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咸丰年间,以徽班为基础的京剧形成,至同治、光绪年间,开创了一个兴盛的局面。京剧演出受到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地区汉族官贵与平民的普遍赞赏。(图150)成为他们娱乐休闲的主要生活方式之一。与此同时,各地的地方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如流行于安徽等地的泗州戏,流行于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的花灯戏,以及山东的吕剧、五音戏,江苏的锡剧,山东及河南的二夹弦,台湾的歌仔戏,湖北、江西的楚剧,浙江的婺剧、绍剧,广东的潮剧等,均成为当地民众休闲娱乐的主要方式。
此时,在民间自娱自乐的休闲娱乐方式则有舞狮、跑旱船、开路、中幡、杠箱、官儿、五虎棍、跨鼓、花钹、高跷、秧歌、什不闲、耍坛子、舞大头和尚等。也有“走会”、“过会”或“社火”表演。
在清末沿海地区的一些城镇,随着西方文化的输入,西式文体娱乐项目如看电影、幻灯、话剧、跳西洋舞、玩扑克牌等,已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上层社会的主要娱乐休闲方式。如观赏西洋戏剧,上海“每逢英历18号在西国戏馆开演诸剧……往观者则携小扶老,道路间颇形热闹”[33]。比起戏剧,对大众影响更大的是电影。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电影正式传人中国,上海一些戏院茶园开始陆续上映电影。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北京也开始放映电影。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第一部中国无声电影《定军山》拍摄成功。这是一部戏剧片,主角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伶界大王”、京剧谭派艺术的创始人谭鑫培。电影上映之时,百姓反应极其热烈,竟有“万人空巷来观之势”。西方娱乐方式的进入,使汉族社会文化娱乐风俗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而带有近代性的特征。
3.新风初露的礼仪风俗
清代后期汉族社会的诞育风俗基本传承前期的固有成式,在祈子方面有新娘传袋、“麒麟送子”、观音赐子等。在福建闽侯则出现了“拍喜”之俗,即于元宵之夜,亲邻持竹杖觅未受胎之新妇笞打,谓之拍喜。民间以为妇女不孕是因身上有邪祟作怪,鞭笞棒打驱除邪祟,才能怀孕得子,反映出当时社会风俗中的愚昧性。
产妇临盆时,各地也有一系列的禁忌,如安徽产妇临盆时,戒随意乱泼盆中污水,恐污及送生娘娘,招来灾祸。婴儿出生三日后“洗三”的仪俗,在汉族社会中传承已久,清末仍然沿之,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曰:“三日洗儿,谓之洗三。”民间恐育儿不大,除寄名神佛之外,还普遍流行认干亲风俗。钟毓龙《说杭州·说风俗》曰:“一因子女之八字不能永年,宜出寄于属某肖之人,方能解免;一因子女之八字冲克父母,出寄所以远之也。此皆算命先生之言,而承寄者亦以此二项为多。”[34]甚至有认鬼神为干父母的,钟毓龙《说杭州》曰:杭州“武林门外马塍庙之无常鬼,(小儿)寄之者独多,呼之曰胡阿爹胡干爷”。
婴儿周岁周啐风俗除抓周外,江南孩童还要斋王母寿星,戴百家锁,亲友送礼相贺。钟毓龙《说杭州》:“百家锁者,乞取百家之钱而制之。其中以劳、顾、万、年、陈五姓为最重要,谓其牢能过于万年之城也。”[35]
男子成人时的冠礼风俗,清代后期已基本废之不用,但有些地区仍有简单的仪式,如直隶深州,“士民家自十五六至二十余岁择日加帽,其蘸宴诸仪久废”[36];有些地区则附于婚礼。如四川成都,“婚前一日,父命其子至当前,亲加冠服,教以成人之道。祀祖毕,亲友簪花披红,举酒酌贺”[37]。
清代后期,民间贺生日、祝寿之风颇盛。尤其是为老人祝寿,大摆排场,甚为铺张。《上海研究资料》一书记载同治年间上海知县叶廷青为母亲做寿,寿日前一天为预祝;寿日那天为正寿;寿日翌日为谢客。正寿筵席分上下两等96桌,其贺客轿夫、随役、厨夫、茶夫等勤杂人员共吃寿面2050碗。可见场面之大。(图151)
晚清社会品官士庶的婚礼各依官方规定的婚礼制度而行,论婚先使媒妁,然后选吉日纳娶。至于婚礼程序,此时已有了简化的趋向。如光绪《顺天府志》曰:“昔日娶亲风俗,头日迎妆,二日娶亲,三日会亲。进改为早晨迎妆,上午娶亲,下午会亲。”[38](图152)迎娶之日,各地风俗已有所不同,有的“置马鞍于门限,令夫跨过。院中设香案,置斗粟,插弓矢、铜镜、秤杆与内,南向拜之”;有的“自新妇至门口至人房,俱有一人在旁唱喜歌,手提篮盛胡桃、铜钱、碎草、乱撒之,谓之下亲”;有的“新妇舆至门,新娘抽矢三射,云以去煞神”;有的“食水饺,饺不熟,即熟亦讳言之。生者,取生育之义也”;有的“及夕,新郎新妇取花插之窗,必在窗之低格,愈低,则得子愈早”等等[39]。
这一时期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婚姻的门第观念受到冲击,出现择亲论财的现象。咸同时文人议论说,“乾嘉之前,圜圜之子,虽拥厚赀,士大夫绝不与通庆吊”;而道光以后,“士人一登科第,择乡里之富厚之者,广送朱卷,不问其出身奚若……甚且结为婚姻”[40]。婚姻论财不问门第当是商品经济发展、商人社会地位提高的一个标志。广东等地,则因男子出洋者众,出现了空妇婚习俗,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曰:“粤东有被人掠卖至外国为苦工者曰猪仔,若其家已为聘妻,久俟不归,则仍迎娶如仪。”
到了清代末期,旧的婚姻制度受到了维新派、革命派的猛烈抨击,社会上刮起提倡自由恋爱、自主结婚的“文明结婚”之风,如流行于士大夫中的西式婚礼,“其法,牧师衣冠被向,立其前,设一几,几上置婚书条约。新郎新妇南向立,牧师将条约所载——举问。傧相为之代答。然后望空而拜,继乃夫妇交揖,礼成即退,殊为简略”[41]。其实这里的“西礼”已做了变通,一是牧师提问由“傧相代答”,二是新婚夫妇不是“互吻”而是“望空而拜”、“夫妇交揖”。
在清末的上海,有的女青年在订婚后由媒人陪同择日登门拜见未来的公婆、丈夫,此后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接触,此俗被称为“通脚”。并有“文明婚礼”流行。徐珂《清稗类钞·婚姻类》记曰:“亲迎之礼,晚近不用者多,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礼堂所备证书(有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姓名),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即媒妁)、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亦有主婚人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结婚歌者。”至于婚礼程序,则有证婚入主持新郎新娘签证婚姻证书,证婚人为新郎新妇交换饰物;新郎新妇行结婚礼,东西相向立,双鞠躬;主婚人、证婚人致辞;新郎新妇谢证婚人、介绍人;男女宾代表致颂词,赠花;新郎新妇致谢词;女宾代表唱文明结婚歌;新郎新妇行谒见男女主婚人及男女族全体礼;男族女族全体行相见礼;筵宴,等。富有现代气息。
清代后期,仍然实行丧葬有制。民间丧葬礼俗仍以传统为主,人死,北京丧仪要开殡书、念“倒头咒”[42]。南方则要于孝堂外挂遗像、挽联,设神主,小殓后还要给死者套米斗。民间认为尸体旁有十二生肖动物走过,要僵尸挺立,套上一个米斗,尸体便站不起来了[43]。
人死三日,要“接三”,《民社北平指南》曰:“死三日,为接三。”南方“接三”则有题主之俗。《杭俗遗风》载:“殁日之第三日,请善书者题书神主、魂魄二幡。”
人殓,《南京采风记》曰:“人殓,届时亲人均须环送,即将亡者舁入棺内,棺内诸物为:黄土、石灰、炭屑、雄黄、衾、褥、鸡鸣枕、脚炭、纸卷;棺外诸礼节为:兜巾、暖肩、分金、收钉、上凳、安位、叫好、正荐魄幡。”
出殡时,亲友要前去吊丧送葬,届时所送的吊仪有所讲究。《杭俗遗风》载曰:“除亲友送礼吊奠外,至亲如儿女亲家,又须上饭。礼用素席汤饭、龙香彩烛、五花五神、祭轴、绫匾、绫对、四事。”(图153)川陕地区出殡时要给死者发“路引”。“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住址等,并盖有“阴天子印”、“城隍印”和“地方衙署印”,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
传统的七七追荐之俗,在清代后期依然流行。首七,南方一般在死后的第六天举行,《杭俗遗风》曰:“做七,须在第六日上,故首七名曰敲头六儿。”
清末,在西俗东渐的影响下,汉族社会的丧葬风俗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如有的地方不请僧道设坛诵经而请西洋乐队吹奏,有的地方举行追悼会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光宣间,有所谓追悼会者出焉。会必择广场,一切陈设或较设奠为简,来宾或可不致赙仪。”追悼会的议程大致是摇铃开会,报告开会宗旨,宣读祭、诔之文,鞠躬致礼,演说,奏哀乐等等。
五、清代后期汉族风俗文化的基本构架(下)
1.趋向人本的岁时风俗
清代后期的岁时节日风俗,基本继承前期固有的格局,而少有更张。但与前期相比,则节日活动已少了许多求神拜佛、驱邪辟祟的内容,增加了许多趋吉祈愿、自我娱乐的色彩,而更为人本化。元日主人早起放开门爆仗,并拜祖先神像是汉族地区过年时的传统风俗,清代后期虽然此俗仍存,如浙江杭州“元旦,晨起开门,施放爆竹”[44];但流行更多的是许多趋吉习俗。如北京要“挂千”,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挂千》曰,“挂千者,用吉祥语镌于红纸之上”;杭州“以除夕所预书之开门大吉红条,贴于大门之上”;台湾则有“贺正”,同治《淡水厅志》载:“向吉方出拜亲长师友,曰贺正。”(图154)
十三日,北京灯节开始,《燕京岁时记》曰:“自十三以至十七均谓之灯节。”南方则在十三日将龙灯拿到龙神庙“点睛参谒挂红,称为龙灯开光”[45]。十五日为元宵节,此日最主要的习俗活动是张灯,北京“内廷筵宴,放烟火,市肆张灯”。而节俗食品,北方“十鲜俱备,而以元宵为大宗”[46]。南方杭州则称元宵为“灯圆”,“以糯米粉搓作大团,其中实有细节之杂物,如胡桃、花生、芝麻、枣子、鸡油、洗沙之类,名曰灯圆”。
清代后期,北京灯市已实行灯与市分家,《燕京岁时记》曰:“今则灯归城内,市归琉璃厂矣。”此时,元宵节还流行请紫姑占卜的活动,“以淘箩盛米,并置筷一双,覆以绸帕,至厕所迎之,谓可以占农事,卜休咎”。(图155)
正月拜年是各地均有流行的风俗,南方则有“有心拜年,寒食不迟”的说法。在正月中,北京有逛白云观的习俗。《燕京岁时记》曰:“白云观……每至正月自初一日起开庙十九日,游人络绎,车马奔腾。至十九日为尤盛,谓之会神仙。”
清代后期,立春日迎春之俗流行不辍,《燕京岁时记》曰:“立春先一日,顺天府官员到东直门外一里春场迎春。立春日,礼部呈进春山宝座,顺天府呈进春牛图。礼毕回署,引春牛而击之,曰打春。是日富家多食春饼,妇女等多买萝卜而食之,曰咬春,谓可以却春困也。”
农历二月初一,北方祭日,并吃“太阳糕”。《燕京岁时记》曰:“二月初一日,市人以米面团成小饼,五枚一层,上贯以寸余小鸡,谓之太阳糕。都人祭日者,买而供之,三五具不等。”二月二日,为春龙节。咸丰《武宣府志》曰:“以二日为春龙节,取灶灰围屋如龙蛇状,名曰引钱龙,招福祥也。”这一日还禁忌妇女在家用针线,以为用了便会伤害龙的眼睛[47]。南方则以二月二日“家家举行之,以祀土地”。二月春分,有祭祖之俗,《燕京岁时记》曰:北京“宫中祠庙皆有大臣致祭,世家大族亦于是日致祭宗祠”。
三月初三日,在南方有郊外踏青、戴荠菜花之俗,《说杭州》曰:“是日踏青,男女皆戴荠花。”三月清明日,北京“惟祭祀扫坟茔而已”;各寺院“制造法船至晚焚之”,并设“盂兰会”。夜晚,则有“荷叶灯、蒿子灯,莲花灯”,沿河要“放河灯”[48]。山东清明如“寒食日,从中元日、十月朔,皆至墓前,陈祭品展拜,焚冥镪,加土,用土块压纸钱至于坟顶上而回”[49]。南方则除扫墓、祀祖外,还有“驱虫”、“购清明狗”、“寒食躲青”等习俗[50]。
二十八日为东岳诞辰,各地有东岳庙会。北京东岳庙会的日期长达半月。《燕京岁时记》曰:“东岳庙在朝阳门外二里许,除朔望外,每至三月十五日起,开庙半月,士女云集,至二十八日为尤甚。”
立夏日,杭州店铺作坊各伙友,皆得休假,有“五郎八保上吴山”之谚。节俗食品是乌饭,并有秤人之俗,《说杭州》曰:“男女老少,除有孕者外,皆须以秤称之,计其轻重,以与去岁比较其肥瘠。”
四月初八日浴佛节,“诸寺院各有浴佛会,僧尼辈竟以小盆贮铜像浸以糖水,覆以花棚,铙钹交迎,遍往邸第富室,以小杓浇灌以求布施”。四月二十四日,江南俗传为朱天君生日,实际为祭祀明末崇祯皇帝朱由检。钟毓龙《说杭州》曰:“是月二十四日,为朱大天君生日……实则明之崇祯皇帝也。朱者其姓,君即皇帝也。”
五月初五端午节,各地均要吃粽。并有驱“五毒”、避邪之俗,喝雄黄酒、挂菖蒲剑、挂桃叶、贴符条等,即辟毒驱邪之常见手法。此时的厌胜物已从古代朱索桃印、艾人、五彩缕、赤灵符中,滋生出天师符、彩葫芦等。天师符,市面已有出售,《燕京岁时记》记载,每逢端午节,北京一带的街面店铺,都用尺幅黄纸盖以朱印,或绘天师、钟馗之像,或绘五毒符咒之形,悬而出售。端午节,江南各地有龙舟竞渡。杭州西湖龙舟竞渡,“舟约四五只,长各四五丈,头尾据高,彩画如龙形”,但由于道光时,湖中竞渡溺毙多人,官府禁止之,其后遂不复举行。
汉族社会自古即认为五月为“恶月”、“毒月”,该月毒虫滋生。瘟疫流行,易得病灾,因此形成了许多禁忌。至清代后期,北京仍有该月不迁居、不糊窗隔之俗,杭州则有小孩不剃发的禁忌。北京民间还流传着端午日井水有毒之说,故该日禁忌从井中汲水,每户都要在前一日争相汲水,蓄满缸釜。上海一带忌讳称恶,故称善月。
六月六日,《燕京岁时记》曰:宫中“象房有象时,每岁六月六日牵往宣武门外河内浴之,观者如堵。后因象疯伤人,遂不豢养。光绪十年以前尚及见之。同治末年、光绪初年,越南国贡象二次,共六七只,极其肥壮。都人观者喜有太平之征,欣欣载道”。六月十九日,俗传为观世音菩萨出家之日,江南城乡善男信女多往寺庙进香。在江浙一带,“有好事者,且于湖中大放花灯。其法用纸扎荷花形,下缀以木片,轻浮水面,中燃红烛,多至干余盏,随波飘荡,掩映满湖。是夜茶楼酒肆面食店,通宵达旦,概不收市,利几三倍焉”。
七月七日,山东民间为牛生日。咸丰《武宣府志》曰:“七月七日……牧童采野花插牛角,谓之贺牛生日。”这一日要以酒食款待耕牛,以示恭敬。初七日清晨,俗谓“乌鸦喜鹊飞鸣较迟,俗谓之填桥去”[51]。江浙民间妇女多要于此日以槿柳叶洗头发,以为可以如织女般黑亮。其夜则有女子乞巧之俗。七月十五日中元节,江南有“盂兰盆会”,其资费由富商或夫绅筹募,在娱鬼的同时,也起娱人的作用。
八月十五中秋节,南方除赏月、吃月饼外,又有各种“偷”俗,如“偷儿女”、“偷瓜”和“摸秋”等,民间以此祈子。如陕北地区在中秋之夜家家摆出瓜果祭月、赏月时,一些无儿无女的人家便于夜深时去别家偷摸一些红枣、瓜果等食物,取其“早生贵子”之吉,俗称“偷儿女”。即使此行被主人发现,也不会追究,一笑置之。河南、湖北、安徽、江西、湖南、贵州等地则去邻里菜园偷冬瓜或南瓜,以彩色绘成人面,裹以衣服,送至不育者家。(图156)其妇得瓜,剖食之,以为这样可得子。
九月九日重阳节,登高、吃糕、赏菊、饮菊花酒等传统习俗依然流传。
十月初一日,南方名曰“十月朝”,《说杭州》曰:杭州“例行城隍会……即为赈济孤魂者”。此日,朝廷则要颁新时宪书(历书),“大小书肆出售宪书,街巷间亦有负箱唱卖者”[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