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举的关于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亚瑟·史密斯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乏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僵硬、刻板。实际上,中国的毛笔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精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两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像孩子一样的生活,所以使得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显得那样幼稚。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即作为一个有着那么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中国人竟然在许多方面至今仍表现得那样幼稚。这使得一些浅薄的中国留学生认为中国人民未能使文明得到任何发展,中国文明是一个停滞的文明。必须承认,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为地限制了。众所周知,在有些领域中国人只取得很少的进步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个领域有自然科学方面的,也有纯粹抽象科学方面的,诸如数学、逻辑学。实际上欧洲语言中“科学”与“逻辑”二词,是无法在中文里找到完全对等的词加以表达的。像孩童一样过着心灵生活的中国人,对抽象的科学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在这方面心灵与情感无计可施。事实上,每一件无需心灵与情感参与的事,诸如统计表一类的工作,都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如果说统计图表和抽象科学只是引起了中国人的反感,那么欧洲人现在所从事的所谓科学研究,那种为了证明一种科学理论而不惜去摧残、肢解生物的所谓科学,则使中国人感到恐怖并遭到了他们的抑制。
实际上,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并非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有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一样,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们也同样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马太·阿诺德就说过:“中世纪的基督教诗人是靠心灵和想像来生活的。”中国人最优秀的特质是当他们过着心灵的生活,像孩子一样生活时,却具有其他任何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没有的思想与理性的力量。换句话说,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它既有着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因此,我们与其说中国人的发展受到了阻碍,不如说它是一个永不衰老的民族。简言之,作为一个民族,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就在于他们拥有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最初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真正的中国人就是有着赤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过着心灵生活的这样一种人。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有着童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中国人永远年轻的秘密又何在呢?诸位一定还记得在篇首我曾说过:是同情的或真正的人类智能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这种真正的人类智能,是同情与智能的有机结合,它使人的心与脑得以调和。总之,它是心灵与理智的和谐。如果说中华民族之精神是一种青春永葆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民族精神不朽的秘密就是中国人心灵与理智的完美谐和。
[附记1]江曾祺论南北人的食事口味
“口之于味,有同嗜焉。”好吃的东西大家都爱吃。宴会上有烹大虾(得是极新鲜的),大都剩不下。但是也不尽然。羊肉是很好吃的。“羊大为美”。中国吃羊肉的历史大概和这个民族的历史同样久远。中国羊肉的吃法很多,不能列举;我以为最好吃的是手把羊肉。维吾尔、哈萨克都有手把羊肉,但以内蒙为最好。内蒙很多盟旗都说他们那里的羊肉不膻,因为羊吃了草原上的野葱,生前已经自己把膻味解了。我以为不膻固好,膻亦无妨。我曾在达茂旗吃过“羊贝子”,即白煮全羊。整只羊放在锅里只煮45分钟(为了照顾远来的汉人客人,多煮了15分钟,他们自己吃,只煮半小时),各人用刀割取自己中意的部位,蘸一点作料(原来只备一碗盐水,近年有了较多的作料)吃。羊肉带生,一刀切下去,会汪出一点血,但是鲜嫩无比。内蒙人说,羊肉越煮越老,半熟的,才易消化,也能多吃。我几次到内蒙吃羊肉吃得非常过瘾。同行有一位女同志,不但不吃,连闻都不能闻,一走进食堂,闻到羊肉气味就想吐。她只好每顿用开水泡饭,吃咸菜,真是苦煞。全国不吃羊肉的人,不在少数。
“鱼羊为鲜”,有一位老同志是获鹿县人,是回民,他倒是吃羊肉的,但是一生不解何所谓鲜。他的爱人是南京人,动辄说:“这个菜很鲜。”他说:“什么叫‘鲜?我只知道什么东西吃着‘香。”要解释什么是“鲜”,是困难的。我的家乡以为最能代表鲜味的是虾子。虾子冬笋、虾子豆腐羹,都很鲜。虾子放得太多,就会“鲜得连眉毛都掉了”的。我有个小孙女,很爱吃我配料煮的龙须挂面。有一次我放了点虾子,她尝了一口,说“有股什么味!”不吃。
中国不少省份的人都爱吃辣椒。云、贵、川、黔、湘、赣。延边朝鲜族也极能吃辣。人说吃辣椒爱上火。井冈山人说:“辣子有补(没有营养),两头受苦。”我认识一个演员,他一天不吃辣椒,就会便秘!我认识一个干部,他每天在机关吃午饭,什么菜也不吃,只带了一小饭盒油炸辣椒来,吃辣椒下饭。顿顿如此。此人真是个吃辣椒专家,全国各地的辣椒,都设法弄了来吃。据他的品评,认为土家族的最好。有一次他带了一饭盒来,让我尝尝,真是又辣又香。然而有人是不吃辣的。我曾随剧团到重庆体验生活。四川无菜不辣。有人实在受不了。有一个演员带了几个年轻的女演员去吃汤圆,一个唱老旦的演员进门就嚷嚷:“不要辣椒!”卖汤圆的白了她一眼:“汤圆没有放辣椒的!”
北方人爱吃生葱生蒜。山东人特爱吃葱,吃煎饼、锅盔,没有葱是不行的。有一个笑话:婆媳吵嘴,儿媳妇跳了井。儿子回来,婆婆说:“可了不得啦,你媳妇跳井啦!”儿子说:“不咋,拿了一根葱在井口逛了一下,媳妇就上来了。”山东大葱的确很好吃,葱白长至半尺,是甜的。江浙人不吃生葱蒜,做鱼肉时放葱,谓之“香葱”,实即北方的小葱,几根小葱,挽成一个疙瘩,叫做“葱结”。他们还把大葱叫做“胡葱”,即使做菜时也不大用。有一个着名女演员,不吃葱,她和大家一同去体验生活,菜都得给她单做。北方人吃炸酱面,必须有几瓣蒜。在长影拍片时,有一天我起晚了,早饭已经开过,我到厨房里和几位炊事员一块吃。那天吃的是炸油饼,他们吃油饼就蒜。我说,“吃油饼哪有就蒜的!”一个河南籍的炊事员说:“嘿!你试试!”果然,“另一个味儿”。我前几年回家乡,接连吃了几天鸡鸭鱼虾,吃腻了,我跟家里人说:“给我下一碗阳春面,弄一碟葱,两头蒜来。”家里人看我生吃葱蒜,大为惊骇。
有些东西,本来不吃,吃吃也就习惯了。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一次,我家所开的中药铺掌柜请我去吃面,那天是药王生日,铺中管事弄了一大豌凉拌芜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以后来此地,每吃涮羊肉,调料里总要撒上大量芫荽。另一次在昆明。苦瓜,我原来也是不吃的。我们家乡有苦瓜,叫做癞葡萄,是放在磁盘里看着玩,不吃的。有一位诗人请我下小馆子,他要了三个菜:凉拌苦瓜、炒苦瓜、苦瓜汤。他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从此,我就吃苦瓜了。北京人原来是不吃苦瓜的,近年也学会吃了。不过他们用凉水连“拔”三次,基本上不苦了,那还有什么意思!
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也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比如广东人吃蛇,吃龙虱;傣族人爱吃苦肠,即牛肠里没有完全消化的粪汁,蘸肉吃。这在广东人、傣族人,是没有什么奇怪的。他们爱吃,你管得着吗?不过有些东西,我也以为不吃为宜,比如炒肉芽——腐肉所生之蛆。
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
山西人真能吃醋!几个山西人在北京下饭馆,坐定之后,还没点菜,先把醋瓶子拿过来,每人喝了三调羹醋。邻坐的客人直瞪眼。有一年我到太原去,快过春节了。别处过春节,都供应一点好酒,太原的油盐店却都贴出一个条子:“供应老陈醋,每户一斤。”这在山西人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