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文人学士爱好旅游。如着名诗人李白,“一生好入名山游”,足迹几乎遍及全国;杜甫二十岁后,亦曾先后到吴、越、齐、赵一带作了十数年的漫游。此外如王维、刘禹锡、孟浩然、储光羲、高适等都有过漫游的经历。李白的《游泰山》、《登峨嵋山》、《登庐山五老峰》,杜甫的《游修觉寺》、《登岳阳楼》、《城西陂泛舟》,王维的《游化感寺》、《谅州郭外游望》、《泛前陂》,孟浩然的《耶溪泛舟》、《与诸子登岘山》,储光羲的《游茅山》、《与诸公秋日游昆明池思古》、《登戏马台作》,高适的《登五大峰》、《同敬八卢五泛河间清河》等,皆为游览之作。
唐代朝廷鼓励百官节假日外出揽胜游乐,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开元十八年(730年)二月“初令百官于春月旬休,选胜行乐,自宰相至员外郎,凡十二筵,各赐钱五千缗;上或御花萼楼邀其归骑留饮,迭使起舞,尽欢而去”《资治通鉴》卷二一三,开元十八年二月。天宝八载(749),“赐京官绢,备春时游赏”《旧唐书·玄宗纪下》。贞元四年(788),诏令曰:“其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选胜地追赏为乐”;依官品每人每节赐给一至五百不等的游乐钱,并“永为常式”。《旧唐书·德宗纪》。朝廷的倡导,文武百官的游乐成风,士大夫的寄情大自然,对民间旅游风俗的盛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和、上已、清明、重阳等节日,旅游成了最主要的内容。人们或独行,或结伴,或阖家,车马如云,冠盖相望,到风光绮丽的郊野园林、名山大川,或宫院寺观,踏青、赏景、郊宴,同时开展荡秋千、蹴鞠、踏歌等文娱活动,以消除多日劳作的疲乏。
唐代的旅游风俗,以京师长安最盛。“都人士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开元天宝遗事》卷下,《探春》。;士女们“游春野步,遇名花则设席藉草,以红裙递相插挂,以为宴幄”《开元天宝遗事》卷下,《裙幄》。王建《长安春游》诗曰:“骑马傍闲坊,新衣着雨香,桃花红粉醉,柳树白曰狂”《全唐诗》卷二九九。有些年轻人,即使下雨也不放过春游的大好时光,随身携带遮雨的“油幕”,“或遇阴雨,以幕覆之,尽欢而归”《开元天宝遗事》卷下,《油幕》。因游人太多,“园林树木无闲地”《开元天宝遗事》卷下,《游盖飘青曰》。以致“飞埃结红雾,游盖飘青曰”《唐语林》卷二《文学》。《唐国史补》曰:“长安风俗,自贞元侈于游宴”《唐国史补》卷下,《伤叙风俗所侈》。可称当时游风实录。长安游赏,多到曲江池尤其是“中和、上已节”,朝廷“即赐臣僚会于山亭,赐太常教坊乐,池备彩舟……倾动皇州,以为盛观”《唐两京城坊考》卷三《曲江》。
唐代社会的各个阶层,均流行赏花习俗。每年初春,长安士女“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随着春气渐暖,上层社会便开始举行各种形式的赏花活动。据《记事珠》记载,长安士女游春野步时,遇到名花就藉草而坐,然解下裙子,将花四周遮绕起来,俗曰“裙幄”。每年春天,长安城中都要举行斗花活动,以头上插戴的奇花多少而较胜负。因而贵族之家都不惜重金,买名花植之庭院,以便斗花时独占魁首。《开元天宝遗事》卷上。
在所有名花中,唐人尤重牡丹,长安、洛阳两京的皇家院内、贵族园邸以及佛宇道观,都遍种各色牡丹。《剧谈录》曰“京国花卉之辰,以牡丹为上。至于佛宇道观,游览者罕不经历”。
每年三月十五日前后,长安城中照例要举行牡丹花会。“两街看牡丹,奔走车马”钱易:《南部新书·丁》。白居易游览长安花市,作《买花》诗曰:
帝城春欲暮,喧喧车马度。共道牡丹时,相随买花去。
贵贱无常价,酬直看花数。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
上张幄幕庇,旁织笆篱护。水洒复泥封,移来色如故。
家家习为俗,人人迷不悟。有一田舍翁,偶来买花处。
低头独长叹,此叹无人谕。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
描述了唐代长安牡丹花市上交易的情况。据《唐国史补》记载,由于唐代王公贵族珍爱牡丹,执金吾铺官围外寺观种以求利,“一本有直数万者”。可见白居易“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的感叹,并非夸大。
七、体育风俗
唐代军中流行既具娱乐性,又含军事操练意义的体育活动,时称“军中戏”,主要有射箭、格斗、角抵、马球、驴球、蹴鞠、步打球和十五柱球等项目。
1.骑射、格斗和角抵
《旧唐书·太宗本记》记载:李世民于武德五年九月丁末,“引诸卫骑兵统将习射于显德殿庭,谓将军已下曰:自古突厥与中国,更有盛衰。若轩辕善用五兵,即能北逐獯鬻;周宣驱驰方召,亦能制胜太原。至汉、晋之军,逮于隋代,不使兵士素习干戈,突厥来侵,莫能抗御,致遗中国生民涂炭于寇手。我今不使汝等穿池筑苑,造诸淫费,农民恣令逸乐,兵士唯习弓马、庶使汝斗战,亦望汝前无横放。于是每日引数百人于殿前教射……自是后,士卒皆精锐”。这不仅说明统治者对军事训练的重视,而且可以看出射箭在当时仍居十分重要的地位,据《新唐书·兵志》记载,每个士兵要“人具弓一,矢三十”,弓箭是每个兵士都必须具备的武器。军中时常进行射箭比赛,并以成绩予以升级奖赏。
格斗是唐代军队体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又以长枪为主。唐代不乏使枪的好手,如《旧唐书·秦叔宝传》载曰:“叔宝每从太宗征伐,敌中有骁将锐卒,炫耀人马,出入来去者,太宗颇怒之,辄命叔宝往取。叔宝应命,跃马负枪而进,必刺之万众之中”。除长枪外,唐代军队中的格斗器械还有陌刀、铁锤、拍刀、巨掊等,反映出唐代军事体育的多样性。
在民间作为娱乐活动的角抵,由于它所具有的格斗技能、攻杀手段等属性,故一直也是军中常戏,唐代亦然。如左右神策军中多擅长角抵之徒,皇帝每每赶赴神策军中观看这一活动,《旧唐书·穆宗记》载曰:穆宗即位后,“丁亥,幸左神策军观角抵及杂戏”。“自是凡三日一幸左右军……观角抵,杂戏”。唐中央的“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彩、食梁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翅木、铁杠之戏”。《旧唐书·兵志》。唐敬宗也常“御三殿,观两军、教坊、内园分朋驴鞠、角抵”。《旧唐书·敬宗纪》。
2.马球和蹴鞠
唐代的将士们对马球运动非常痴迷,如唐德宗时,河北一位姓夏的军将苦练马球技艺,“常于球场中累钱千余,走马以球杖击之,一击一钱飞起六七丈”《太平广记》卷二二七。除了马球之外,唐代还盛行“驴打球”。“驴打球”又称“驴鞠”,唐玄宗宰相李林甫未冠时,酷爱驴鞠,“在东都,好游猎打球,驰逐鹰狗。每于城下槐坛下骑驴击鞠,略无休日。”佚名:《李林甫外传》。唐敬宗也热衷于“驴鞠”,为此,郓州(今山东郓城)特进贡一名叫石定宽的“驴打球人”,成为敬宗的宠幸。直到敬宗被杀的前一刻,还在与这位“驴打球人”一起饮酒。《旧唐书·敬宗纪》。女子也有“驴打球”。代宗时,剑南节度使郭英父热衷于此,“教女伎乘驴击球,钿鞍宝勒及它服用,日无虑数万费,以资倡乐,未尝问民间事”《新唐书·郭知运传》。
蹴鞠一直是古代军队中用以训练的活动项目,虽然唐代马球运动的兴起,使蹴鞠退居次要地位,但仍然是军中常戏,韦应物《寒食后北楼作》的诗句“遥闻击鼓声,蹴鞠军中乐”《韦江州集》卷七。说的就是军队中的蹴鞠活动。徐松《两京城坊考》引《剧谈录》曰:“胜业坊北街军中少年蹴鞠”。也说明蹴鞠活动在唐代军中还是时有开展的。
3.步打球和十五柱球戏
唐代的步打球,即我国古代的曲棍球。据王建《宫词》描写,唐代宗时的宫女们常于寒食日表演“步打球”,诗曰:“殿前铺设两边楼,寒食宫人步打球。一半走来争跪拜,上棚先谢得头筹。”王建:《宫词》,《全唐诗》卷三0二。从王建诗中可知,当时步打球分两队竞赛,两队人数相等,所以称“一半”。现存于日本奈良大寺佛殿正仓院的唐代的花毡上,织有一个左手拿着曲棍作接球状的儿童,当为唐代“步打球”形象。另据《唐音癸签》记载,唐时又有“贞观初魏郑公奉诏造”的“打球乐”,表演者“舞衣四色,窄绣罗襦,银带,簇花,折上巾,顺风脚”,“执球杖”而舞。《唐音癸签》卷十三。“打球乐”系“步打球乐”之简称,省一“步”字,极易与马球之“打球”混淆。作为“打球乐”伴奏的舞曲,到唐玄宗李隆基时,“其调犹存”,被李隆基改为“羯鼓曲”。
“十五柱球戏”又名“木射”,是唐代的一种室内球类竞赛运动。比赛时,先于场地的一端布置15个分别写有朱字和墨字的简形平底木柱,朱字有“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墨字有“傲、慢、佞、贪、滥”;参赛者手持木球在场地的另一端用力抛击木柱,击倒朱者为赢,击中墨者为输。其形制类似于今之保龄球。十五柱球的竞赛方法和规则,唐人陆秉的《木射图》有所记载。《木射图》着录于晃公武《郡斋读书志》内。
4.女子蹴鞠风行
隋唐妇女与男子一样投身于蹴球、骑射、划船等活动,而且还创造出“女子蹴球”等女性运动项目,在中国体育风俗史上写下了动人的一笔。
唐代以前所蹴的球,系在皮壳里填塞毛发而成。到唐时,人们已改用充气的动物尿脬来替代所填塞的毛发。这样球体不但轻巧,而且富有良好的弹性,因而有“气球”之称。因气球体轻,双方角蹴时激烈程度便有所降低,而表演性增强,适合于女子参加。因此,女子蹴球风靡于世,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技艺娴熟的蹴球女子。康骈《剧谈录·潘将军》载曰:“春雨初霁,有三鬟女子可十七、八,衣装褴褛,穿木屐,于道槐树下。值军中少年蹴鞠,接而送之,直高数丈。于是观者渐众。”“衣装褴褛”之民间女子也如此善蹴,说明当时女子蹴球活动非常普及。同时,唐代宫内女子蹴球也非常盛行,每逢寒食清明,宫女们就要蹴球角胜,胜者受赐金钱。王建《宫词》曰:
宿妆残粉未明天,总在朝阳花树边。
寒人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
韦庄《长安清明诗》亦曰:
早望伤春梦雨天,可堪芳草更芊芊;
内官初赐清明火,上相闲分白打钱。
《事物绀珠》卷十六曰:“踢鞠,两人对踢为白打”。王邕《内人踢鞠赋》将“球体兮似珠,人颜兮似玉,下则雷风之宛转,上则神仙之结束”的情景比若“洛神凌波”,说明当时女子蹴鞠充满一种协调、灵敏、柔丽、优雅的美感。
(第四节)隋唐汉族礼仪风俗
经过魏晋南北朝几百年的分裂,隋唐社会又获得新的统一和安定。礼仪风俗也由分裂时的多样化、复杂化走向统一和完备。隋唐礼仪风俗在基本依照古礼的基础上,又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明显呈现出世俗化和务奢侈两大特征。下面就育诞、婚姻和丧葬三个方面介绍隋唐时代礼仪风俗的一些时代特点。
一、育诞礼俗
1.孕俗重禁忌
唐代时,胎教习俗已有了医学根据,胎教被列入当时医家的视野,如隋代巢之方首次从胎儿发育以及周围环境对孕妇的影响等方面,分析了胎教原理;唐代名医孙思邈则在其医学名着《千金方》中设“养胎”专篇,曰:“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未成足。故自初讫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孙思邈:《千金方·养胎论》。但隋唐时期仍有转胎之俗。隋代巢之方《诸病源候论·妊娠论》曰:妊娠三月,“形象始化,未有定仪,因感而化,俗生男宜佩弦执弓矢,欲生女宜佩韦施环佩;欲子美发,宜佩白璧;欲子贤能,宜看德书。”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妊娠论》。孙思邈也认为孕妇应口诵诗书,“居处简静”,才能生出长寿贤良的婴儿。
孕妇有许多禁忌。忌食兔肉之俗汉时已有,唐时仍得以继承,但内容有所变化,孙思邈《千金方·养胎论》曰:“妊娠食兔肉,令子无声音并缺唇。”其中“无声音”的内容是前代所未有的。并忌食狗肉,违之亦会生子“无声音并缺唇”,忌食羊肉、羊肝,“妊娠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忌食驴、马、骡肉,“妊娠食驴马肉,令子延月;食骡肉,产难。”忌食鱼肉,“妊娠食干鲤肉,令子多疮。”忌食豆酱、雀肉,忌饮酒,“妊娠食雀肉并豆酱,并子满面多黑干黯黑子。妊娠食雀肉,饮酒令子心淫情乱,不畏羞耻。”忌食鳖肉,“妊娠食鳖,令子项短。”忌食鸡肉、糯米,“妊娠食鸡肉、糯米,令子多白虫。”忌食生冷之物,“妊娠食冰酱,绝胎。”行为禁忌方面,则有忌在非常地大小便的习俗,“妊娠勿向非常地大小便,必半产杀人。”孙思邈:《千金方·养胎论》。
唐代人仍视一胎三子为不祥,《开元占经》引《无镜》曰:“妇人一时生三男,不出三年,外国来伐;生三女,国有阴私”,故多为灾异现象,产家皆溺杀之。《新唐书·五行三》载曰:“(代宗)大历十一年二月,胎应妇人产一男二女”,“(昭宗)天右二年五月,颖州汝阴民彭文妻一产三男”,“(高宗)永徽六年,甾州高苑民吴威妻,嘉州民辛道护,皆一产四男。凡物反常则为妖,亦阴气盛而母道壮也。”“(敬宗)宝历二年十一月,延州人贺文妻一产四男”。
2.“洗三”出现
婴儿出生三日之洗儿礼,又称“洗三”,初见于唐代史藉。唐人郑明海《明皇杂录》上载曰:“玉龙子,太宗于晋阳宫得之,文德皇后常置之衣箱中。及大帝载诞之三日后,以朱络衣并玉龙子赐焉。”这是现见最早记录洗儿礼风俗的文献,所记为唐太宗李世民为其贞观二年(628年)元月出生的儿子李治举行的洗儿礼。另,《资治通鉴》也载有安禄山被杨贵妃认为“养儿”时的“洗儿礼”,曰:“甲辰,禄山生日,上及贵妃赐衣服、宝器、酒馔甚厚。三日,召禄山入禁中,贵妃以锦乡为大襁褓,裹禄山,使宫人以彩舆舁之。上闻后宫欢笑,问其故,左右以贵妃三日洗禄和对。上自往观之,喜,赐贵妃洗儿金银钱,复厚赐禄山,尽欢而罢。”《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玄宗天宝十载》。洗儿礼的习俗在唐代文献中还有大量记录,这表明为小儿诞生进行沐浴的习俗活动在隋唐时期已经定型,并已由民间进入宫中,成为一种被朝廷所接受且加以推衍的礼俗。
唐代洗儿礼时,家中长辈得向新生儿馈赠吉祥物、洗儿果、洗儿钱等。韩《金銮密记》载曰:昭宗“天复二年,大驾在歧,皇女生三日,赐洗儿果、金银钱、银叶坐子、金银铤子。”同时也要向婴儿出生时的稳婆及参加洗儿礼诸贺者、侍者、乐工等分发礼钱及礼品。晚唐诗人王建《宫词》曰:“日高殿里有香烟,万岁当来动九天。妃子院中初降临,内人争乞洗儿钱。”王建:《宫词》,《全唐诗》卷三0二。宋天诗曰:“三十六宫人笑语,上前争乞洗儿钱。”
唐代洗儿,有以虎骨水为浴汤者。敦煌卷子伯二六六一《诸杂略汤要抄子》载曰:“小儿初生时,煮虎骨,取汤洗,至老无病,吉。”又有以猪胆汗汤为浴汤者,《千金方》曰:“以猪胆一枚,投汤中浴儿,终身不遗疮疥。”宫中洗儿,浴盆多用金盒,李德裕《次柳氏旧闻》载曰:“代宗之延三日,上幸东宫,赐之金盒,命以浴。”
洗儿毕,主人得设宴招待诸贺者。据《次柳氏旧闻》所载,唐代东宫为代宗“洗三”所办的宴会,“尽留内守”,唐玄宗并“谓力士曰:此殿有三天子,乐乎哉!可与太子饮酒。”据《太平广记》载曰:“大华公主(玄宗女儿)载诞三日,宫中大陈鼓吹。”《太平广记》卷二一九《周广》。至于平民百姓,则设酒席,以汤饼招待诸客,曰“汤饼会”。刘禹锡《送张畲赴法》诗曰:“尔生始悬弧,我作座上客。引箸举汤饼,祝词天麒麟。”可见,“汤饼会”上,来客还要给新生儿致祝祈之词。
唐时得子,民间尚有悬弧报喜之俗。刘禹锡《送张畲赴举》诗曰:“尔生始悬弧,我作座上客。引箸举汤饼,祝词天麒麟”。包何《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诗曰:“他时干蛊声名着,今日县弧宴乐甜。”
3.育儿杂俗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