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叶后,以市民阶层为主体,以越礼逾制,趋新慕异为特征的这种人们日常生活方式和社会风俗的变化,包含着人们正当消费的合理要求,对明代前期停滞、凝固的社会风气的冲击和丰富人们的生活、活跃人们的思想,均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趋新慕异之风也助长了人们的物质享受欲和财富占有欲,如不加以正确的疏导和限制,势必加剧封建统治者的腐化和社会弊病的滋长,导致社会政治的腐败;并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消耗和浪费、阻滞生产力的发展。由于明后期封建统治者腐朽无能,纪纲败坏,致使社会风尚的消极因素恶性发展,整个社会“金钱愈神,则贪夫愈昌;贪夫愈昌,则民生愈蹙;民生愈蹙,则天心必变”,明代社会风俗逐渐由中叶的“趋新慕异”而滑向末期的“浮靡奢侈”,最后随着整个社会秩序的“天崩地坼”而出现“别开生面”的新局面。
3.晚期的“浮靡奢侈”
自隆庆初年至崇祯末年(1567~1644年)为明代汉族风俗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以南方沿海地区为中心,以城镇新兴市民阶层为主导,在汉族社会的日常生活、人生礼仪及岁时节日等风俗文化领域中形成一股竞奇斗异、浮靡奢侈的社会风气,使汉族风俗呈现出“天崩地坼、别开生面”的文化景观。
在明代后期,明初僵滞死板的文化格局发生重大变动,汉族社会风俗,“万历以后迄至天崇,民贫世富,其奢侈乃日甚一日焉”伍茺萃:《谩录评正》卷三。因此,引起了士大夫们的概叹:“风俗自淳而趋于薄也,犹江河之走下,而不可返也。”范濂:《云间据目钞》卷三。
在晚明汉族社会风俗的演变中,“导奢导淫”《吴江县志》卷三八。扮演先导人物的是缙绅士大夫。这些城市居民中的特权阶层住必绣户雕栋、花石园林;宴饮一席之间,水陆珍馐数十品;服饰一掷千金,视若寻常;日用甚至不惜以金银作溺器。流风所及,一般市民莫不以奢为荣,“以俭为鄙”《肇域志·山西二》。
在万历以前,官戴忠靖冠,士服方巾,犹为朴谨。迨到万历前期,“殊形诡制,日异月新”。士所服之冠巾,在晚明其款式已有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纯阳巾、东坡巾、阳明巾、九华巾、逍遥巾等几十种,甚至有用马尾织成巾的,十分丰富。妇女的服饰更是绚丽多彩:“首饰之大小高低,衣袜之宽狭修短,花钿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纂之工,无不易变。”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三九。布袍,本为明代庶人之常服,万历以后,被“鄙为寒酸”范濂:《云间据目钞》卷二。即使“家无担石之储”者,也“耻穿”之龚炜:《巢林笔谈》卷一。即使自认为“最贫、最尚朴俭”的儒生,也在“习俗移人”的冲击下,“强服色衣”范濂:《云间据目钞》卷二。卷入“靡然向奢”的大潮。
消费生活的高度发展,造成城市风俗的大改观。当时的苏州,号称“奢靡为天下最”范濂:《云间据目钞》卷二。;而杭州则被民谣称为“花簇簇”《古谣谚》卷六四。即使像浙江桐乡的青镇这样一个小镇,也为奢靡之风之浸染,“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省为耻。贫人负担之徒自不必言,妻多好饰,夜必饮酒。”《续见闻杂记》。南方如此,北方也不例外。山西太原,居民“靡然向奢”《肇域志·山西》。;山东滕县,“其人竞相尚以靡侈”《山东通志》卷四。;江苏扬州,“俗尚侈靡”彭时:《学记》。;山西大同,“虽涉边缴,商旅辐辏,以浮靡相炫耀”《山西通志·大同》。与城市高消费的生活水平相适应,娱乐业相继发展起来。如在苏州,“山水园亭多于他郡,游具则载酒嘉肴,画航箫鼓”《吴县志》。;在南京,“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栋,绮窗丝幛,十里珠帘……薄幕须臾,灯船毕集;火龙蜿蜒,光耀天地;扬槌击鼓,蹋顿波心”。在都市中,秦楼烟花也颇为繁盛,谢在杭《五杂俎》云:“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
在这样的情况下,晚明社会礼拜金钱之风愈演愈烈。婚姻大事自古被奉为“人道之始”,最重视“门楣求其称,婿妇唯其贤”龚炜:《巢林笔谈》卷二。但晚明时,已“良贱不及计,配偶不及择”,“女家许聘,辄索财礼”,惟以“富贵相高”谢肇淛:《五杂俎》卷十四。封建伦常秩序最重孝行,“人之行莫大于孝”。但在晚明时的江南,竟有儿孙掘祖坟、焚祖尸,“鬻其地,利其藏中之物”,而“吴中之人”对此竟“不以为然”,“未有以为不义而众诛之者”。《潜书·吴弊》。整个社会在金钱的驱动下,“薄者厚,亲者疏,原来只是敬青蚨”《林石逸兴》卷八。就这样,利欲的冰水使温情脉脉的伦理关系受到侵蚀。伦理道德本是封建统治阶级赖以统治的精神支柱,如今遭到这样的破坏,可见封建制度之衰败,已到了何等的地步!明代封建统治的“天崩地坼”已为时不远了。明代汉族风俗文化的发展和演变也将随崇祯皇帝的吊死煤山,而走向它的终端。
三、明代汉族风俗的主要特点
1.违制
明朝社会封建集权制度极端发展,礼制形态较往时周密、严峻,社会风俗讲究“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荀子·王制》。官民士庶,从生到死,衣食住行、燕赏玩乐,一举一动皆受身份品级之限定,不敢轻易僭越。明朝开国之初,就“定礼制以辨贵贱、明等威”宋濂:《洪武圣政记》。朝廷不遗顼细地颁布种种律令,规定“服舍之制”,并约之严刑酷法,并在《明律》中专设“服舍违式”条,规定:凡越级僭用服饰、车舆、房舍、器用者,庶民笞五十,官员杖一百。《明律集解附例》卷十三。受此约束,明初社会生活风俗大体循礼、俭约、拘禁。冠服方面,“士女服饰皆有定制,人遵画一之法”张瀚:《松窗梦语》卷八。;“士大夫家居多素练衣、缁布冠”《万历通州志》卷二《风俗》。;“庶民不御绮毂之服”《万历兴化县志》卷四《风俗》。冠服如此,饮食、房舍、器用、车舆等,无一例外。
但是,这种恪收礼制、单调呆板的生活程式,总因社会经济之发展,而被逐渐打破。明中叶后,社会风俗已不甘受礼制之约束,新富起来的工商阶层凭借金钱恣意享受:住必绣户雕栋,衣必锦罗缎绒,宴必水陆珍馐,行必花舟彩舆。至于器用,则不惜以金银作溺器;每遇出游,则“妖童执丝簧,少妇控弓弩,服饰诡丽,照耀数里”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七。一时之间,“尽改旧意”《郓城县志》卷七。迨至明代后期,社会风俗的违礼逾制现象更为严重。“豪门贵室,导奢导淫”范濂:《云间据目抄》卷二。;“卑贱”的教坊司乐工,衣绘禽鸟,穿戴“与朝臣无异”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三。;普通匠头之居所,“壮丽敞豁,侔于勋戚”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十九。;从不许乘舆之优伶、家奴,也敢公然乘坐八抬大轿。南都南京,“服舍违式,宴无节,白屋之家,侈僭无忌”《嘉靖江阴县志》卷四《风俗记》。向被尊为人君象征的龙纹,嘉靖末年已成吴地百姓之常服纹饰。龚炜:《巢林笔谈》卷五。明初规定,在京文官三品以上准许乘轿,其余各级官吏不许违制乘轿。北京、南京及在外文武官员,奉特旨及文武例应乘轿者,只能乘坐4人扛抬大轿,不能随间增加轿夫。但万历以后,车舆违制已形成社会风气。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曰:“万历以后,四品皆乘围轿,其下则两人小舆”;至明末,即使倡优、家奴,也公然乘八人青幔肩舆,导以伞盖,招摇过市。原本为显官所专的轿舆已走向民间,成为庶民之常用交通工具。怪不得有人叹曰:“至优伶之贱,竟有乘轩赴演者”,真是“僭滥之极!”违礼逾制成了明代社会风俗的一大特征。
2.重商
我国社会向来重本轻末,且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但到了明代中叶以后,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产品的逐渐丰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需求增长,刺激了手工业和商业、服务业的发展。社会风俗渐趋“崇末轻本”,各地民众纷纷改农从商,弃农习技。苏州,“人生十七八即挟资出商,楚卫齐鲁靡远不到,有数年不归”王鏊:《震泽编》卷三。;“吴中缙绅士大夫多以货殖为急”;江阴“多落大姓,居货而贾者,数不可记”。嘉靖《江阴县志》卷二《市镇》。山西,“重利之念甚于重名,子弟俊秀者多入贸易一途”;平阴其民“每挟赀走四方,所至多流寓其间,虽山陬海涯皆有邑人。”万历《沃史·风俗》。陕西富平,“地沃丰收,又兼木棉布丝之利,人十九商贾,故富室独多。”嘉靖《耀州志》卷四。浙江宁绍,“竞贾贩锥刀之利,大半食于利。”顾炎武:《肇域志·浙江》。安徽徽州,“俗多行贾,辐辏四方之美好,以为奇快,歙为甚”汤尹宾:《睡庵集》卷二三。;“小民多执技艺,或贩卖就食他郡者常十九。”嘉靖《徽州府志》卷八。即使僻远山区如贵州威清卫,也是“务本逐末者相半。”《贵州图经新志》卷十三。正如万历《歙志·货殖》所曰:“传云: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而今则一切反是。”
离土的农民,往往流入城市,以技艺谋生,如瓷业发达的江西景德镇,“镇上佣工皆聚四方无籍游徒,每日不下数百人”《江西通志》卷四九。;丝织业中心苏州,“染房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房罢而织工散者有数千人”《明神宗万历实录》卷三六一。人口的大量涌入,刺激了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书肆、靴铺、旧衣店、古董行等比比皆是;行贩、货郎、市婆络绎于大街小巷,灯市、庙市、香市等市的交易空前繁荣。同时,又促进了服务业的兴起,社会分工越分越细,都城出现了水工、棚匠、厨工等“十作”、“三十六行”,南方苏州有了供人洗澡的“香水行”,杭州则开设了许多家茶馆,北方开封还有专为丧仪服务的冥衣铺,真是五花八门,要有尽有。且行有行规,店有店矩,使得明代的商业风俗空前的丰富。此外,还引起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明初“以农为本、重本轻末”的社会俗尚,已逐渐为“农商皆本”所取代;社会上拜金之风愈演愈烈,以至人人“喜厚利而薄名高”。自古被奉为“人道之始”的婚姻大事,向来重视“门楣求其称,婿妇唯其贤”龚炜:《巢林笔谈》卷二。但晚明时,已“良贱不及计,配偶不及择”,“女家许聘,辄索财礼”,惟以“富贵相高”。谢肇淛:《五杂俎》卷十四。已带有浓重的商业色彩。整个社会在金钱的驱动下,“薄者厚,亲者疏,原来只是敬青蚨”《林石逸兴》卷八。
3.奢侈
明代风俗的奢侈性特点,同样表现得十分突出。在服饰方面,明代中叶以后“富家子弟以服饰为炫耀,逮舆隶亦穿绸缎,侈靡甚矣!”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服装用料追求时尚,变化多端,“初尚宋锦,后尚唐锦、汉锦、晋锦”,转眼又“视汉唐诸锦皆称厌物矣”,而尚“用千钟粟倭锦、芙蓉锦”。范濂:《云间据目抄》卷二。妇女发髻,“隆庆初年皆尚扁圆,自后翻出尖顶髻、鹅胆心髻,渐见长圆”,时而又“梳头如男人直罗,不用分发鬓髻,髻皆后垂,又名堕马髻”,真是日新月异。奢侈、时髦成了人们的服饰追求,江浙小康之家“非大红绣衣不服”,大户婢女“非大红里衣不华”叶梦珠:《阅世编》卷八。;江西赣州,“不分贵贱,不论贤愚,戴方巾、被花绣、蹑履,黄装银顶”;都城北京,“妇人尚炫服之饰,遇有吉席,乘轿,衣大红蟒衣”。明末士人服装,有阳明衣、十八学士衣、二十四节气衣等多种款式,皆色彩艳丽,竞新斗奇,“贫者必用绸绢色衣”,“且从典肆中寻旧缎旧服翻改新制”范濂:《云间据目抄》卷二。;“稍富则绒衣巾盖”。充分体现出崇尚奢侈的社会心态。
在饮食风俗方面,官贵富户们更是竞相斗侈,讲究丰奢、排场,“寻常燕会,动辄必用十肴,且水陆毕陈,或觅远方珍品,求以相胜。”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五。据陈继儒《万宝全书》所记,嘉靖时富裕之家一年宴饮名目,有薄酌、萌酌、樽酌、杯酌、小酌、草酌、粗觞、杯茗、菲酌、豆觞等,新年又有春酌、春酒,一年四季,送往迎来,宴饮不断。陈继儒:《万宝全书》卷五《文翰门》。即使是隶卒御夫,也“夜则归市淆酒,夫妇团醉而后已”《广志绎》卷四。恣意享乐。
据明代的各地方志记载,这种奢侈的食风,几乎刮遍了大江南北。如江苏兴化,“近乖侈靡,杯盘罗列,堆积满案”;河北正定,“奢靡渐名,富家善宴会,贫者亦踵相效”;山东博平,“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江苏松江,“水陆奇珍百余品,而细果如松、杏、莲子、瓜仁之属,装缀若鱼鳞,高一尺有奇,动费百金”;江苏苏州,士夫请客,“肴品计百余样,鸽子、斑鸠之类皆有”;山东郓城,“饮食器用及婚丧游宴,尽改旧意。贫者也槌牛击鲜,合飨群祀,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分别见《兴化县志》、《正定府志》、《博平县志》、《松江府志》、《吴县志》、《郓城县志》。
食风的奢侈又刺激了酒楼的繁荣,各种不同等级的酒楼林立于南北城镇,如明时的南都南京,着名的大酒楼就有十六家,号“十六楼”。酒楼内有除美酒佳肴外,还有女妓歌舞伴唱。即使以清雅为旨的茶楼,也流行起“美人伴茶”。
至于富户达官的住宅,在院落的布局、设计、构筑及装饰等方面,越礼逾制,追求宽敞豪华。富裕之家,“重堂窈寝、回廊层台,园亭池馆,金翚碧相”。江南湖州,“拥资则富屋宅”;苏州,“富民之室也缀兽头”;松江,“士宦富民,竞为兴作,朱门华屋,峻宇雕墙”;江阴,“富者之居,僭侔公堂”。民间居室已突破礼制的束缚,而体现出鲜明的商业时代特色。达官贵人和富商大贾,在起居生活习俗方面,则日益追求舒适、豪华奢侈,纷纷建造私家园林。日常器用则“自奉奢豪无度”,不惜以金银作溺器。流风所及,庶民之家也莫不以奢侈为荣,江南地区,“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用细器”;范濂:《云间据目抄》卷二。山东郓城,皂隶之徒,“日用服食,拟于市宦”《郓城县志》卷七。汉族各地城镇莫不如此。
4.趋新
明代社会由于商业的发展,商人阶层崛起。商人为追求最大的商业利益,总是敢于开拓,不断创新,永无休止。这种精神影响到社会生活,就势必使明代社会风俗带有趋新的特点。在手工业生产领域,江南地区原有的家庭自给自足的“女织”习俗,到明代中叶以后已进入“市的交易”,而演化成“里媪晨抱纱入市,易木棉而归,明旦复抱纱以出”曹蕃:《郡乘补》。的商业性纺织。在家家“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多以纺织求利”于慎行:《谷山笔麈》。“城乡皆事棉织,布被天下”的吴地,集聚了大量的丝织作坊和机坊,“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这全新经营模式的出现,又催化出“取分金”、“换代”、“齐行”等新的生产习俗。在农业生产领域,牛车、风车等新的排灌机具的出现,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和烟草、花生等经济作物的引进和推广,番薯扦插、苎麻分根和甘蔗侧芽繁殖等新式育苗方法的发明和使用等,无一不体现出明代风俗的趋新特点,从而使得明代的农业生产风俗比之前代有长足的发展。
而在日常生活领域,这种趋新性特点表现得更为明显。服饰习俗的追求时尚,其实就是一种审美趣味和消费需求的趋新。也正是由于这种趋新,才使明代社会风俗有了违礼、重商和奢侈等诸多特点,而呈现出“别开生面”的时代风采。
四、明代汉族风俗学史情况
1.各种方志对地方风俗的采录
方志编纂的发展,并走向兴盛,是明代风俗史学向社会深层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方志起源很早,在汉代已有了方志撰述,经魏晋南北朝和唐宋的发展,至元明清走向它的全盛时期。明代的方志,正处在这个不断发展的全盛时期的中间阶段。据近年出版的《中国地方志联合书目》着录,明代方志有900多种,而实际撰述之数则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