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去问一位国营企业的经理或厂长,他几乎会告诉你同人们拥有一辆自行车时几乎相同的情况。这家厂即使不生产,但是,仍然要考虑机器折旧,支付工人工资,当然也可以向国家申请补贴或向银行贷款,而只要开一天厂,就要增加多少开支,企业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原材料如何得到,企业生产的产品如何转让出去,企业需要的职工如何招募,企业多余的职工如何解决,企业能否赢利。即使是国营工厂,全民所有制企业,仍然需要保卫部门,仍然有围墙,更不用说要缴纳税收,要国家来维护排他权了。如果企业要扩大,附近企业正好有空地,或者自己有空地,想转让给别的企业,等等。因此,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营企业的各项产权成本的界定,对产权成本和效益的衡量仍然是在客观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现实。当然,情况比一辆自行车复杂得多了。
如果问一下社会主义国家的官员,他们也会觉得这是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例如,公共交通补贴太多,政府负担太重,但公共汽车涨价太多,职工又不满怎么办?再如,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链令人头痛,既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又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在清理三角债时,国营企业又会抱怨,政府投资不到位,政府欠了企业的债,而政府又会责怪企业投资效益低,经营不善,等等。
如果查一下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教科书,那么,似乎没有一本书谈到过这个问题。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同新古典模式一样,实际上假定交易成本等于零,也就是,假定公有制产权成本等于零。
在现代产权经济学中,把成本分为两种,一种是transformationcost,即生产成本,一种是transactioncost,即交易成本,用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来了解,前者是属于生产力范畴的成本,后者是属于生产关系或交往关系的成本。实际上,马克思最早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生产关系成本太高,妨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而现代产权经济学在批评作为现代资本主义发达市场经济的范例新古典模式假定交易成本等于零的假设时,实际上是批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不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从社会经济制度即社会阶级关系这个层次展开的,而现代产权经济学是从社会经济组织制度这个层次展开的。这是两者的区别。而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强调了前一层次的问题,而忽视了后一层次的问题,于是就会得出这简单化的结论,即在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关系是同志式的合作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忽视了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仍存在着产权成本、交易成本或生产关系成本方面的问题。而这正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给我们提供的重要启示。由于传统社会主义公有制采取前苏联模式,这种模式压制市场,把市场交易内部化,表面上似乎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同时实行高度集中的国家所有制,表面上似乎可以大大减少产权成本,但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其内部交易成本或产权成本,会大大高于市场竞争情况下的交易成本或产权成本。
1.占有权的成本。在这种模式下,生产和消费脱节,出现为生产而生产的情况,投资效率低,胡子工程多,产品压库严重,资金和产品不能实现,因而,占有权的成本高,效益差。
2.使用权的成本。在这种模式下,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下形成的价格信号不起作用,无法对经营的成本和效益作准确的估算,企业的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这一切反映使用权成本高,效益差。
3.排他权的成本。在这种模式下,“吃大锅饭”,“搭便车”成了一种通病,实际上,就是把个人的成本随意转到社会成本上,另一方面,又“鞭打快牛”,“抽肥补瘦”,实际上就是把社会成本随意转到个人成本上。这一切反映排他权成本很高,而效益很差。
4.转移权的成本。在这种模式下,经济结构的调整难度很大,先进企业难以发展,落后企业难以淘汰,劳动力难以转移。一旦采取强烈的行政措施,往往会引发社会危机。这说明转移权的成本很高,而效益很差。
问题在于,在产权界定的情况下,各经济当事人会根据自己掌握的经济信息和知识,对成本和效益作出正确的评估,而这反过来促使各经济当事人追求信息和知识,在获得更多的信息和知识的基础上,努力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相反,在国家产权高度集中,而缺乏明确界定情况下,国家领导人不可能掌握各种经济信息和知识,从而对各种经济决策的成本和效益作出正确的评估,而国家各级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却可以作出各种各样的评估,而却压制了真正的经济当事人追求知识和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无权或不可能作出正确的权衡。这是产权成本提高的根本原因。
同时,当人们确信服从这种高度集中的指挥和命令系统能获取共同的更高的报酬时,这种指挥命令系统是有效的,这是因为人们确信个人成本和收益同社会成本和收益是一致的。但是,当人们发现服从这种指挥系统不能得到更多报酬时,“逃避”、“不接受监督”、“消极怠工”等现象就会增加,力图把个人成本转到社会成本上,这样又会削弱这种命令系统,使报酬更加减少。
因此,前苏联模式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都面临着产权改革的任务。
但是,我们不能把产权改革简单化地看作是私有化。产权学派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阿契安说:“产权并不是私人的,并不只是受所有者的任意控制,而事实上受其他人的监督。”阿契安是从成本或费用的角度来进一步分析产权关系的。他认为,成本是一种必须放弃的有价值的机会。比如说,一块土地既可以种粮食,也可以种棉花。某人选择了种棉花,那么,棉花的成本就是他放弃了种粮食的机会。这就是机会成本的概念。这种概念的意义在于人们在作出选择时有一个逻辑顺序。不管选择的标准如何,作出一种选择,就包含着放弃一种有价值的机会,因而也就包含着选择一种足以弥补这种成本而能实现最大限度价值的行动。在交换经济中,成本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如果资源的使用不符合市场价格,那么,这种使用就不符合成本,于是就刺激人们把资源从低价值的使用转向高价值的使用。
从这里可以看出,合理的产权结构必须保证产权的合理流动,从低价值的使用向高价值的使用,这不仅符合个人的利益,而且也符合社会的利益。因此,产权改革是否成功,要看能否保证产权的合理流动,促进资源从低价值的使用,转向高价值的使用。同时,阿契安指出,从机会成本的角度看,产权成本还可分成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某些公共财物如水源的成本很难分摊,但却可以使许多人受益,例如水库既可以养鱼,又可发电,还可以种植果树、造林,而水库的用水更可涉及各种事业。再如,一家工厂购买机器,是属于他的私人成本,但这家工厂所产生的烟雾、废气和噪音的成本,往往不是完全由该厂本身负担,即不属于私人成本,而靠其他人来负担,即构成社会成本。从这里可以看出,合理的产权结构应该恰当界定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在个人承担成本的情况下,应该确定个人的利润,在社会承担成本的情况下,应当确定社会的利润。
产权学派的另一重要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诺斯认为不能简单地把产权看作是私有或公有,而要使产权结构能保证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相一致,以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在历史上,经济得到增长,或者发生停滞和衰退,这往往同产权结构是否有效有关。诺斯认为,亚当·斯密的古典模式是以无摩擦的私人产权结构为前提的,只承认交换和分工的好处,实际上是假定交易费用等于零。但这个前提从来不存在。
他认为,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看,产权结构包括以下因素:
第一,个人从增加知识和技术的存量而对社会提供的收益中所得到的份额。在历史上,由于这种份额太低,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存量报酬率出现递减现象。
第二,储蓄的收益率。在历史上,储蓄收益率和资本(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形成率太低,有时等于零或负数。保障产权,实际上就是保障储蓄率和资本形成率。
第三,生育子女的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的一致性。这不仅使生育率符合人口控制,而且使个人的生育决定能适应因人口增加而增加的社会成本。在历史上之所以出现马尔萨斯式的人口危机,就是因为不存在这个条件。人口增加,农产品价格在市场上本来应该增加,但是,城市工人反对,迫使政府规定农产品的低价。农民对土地没有产权,就不愿意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因此,要求改变土地所有权,但是,原来拥有土地的人却不愿意改变土地所有权。生育子女的社会成本增加了,而个人成本却没有增加,同时,土地的产权结构不合理,对农业投入的报酬率很低,这样,就不能达到社会最优状态。
第四,选择和结果的一致性。这是理解经济组织形式演进的基础。在非市场决策的世界上,低效率的政治结构往往妨碍经济组织形式的进化,保留过时的组织形式。落后的文化观念也会形成一种阻力。例如,搭便车(Freerider)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搭便车是M.奥尔逊首先提出来的。他发现,许多小组织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个人从某种行动得到的收益超过成本,或者个人参加这种行动易于被监督。许多大组织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成员可得到外界所得不到的特殊利益。但是,在大组织不可能使其成员得到这种特殊利益时,这种组织就会变得不稳定,或者消失。某些人不愿意承担大组织行动的成本而更愿意搭便车。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大量这种搭便车现象,造成道德的困境。即一方面有人志愿献血,另一方面人们看不到实惠,就不愿付出代价,而想限制别人行动,自己坐享其成。
诺斯的论述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公有制和私有制对立起来,而应该从成本和效益的角度,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角度对产权问题重新加以认识。
在现实经济中,有许多复杂的情况。经济具有外部不经济和外部经济这两种情况。一件事或一种产品的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就会产生外部不经济,如造成环境污染。另一方面,社会效益大于私人效益,会产生外部经济,如科技发明,种植树木。从成本和效益的角度来看私和公,既有矛盾性的方面,又有一致性的方面。
再如,产品具有排他性和竞用性,又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用性。许多私人财物如消费品具有排他性即排除别人使用,而许多公共财物(如道路、通讯、水电、水库等等)则往往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很多财物有竞用性,增加一个使用者,会使其他的使用者减少使用量,但公共财物则不然。例如,国家防务,多一个人,并不会减少其他人在国防上的安全。由于以上情况,就会出现“搭便车者”,只知享受权利,只顾得到私人的好处,而不愿尽公共义务。
因此,产权理论或新制度理论比兰格和米塞斯当时的争论已经大大深入了一步。兰格肯定生产资料公有制可以同完全竞争的市场兼容,在历史上,这是一个进步。要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无须恢复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是,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如果不解决同成本和效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联系的产权问题,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是不可能得到发挥的,同时,也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形成合理的产权结构。
合理的产权结构包括以下原则:
第一,减少成本,保证个人和集体对提高效益的刺激;第二,解决公私矛盾,使公私利益保持一致,使个人和集体的选择与其社会结果相一致。第三,使生育子女的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趋于一致,这对发展中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四,消除“搭便车”,这不仅同经济组织的形态、规模和管理有关,也同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有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这个问题更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产权理论”的意义在于,我们不能再停留在把公有制和私有制简单对立的阶段上,而应该从成本和效益以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关系的角度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产权结构问题。
(第三节)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就是关于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理论。但是,从原苏联的两个过渡时期的比较中,都可以使我们进一步研究制度变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所谓两个过渡时期,一是指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时期,二是指前苏联解体后从社会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的时期。前者是前苏联传统理论的说法,后者是前苏联解体后某些西方学者的说法。撇开“主义比较法”不说,从体制比较角度来看,这种现象值得研究。前一种过渡可以被认为是向计划体制过渡,后一种过渡可以被认为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两者都涉及体制变迁和经济发展的理论,下面我们可以分别作些研究。
一、计划体制和经济发展
1.在落后国家,国家的财政积累对经济发展确实起重要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他们对英国工业化过程中超经济强制的原始积累所做的分析与批判,对积累理论有过原则性的提示: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值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一再强调积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希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积累不再成为资本致富的手段,而成为劳动致富的手段。
罗斯托的经济成长阶段论是以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而自居的。他在1960年出版的《经济成长的阶段》一书中划分的五阶段是:传统社会;为起飞创造前提;起飞;向成熟推进;高额群众消费时期。
西方评论家发现,罗斯托把积累作为经济起飞的起点,并且以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变革为先导,以高额群众消费为归宿点,似乎明显受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影响。在罗斯托的起飞命题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生产性投资在经济发展中有决定作用。
至于起飞时机的确定,在发展经济学中有许多不同意见的讨论。例如,西蒙·库兹涅茨根据日本、瑞典、德国、加拿大、美国和英国的数据,对罗斯托的“起飞论”进行了质疑,反驳了所有国家都有一个起飞阶段。他勾画了这样一幅图景,即最初具有比较可观的储蓄率的经济。经过缓慢的增长超越了所谓起飞的年代。但是,不管怎样,库兹涅茨还是强调指出了储蓄率即积累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