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上海宝山县盛桥里,“商业以棉花为大宗,旧时轧花多用小车,每日花衣多者十余斤,少或七、八斤。近年用外国轧车,每车一日可轧花衣六、七十斤。更有驾车轧花,事半功倍。商业之发达,每视风会为转移也”赵国福修,杨逢时纂:《盛桥里志》卷三《实业志·商业》。民国25年前后,上海的“普遍所着概为线袜,初系舶来品,继而广东等处购机仿制,运销沪上……”民国《上海县志》卷四《农工(上)》。给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机器设备,将传统手工业工场改造为机器生产的带有现代化性质的工厂。例如以生产“414”钟牌毛巾着名的三友实业社,1912年从手工作坊开始,1929年后大量使用电力织机,发展成为我国毛巾业最大的企业;生产三星牙膏的中国化学工业社和生产无敌牙粉的家庭工业社,1911年和1917年开设时都只是雇少数工人在家里生产的手工作坊,1920年和1921年分别使用电力机生产,逐步成为日用化工业着名的大厂;华生电扇厂1916年开设时,只使用几件手工工具,从事简单的电机修理,1922年积累了资本购置电动车床制造电扇,发展成为首屈一指的电扇厂。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汝仁先生关于“资本主义手工作场”的调查研究资料。其他如机器修造、缫丝、榨油、碾米、轧米、织布、制茶、油漆、制皂等业,都在向机制工业过渡。
民国工业生产的近代化,不仅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而且促使了城市居民生活的城市化,以往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刻板平静的生活模式逐渐被丰富多样、日趋活跃的都市生活所取代。生产工具替换,本身就是工业风俗一次深刻地嬗变,同时又伴生出其他诸多新的隐性因素,这无疑激化了相关的生产和生活风俗的相应调整和演变。
五、商业风俗
1.贸易方式有变
由于生产和运输方式的改善,新产品不断涌现,民国商业的贸易方式和手段较之前代有些发展。上海宝山县志记载了民国10年前后当地商贸的情况,并划当时商业为四大类,甚为确当,兹录如下:
牙商:牙商各有专贩之物,如花、米、竹、木、砖灰、地货、水果、鱼、猪之属,俗皆称行;以花行之贸易为最大,米行、木行次之,砖灰行、竹行又次之。其他如吴淞之咸鱼行外,大都资本微而贸易小(多不领税帖,自由营业,俗谓之戤帖,查风则被罚),至酱园业亦必须牙帖,认销盐引。其不领帖而以销酒为大宗者,俗称槽坊。
典商:业当铺者率系邑中富室。同[治]、光[绪]之际,罗店最盛,且有投资外埠者。近则全境设典十有三家,业主多半客籍矣。其与当铺性质相近者则为质铺,照章须加纳营业捐税,由原典分设,故亦称代步。上海、甬、广呼商以其本轻利重,争相影戤,闸北邑境尤多。此虽商业之一种,殊不免为典业之障碍也。
盐商:盐商俗称盐公堂,为承销官盐之机关,商办而纳税者也。分县以后,宝邑并末另设公堂,仍由嘉邑分销,故嘉[定]、宝[山]两邑盐、酱两项不分境界,可以通行无阻(他县之盐酱入嘉、宝境内谓之越境,查获后充公罚办)。前清之季,闸北沈家湾地方,由喜邑公堂公设宝共盐栈,专销嘉、宝两境之食盐,其酱引之盐仍由嘉邑公堂发行。自分设盐栈后,减价招徕,私盐渐绝(此由肩挑贩盐之辈得就近向宝兴盐栈批售,途中遇有稽查,呈验票证,即可放行,较贩私为稳妥故私盐自少。惟票证日期过远,或逾越境界,则仍作私盐办理。)
商铺:凡日用所需设肆以贸易者,俗称为店。其专营一业如酿酒、制糖、染布之类,则专称坊,土布、鲜肉、锡箔之类则称庄,而营业之趋势,要皆与地方有密切之关系。吴淞地处交通,故京广洋货为盛。罗店地居腹里,故锡箔为行销之枢纽,产布惟大场最多,而布庄亦推大场为首。其他普通商店亦随市乡区域之广狭、户口之多寡而异其盛衰焉。民国《宝山县续志》卷六《实业志·商业》。
志中所记尽管为宝山一地的商业情况,但从中也透露出民国商业风俗的共同之处。
2.庙会演变成商业集市
民国以来,庙会照例是定期举行的。至于香火则因国历与旧历交替,使人们对于宗教祭日之记忆渐趋模糊,宗教信仰亦日益淡化。一些庙会逐渐演变为有固定会期的商业性集市。
民国期间的庙宇中均设定期市集,交易百物。市场大抵在庙宇中隙地上,而延展于庙旁隙地,与庙外市街的商业行为,构成庙会的中心。庙会上的买卖,大多是卖主租赁庙中的房屋、地段,固定设摊进行的。每届会期,货主总是到惯常的地方摆上摊位,做起生意。他们各自的摊位都比较恒定,甚至几十年不更换处所。在会期以旬为时间单位循环的地方,摊主往往在一个庙的会期结束后,再去赶另一个庙会。
庙会上从事买卖的摊主,既不同于坐商,因为他们是随庙会的会期业商的,受到时间限制;又不同于行商,因为他们有固定的地方,不是随遇而安或穿街走巷买卖的。总之,庙会的交易,是一项特殊的买卖。民国时期,中国的近代商业虽然有了相当的发展,然而,由于传统的影响,以及近代商业经营范围的限制,人们对庙会这种特殊的买卖依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当时,北京的厂甸庙会一直很为繁盛。每年春节期间,从南新华街北口到东西琉璃厂并延伸到虎坊桥一带,售货鳞次栉比,叫卖声喧嚣震耳。据1930年的统计,参加厂甸庙会的商贩近1000户,其中古玩玉器商贩300余户,玩物类商贩200余户,饮食类商贩100余户,用品类商贩100余户,其他商贩100余户。
《北平庙会调查》一书曾对民国北平的庙会练摊状况作了详细的描述。庙会开会时,在香火香会春场等庙会中,则游人云集,间杂玩耍饮食杂货之小贩而已。在庙市、市集等庙会中,则商贾去集,摊贩四布,娱乐场所亦于隙地开幕,各种商业,其设摊情形,有如下述:
较大的商摊,特别是纺织服用等业之商摊,均有帐篷,一则以障阳光,免货物的变色,二则以供商人及购买者休止之用;三则以篷缀商招,表示此帐篷之下,即系一摊,而以招来顾客,帐幔多以蓝布或黄布为之,取其不透阳光。其形状有多种,一为方形或长方形,此式为简单,不过布幔一幅,用以横张空际而已。一为圆形,不作伞状,张于特制之伞架上。一为屋幕用,以数幅布帐,围蔽有右左后三方,上方一幔,中高而两侧低,作屋顶及雨溜之状。土地庙,白塔寺、护国寺、隆福寺诸庙会庙内市场中,帐篷最多,不论商摊或娱乐杂耍场所,大抵有之。至庙外街沿之商摊以及东岳庙海王村公园与花布集,则帐篷甚少见。
帐篷之支持物,有依树木或墙壁,以钉系绳缚者,有特制木架竖石础上,可临时移动者,有特竖木柱,以系帐篷者。大抵土地庙帐篷,多缚于树身或墙角,白塔寺等处,则多特制木架或特竖木柱。
陈列商品之货台,大约分为四类,第一类即以地为台,将商品陈列或堆积地上,作一方形或长方形之摊,商人则蹲立摊旁。若商品并不粗笨,且惧泥土者,则于地上垫布或纸,不则并纸而无之,大抵庙外街沿摊贩,多如此陈列。其货品则为木器、家具、冶铸旧金属、旧杂玩、土石器、成衣、布鞋等等。第二类则以盛货箱及木板,垒架而成阶梯形之货台,上铺布垫陈列商品,货箱又可作商人坐位,大抵帽,袜,手套等有用及其他杂货,均如此陈列。第三类则以木橙及木板架成平台,上垫布陈货,作交易时看货议价之需。而于壁间则排列或悬列各种商品,如布匹,大成衣摊等便是如此。第四类则有特殊之木架及货箱,商品陈列架上或箱中,如珍玩,玉器,饰花,饰物等之陈列是。
商招之形制,亦有多种,一为以字画于由幔上,二为剪布作字缝布幔上,三为以铜牌或珐琅悬挂或陈列摊上。但庙会中商摊,规模甚小,有商招者不多耳。
……第届开会,各种商摊之分布,大抵有一定区域,一定地点可分。其重要者可分为下列十二区(一)布匹区或纺织品区,大抵在庙内正殿及其前后,为丝麻棉织品荟萃之地;(二)杂货区或服用区,大抵在庙宇各区之通道上,成衣则多在庙外;(三)饮食区,常在庙前大门后院;(四)木器家具冶铸区,常在庙前大院及庙门前对街沿地势旷处;(五)旧金属区,在庙外较远处街沿上;(六)古玩珠玉区,惟特定庙会中有之;(七)旧书区,惟特定庙会中有之;(八)玩具区,惟特定庙会中有之;(九)花木区,大抵在庙门两侧及对面街上;(十)鸟兽虫鱼区,大抵多在庙旁或庙前后,而鱼则多在花木区;(十一)杂耍区,常在各地隙地;(十二)穷汉市,常在远距离之处。《北平庙会调查》,北平民国学院民国26年5月印行。
3.商业广告和招牌的西式化
民国商业气息比较浓厚,商人们总是利用一切可能的传播媒介宣传自己的商品,这使得当时的广告丰富多彩,很是繁荣。从民国报刊广告的内容看,五花八门,几乎无所不包。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药品和戏剧电影广告。原因之一在于这两样东西人们最关心;之二在于广告收费比较便宜。
当时刊登广告最多的报纸是《申报》、《新闻报》、《大公报》、《文汇报》,这几份报纸版面众多,多的达十版、十几版,大多数版面或左或右、或上或下都登有广告。
举例而言,1938年10月10《文汇报》共出16版,每版都刊有商业广告。第一版全为中国福新烟公司的广告所占,其广告词曰:
外货侵凌,有类洪水;挽回利权,端赖同心;当前急务,甚于抢堤;四大名烟,中流砥柱;年塞漏厄,何止万千,国货之光,派克牌香烟,富丽堂皇、精美绝伦;金字塔香烟,烟中铁军,肖香隽永;嘉宝牌香烟,科学监制,香味和润;旗舰牌香烟,烟枝粗大,经久耐吸。
第二版上有北平药局广告,其词曰:“集中京药,首创第一”,“驰名京药,供奉内庭,太医审定,秘法合制;各科各门,应有尽有,安全灵验,用过皆知”。
第四版上只有两则广告,一则是上海永和公司“白雪”护肤膏广告,其广告词曰:“白雪自有其真实之保养肌肤价值,故历年来为数百万爱护肌肤之仕女所乐用”,“劣质霜膏浮于肤面,搽后肌肉即觉呆板,乃日后皮肤枯燥之预兆;白霜富有保养肌肤成份,搽后立感舒适,此即滋润皮肤之铁证”。另一则是金星自来水笔制造厂的广告,其广告词曰:“中华国货,文化先锋。金星牌,质料高贵,式样美观;爱国牌、构造精良、坚固耐用;国权牌,书写流利,定价低廉。”如此等等,仅看斯日的《文汇报》,便可知民国时期的工厂商家利用报刊媒体做广告已成风俗。
民国时期利用报刊大做广告这一商业宣传风俗的形成,其关键是时人对报业广告的重要性有了共识。“过去很多人不知广告为何物,以为自己产品好或者牌子老,抑或信用好,就一定惠而好我,何必再花钱做广告,做无谓之举,这实际上徒知保守,不事扩充,生意再好,也仅限于一地,而盈利因此有限。如若别人加紧竞争宣传,一夺顾客耳目,则有限之薄利,亦不保矣”申报馆:《最近之五十年》,上海书店1922年2月版。
民国时期的店招也有明显的西化倾向,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现了用霓虹灯作商业标志的情形。据时人记载,每届中秋佳节,上海的各糕铺饼店,纷纷制作月饼供应市场。由于同业之间的竞争激烈,糕饼铺中“竟有以电气灯盘作中秋月饼四字,高挂门首,以代市招者”。这种别出心裁的做法,颇有诱惑力,确实吸引了不少顾客。二是招牌用洋名、沙利文、白宫、爵禄、巴黎、安琪儿、安哥拉、卡尔登、阿耳岛等带洋味的店招各地纷纷出现;不少店招还使用了英文字母。
4.小贩货声习俗承古风
民国时期的行商小贩,在走村串户贩卖货物时,仍继承旧时的传统,利用响器声和吆喝声招徕顾客,俗称货志。民国时期的北京城里的货声颇具特色,小贩的吆喝一般都有简单的曲调,顾客即使听不清他所吆喝的内容,但根据其约定俗成的曲调就能辨别卖的是什么货物;小贩的响器也大都按行业的不同而各具特色,方便顾客辨别。北京、天津一带卖小吃的小贩,吆喝花样颇多,常见的有“老豆腐、开锅!”“炸丸子,开锅!”“热的啰……大油炸鬼,芝麻酱来……烧饼”,“炸而筋……肉”,“哎嗨,小枣儿混糖的豌豆黄嘞!”如此等等。北京、天津一带小贩用于招徕顾客的响器,常见的有剃头的手里拿一把上宽下窄、形似镊子的响器,叫“头”,用铁棒拨拉发出“嗡嗡”三声;卖布的摇拨浪鼓;卖日用百货的用竹藤棍敲击葫芦瓢;卖瓦盆的用小木锤敲盆;卖油的敲梆子;卖吹糖人的敲一面大锣;卖糖的敲一面小锣;卖药的小贩和郎中摇“郎中铃”;磨刀人晃动五爿铜铁片;耍耗子的吹唢呐,如此等等,各种声音起伏彼起,演奏出中国城镇胡同里巷特有的交响曲。
民国时期各地城镇流行不辍的货卖声,以其转特的艺术魅力和乡土风彩引起文学家、美术家的关注如着名作家林语堂在《京华烟云》里曾写到:在北京“有街巷小贩各式各样唱歌般动听的叫卖声,串街串巷的理发匠的钢叉震动悦耳的响声,还有串街串巷到家收买旧货的清脆的打鼓声,卖冰镇酸梅汤的一双小铜盘子敲击声,每一种声音都节奏美妙”。民间的货卖声登上了文学艺术的大雅之堂。余钊:《北京旧事》,学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243页。
(第三节)民国汉族生活风俗
民国时期,生活风俗的变化和发展较之其他类型的风俗变化和发展更为活跃。可以说,民国风俗的革故鼎新正是从生活风俗开端的。这是因为,一种文化对于异质文化的吸收,往往首先肇起于最表面生活习尚的层次。进入民国以后,“随着西方国家原经济侵略,随着近代物质文明的渗入,中国人看到了一种崭新的生活模式,激发了追求、模仿人类进步生活方式的心理,有意无意地用这种新的生活模式改造和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而使传统的生活方式出现了巨大的变革”严昌洪:《西俗东渐记》,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第152页。
一、服饰风俗
民国时期汉族社会生活风俗革故鼎新最直接、最迅速的外在反映,便是服饰式样的更新。而这种更新的主要标志就是男子剪辫、女子放足、男服易式和女服趋新。
1.男子剪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