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关于研究与探索南宋宰相史弥远是“奸相”还是“治国能臣”问题的学术性著作。
中国封建社会的宰相很多,如秦时的李斯,汉初的萧何、曹参,三国时的曹操、诸葛亮,唐太宗时的房玄龄、魏征,武则天时的狄仁杰,北宋时的赵普、寇准、吕蒙正、司马光、王安石和蔡京,南宋时的秦桧、贾似道,明代的严嵩和张居正等等,几乎家喻户晓。相对来说,人们对史弥远知晓得就少一些。他在南宋宁宗、理宗两朝当宰相二十六年,是南宋任相时间最长的人。
历史表明,秦王朝总共只有十五年,李斯任相的时间不可能超过十五年。西汉的名相萧何在相位十四年(公元前206-前193)。东汉末年曹操在相位十三年(208-220),当然如果从建安元年“挟天子以号令诸侯”起算,到他逝世为止,总共就有二十五年(196-220)。诸葛亮在相位十四年(221-234)。唐太宗的宰相房玄龄在相位十八年(626-643),魏征在相位十四年(629-642)。狄仁杰在相位六年(691-692,697-700)。北宋有宰相七十二个,以蔡京在相位时间最长,十八年。他三次为相(1102-1109,1113-1120,1124-1125)。其他时间较长的有赵普,也三次为相,共十六年(964-973,981-983,988-990)。王安石名气很大,但在相位仅七年(1070-1076)。南宋时有宰相六十一人,其中三个在相位时间最长,秦桧、史弥远和贾似道。秦桧两次为相,在相位二十年(1131-1132,1138-1155)。贾似道在相位十七年(1259-1275)。元代任相时间最长的是安童,十七年(1272-1282,1285-1290)。汉族官员中唯一担任右丞相(元代右处左前)的是史天泽,在相位九年(1261-1269)。明代任相时间最长的是杨士奇,二十四年(1421-1444)。因《盘夫索夫》等戏曲而妇孺皆知的宰相严嵩,任相时间二十一年(1542-1562)。清王朝,自顺治到雍正初年,沿用明朝的体制,宰相之职由众多大学士担任(少则四人,多则十六人),其中任期最长的是李蔚,二十七年(1658-1684)。其次是张玉书,二十二年(1690-1711)。雍正七年(1729)设军机处,从此以后军机大臣任宰相之职(大学士不再任宰相之职),其中任期最长的是乾隆时的傅恒,二十六年(1745-1770)。其次是和珅,从乾隆四十一年至嘉庆四年(1776-1799)共二十三年。
中国历史上,任宰相之职达二十年以上的寥寥无几,特别是“独相”达二十六年之久的,仅史弥远一人。评价历史人物,当然不能以任职时间的长短为准,但任职时间的长短,也是不宜忽略的。
史弥远生前褒贬不一。褒者说他“道大擎天,功高夹日”。“社稷赖以安固,乾坤为之清夷”。为人“淳大而清明,方严而信厚”,“文武兼备,其才夷险”。贬者则说他“今日宰相,招权纳贿,倚势作威而已”。弥远死后二十年,理宗还亲自为他撰写《公忠翊运,定策元勋》为额的碑文,把他比作殷周顾命大臣周公。
但其死后一百多年的《宋史》,虽然没有把史弥远列入奸臣之列,《史弥远传》传文本身还肯定了史弥远的许多功绩,但在《史弥远传》的末尾,却加了这么一段评述:
初,弥远既诛韩侂胄,相宁宗十有七年。迨宁宗崩,废济王,非宁宗意。立理宗,又独相九年,擅权用事,专任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计,虽台谏言其奸恶,弗恤也。弥远死,宠渥犹优其子孙,厥后为制碑铭,以“公忠翊运,定策元勋”题其首。济王不得其死,识者群起而论之,而弥远反用李知孝、梁成大等以为鹰犬,于是一时之君子贬窜斥逐,不遗余力云。
在《宁宗纪》的末尾,《宋史》的大总编欧阳玄则对史弥远作了这么几句总评:“函侂胄之首,行成于金,国体亏矣。既而弥远擅权,幸帝耄荒,窃弄威福。至于皇储国统,乘机伺间,亦得遂其废立之私,他可知也。”
七百多年来,人们多把这两段概括性的评述作为对史弥远一生的定论,以为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似乎史弥远一生干的就是诛侂胄、废济王、立理宗、专任鹰犬、贬逐君子等擅权为恶的事。
正是《宋史》给史弥远的这个“定评”,掩盖了整整一个时代的历史真相,封杀了整整一个时代的诸多英雄人物!
正是这个“定评”,使史学界对这段历史的研究陷入了道学家的藩篱,人们只考虑史弥远的“奸恶”“擅权”,而不去考虑史弥远在领导整个国家的过程中,在大政方针上,在政治、经济、军事、组织、思想、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的政策与举措。
人类思维的特点往往是“先入为主”。“先入”的观点在不断得到强化之后,往往就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产生思维惰性。正是这种无形的思维定式,使历代以儒学为宗的学者都只在理学家既定的调子里做文章,并按其思维定式“创造发展”,甚至得出史弥远是“铁杆汉奸”,史弥远时代“是南宋时期最黑暗的时代”的结论。
本着对历史负责和对古人负责的精神,本人从1994年开始,读了一些关于南宋历史的书籍,认真分析思考,力求找出历史的真相。本书主要是从史弥远为相二十六年的角度,用对照比较的方法,对历史资料穷本溯源,然后提出自己的看法。
本人认为,史弥远任相之前,在开禧北伐失败,国家社稷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参与了诛杀韩胄,并支持“嘉定和议”。在他任相的二十六年中,他协助宁宗,为“伪道学”彻底平反昭雪;迅速治好开禧北伐留下的战争创伤;用“御民以宽”“取信于民”的指导思想,和“罪止渠魁,毋及胁从”,“立功受奖”的方针妥善地处理江、淮、湘、赣等地的“匪盗为患”问题;在民生问题上,以“民为邦本”的治国思想努力发展生产,健全宽恤制度,推行利民惠政,及时组织官民抗灾赈灾,拯民于水火。他领导全国军民,以“持久战”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与金国进行了长达八年的“嘉定伐金”,打得金国几十万兵马“十不一存”,最后不得不单方面宣布“再不南伐”。在战争进行过程中,他坚决拒金求和,誓把战争进行到底,并收复河北、山东,“举七十城之全齐,归三百年之旧主”,使南宋版图达到巅峰。在这过程中,出现了中国战争史上堪称经典的“枣阳城堡保卫战”,一举消灭金兵三万余人的“枣阳歼灭战”,以及分进合击的“淮东会战”等大战役;出现了一批如赵方、扈再兴、孟宗政、赵范、赵葵、孟珙、史嵩之等抗金名将;出现过许多英勇献身甚至举家殉国的可歌可泣的英烈。
在理宗朝为相的九年时间里,他和垂帘听政的太后一起,平息了借济王湖州事变而掀起的政治风浪,稳定了政局,维护了社会安定。他亲自领导了平息淮东的李全之乱和江西、湖南、福建的“寇盗”之患;辅助理宗并使理宗逐步学会管理国家大政。在史弥远为相的二十六年间,他坚持按制度规定选任官吏,以相当大的力度进行吏治整顿和廉政建设。他赏信罚明,给英勇抗敌的将士和奉公勤政的良吏以重奖,给临阵脱逃的将帅和贪官污吏以重罚,扶正祛邪,旗帜鲜明。在文化建设方面,他确立了以儒学为宗、以白鹿洞规为范的教育体制,确立了以“五山十刹”著称的类似行政管理式的佛教管理制度,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等等。这些都是应该肯定的,是主流,是功。
但是他亦有过。作为一个宰相,尤其是“独相”,我认为他是一个传统的保守型而非开拓型的宰相。一是他没有解决赵宋王朝长期存在的“重文轻武”的积弊,这是大事。二是他把儒学推上独霸文坛的地位,扼杀了思维创新,以至于理宗在他去世后的淳祐元年(1241),把主张“天命不可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王安石列为“万世罪人”。三是他推行文化专制政治,制造了“江湖诗案”。四是在用人上存在着封建官场谁都难以避免的宗派性和地缘性等通病。五是对李全这样一些忠义军领袖人物的本质认识模糊。这些都属于史弥远作为宰相的缺点与阴暗面,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但这些不是他从政历史的主流。总体上说,他做宰相功大过小。他不是奸相,而是一位治国能臣。
为了说明问题,本书采用主题结构的形式,共分《家世篇》《诛韩篇》《抗金篇》《立理篇》《行政篇》《探谬篇》《杂议篇》等七篇。其思路是:
先对史弥远的家世与二十六年宰相史作一个简略的介绍,故作《家世篇》。
针对史学界认为史弥远是奸相的主要根据之一,即说他以阴谋手段杀害韩侂胄、函首于金、签订投降卖国的“嘉定和议”,说史弥远是比秦桧还坏的“铁杆汉奸”,查清事实真相,故作《诛韩篇》。
针对史学界认为史弥远是推行一条投降卖国主义路线问题,以“八年抗金”的历史事实,证明史弥远是一个坚持爱国主义、现实主义的国家领导人,故列《抗金篇》。
针对史学界认为史弥远是奸相的主要依据之一,即说他“擅自废立”——废济王、立理宗问题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列为一篇,命名为《立理篇》。其中立理宗是杨太后做主,合乎定制,不能说是史弥远擅自废立的观点,宁波大学杨成鉴教授和茅冥家先生早已有过论述,不是我首创,我不过把这问题说得更详细而已。
针对史学界有人认为史弥远一辈子尽搞阴谋诡计,在政治上毫无建树,当时是南宋最黑暗时期的观点,我把史弥远任相期间的政绩,主要是他在民生问题、文化建设问题、用人问题中取得的政绩列为一篇,命名为《行政篇》。其中所用的历史资料都是大家所熟知的,所不同的只是我把民生问题列入宰相政绩评价的范畴。
针对《宋史》对史弥远的不公,以及后来某些史学家在此问题上的“创造发展”,用史料对比分析的方法揭示其真相,特作《探谬篇》。
最后围绕史弥远是奸相还是治国能臣这个中心,及一些间接关系的问题列为《杂议篇》。
总之,全书所有各篇的内容,都是围绕着史弥远是奸相还是治国能臣这个中心问题展开的。
由于本书的观点与传统的观点迥异,亦算“百家争鸣”中的一家吧。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正。
§§第一篇 家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