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建房,仍有讲究风水朝向,重视奠基仪式、举行上梁典礼等传统的俗信。江南人在建房前一般请阴阳先生用八卦盘选择宅地,定出朝向。据说,宅地左有水称为玄武,这是最贵之地。民间认为,宅地东有流水达江海者主吉,东有大路者主贫,北有大路者主凶,南有大路者主富。这些说法的原因大概是,东为陶朱之地,有流水达江海,进入买卖兴隆之地,则财源茂盛达三江;东有大路为涉财;北为寇方,有大路则凶多吉少;南为阳,有大路则富贵。住宅基地如东高西低则生气降基,东低西高则不富则豪,前高后低主寡妇孤儿,后高前低主多牛马。住宅的朝向一般以坐北朝南为佳,阳光充足。大门定向以东为佳,所谓“紫气东来”,所以大门多在左首,称为青龙。如果大门定在右首,则称为白虎,这是不吉利的。宅地选定后,房主以三牲和香火祭拜。住宅开工前多书写红条幅压在宅地上,条幅的内容是“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人们认为如此则在建房时不会出事故。刘克宗等:《江南风俗》,第138~139,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另外,建房禁忌“门对门”、“门对弄”和“屋脊对门”等,凡有此者则俗称“相冲”,即有相克之意,往往在门框上挂米筛、镜子、八卦图或书写“泰山石敢当”、“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等字样以辟邪。遇到邻家屋檐正对本家,在屋面放“瓦砾将军”(一靓是姜太公钓鱼泥瓦像)或种屋葱,因“葱”与“冲”谐音浙江民俗学会:《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5~136页。
福建人在建房时求实避虚,忌宅大门小或门大宅小,忌在屋场空间上场院大于室屋,忌院墙残缺,忌井灶不全。并以宅小人多和六畜多,宅门大小适中,院墙完整,井灶齐全,宅中水渎向东南流为理想住宅。贵州平坝人建房有宜有忌,十分讲究。如落脚柱数宜单忌双(三、五、七、九为单,四、六、八、十为双),正房间数亦然(宜三间、五间、七间,忌双数,尤忌两间式,但厢房、对厅可以不忌)。地基宜步步高,忌步步低(俗称“牛吃水”)。正房宜高于左右厢,忌平齐(俗称“客欺主”)。两厢宜在正房前,忌在正房后(俗称“鬼推车”。如两厢后有正房则不忌)。天井宜正方形,俗称“一颗印”,或宜横长形,俗称“马槽形”,取万马归槽之意。忌直长形,俗称“棺材形”)。朝门与大门宜各稍偏左、右,忌正对。屋外壁侧面忌开门,俗称“白虎开口”,等等。《平坝县志》,贵阳文通书局1932年版。
民国时期,建房仍为人生喜事之一,南方有“上梁”之俗,届时亲友们往往要挑一担礼物前往祝贺。礼物以糕粽团为主,这里取上梁时高中团圆之意。礼物中还有茶食、水果、鸡鸭等物。建房者的亲友们宁可典衣质物,也要挑着礼物前往祝贺。江浙人在上房梁时有抛梁的习俗,抛梁即泥木匠从房梁上向四面抛撒糕粽团,使下面的观众争相抢拾。所以上房梁时不仅贺者盈门,而且观众成群,糕粽团满天纷飞,势若雹雨,热闹异常。泥木匠在房梁上疯狂地挥舞双臂边抛连喊:“抛梁抛仔高,子子孙孙中阁老。”成群的观众在“糕林粽雨”中奋勇争先,虽被糕粽团击中面部也毫无退让之意。浙江宁波上梁的时间一般定在“月圆”、“涨潮”的时辰为吉利,取其合家团圆、钱财如潮水涨进之意。梁的两头缠红布,欲称“缠梁红”。小型银钉、银梯置正栋上,在宁波话中“银”与“人”谐音,取其人丁兴旺,人丁节节高升之意。上梁前,木匠要唱“上梁歌”,俗称“浇梁”,主人家用红纸包钱送给工匠,工匠手拿酒壶,一边洒酒浇梁,一边唱:
浇梁烧到青龙头,下代子孙会翻头;
浇梁烧到青龙中,下代子孙做总统;
浇梁烧到青龙脚,下代子孙会发迹;
团团浇转一盆花,宁波要算第一家。
然后抛上梁馒头。上梁时主人家要办上梁酒,木匠、石匠、帮工及亲戚朋友,工匠桌以石匠为大,坐上横头。主人身穿整洁衣服,给作头师傅斟酒。浙江民俗学会:《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36页。
四、交通风俗
如果说在“衣”、“食”、“住”习俗的变迁中,人们总是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传统的民族形式的话,那么,在“行”,亦即交通的问题上,只要经济条件许可,人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总是来者不拒,欣然接受,对旧有的交通方式并无多少留恋之情。
1.肩舆风俗式微
清代的达官贵人、士绅商贾多以肩舆代步。到了清末,从西方传的马车开始代替肩舆。“京官惟大学士间有乘轿者,余俱改用马车”《公余日录》卷二。此外,人力车、脚踏车、摩托车(汽车)也有始穿行于街道。民初,车舆制度废除,仪仗冷落,封建官威,扫地殆尽。有的城市,“肩舆除中国医生及出殡迎娶外,一无所用,故本业肩舆者,咸改他业矣”周振鹤:《苏州风俗》,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第82~83页。轿子在民国时期存在的历史并不长。这在小城市是如此,在大城市表现得更为明显。据有人统计,上海有营业执照的轿子,在1910年为331个,到1919年就只剩16个。许多地方轿子成了人们打趣的对象,而完全失去贵族老爷身份的象征意义。
2.黄包车流行于都市
人力车在轿子继续发挥着代步工具的作用,及其影响在逐渐减弱之时,清末时期传入中国的人力车逐渐流行起来。人力车,不少地方称之为东洋车,据说是在1874年3月24日由法国人米拉从日本输入到中国来的。最初的人力车,两个大轮为木制,车身很高,车中仅可坐一人或两人。后来,经过国人改装,人力车变成了黄包车。比之于人力车,黄包车因改用了橡胶轮胎,放宽,改低了车身,安装了油布车篷,变得舒适实惠了些。民国人力车的流行之因,一方面是对它作了改良,另一方面与送客当时的路况有关。民初各大中城市在改造旧城中虽也修了些马路,但当时的路况远非适于行驶较商速的机动车。上海“至光绪三十年(1907年),沿铺筑马路,南市始有东洋车。人力车始皆铁轮,民国初有橡皮黄包车,而铁轮车遂淘汰净尽。(民国)十二年始有脚踏黄包车,驾车者乘脚踏车于前,而后系黄包车”《上海县志》,民国25年铅印本。北京“当民国元年,人力车行之于市者,多为高大铁色木轮,小轮车已不多见,胶皮轮则仅东交民巷内间有三四辆耳。岂知(民国)四五年间,胶轮车之车居然盈街皆是,而所谓铁轮者,则转瞬淘汰尽矣。盖此数年之内,制车之厂,到外设立,成品之多,令人骇异。迨(民国)七八两年,两新旧各车,合赁用、私用以计,殆不下七百万辆(“百”疑为“八”之误,原文如此——引者)。至于轿车、大车,既系旧式不适用,当然日形减少”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京兆》。据载,抗战前,南京的人力车有11180辆,常熟也有700多辆。在农村,则流行以独轮车运送客人。
3.现代化交通工具流行
民国时期,除了非机动车作为市内公共交通的工具外,还有很多的机动车担负着市内客运任务。其中,最早的发展最快的大概要数电车。到1926年,全国拥有电车的城市有上海、香港、天津、北京、大连、抚顺。正在修筑或计划修筑电车的城市有广州、沈阳、哈尔滨、杭州、常州、江阴、宜兴等地。最初的电车,非常简陋。由于乘客稀少,也无人有胆量在车子行进途中跳上跳下,所以车子连铁栅护栏的设备也没有。可是到后来,人们感到电车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可怕,乘客便逐渐拥挤起来,于是,铁栅栏装起来了,拖车挂起来了,其他一些措施也应运而生了。到了20世纪40年代中叶,上海的电车生意已相当发达了。
此外,民国时期新兴更为先进的交通工具还有火车和飞机等。科技的发展将此期间的交通风俗真正引入了现代化的路子。与此前的同类风俗有了根本上的区别。对此,白寿彝先生有过明确的阐述:“中国的新交通(按指民国政府成立后)和以前不同之点:第一,为交通之科学化,以机械的力量逐渐代替以前使用的人力、畜力和风力。第二,为交通组织之商业化,凡各种新交通工具之利用。均可以普通的交易方式行之,没有阶级上的限制,和以前专为军事政治上的便利而设的交通事业不同。这两点,是现代中国交通和以前交通之根本歧异”。白寿彝:《中国交通史》,商务印书馆1993年影印本,第212页。伴随着新的交通工具的不断涌现,社会风尚也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自铁路四通,奇技淫巧,毕萃于都市,故近城镇者习奢华,而山泽则尚朴素,风气固判然两截”《蒲圻乡土志·人文》第21章《风俗》。
生活节奏的加快,呼唤着新式交通工具的出现;同时又改变了人们固有的交通观念和一定区域内“行”的习俗。华北铁路沿线各县,县志中几乎都记载了“脚踏车增多”。如北宁铁路过境的昌黎县,“脚踏车,城镇集市多有驾驭者”《昌黎县志·民俗志》,民国22年铅印本。平汉铁路边上的望都县,“近年脚踏轮盛行,商人及各机关多用之”《望都县志·民俗志》,民国23年铅印本。《元氏县志》也云:“自京汉路通,外货之销售日多,凡出行,近时无论士商,必脚踏自行车,故睚行车销路,有一日千里之势”《元氏县志》,1933年铅印本。高邑县志也说:“近来脚踏车渐多,购用者约有一千三百辆,费省行速,商民便之,然悉属舶来品(德国货最多,日本次之,英国又次之)”《高邑县志·风俗志》,民国30年铅印本。
快速而又准时的交通工具,按钟点启程,“钟声一及时,顷刻不少留”,严昌洪:《西俗东渐记》,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178页。迫使人们遵守时间,这就为民国风俗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第四节)民国汉族礼仪风俗
中华民族素称“礼仪之邦”,各种人生礼仪风俗演绎得十分完备。到了民国时期,由于封建帝制的被推翻,民主、平等、人权等思想的提倡,以及西方文明的不断进入和传播,在城市和知识界传统的人生礼仪风俗得到扬弃,新式礼俗逐渐形成;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则旧的传统依然根深蒂固,人们从诞生到成年,从婚姻到丧葬,仍然要通过父辈、祖辈所经历过的礼仪之“节”。新旧交替和交错是民国时期人生礼仪风俗的主要特色。
一、育诞风俗
1.祈子之俗未有更张
民国时期的旧式婚礼上,均有“撒帐”之俗,虽撒的果品虽各地不尽相同,但其中所寄寓的“祈子”之意却是一致的如红枣,取“早生”之意。栗子,谐“利子之音。桂圆取“尊贵”之意。花生象征花开富贵早结子。石榴,象征多子,如此等等。云南撒帐指要用松子、瓜子、莲子、白果子、枣子。等“五子”所包含的是“五子登科”的祝吉之语。在民国旧式婚礼的“撒帐”仪式上,还有杂撒香烟的。香烟即机制纸烟,系民国时新流行的烟品。此时进入婚姻礼俗,则含有“香大绵延”的祀吉意味。
另外,在我国一些地方的婚礼上,又有“传袋”之俗,新娘从轿里出来后,要从一个个米袋上走过。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曰:“新妇进门,以布袋铺地,辗转更换,令步其上,谓之传袋,犹言传代也”,“出轿时,用米袋直铺至花烛前,新娘脚米袋,日步步高、代代好”。其真实意义是为了祝吉求子。婚礼上除传席和撒帐外,民国时期还有一些祝吉求子的小插曲,比如剪石榴、葫芦窗花,贴麒麟送子、连生贵子年画;吊双筷子,讨“快(生)子”的吉兆;煮个半生不熟的“汤心鸡蛋”给新娘吃,赚她说“生”字等。又有摸秋习俗。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曰:“中秋。乡村愚妇,有夜分私取园瓜,谓之摸秋,以兆生子。”安徽芜湖则有清明吃瓜祈子之举,认为恰逢三月初三的清明为真清明,这天,乏嗣人家整煮南瓜,于午时出锅,放在案上,夫妻并坐,同时举筷,尽量多吃,必然得子。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五《安徽》,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13页。
湖南衡阳则在中秋晚上送子,送的是冬瓜。这瓜是几天前在菜园子里偷来的,并且用彩色绘成面具,用衣服裹成人形,由年长命好的老人抱着,爆竹噼啪地送去。送到家里时,把冬瓜放在床上,用被子盖住,老人念祝吉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据说,不孕妇女吃了冬瓜就能怀孕。江苏淮安在元宵节之后到二月二之前这些天送子,送的是小红灯或者从特定地方取来的砖块。“灯”与“丁”音近,取添丁生男之意;砖块代表“璋”,祝福得“弄璋之喜”。送子的时候也要“锣鼓喧腾,乐声大作”,送去的灯或砖挂在床头。迎到孩子的人家都要设宴款待亲友乡邻,得子之后还要重礼答谢送子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三《江苏》,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91~92页。据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湖南长沙还有“麒麟送子”之俗,每当耍龙灯的到主家时,要加送礼物,这样,人们就将龙围绕不孕妇女舞一圈,然后将龙身缩短,上边骑一小孩,在堂前绕行一周,就算是麒麟送子。为了求致子嗣,人们不只偷、抢,还有“鞭笞求子”。这种习俗在福建闽侯叫“拍喜”。“拍喜”在每年正月十五进行:“乡民娶妇,至次年正月十五,亲邻持竹杖觅新妇打之,谓之拍喜。随拍随问:新娘有喜未?应曰:有,则挟竹杖往他家。设畏羞或倔强不答,则连打连问以逼之,必使答应而后已。妇呼号痛苦,至于身无完肤不恤也。如未经受胎,则此后届期,仍不能免,生子后方脱此厄。故每当元宵节,举乡奔走若狂,竹杖纵横,与火把灯球相挤。”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五《福建》,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70~71页。
2.怀孕俗信城乡有别
民国时期,在民间还有许多男女预测的方法和有关俗信,如“酸儿辣女”这是中国民间流行相当普遍的预测男女的俗信,是说任娠期孕妇喜食酸物,预兆生男,喜食辣物,预兆生女。因此,常有人为了生男而把所有种类的酸性食物弄给孕妇吃。“儿勤女懒”,所怀为男,孕妇勤快,所怀为女,孕妇疏赖;“儿带母愁”,孕妇常常面带愁容,则所怀为男;“女儿打扮娘”,视妇女面部变化较大,则所怀为女,如此等等。
此外,还有一些近乎卜筮、博戏的预测男女的方法,诸如:元宵节,新婚夫妇(孕或未孕)同时点燃正月初二从女家带回的红、白并蒂莲灯,看哪盏先灭。若白灯先熄,兆生男孩,红灯先熄则主生女。将冬至节汤圆就着火烤,如果汤圆胀而不裂则生男,如胀而破裂则生女。这种方法也可用其他类似食品作道具。将随机放在筛子里的米圆每次取出两颗的,一直取到最后,剩单生男,剩双生女。除米圆外,豆、枣甚至牙签、筷子、扑克牌等都可充任这种“游戏”中的角色。
民间还有“转胎”之俗。《中华全国风俗志》载曰:江苏青浦黄渡镇,“妇人怀孕,倘将雄黄精佩在身畔,云可转女为男。”此外,还有为生男孩而让孕妇多看男娃娃的绘画,多接触男孩,多吃公鸡及其他雄性动物的肉食,听男人唱的歌等习俗。
3.产俗多禁忌
如民国时期,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妇女产子如过鬼门关,故临产时有许多辟邪驱秽之俗。如院门上挂弓箭的习俗,以求抵御、射杀各种邪祟,祓除它们的阻障,使婴儿顺利降生;在陕北,由婆婆在房门贴上老虎剪纸,据说有了老虎把门,妖魔就不敢进屋摄走娃娃了。此类驱邪产俗不仅盛行于民间,皇室、豪门大族也未能免俗。孔子第七十七代孙孔德成诞生时,“为了迎接圣人,陶氏命人将孔府所有门户层层打开,从内宅一直到孔府大门,甚至连威严的重光门也不例外地打开了,并且在门上挂着弓箭。偏巧母亲又难产,有人提议……要开正南门,后来不知是谁的主意,说是内宅后面花园地势高,压着前面,必须将前面的地势抬高,小公爷才好出来,于是把一块写关鲁班高八丈的大木牌挂在后堂楼的角门上,而且还据说是挂上这块大木牌以后,小弟德成才落生。”孔德懋:《孔府内宅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