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较经济学》1990年出版后,我有机会到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去从事研究工作,从大洋彼岸,也许可以比较冷静地观看前苏联东欧发生的巨变和中国的发展态势。短短一两年内就像股票行情一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年前对前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的看涨,而对中国看跌,而一年后则倒过来对前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看跌,而对中国则看涨。原来某些东欧国家在改革方面走在我们前面,我们往往要研究和借鉴他们的经验教训,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们应该认真研究自己改革的历史和经验。当时在美国,不少学者已经指出,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改革中走的弯路是照搬西方经济理论吃的苦头,而忽视了市场制度的建立是长期历史演变的过程。诺斯教授于1991年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制度的着作,他提出向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过渡的关键是形成制度性条件,这时,比较制度分析在美国一些大学中替代了原来体制比较的课程。在比较制度分析中强调采用归纳法,而归纳法和个体研究方法是相辅相成的,因为没有个案的研究,是无法加以归纳的。我采用个体研究方法从事比较研究,可以说是从不自觉逐渐走向自觉的。开始的感觉是,虽然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随着邓小平南方讲话的发表已经成为共识,但是,究竟如何向市场经济过渡就有很多争论,我一时感到有许多问题,一时也说不清,不如深入到中国的改革实践中做些调查研究更好,但如何去调查,也觉得有一些茫然。说来很奇怪,个体创新有很大的偶然性,市场经济正是提供给了个人创新的机遇,这是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所在。同样,个体研究方法也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使个人可以获得某种从事务实研究的机会,避免惟上和惟书的陋习。在这里,我愿意把自己个体研究的若干实例介绍给大家,这可能为比较经济学的发展开辟一个新的领域。
一、荣氏家族史的研究
这完全是一个偶然的机会,1992年秋,族中人士正在酝酿重新修家谱,有人认为修谱不妥,拟出荣氏家族纪念册,又有人主张修史,也许我祖父曾任荣氏家族族长,又系1936年家谱主编。因此,族人请我主持其事,我把此事看作研究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极好机会。好在恩格斯有此先例,他经过研究氏族制度演变的历史后,已经否定了他早年把阶级斗争看作惟一历史发展动力的一元论历史观。我觉得,自己家族的历史总是真实的,从中可以得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由于以上诸种偶然因素,我把撰写自己的家族史作为个体研究的第一个实例。
一部家族史纷繁三千年,通过家谱的记载大概可以理出如下脉络,从周初的贵族变为平民,依靠儒学,从平民晋升官吏,又从官吏的倾轧中脱身,到无锡梁溪垦荒,耕读传家,默默无闻四百余年,直到近代出现了荣毅仁先生的伯父和父亲荣宗敬和荣德生为代表的粉纱大王,为发展民间工业、民间教育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荣氏家族的祖训,是不要到封建专制制度下去做官,其结果必然是夫妻不到头,兄弟如寇仇,家无三代富,而要到民间去发展事业,做到立己立人,达己达人。
家族史是一种个体研究,但是,从这种研究中归纳出的看法是:“过去流传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说法,计划经济把社会主义看作是社会大工厂,或者也可以说一种大家庭的工厂。但是,在这种大家庭中,我们可以看到,梁溪荣氏家族中流传的谚语中所说的:夫妻不到头,兄弟如寇仇,家无三代富的严酷现实。计划经济下的父爱主义,不过是封建时代贵族世袭和文官恩荫的翻版。这种大家庭只能靠专制的家长来统治,而且必然会导致为争夺专制家长地位而发生兄弟残杀,党同伐异的斗争,到了三代,这种大家庭就解体了。前苏联的解体就是这种大家庭的解体。”
从这里,我们对姓资和姓社的问题可以有新的认识,我们决不能把民间办企事业一定看作姓资,而把官方办企事业一定看作姓社,前苏联的解体并不能视为社会主义的失败,而只能视为计划体制的失败,使人们重新去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荣氏家族的祖训是:立己立人,达己达人。我认为,这种文化传统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利的,即民间企业不是指望官商的特权,而是依靠市场的竞争来谋取生存和发展,而把自立有余的资金用于发展公益事业。而政府也应做到自立,靠正常的赋税维持自己的开支,建立清廉的文官制度,并且做到自立有余,支持民间事业的发展。
在这种个体研究中归纳出的新的认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民间和政府方面双方的努力和合作。
二、河南省新密市的调查
其实,到新密市去作调查研究,也有很大的偶然性。1995年暑期,崔之元博士回国,他建议除了村民自治以外,可以研究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的课题,而我们同新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拴正同志较熟悉,因此,很快确定了以新密市这个县级市作为研究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的实例,并且这次研究得到了福特基金会的资助。
也许受了写《梁溪荣氏家族史》的影响,比较注意研究历史,即体制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新密市的地方领导作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即把新密市的前身密县的县志重新出版,这为我们研究一个县的历史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密县从秦汉体制形成一直到明清的历史说明,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中的分析是正确的,即官员可以凭借其权力,取得土地和来自土地的收益,成为资源的主要支配者,从而同自由的农民发生了矛盾,而中国长期以来,中央、地方官员和农民之间存在着非均衡的博弈关系,中国社会的下层结构由上层结构指定,这种设计原则不仅妨碍民权及地方性质的组织制度的发展,也是将技术上的不尽不实之处,压至下端,使中国不能摆脱政治动荡的周期率,即农民希望皇帝来遏制贪官和豪强,但压至下端的不尽不实之处只能纵容贪官和豪强,于是农民只好替天行道,自己来当皇帝,起义有时受到镇压,有时成功了,新皇帝上台,但这些老故事在重演,始终打不破这个周期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就是因为它使农民能取得对土地资源的支配权,从而推翻了国民党的官僚统治。但是,在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后,受前苏联模式的影响,实行计划经济,实际上把资源支配权集中在各级行政系统中,束缚了农民的自由,从而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土地这一资源的支配权,在新密市更表现为取得对煤矿和其他矿产的开采权,并且获得了土地产品和煤炭在市场上交换的权利,因此,出现了有目共睹的变化。
这一切变化起源于中央下放权力,但是,在地方民主没有发展的情况下,中央对地方官员的管理体制仍采取“压力型体制”或“政治承包制”,仍采用计划体制的老办法:一是各种指标考核,二是干部任命制。但只要地方民权不发展,地方民主制度不健全,仍是一些不尽不实压到下端,为地方干部的弄虚作假和腐败造成了土壤。
在新密市的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只靠中央立法,并不能解决当地市场经济的制度规范问题,反而成了当地官员罚款收费的依据。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但是,根据我们当时的调查,各种摊派罚款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而在中央增加财政收入比例后,这种情况更严重。
我们从调查中发现,新密市一些村发展村民自治,从选举农户的当家人开始,发展到成立股份企业,把资源交给民间支配,村民只承担农业税一项税收,没有其他摊派、集资、收费等政府强制性行为。修路、办学、文化设施甚至医院都由公司作为社会公益和福利事业依靠民间的力量兴办受到农民的称道。
我们从这种个体研究中归纳出的观点是:“由于中国历史特点和现状,中国的民主改革不能照搬西方议会民主的制度,也不能仿效前苏联和某些东欧国家的做法。中国的民主革命恰恰应该首先在农村中推行,从家庭、村、乡、镇、县一级一级地推行。”
三、无锡市的调查
在新密市调查后,深深感到这种个体研究方法能更深刻地了解中国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也就是说,能更好地了解中国体制变迁的“路径依赖”。于是,我又回到自己的故乡无锡作进一步的调查。
也许又是由于偶然的原因,吴敬琏教授在《梁溪荣氏家族史》序言中说,也许研究的眼界尚需拓宽,例如,为什么中国最早的民族工商业集中地出现于江浙一带,他们与农业土地经营有什么联系,等等,而且在无锡调查中,有人说,你们城里人不懂得土地问题。这一切使我们把调查研究的重点放在土地制度的变迁上。这也可以说是在新密市调查中发现的秦汉体制下官员对土地资源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同自由农民的矛盾的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