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宋元时期的社会风俗是我国传统风俗承上启下阶段。首先是传承了历代的风俗,但传承中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有的被变形运用,有的被丰富发展成完善的通例。如礼仪风俗中的产育之俗,形态比前代更加完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婚葬礼仪,至宋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整套程序,为后代所承袭,从此变异不大。再如节日风俗,发展到宋,从活动的内容到方式都得到了充实、丰富,如春节时的换桃符之俗,自五代转化为贴春联后,至今也无多大更易。其他像生活风俗也如此。比如缠足之俗,在宋代获得空前的发展而被定型。据考,缠足之风首先在五代贵族妇女中时兴起来,北宋宣和之后益盛。其传播方式“大致是由统治者的宫廷传人教坊乐籍,由教坊乐籍传到京城,再由京城外传到各地城市,渐次增多起来”的[36]。据《枫窗小牍》载,当时闺阁妇人即使被金人所掳,也复花鞭弓履。对此,北宋末的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说,“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此说虽有失偏狭,但说明缠足之风,此时已较普遍。南宋之后,缠足逐渐普及开来。家妓、厨娘等也都已缠足,普通妇女缠足也已成为时尚。南宋理宗朝的宫人还发明了一种叫“快上马”的缠足之式。因此,不缠足倒成了一种例外。对此,目睹缠足痛苦的车若水,最早提出了异议,认为“妇人缠足,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束,不知何用”[37]?道出了当时深受缠足之害妇女的心声。这种限制妇女行动,以畸形为美的习俗,在后来中国历史上盛行了近1000年,其影响不可谓不大。
再如家族制中的族谱、祠堂等形制,都在宋代趋于定型。族谱是在过去的谱牒基础上变异而形成的,它改变了由官方掌握图谱的方式,族谱不仅由族人修撰,而且由宗族自行保管。其目的也由原来以谱牒夸示门第而一变为理清支系、确定长房嫡传、弘扬宗族精神、团结同族之人。因此,“敬宗收族”成了宋代时修族谱的主要目的。祠堂是基于宋代品官很少有建立家庙祭祀祖先的特点,经由朱熹、陆九渊的倡导而逐渐建立起来的。为了与家庙之制不相混淆,“特以祠堂名之”。正如朱熹在《家礼》一书中所指出的,祠堂的建立目的是为了体现“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为此朱熹不仅主张于居室之东建祠堂,祠堂由宗子主持,族人共同所有,祠堂内设四龛,供奉高祖以下先世神主;他还规定了祠堂所设祭器及祭祀的仪式、服式等[38]。就在朱熹倡导建祠堂的同时,陆九渊已建起“祖弥祠堂”,规定每天清晨暮寝,家长率族人请安致礼[39]。因此,它不仅是祭祖的地方,也是全族人各种习俗活动的中心。宋代所建祠堂虽并不普遍,但它为后世祠堂制度的普遍流行不仅起了开先河的作用,而且提供了一个可供参照的范式。元明清之后祠堂在家族组织活动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即使时至今日祠堂仍在许多农村大有市场。追其源头,当在宋代。
总之,宋元时期汉族风俗在承袭上古之俗的基础上,经过南北融会,不同民族的交融和不断变异、丰富,逐渐趋向定型,对后来汉族风俗影响极大和深远。
四、五代宋元汉族风俗文化的基本构架(上)
1.新俗屡现的生产风俗
宋元社会,由于人口剧增,耕地不足的矛盾日益严重,故隋唐以来重视垦辟的习俗得以进一步发展,人们习惯于“田尽而地,地尽而山”[40]地垦辟种植,于是出现了圩田、涂田、梯田和架田等风俗。圩田即围堤建圩,“盗湖为田”;涂田,即利用海涂,筑堤围田;梯田,即将土山“裁作重蹬”,平土成田;架田,即在水面架设木筏,铺盖葑泥而成的人造浮田。(图75)
此时随着旧有农具的改进和新式农具的创造,农具风俗比过去更为丰富。当时踏犁、犁刀、秧马、扬扇等,都得到了普遍使用。秧马,苏轼《秧马歌》序目:“予昔游武昌,见农夫皆骑秧马。”[41](图76)前代已有的龙骨水车和筒车,则已在宋时已得到普遍推广;水利灌溉设施又新出现了虹桥和渡槽[42]。
随着农具的改进和农业生产集约程度的提高,宋元时期耕作栽培风俗进一步趋向精细化。南方稻田主要有耘田、烤田和耥田等习俗,水稻良种“占城稻”曾一时流行。随着北人南移的增多,麦类向南方的扩展,促进了稻麦两熟制在长江流域的形成。如北宋时,苏州地区已是“刈麦种禾(稻),一岁再熟”[43]。岭南水稻种植则有一年三熟的,周去非《岭外代答》曰:钦州一年三次种收水稻,“故无月不种,无月不收”。
这一时期,农业生产中仍有重巫信神的风俗,有祭田神、祈雨等俗信。如四川地区,“风俗皆重田神,春则刻木虔祈,冬则用牲报赛”[44]。传承已久的祈雨习俗,则已发展出画龙筑土龙祈雨、贴龙王神马像祈雨和向龙王庙、城隍庙、关帝庙及本地其他神庙祈雨等多种形式。
宋代园艺以茶叶为大宗。两宋的茶叶加工,北宋时均为饼茶,有“掺香”习俗;南宋以后则散茶流行,出现了茶叶的窨花方法,《调燮类编》曰:“木樨、茉莉、玫瑰、蔷薇、兰蕙、橘花、栀子、木香、梅花皆可作茶。诸花开时,摘其半含半放香报全者,量茶叶多少,摘花为伴。”[45]福建武夷山一带,农家多以种茶为业,茶农有“喊山”俗信。清人高士奇《天禄识余》曰:宋代武夷山御茶园,“每岁惊蛰日,有司为文致祭。祭毕,鸣金扬鼓,同喊曰:茶发芽!谓之喊山。”
宋代江南地区养蚕已超过了北方,养蚕用具已新出现了蚕网和木制蚕勺,并出现了中药添食增丝的习俗,《鸡肋编》曰:“每槌间用生地黄四两,研汁洒桑叶饲之,则取丝多于其他。”[46]同时,传承至今的许多蚕忌习惯已经形成,范成大诗曰:“三旬蚕忌闭门中,邻曲都无步往踪。”上元夜,吴地还要以粉米为茧团,预祝蚕收之盛,或书吉语置其中,以占一岁之福,谓之蚕卜。吴中一带腊月二十五(或二十、二十四)夜,村农以秃帚、笤、麻秸、竹枝燃火炬,缚长竿之杪以照田,烂然遍野,以祈丝谷,谓之照田蚕[47]。
宋代的手工业比前代有所发展,行业规模扩大,分工细密,生产技术和产品数量、质量均有提高。在南方许多城镇,出现了大批专业丝织工匠,如婺州金华县(今属浙江)“城中民以织作为业,号称衣被天下”[48]。梓州专以织绫锦为生的机户多达数千户。在丝织业发达的地区除以丝织为业的机户、柜户外,还出现了雇用工徒的“机坊”、“染肆”等。与此同时,至迟在北宋时期,闽广一带已有棉织习俗,彭乘《墨客挥犀》曰:“闽、岭以南多木棉,土人竞植之。”范正敏《逐斋闲览》曰:采木棉之花可织为布,谓之“吉贝”。南宋末年,棉织习俗已流行于江南地区,到元代时,黄道婆从崖州带回先进的棉纺技术,改进了江南的纺织旧俗,以“错纱、配色、综线、挈花”的方法织造出各种美丽的棉织品,短期之中,“松江棉布,衣被天下”[49]。
两宋时期造纸业发达,当时造纸的原料在继续使用麻、树皮的同时,又大量地使用了竹、麦秆、稻秆等。并已习惯于用“纸药”,使抄出的纸薄而均匀。在盛产纸张的地区,则出现了许多专以造纸为主的纸匠、纸户。如陕西凤翔府郿县,“今人以纸为业,号纸户”[50]。
宋代刻书业发达,除官刻外,各种书坊遍布各地城镇,并形成了开封、杭州、成都和福建建阳、麻沙四大刻书中心,并在雕版印刷基础上发明了铜版印刷、型版套色印刷和活字印刷术。其中活字印刷术系平民毕昇于庆历年间(1041~1048)发明成功,《梦溪笔谈》曰:“庆历中,有布衣毕昇又为活板。”
宋代社会自始至终弥漫着官商融合、士商渗透、弃儒从商、弃农经商的社会风尚。一些历代以耕桑为业的农民也逐渐弃农经商,麻城县有《风俗谣》曰:“东乡田庄,西乡文章,南乡经商,北乡酒浆。”
此时都市的贸易市场称“瓦子”,四周有酒楼、茶馆、瓦舍和各种商店。中间的方形广场上则设立浮铺,定期举行集市贸易。(图77)当时,各类商行分类越分越细,开封至少有150行,杭州多达414行[51]。元代时,大都(北京)则出现了许多着名街市,如猪市、骡马市、羊市、米市、珠市、骆驼市等。宋元时期,城外的市集称“草市”,乡村叫“小市”,乡村市集均定期开放,并各地相互错开,以方便买卖。另有以祭祀神灵为主的综合性庙市,此时已发展出许多颇具特色的专门集市贸易,如上元灯市、五月五鼓扇百索市、七夕巧儿市、中元冥器市等。
宋代商业店堂门口多悬挂招牌幌子,以此招徕顾客。(图78)当时酒店所挂的幌子,亦叫“酒帘”或“酒旗”;村镇酒店的酒旗上有“望”字,又称酒望子。此时,四川商人已有使用自行印制的“交子”纸币,以代替铁钱的风俗。《宋史·席旦传》曰:“蜀用铁钱,以其艰于转移,故权以楮券。”因当时的纸张多用楮皮制成,民间通称纸为楮,故“纸币”又称“楮币”。这是我国最早使用的纸币。
由于城市人口的剧增,宋元时期城市的各种服务行业十分发达,形成了特有行业习俗。娱乐服务业,除官办的乐伎服务机构教坊外,有“街市乐人”沿街赶趁,官、私妓女随时“请唤”,还有“百戏踢弄家”、“角觚者”、“说话者”等职业服务者,为居民提供娱乐服务。在汴梁和临安,还有专门帮办礼席的服务机构“四司六局”,“凡民间吉凶筵会,椅桌陈设,器皿合盘,酒担动使之类,自有茶酒司管赁”[52];“士庶家与贵家婚嫁,亦乘檐子,只无脊上铜风花朵,左右两军,自有假赁所在。以至人人衫帽衣服从物可赁”[53],服务可谓周全。
2.富于变化的生活风俗
两宋服饰,虽然朝廷规定“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各有等差”,但违礼逾制的现象较为普遍。故比之以唐代,两宋服饰习俗则更富于变化性,有追求华美、服饰多变、尚胡好古等特点。如北宋时,司马光曰:“内自京师士大夫,外及远方之人,下及军中士伍、畎库农民,其服饰器用比之数十年之前,皆华靡而不实矣。”[54]南宋时,都城临安,服饰“必要绮罗绫縠、绞绡靡丽、新鲜华粲、絺缯绘画、时样奇巧、珍贵殊异,务以夸俗而胜人”[55]。
与此同时,宋代社会除官服保留汉制外,其他服装则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胡化”的倾向。北宋时,朱熹曰:“今世之服,大抵皆胡服,如上领衫、靴鞋之类,先王冠服扫地尽矣。”[56]尤其是北方辽、金统治地区,汉族服装胡化现象更为突出。曾出使金国的范成大曰:金地“民亦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57]南宋时,由于宋金两国交往的增多,女真服饰也传到都城临安,以致“临安府士庶服饰乱常”[58]。到了元时,本为北方蒙古、女真传统服饰的团衫,也成了汉族的常服。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曰:“国朝妇人礼服,达靼曰袍,汉人曰团衫,南人曰大衣,无贵贱皆如之。”元代末年,则“四方衣服鞋帽器物,皆依高丽样子”[59]。
此外,宋时男子服装又有好古特点。上古的“深衣”,已久不传,宋代则又在士大夫中流行,司马光曾依《札记》作深衣自穿;朱熹作“深衣之制”,于冠婚、祭礼、宴居、交际时穿服[60];宋末金履祥认为深衣乃古代士大夫闲居之服,合于周礼“规矩准绳”,并撰《深衣小传》,力倡恢复。
宋代男子帽式,主要有幞头,系承唐末五代服制而来。(图79)此时不论男女,均有戴花习俗,所戴之花有真花和仿生花之别,每遇节庶日,官民均戴花,远望“全如花世界”[61]。(图80)男女流行的服饰则有背子,主要从前代的半臂发展而来;男子多以背子为衬,衣女子则以背子为常服。(图81)
这一时期,妇女以足小为美,故流行裹足习俗。妇女裹足一般认为始于五代南唐,自李煜命宫嫔用帛绕足,以弓绕足,以弓纤为妙,后渐渐仿效。北宋时裹足之风已从宫廷传人教坊乐籍,尔后传到京城,再外传各城市。张邦基在《墨庄漫录》曰:“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可知北宋时缠足已较流行。南宋裹足之风渐盛。南宋初,刘光世的家妓都缠足,“稳小弓鞋三寸罗”[62],誉为“脚绝”。到元代时,妇女“人人相效”裹足,“以不为者为耻”[63]。
五代宋元时期汉族社会的饮食风俗,其主食较普遍的是一日三餐,方回《古今考》曰,“诸寺观不耕而食”,“披剃之余,二粥一饭”。但穷苦人家则一日三餐不能保证。陈淳《上庄大卿论鬻盐》曰:乡村贫苦客户“不能营三餐之饱,有镇日只一饭,或达暮不粒食者”[64]。主食结构依然是南米北面。但随着北人的大量南移,南方主食中面的比重有所增加,花色品种也比隋唐更为丰富。就面条而言,仅开封和临安食店出售的就有生软羊面、桐皮面、插肉面[65]和丝鸡面、三鲜面、笋泼肉面[66]等20多种。此外,又有馅包、馄饨、铧锣、馉诎等面食。同时,粟、菽、黍,以及荞麦、薯芋等杂粮也为当时社会所食用。如饶州“民种荞麦,可充一两月粮”[67]。
此时的副食仍以蔬菜为主,其品种除古已有之者外,五代以来先后从国外引进胡萝卜、甘蓝、苴蓝、菜花、丝瓜、苦瓜、南瓜等,丰富了汉民族的馔肴。对蔬菜的保存和加工,主要采用了腌渍方法。如北宋开封夜市有咸菜、辣瓜儿[68],南宋临安市有藕蚱、醋姜、脂麻辣菜、盐芥等出售[69]。豆腐已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日常副食品之一,僧赞宁《杨类相感志》曰:“豆油煎豆腐有味。”此时的肉食,大抵为南鱼北肉。北方肉食以羊为主,其次为猪,以及鸡、鸭、鹅等家禽,水产、野味之类也占有一定比例。北宋时,开封市场中有盘兔、野鸭肉、鹌鹑、鸠、鸽、螃蟹、蛤蜊等出售[70];元代则有“烧鹅”、“白蝶鸡”、“鸡汤”[71]、“川炒鸡”、“卤鹅鸭”[72]等。对肉类和水产保存,仍沿用腌、腊、糟等方法。在广南一带,“以鱼为蚱,有十年不坏者”[73]。
此时设酒筵待客,都要铺陈果品。果品的进食,往往是饭前。宋高宗亲幸大将军张俊府中的御筵“节次”,最初是“进奉”干果、“雕花蜜煎”、“砌香咸酸”瓜果、“切时果”和“时新果子”等,然后再进菜“下酒”[74]。
宋元时期,茶已成每个家庭的必备饮料。元曲《玉壶春》曰:“早晨起来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图82)这一时期,社会上饮酒习俗仍相当流行。当时的酒,已有黄酒、果酒、药酒和白酒四大类,其中北京大名府的香桂和法酒、南京应天府的桂香和北库、西京河南府的玉液和酴醵香,是当时的名酒。除茶、酒之外,宋代出现了许多用于消暑的饮料,俗称凉水。如北宋时的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75],南宋时的甘豆汤、鹿梨浆、卤梅水、姜蜜水、木瓜汁、沉香水、荔枝膏水、五苓大顺散、香薷饮、紫苏饮[76],元代的五味子汤、人参汤、仙术汤、杏霜汤、四和汤、枣姜汤、茴香汤等[77]。
宋元社会居室有制,如宋代规定:“凡民庶家,不得施重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78]但越礼逾制现象普遍。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时,都城中“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宋代名画《清明上河图》和南宋《中兴祯应图》所绘酒楼、居室均装修华丽,体现出奢侈之特色。(图83)但此时的普通百姓,则“起造屋宇,最人家至难事”[79],故贫士大多是“稻草高茨屋,绳枢窄作门”[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