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末夏初,史美珩教授把他研究的《是奸相还是能臣——史弥远历史真相研究》的书稿寄给我,希望我阅读后能提些意见并写篇序。我读完全稿,形成了三点认识。
一
《是奸相还是能臣——史弥远历史真相研究》这部书最大的特点是:冲破了我们这代人习以为常的“以论带史”的治史方法,坚持了从真实的历史出发引出相应的结论,从而挖掘与整理出大量鲜为人知的历史真实资料,如史弥远为相期间发生的“八年抗金”史、理宗初期史弥远辅政时大量的军政文化建设史。该书认为,这是南宋高宗禅位后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最终取得胜利的一段历史。这一研究成果,拓展了全面认识南宋历史的空间,这是本书对南宋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贡献。
研究历史是“以论带史”,还是“论从史出”,这是两种不同的治史方法。本书坚持“论从史出”的研究方法,是值得充分肯定和大力提倡的。
二
南宋历史上关于“战”与“和”孰是孰非的争论,自高宗以来一直延续至今。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一直是以“战”为是,以“和”为非。
在我看来,“和”“战”的是非判断,作为国家战略决策,应根据当时的情势决定,以对人民有利还是不利为标准,而不能以主观的好恶为标准。根据当时的情势,该战则战,该和则和。“和”并不否定“战”,“战”亦不否定“和”。只有能“战”方能成“和”,不能“战”也就不能成“和”。“和”与“战”是辩证的统一。一句话,是“战”是“和”要根据当时的情势,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客观政治标准。
三
我不是历史学家,更不是宋史学家,对本书论述的南宋历史上那些具体问题如何评价,我没有发言权。但我认为,《是奸相还是能臣——史弥远历史真相研究》这部书,从治学的态度说,严谨朴实,一丝不苟。书中的每个观点都有史料作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它不为史学界几百年来的权威观点所拘,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自成一家之言,这种精神难能可贵。
倡导“论从史出”的治史方法,弘扬严谨踏实的治学精神,是我写这篇短文的主旨,谨以此为序。
段若非
2009年8月15日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今日中国论坛》总编,海外媒体称其为中国思想界独树一帜的著名理论家。)
序言(2)
史美珩先生于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入学后正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好时光。他学的是哲学专业,同时选学了中国通史、中国文学史、国家法历史、国家法理论等课程。1961年毕业后长期从事哲学教学和中国古代兵家韬略的研究,论著颇丰。
通过多年的接触交往,他给我的深刻印象是:知识广博,刚正不阿,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吃苦耐劳,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因此,我尊称他为先生。
以前,我们总以为历史书上说的都是真实客观的。大量的事实证明并不是那么一回事,许多历史事件和人物身上总是笼罩着一团团迷雾。后来,我们才发现有的历史是由“笔杆子”写的,是由当权者安排写的,是由不同政见者写的。我们希望历史是真实的,如果发现被歪曲,一定要纠正过来。
史美珩先生在研究《宋史》的过程中,发现一些蓄意封杀歪曲史弥远真相的问题,因此他不惜耗时十年,呕心沥血,苦苦研究,旁征博引,编著了《是奸相还是能臣——史弥远历史真相研究》一书,客观地评价了南宋宰相史弥远的功过,提出了一系列与传统观点不同的新观点:
一、过去,我们总认为诛杀韩侂胄的主谋是“奸相史弥远”,宁宗是不知道的。本书则根据史料提出,这件事的主谋是宁宗与杨皇后,是宁宗以“虎符”调殿前司护圣步军殛韩侂胄于玉津园的。宁宗当天就给参与诛杀韩侂胄的大臣加官,接着又给执行诛杀任务的将士发奖,殿前司三将连升五官。当时史弥远是礼部侍郎,不是宰相,他是宁宗的密旨付诸实施的关键人物之一,只是一员干将。
二、过去,我们总认为把韩侂胄的头砍下来送给金人、订立“嘉定和议”这两件事是史弥远决定的,所以说史弥远是个投降派,甚至有人说他是个比秦桧还坏的“铁杆汉奸”。本书则根据确凿的史料提出:“函首于金”一事是宁宗自己下旨,经文武大臣三次集体讨论后决定的。与金国签订“嘉定和议”是宁宗自己的决策,具体执行此事的是宰相钱象祖。史弥远当时还不是第一把手。
三、过去,我们总认为在宋金关系史上,南宋都是打败仗的,从来没有听说南宋曾有过一次最终取得胜利的“八年抗金”。本书根据确凿的史料,说明南宋确实有过一次坚持了八年、打得金国不能再打的“八年抗金”。而领导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的人,正是一直被人说成是“投降卖国”的宰相史弥远。
四、过去,我们总认为偏安江南“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南宋,其疆土就只在淮水以南,从来没听人说过南宋曾收复过河北、山东。本书以确凿的史料指出,南宋在史弥远担任宰相期间,曾收复河北、山东,“举七十城之全齐,还三百年之旧主”,“山东三十余州复行王化,河北二十四郡喜见官仪”,使南宋的疆域达到巅峰。
五、过去,我们总认为“废济王、立理宗”是史弥远“擅自废立”,非宁宗意。本书则根据有关史料,认为宁宗生前就对济王的表现不满,立理宗是宁宗自己的意向。理宗即位时有太后做主并垂帘听政,完全合乎规制,不能说史弥远个人“擅自废立”。
六、过去,我们总认为,史弥远在担任宰相期间“窃弄威福”“擅权用事”,特别是在理宗朝独相九年期间,重用奸佞小人,排斥正人君子。本书则根据史料,揭露出大量被《宋史》封杀的事实,大开人们的眼界。
七、过去,我们评价南宋王朝的历史与人物时,大多只从“权”的角度出发,很少从民生的角度考虑。为什么素称孱弱的南宋竟存在了一百五十二年?本书认为,关键是南宋君臣从高宗开始,一直比较重视民生问题,对“民为邦本”的执政理念贯彻得较好,史弥远也不例外。所以应把民生问题列入宰相政绩的评价体系,这是一个崭新的视野。
总之,本书提出的一系列新的观点,集中说明史弥远不是一个“奸相”,而是一位“治国能臣”。这是对传统观点的重大突破。它是否真有道理、站得住脚,我认为应该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本着“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史实、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讨论,给历史人物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史富泉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