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麓漫钞》,南宋赵彦卫着。赵彦卫,字景安,宋绍熙年间曾先后宰乌程、通判徽州,累官至新安郡守。《云麓漫钞》,《文献通考》着录20卷,《四库全书》着录10卷。记事起自先秦,迄止宋代。所载风俗内容广泛,对礼仪、饮食、祭祀、禁忌、丧葬、服饰、尚崇、戏曲、节令活动等皆有载录和考订。如考宋人饮屠苏酒习俗曰:“正月旦日,世俗皆饮屠苏酒,自幼及长,或写作屠酥。《千金方》云:是日进椒柏酒,饮桃汤,服却鬼丸,敷于散,次第从小起。注云:以过腊日,故崔实《月令》过腊一日,谓之小岁。又曰:小岁则用之汉朝,元正则行之晋世。盖汉尝以十月为岁首也。又云:敷散,即胡洽方云许山赤散,并有筋两,则知敷于音,讹转而为屠苏;小岁讹转而为小起云。”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二。行文寓考证于记叙,征引洽博,给人启发。
另有《角力记》,宋调露子撰,对隋唐五代以及唐以前的相朴、角觝习俗载录较详,并对其历史沿革有所考证。调露子,姓名、生平不详。该书仅1卷,分述旨、名目、考古、出处、杂说五部分别叙述。在“述旨”条中记叙了角力概况、名目,介绍了角力的分类内容,如相扑、角觝等属。在“考古”条中例举了汉以后各朝角觝概况。“杂记”条记有关于角力竞技者的轶事传闻。是书末有部分校伪。书中记叙全面、翔实,时有考证。如记“相扑”名称由来曰:“相仆,盖取其见交分胜负之名,则取仆倒名放也。通俗文云,争倒曰相仆也,言其交相争也。今率土俗问只呼为相仆也。”
4.各地方志对地方风俗的载述
我国的方志,发展到五代宋元朝间出现了日趋繁荣的局面。入宋以后,方志的编撰,不但内容扩大了,而且体例也日臻完善。唐以前的地方志,内容主要是记自然地理方面,而从宋代开始,人文地理方面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尤其是风俗文化渐趋受到重视。在宋元方志里,一般都包含了各州县建置沿革、山川形势、风俗、方物、人物仙释等方面的内容,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方志体例,保存了大量的风俗史料,是研究当时社会风俗不可缺少的珍贵资料。宋代所修的方志,全国性的区域志有《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地方性的方志,保存至今的有30种,其中包括周淙《临安志》15章,张津《四明图经》12卷,高似孙《剡录》10卷,范成大《吴郡志》50卷等。元代所修的方志,保留至今的除《元一统志》有残卷外,还有11种,如于饮《齐乘》6卷,俞希鲁《至顺镇江志》21卷,杨譓《昆山郡志》6卷,李好文《长安图志》3卷,熊梦祥的《析津志》等。其中《析津志》对元代风俗有所记载,是为难得。
《析津志》,元熊梦祥着。熊梦祥,字自得,江西人。官历大都路儒学提举、崇文监丞。《析津志》是最早记述北京地方历史的专门志书,北京图书馆所辑之残本分为18类,其中包括“祠庙”、“祭礼”、“风俗”、“岁纪”等条,记叙元代北京地区民俗事象极为详尽。“岁纪”则包括端午、元宵、浴佛、腊八节、春节、龙抬头节、踏春节等节俗。书中记“龙抬头节”曰:“二月二日,谓之龙抬头。五更时,各家以石灰于井畔周遭糁引白道,直入家中房内,男子妇人不用扫地,恐惊了龙眼睛。自此后,市人以竹拴琉璃小泡,养数小鱼在内,沿街擎卖。”又如记二月北京士民踏青之俗曰:“是月也,北城官员,士庶妇人女子,多游南城,爱其风日清美而往之,名曰踏青斗草。”熊梦祥:《析津志辑佚·岁纪》。这些内容,对研究元代北京地方的社会风俗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6.官修史书对各代风俗的采录
《旧五代史》,宋薛居正撰。薛居正(912~981年),字子平,开封浚仪(今河南开封)人,五代后唐进士,官历后晋判官,后周三司推官、刑部侍郎,宋户部侍郎、门下侍郎平章事等。《旧五代史》150卷,记载自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恭帝显德七年(960年),共54年的五代历史。其中对礼仪、饮食、婚姻、丧葬、祭祀、禁忌及节令活动等风俗内容均有所采录。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欧阳修(1007~1072年),字永叔,江西庐陵人,北宋着名文学家。所撰《新五代史》共74卷,采录了一些风俗史料,可与《旧五代史》互相补充。
《续资治通鉴长编》,南宋李焘撰。李焘(1115~1184年),子仁甫号巽岩。南宋史学家。眉州丹棱(今四川丹棱)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原本980卷,记北宋168年历史,其中记载了不少有关北宋风俗,涉及婚姻、丧葬、服饰、尚崇、祭祀、节令岁时和游艺活动等。如卷六三、六九记有服饰风俗,卷六十九、七十一记有祭祀风俗,卷七十五、七十六记有节令风俗,卷五十六、五十七、六十三、六十八等记有婚姻、丧葬、饮食、游艺习俗等风俗,基本反映了北宋风俗的各个方面。如书中引用《神宗实录》记当时再嫁婚俗曰:“上初为襄王,一日,谓左右曰:蜀妇人多材慧,吾欲求之。刘氏始嫁蜀人龚美,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张旻时给事王宫,言于王,得召入,遂有宠。王乳母秦国夫人性严整,不悦,固令王斥去。王不得已出置旻家,旻亦避嫌,不敢下直。乃以银五百两与旻,使别筑馆居之。其后,请于秦国夫人,得复号入,于是与杨氏俱封。美因改姓刘,为美人兄云。”记载较为翔实。
《宋史》,元脱脱等撰,全书共496卷,记载自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至宋赵昺禺祥兴二年(1279年)合北、南两宋320年的历史。《宋史》中记录了许多宋代风俗的情况,几乎涉及当时社会风俗的各个方面,诸如礼仪、服饰、婚姻、丧葬、宗教、祭祀、迷信、饮食、居住、娱乐,以及岁时节日等皆有涉及。在《宋史·食货志》里记叙了有关农业、盐业、茶业、手工业、商业等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其中也包含不少生产风俗的内容。《宋史·礼志》分为吉、嘉、宾、军、凶五礼,主要记叙了宋代的婚姻、丧葬、服饰、尚崇、祭礼以及游艺习俗等。如在丧葬服制里就分为皇帝、大臣、士、庶以及外国人入吊服制等类型,记载较为详细,并能述其原委,如记宋人墓祭之俗曰:“古者无墓祭,秦汉以降,始有其仪。至唐,复有清明设祭,朔望、时节之祀,进食、荐衣之式。五代,诸陵远者,令本州长吏朝拜……宋初,春秋命宗正卿朝拜安陵,以太牢奉祠。”在记录宋代风俗时,能对该俗宋前的源流情况有所追溯和考证。《宋史》虽成书于元末,但它的主要史料均来源于宋代的国史、实录等。在宋代国史、实录等史藉几乎散佚殆尽的情况下,《宋史》所保存的风俗史料更显珍贵。
《辽史》,共116卷。记载自唐末天复年间(901年),终止辽天祚帝保大五年(1125年)合辽200余年的历史。此书对社会风俗的采录,以契丹族为主,兼及汉族。其中《礼志》“岁时杂仪”记述了辽代一年四季岁时活动情况,如“夏至之日,俗谓之朝节。妇女彩扇,以粉脂襄相赠遗”;“三月三日为上巳。国人刻木为兔,分朋走马谢之”等。
《金史》135卷,元脱脱等撰。记载金朝自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至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共120年的历史。该书《礼志》、《五行志》、《卫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以及《章宗元妃李氏传》等志传中,记录了金朝人们日常生活、人生礼仪、宗教信仰、岁时节日和社会交往等各个方面的风俗。如《礼志》记载祀高禖风俗曰:“明昌六年,章宗未有子,尚书省臣奏行高禖之祀,乃筑坛于景风门外东南端。当阙之卯辰地,与圜丘东西相望,坛如北郊之制。”祀高禖之俗,起于远古;而祀高禖以求子,则是秦汉以后之事。金朝的祀高禖求子习俗,不仅说明汉族风俗已被当时的女真族所吸取,而且也可窥女真族治下的金朝汉族风俗之一斑,对研究金朝汉族风俗独具史料价值。
《元史》212卷,明宋濂等撰。记载元朝自太祖初立(1206年),至顺帝卒年(1370年)共165年的历史,书中记录了许多元朝风俗内容,诸如饮食、礼仪、服饰、居住、婚姻、丧葬、宗教、迷信、祭祀、节令活动、游艺习俗等。如《祭祀志》记录祭祀风俗,《舆服志》记有车舆、仪仗、服饰情况,《乐志》记有元人的游艺活动情况,而《河渠志》则根据众多史籍将南北运河,以及许多沟渠、堤堰、河塘、黄河等情况,叙述得有条有理,从中可窥当时水利习俗之大概。另外,在《食货志》、《五行志》、《历志》和《释老列传》等志传,以及《元宗本纪》、《顺帝本纪》等记中,都保存了许多元代风俗资料。
(第二节)五代宋元汉族生产风俗
宋元时期经济发展突出,粮食作物产量提高较大,农副业作物的种植十分普遍,这为手工业提供了充足原料,推动了手工业和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时期的生产风俗在传承中有明显的变异。而宋代畸形繁荣的城市经济,又使这时期的商业贸易风俗呈现前所未有的风采。
一、农业风俗
自北宋统一江南起,实行了一系列奖励垦殖政策,东南垦田面积日渐增长,而且单位面积产量也有了提高。南宋时,圩田、葑田、山田、沙田、涂田大量开垦,农田面积明显增加。水稻成为南宋占第一位的粮食作物,由于优良品种的培育和耕作技术的提高,明州亩产甚至高达六、七石。《宋史·食货志》载曰:“高宗南渡虽失旧物之半,犹席东南产地之饶,足以裕国。”
农业生产的标志之一是水利工程的兴修。宋朝南方水利的开发有显着成就,如江北扞海堰、江南海塘、钱塘江堤、西湖、眉州通济堰等处。《宋史·食货志》曰:“南方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也。”同时,宋代农业随着耕作习惯、生产内容、农具应用等方面的变异和进步,出现了不少新的风俗生产内容。
1.圩田、涂田、梯田和架田出现
由于人口增加,宋元社会耕地不足的矛盾日益严重,为了生存,隋唐以来,重视垦辟的习俗得以继承,人们习惯于“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佃,犹胜不稼”王祯:《农书》。宋时农民垦田日渐增多,以至于“江南东西无旷土”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卷十六《章德茂书》。两浙路“无寸土不耕”之地黄震:《黄氏日抄》卷七八《咸淳八年春劝农文》。福建路“土地迫狭,生籍繁多,虽硗确之地,耕耨殆尽,亩直寝贵”,“所居之地,家户联密,有欲耕而无尺寸土地”《宋史·地理志》。当时垦田的形式,主要有圩田、涂田、梯田和架田等。
南方圩田习俗,五代时已有相当基础,到宋代有了更大发展,豪宗巨族,恣意“盗湖为田”。南宋时筑堤建圩风行一时,圩田数量大大增多,仅太湖地区的苏、湖、常、秀四个州,在淳熙十一年(1184年)就建圩近一千五百个。每个圩的规模,范仲淹曾曰:“每一圩,方数十里,如大城”《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杨万里《圩丁词》描述石臼湖(位于江苏潥水县西南)里的圩田曰:“南望双峰抹绿明,一峰起立一峰横,不知圩里田多少,直到峰根不见塍”。
涂田,指滨海地区开造的田地。唐、宋时代对于海涂的利用,一般都采用筑堤围田的方法。据《王祯农书》记载,宋元时期开垦涂田的方法一般是先沿海筑堤挡海水,或立桩橛抵潮讯;再在田的四周开沟,以利排盐及便于用灌溉,俗称“甜水沟”。海涂含盐份高,故又有“脱盐”习俗,其方法为“初种水稗,斥卤既尽,可为稼田”王祯:《农书·农器图谱之一》。北宋时,范仲淹曾在通、泰、海等州筑堤围田,“遂使海濒沮洳泻卤之地,化为良田,民得奠居,至今赖之《宋史·河渠志七》。
梯田习俗,由于具有“泉溜接续,自上而下,耕垦灌溉,虽不得雨,岁亦倍收”《宋会要辑稿》。之好处,故深受丘陵地区农民的喜爱,在南方广大地区均有流行。梯田习俗出现很早,但其名称则初见于南宋范成大的《骖鸾录》,当时袁州(今江西宜春)“岭阪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梯田”。王祯《农书·田制门》则曰:梯田,即将土山“裁作重蹬”。宋元时期的梯田之法是,先把山坡地修成一层层阶梯状的田块,并将每层阶梯,横削成平面;如果有土有石,则要垒石作田塍,再平土成田;然后,视水源之有无,或种植水稻,或种粟、麦。从当时的文人笔记,如《岭表录异》、《泊宅编》、《海录碎事》、《参鸾录》等书的记载看,在今四川、广东、江西、浙江、福建等地的山区均已有了许多梯田,可见此俗流行之广。宋代诗人对梯田有所歌咏,如范成大《游仰山》诗曰:“兹事且置饱吃饭,梯田米贱如黄埃”;楼钥《咏冯公岭》诗曰:“百级山田带雨耕,驱牛扶来半空行。”
架田,又称作筏、葑田,即在水面架设木筏铺盖葑泥而成的人造浮田(图42)。陈尃《农书》载当时架田之俗曰:“若深水薮泽,则有葑田,以木缚为田坵,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坵,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溺”陈尃:《农书·地势之宜篇第二》。由于架田容易安装,不受地形条件的限制,也不需花很多劳力去垦辟;又无旱涝之患,并可在较短的收获季节里栽种作物,故流行较广。江东、淮东、两广和长江江面上,都能见到这种“木架田丘”。现今广东珠江三角洲和福建有的地方的菜农,用芦苇、箐竹等扎成筏,浮于水面以作架田,用于种植蔬菜。宋代诗人对架田习俗多有描写。如范成大描写平江府农民种植葑田情景曰:“小舟撑取葑田归”;林和靖描写杭州西湖葑田风景曰:“阴沿画轴林间寺,零落棋枰葑上田”;元代王祯《架田诗》曰:“只知地尽更无禾,不料葑田还可架”;“悠悠生业无地中,一片灵槎偶相假,古今谁识有活田,浮种浮耘种此稼”。
2.龙骨水车使用普遍
宋元时期,社会重视对水利设施的修建。水利灌溉设施在前代已有的渠、堰、湖、塘、池、陂等的基础上,又新出现了虹桥和渡槽。如南宋时期,为了在枣阳(今属湖北)一带兴置屯田,修建了长达83丈的“通天”渡糟,横跨九个山岗,引水溉田10万倾。《中华文明史》第六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225页。
在南方,则出现了排灌结合的水利设施。江南东路的百姓在治理低洼、沼泽地和围湖造田的过程创造了具有排灌结合功能的“圩田”系统。宋代江东路(今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四省交界地区)和沿长江的一些地区,有许多低洼、沼泽地,湖泊密布。在排除积水、造田改土的过程中,有些百姓便利用某些江河高于耕地、耕地又高于水面的条件,筑环形堤坝,将这部分耕地包在堤内,“内以围田,外以围水”。旱时引水面高的江河之水灌溉,涝时将外水挡在堤外,又将堤内余水排入水面低的江湖河海。圩田排灌系统在宋代以前已有存在,但数量很少,宋时则大量涌现,并受到地方官府的鼓励。浙西的某些圩田(围田)也有类似的形式和功能,只是规模小于江东。在浙西的圩田(围田)系统内,有配套成龙的堤坝京、水渠网络和闸门等,还设立了圩长、堰首、圩丁等管理人员,以保证“有丰年而无水患”。杨万里《圩丁词》诗曰:“河水还高港水低,千枝万流曲穿畦。斗门一闭君休笑,要看水从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