单句:“今岁,秋不至兹商。”“令省(巡视)在南廪。”“今日,其从师西,亡哉?”在这里,以方位词“西”作动词用,极赋艺术性。在卜辞中又有不少简洁而明了的复句:“日若兹晦,其惟年祸!”“方来人邑,今夕不(振)王师!”“大方出伐我师,唯马小臣兮。”在卜辞中还有表达复杂情况的复句,交代了两种以上事物之间关系的,如:“王曰:侯虎往(?)(逃逸),余不棘(急),其合以乃事归。”“君呼祝(?)曰:孟方供人,其出伐我屯师。高其令东(会)……”并列句采用对偶形式的如:“土方征于我东部哉二邑;方亦侵我西部田!”“我其祀宾(祭名),作(则)帝降若;我勿祀宾,作帝降弗若。”排偶句如:“禘于东方日析,风日协;禘于南方日夹(?)风日役;禘于西方日韦(?),风日彝;禘于北方日伏,风日(烈)。”在卜辞中也有韵味明白而优美的韵语,如“其曰倬人矣!其曰毋矣!毋执矣!”在卜辞中甚至出现了长篇成章的记叙文,《墟书契菁华》卷首八版龟甲卜辞,成篇记录武丁时西北边陲告急之事。晚期王室命令多田与多伯出征盂方的卜辞已有60多个字,最长的一条词刻辞则有150多个字。所有这些卜辞中的排偶句、韵语、复句、长篇的记叙文字、说理文字,以及丰富的格言、乃至成语,都可以总称之为“卜辞文学”。这就表明商民族不仅有共同语言,而且共同语言十分稳定。
商民族有共同地域。在商民族共同地域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汤起了决定性作用。汤建商王朝后,不仅从黄河下游发展到了黄河中游,而且势力还达到了黄河上游。对此商民族的后裔在追颂汤时说:“昔有成汤,自彼氏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盘庚迁殷以后,商民族完全抛弃了“不常厥邑”的习惯,其共同地域最后稳定了下来。
商王朝把全国地域(包括属国)划分为“五方”,即中商(或简称商)、北土、南土、东土、西土。甲骨卜辞中就有已巳,王卜贞。“……东土受年;南土受年;西土受年;北土受年”的记载,卜问全国年岁是否丰盛。
中商,又称商,大邑商或天邑商。甲骨卜辞中有“中商”和“大邑商”的记载,《周书·本士》亦云:“肆予取求个于天邑商。”王国维说:殷人“如以地名为国号,继以有为天下之号,其号,虽不常厥居,而王都所在,仍称大邑商,讫于失天下而不考。”因此,中商就是殷虚,是商王活动的中心地带。
东土,就是指今山东中、西部以及江苏北部。属国有肃国、兜国、攸国、蒙国、国。都邑有、雇、来、滆、齐、良、鸡、旧、栗、叉、芒诸地。
南土,就是指今安阳以南的河南、安徽以及浙江西部,属国有杞国、国。都邑有相、沫、温、登、梌、滳、潢、霍、潜诸地。
西土,就是指今河南西部、陕西中部、南部,四川北部、山西南部。属国有戊、戊、猷、雀、缶、犬、吴、易、沚、卑、召、噩、湔、光等国。都邑有向、衣、渑、宫诸地。
北土,就是指今山西中部、南部,河北中部、南部。属国有国、国、井国、冀国、盂国。都邑有稷、、耿诸地。
此外,商周边一些比较大的方国,土方、苦方、人方、鬼方、周方、羌方、蜀方、曹方等,有的为殷境之大敌,如鬼方、土方、苦方、人方等;有的则时服时叛,如羌方、周方、蜀方、曹方等。而商在北方分封的孤竹等国,也有强大的势力;在南方湘赣的某些地方又发现了商代遗址(如江西清江吴城的商代遗址),这大约正如《诗经·商颂》所说的:“宅殷土芒芒”“邦几千里,惟民有止,肇域彼四海”。可见商王朝的五方之土非常辽阔,大致据有今河南、山东、河北、辽宁、山西、陕西、安徽,以及湖北、浙江和四川的一部分,可能还有江西、湖南有及内蒙古的某些地方。由此可见,商民族的共同地域不仅广大,而且稳定。
商民族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在商民族形成的过程中,它从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部落,逐步发展,形成了灌溉农业为主,农牧相结合的经济类型。商民族农业发展的水平,从甲骨文上可以得到证明,从农作物来看,甲骨文中有农、禾、麦、黍、米等字;从土地名称上看,甲骨文有田、甽、井、囿、圃、疆等字,表明农作物品种已比较齐全,不同地形的土地被大量开垦出来。同时,“犂”字,甲骨文作“”,又作“”,象牛拉犁的样子。而且“畴”字作“”,象牲畜犁地时拐弯的犁纹。联系到夏王朝时就有“服牛乘马”的传说,说明商民族很可能已开始有了牛耕。另外,卜辞中有大量商王向上帝、祖先和河神祈问天象、年成的纪录,这种对农业生产丰欠特别的关心,反映了农业在商民族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还有,从历法上看,商民族“行夏之时”,因袭了夏民族用六十甲子记日的文法,并进一步完善历法,采用了每年分为春、秋,大月30天,小月29天,并设置了闰月的阴阳合历。此外,商民族的奴隶主贵族大量酿酒,放肆酗酒,突出反映了商民族粮食生产的较高水平。
由于有了较高发展的农业,在畜牧业上,使得栏养和放牧相结合的方法被广泛采用。这时,不仅家畜种类比较齐全,牲畜的名称,在甲骨卜辞中名目繁多,后来汉民族所谓的“六畜”牛、羊、豕、犬、马、鸡,这时都有了。而且由于战争、祭祀和殉葬的惊人需要,商王和贵族们每次祭祀,用牲的数目动辄几十、几百。如《殷虚书契后编》记载:“丁亥卜、口贞:昔日乙酉,箙武御口大丁,大甲、祖乙,百、百羊、卯三百口牛。”用百羊加三百牛来祭祖实在是一个惊人的数字。所以郭沫若说:“由此祭牲一项破天荒的滥用,已可断定商代是牲畜蕃盛的时代。”这样,商民族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农业为主、农牧结合的先进民族。
更重要的是商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还表现在其内部的经济联系上。其表现之一是商业都市的繁盛。首先殷虚不仅是商王朝的政治中心,而且也是当时最大的商业都市。从安阳殷虚发掘报告中可以看到,殷虚内到处分布着炼铜工场遗址,还广泛分布着石工作坊,骨器作坊、兵器作坊、铜器作坊的遗址。手工业的发达,必然引起商人的云集,因此《尚书·商书·盘庚篇》中称殷虚为“邑”、为“肆”,或“邑肆”。“肆”即“市”,就是交易买卖的场所。“邑”就是商王朝的京城,《诗经·商颂·殷武》中就说:“商邑翼翼,四方之极”。这说明殷虚已成商王朝最大的商业交换的都市。所以甲骨卜辞中称殷虚为“大邑商”。此外,如前已提及的曾作过商都邑的商、毫、蕃等也都是比较大的商业都市。同时东土的雇、滆、来、齐、芒、良、鸡、共、高等;南土的宫、滴、潢、霍、潜等;、、沚、肃、兜、杞、亚等属国诸侯的邑地,也都是市肆繁盛的商业都市。
表现之二是商业交通的发达。众所周知商民族创造了辉煌灿烂的青铜文化,殷虚出土了大量铜锡合金的青铜彝器。可是,商民族活动的中心地带——黄河流域产铜不多,更没有锡。这样商王朝制造青铜彝器所需要的大量的铜、锡原料要从长江流域、华南、西南以及东北一喧运来。此外,在殷虚的出土文物中,有大量的货贝、朱砂、鲸骨、绿松石等滨海物产。这种情况,正如孟世杰所说:“殷代之时,殉玗产于东方,竹产于广南,犀象产于南方,金石产于西南,珠玉产于西方,琳琅玗产于西北,筋角产于北方,毛皮产于东北,五谷鱼盐产于中央。物产充盈,贸迁便利,内国交通,发达可知!”
表现之三是货币经济的发展。根据殷虚发掘报告,殷虚出土了很多海贝。这种海贝的背已磨平并钻有孔,以便贯串作货币。后商业发展,货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海贝供不应求,遂用骨头和玉类磨琢成贝状,供商业交换使用,称之为“骨贝”、“玉贝”。罗振玉在《殷虚古物图录》中记载说:“往岁在磁州得骨制之贝,染以绿色或褐色状,与真贝不异;面有两穿或一穿,以便贯系。最后又得一真贝,磨开其背,与骨制贝状毕肖。”在商王朝后期还出现了铜贝。贝在当时具有充分的货币职能。甲骨文的“买”字字形从网从贝,《说文解字》也说:“买,市也,从网贝。孟子曰:登垄断而网市利。”所以网贝,就是获得市利之义。在商品流通中,可以充作买卖的媒介,支付手段和价值尺度。同时,由于贝本身具有交换价值,所以它或被积蓄,或作赏赐,或借贷。因此甲骨文卜辞中许多有关财富的字,基本上是贝深化而成的,如买、卖、资、货、财、贮、货、宝等等,均从贝。由此可见商民族货币经济的发展程度是很高的。
商民族有共同的心理素质。特点之一是创造了光辉灿烂的青铜彝器文化(可称青铜文化)。青铜彝器就是礼器,是奴隶社会中国家权力的象征。但是,它又是广大奴隶,特别是青铜工匠奴隶们高度智慧的珍贵成果。例如举世闻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875公斤,通耳高133厘米,长110厘米,宽78厘米,这样形制雄伟的巨形铜器,据专家研究,需要二三百人的密切协作才能制成。又如一件龙虎尊,在肩腹部铸出3龙3虎,都是一首双身,蟠绕肩腹周围。龙身呈蛇蜒蝠动状,头角突起而成铺首;各个虎口下置一张惶惶欲逃的人象,以显虎威。再如一件豕尊,整体为一猪形,猪头长啄圆颈,两目圆睁,两耳招风,犬齿尖出,背鬃怒坚,腹臀滚圆,四肢健,形神逼似一头活公猪。此外,类似的羊尊、象尊……无一不肖妙入微,而1982年7月在商城东南角外约50米处,发掘了一个商代的青铜器窑藏,出土大方鼎、大圆鼎、扁足浅腹圆鼎、卤、尊、觚、盘和带柱盂等13件精妙绝伦的王室珍贵的青铜器,反映了商民族青铜工艺的高度技术水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认为青铜文化是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美学观念上的一个集中表现。
特点二是对祖宗一元神的崇拜。据古代文献和甲骨文的大量记载,商民族的奴隶主贵族特别迷信鬼神,他们认为鬼神世界有一个至高无尚的神,被称为“帝”或“上帝”,商王宣称自己是“帝”的代表,这就是《尚书·盘庚上》所说的:“先王有服,属谨天命……今不承于右,罔知天之断命。”也就是甲骨卜辞所说的“我其祀宾,作帝降若,我勿祀宾,作帝降不若。”同时,他们又自称是神的后裔,以帝俊为高祖,依靠先公先王的庇佑而发达兴旺,因此对祖先的祭祀极为重视,事无大小,均用占卜,求告于祖先。把占卜当作勾通人神的工具,视占卜的为体现神和祖先的意旨。这就是《礼记·表记》所说的:“殷人尊神,率民从事神,先鬼而后礼”。由此可见,在商民族的思想上认为,“上帝”统治着两重世界,一是“王”统治的人的世界,一是“先王”统治的鬼的世界。而人间世界的“王”,又是代表“天”或“上帝”来行使统治的,他不仅是“神意”的传达者,而且是“神意”与“人意”的联络者。一直以十干的日为名,并具有祖先崇祀意义的商王名字,到商末两王直接称为“帝乙”和“帝辛”(纣),就把这种传达和联络的作用点明了。可见,对祖宗一元神的崇拜,成了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在思想意识方面的一个突出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