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酷的现实面前,在1961年七千人大会以后,中央对政策作了调整。密县对大批受错误批判的干部和群众作了平反,把人民公社改为生产小队(村民组)核算,把过渡到国营企业的集体企业改为合作企业,并将部分土地借给农户耕种。到1966年虽然在政策上作了调整,但是,这种调整并没有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加以思考和总结。
这种动员体制的基本指导是毛泽东所说“马克思要与秦始皇结合起来”。如何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待秦始皇,来看待中国的秦汉体制,是关系到对中国制度变迁的规律性的认识。
中国传统体制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被称为封建制度,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一场反对封建主义的革命。
但是,对于中国的这种封建制度如何认识,似乎有各种理解。一种理解是中国古典的含意,封建制即分封制,按照这种理解,秦始皇已消除了分封制,实现了郡县制。但是,通常仍认为秦汉体制仍然是封建制,这同汉代大兴儒学有关。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即恢复周礼,即恢复周代设计者周公制定的天子、诸侯、平民之间的制度规范,以结束诸侯之间的战乱。到了汉代,大兴儒学的目的是要建立皇帝、郡守和平民的制度规范,以维持皇权下的郡县制的均衡状态。由此产生了反封建的原意和转意,原意是反封建割据,转意则是反专制的君臣父子关系。另一种理解是苏共党史的解释,即主要是把封建关系看作是封建主占有土地的关系,在中国对此理解为地主占有土地的关系。第三种理解是一些学者的看法,如《资本论》的中译者之一王亚南的看法,他用剥削农民剩余劳动的共同本质来说明周制和秦汉体制都属于封建形态,但是,他又肯定了两种体制的差别。同时,他又把中国和欧洲的封建体制加以区别,他把中国的封建主义看作是官僚体制对农民自由的压制,因为官僚是资源的主要支配者,可以凭借其权力,取得土地和来自土地的收益,因而限制了农民的自由,使他们不能积累资本投入工业和科技事业,这是造成中国和西方在近代发展中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生活在欧洲,因此,他肯定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即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阶段还必须保留资产阶级的权利或市民权利,这个词也带有欧洲制度变迁的痕迹,也有多种含意,一是脱离原始的野蛮状态进入城市享有城市文明的权利,二是把人民看得高于皇帝和长官而享有民主的公民权利,三是人们的财产权受到保护,并且享有自由交换的权利。
看来,在消灭地主所有制后,毛泽东肯定秦始皇,偏重于古典含意的理解,即反对封建割据,强调中央集权,而对待马克思提出的资产阶级权利,却是从字面的意义上去理解,认为这种权利是产生资产阶级的基础,而必须加以限制。这两种理解的结合,就是依靠中央集权下的各级官员来动员农民,来建设社会主义,并向共产主义过渡。
尽管社会主义革命同秦始皇的目的不同,是为了加速实现工业化。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级行政官员同旧官僚不同,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但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以行政官员来配置资源的计划体制,仍带有官僚体制的通病,它压制了人民,特别是农民的自由,阻碍了人民,特别是农民自由交换的权利,其后果必然是影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动员体制是以领袖的某种个人权威或马克斯·韦伯所说的charism来维持某种动态的均衡,这种均衡只能靠某种理想来支持。在理想破灭以后,人们不得不回到现实中去。1978年底,中国出现了历史性的机遇,这就是邓小平复出,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结束了政局长期动乱的局面,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并提出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中国的改革起始阶段是放权,即把计划体制下由中央掌握的财政权和人事权逐级下放给地方,以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同时保留中央给地方规定的各项计划指标,以控制和监督各级地方官员,努力完成这些指标。
这样,密县就从中央集中的动员体制逐步过渡到分权的压力型体制。分权反映了地方政府的要求,在中央实行集中计划体制,压制地方政府积极性的情况下,放权给地方政府是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在计划体制下,企业和农户长期依附于政府,在中央计划体制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区的利益,会更积极地支持本地区企业和农户的发展。上级对下级的各种指标压力,是传统的计划体制的主要特征,在这种体制没有改革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仍只能采取传统的办法。
(第三节)压力型体制的运行
所谓压力型体制,指的是一级政治组织(县、乡)为了实现经济赶超,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而采取的数量化任务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为了完成经济赶超任务和各项指标,该级政治组织(以党委和政府为核心)把这些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由于这些任务和指标中一些主要部分采取的评价方式是“一票否决”制(即一旦某项任务没达标,就视其全年工作成绩为零,不得给予各种先进称号和奖励),所以各级组织实际上是在这种评价体系的压力下运行的。
压力型体制是在中国目前发生的赶超型现代化以及正在完善的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有客观经济原因,也有传统的体制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央的放权让利,地方的利益在制度上被承认下来,地方的利益意识增强了。地方党委、政府成为地方利益增长和保护的首要力量。对于各地来说,其所追求的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现代化是典型的赶超型的,是在世界范围以及国内其他先进地方的压力下进行。但是由于计划体制的残存,这些地方利益主体无法通过市场取得应具备的资源,它们必须用各种手段从上级那里取得政策上的优惠以及资金、物质的支援。这样就出现了各级地方政府争政策和资源的“竞争”场面。
县委的中心任务是实现经济赶超,同时完成计划生育、社会治安这两项硬性任务以及其他每年下派的重点工作。在这种竞争压力下,为了在这种“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份额,县、乡各级政权一方面对上级采取“跑步前进”(跑部钱进);另一方面对自己的下级机构和个人,“加温加压”,驱动前进,利用各种关系去争资金、争项目,以取得经济的超速增长,在上级设立的各种排名中取得好名次、先进称号,以博得上级的赞许,获得更多的政策性支持。
压力型体制的运行是围绕着数量化的指标和任务展开的。在县级经济增长过程中,其运行过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指标任务的确定。指标、任务分为年度的、三年期的、五年期的以及长期的,是由县委常委会确定的。一般是通过党代会决议、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每届的政府工作报告、“×五计划”等发布。这些指标、任务是根据中央的宏观计划、省的计划、与自己竞争的各县市的经济增长与建设情况以及本县的情况制定的,各项指标的增长幅度要远远高于全国、省、主管市的相应增长率,并且要能够达到在预期内赶超自己竞争对手的目的。
2.指标、任务的派发。岗位目标责任制是派发指标和任务的“制度化”方式。目标责任制在中国几十年计划经济中早已存在,上级组织的产值、利润、成本、工资奖金等各项指标体系作为指令性计划指标下达给下级组织,作为下一级组织必须完成的目标责任。只是在中国农村承包责任制取得成功后,取得了某种新的形式,被称之为“政治承包制”,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经济,完成指标、任务的重要手段。
已经确定的任务是逐级通过责任制的形式向下派发的。一般先由县委、政府与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这是第一层次责任制。责任人是乡镇的书记、乡(镇)长以及职能局长、书记。责任书规定完成的任务以及任务完成与否的奖罚措施。奖励措施包括提级、提资、发放奖金等,惩罚措施包括限期调离等。一般没有经济性处罚,这与干部的低收入有关。在密县,全县范围的第一层次责任制大概可以追溯到1988年3月20日,县委、县政府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订的1988年农村工作奖罚兑现责任书。第二个层次责任制是在各乡镇、职能部门内部展开的,乡镇领导、职能部门领导与自己下属部门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第三个层次则由这些分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签订。这两个层次责任制的签订比前一个层次的灵活性更大,而且由于主管部门负责人没有人事权力,不能为责任人提级、提资,所以直接采取了经济手段。责任人在签订责任书时要向主管部门交纳一定的抵押金,当然这些抵押金在数额上是这些工作人员可以承受的。如果完不成任务,这些抵押金将作为处罚金,不予归还,另外附加的处罚措施还包括通报批评等。如果完成了,抵押金如数归还,还有相当数额的奖金以及通报表扬等奖励措施。
通过这三级派发的指标任务每经过一个层级都会被相应地放大。这尤其体现在乡(镇)和职能部门这一层级上。我们可以从各乡镇和职能部门所订立的工作计划中看到,与县计划中的各项指标和增长率相比,它们自己相应的指标和增长率都高于前者。这样既可以向上级表明自己对指标任务的重视,以争取更优异的工作成绩,也可以向下属施加压力,动员下属更积极地工作,以更好地完成指标任务。
3.指标任务的完成。一旦接受下来这些指标任务,就要寻找措施完成。在目前这种赶超型现代化以及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背景下,这些经济增长指标和任务的完成依靠的是争资金、上项目、铺摊子。资金越多,项目就会立得越多,摊子也会铺得越大,这样不仅会刺激经济扩张,造成到处是工地的热气腾腾的局面。
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人要承包各乡镇,利用自己的诸如同学、同事、上级、同乡、战友等各种关系,帮助这些乡镇跑资金、上项目,并以跑资金、上项目的多少作为考核政绩的标准。职能部门也被要求办厂上企业。它们完成任务方式或是劝说上级主管部门共同投资,或是利用自己的部门垄断权力开办垄断性企业,控制相应的行业领域。
4.指标任务完成的评价。评价是通过组织部门对干部的年度考核,乡镇、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以及工作报告双向进行的。评价的标准则是项目、资金数量以及各种经济指标的增长幅度,即有成绩就要大奖特奖;成绩不突出则要进行处罚。每年年终或年初都有全县性的表彰大会,对那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提级、提资、奖金等。奖励方式与各部门、个人的物质利益直接相关。除此之外,还不定期地对一些工作非常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给予副县级待遇。尽管公开受罚的人微乎其微,但是对于一些干部的长期不予提拔、或者使之长期在乡镇工作或者使之在物质条件较差的部门工作,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变相的处罚。因为不能得到提拔,或者不能进城,对许多人来说,自身的利益以及全家的利益会受到很大损害,收入不能提高,家属工作不能解决、孩子入学成为困难,凡此种种。
在压力型体制运行的四个阶段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压力是由上至下层层施加的。但是就完整的压力型体制运行来说,还应包括下面两个内容:
1.压力环境。中国目前正处在赶超现代化和日益完善的市场化进程中。从世界范围看,正面临着剧变着的全球性现代化的压力,如果自身不能实现快速转变,就会在世界竞争中失利,失去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就中国内部来看,由于各地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市场非正规性、不完善性,造成了各地争资源、争资金,在“竞争”中地区主义、部门主义日浓的局面。位于中部的新密市处于这种夹缝中,外界环境压力显得更加突出。
2.减压机制。在压力型体制中,“加压驱动”并不总是压力越来越大。在压力型体制运行中存在着减压机制,而运行的4个阶段的每个阶段中都存在着相应的“减压阀”。“减压阀”包括两种:(1)关系;(2)统计方法和手段。前者是非正式的制度;后者则是制度的非正式化。这两种“减压阀”的作用集中地体现在压力型体制运行的第二阶段指标任务的派发以及第四阶段指标任务完成的评价。在指标任务派发时,下级部门会尽量利用各种关系与上级讨价还价,诉说工作难度,以求降低指标任务额度,获得上级更多的报酬承诺;在指标任务完成评价时,一方面通过关系,尽量向上级说情,突出成绩,隐藏失误;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统计工作的漏洞,在统计数字上做文章。当然,“减压阀”的使用只是少数的,但是由于其客观存在,为压力型体制下的组织和个人提供了逃避责任的“合理”途径。
从本质上讲,压力型体制是在现代化和市场化压力下出现的,以赶超为目标的中国计划经济中动员体制的延伸,是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产物。它将经济上的承包责任制引入政治生活,用物质刺激来驱动政治过程,使各种组织、个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满足去争资源、争名次、争个人升迁。在经济运行上则体现为膨胀性的经济扩张。
90年代日益突出的压力型体制对于新密市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以“企业家”形象出现的市委、市政府通过“加压驱动”、经济刺激等手段,使压力型体制产生了一些积极结果。这些积极结果体现为:
1.动员和发挥了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指标任务的压力下,经济奖励的刺激下,“一票否决”的驱动下,各个组织和个人为了保住和提高自身的收益,纷纷想点子、找路子、引资金、上项目,利用新密市丰富的矿产资源,兴办了大量的包括煤炭、耐火材料等在内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实体。
2.促进了各种类型企业家的出现。在80年代,新密市的企业家只有两类:一类产生于新兴的乡镇企业,属于农民企业家;另一类来自县办企业。后一类由于行政权力的干预,带有强烈的官员色彩,可以称作“官方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