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秦法,恐民不信,乃慕民徙三丈之木而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金,乃下令。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置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有人能偾表者,仕之长大夫。”民相谓曰:“此必不信。”有一人曰:“试往偾表,不得赏而已,何伤?”往偾表,来谒吴起,起仕之长大夫。自是之后,民信起之赏罚。予谓鞅本魏人,其徙木示信,盖以效起,而起之事不传。(《四笔》卷六)
“点评”
社会要进行改革,首先要取得百姓支持,而百姓只有相信改革能嘉惠于民时,才会拥护改革,否则计划再周密完美,也无济于事。商鞅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在改变秦国法律之前就想到要取信于民,便向百姓宣布:谁能从南门把三丈高的木桩搬到北门,就付他五十斤黄金。
有人真的搬到了北门,商鞅说话算话,如数付给黄金。这时商鞅才下令变法,百姓怎能不相信呢?这个故事见于《史记·商君列传》,《资治通鉴·周纪·显王十年(前357年)》也有记载。
洪迈说取信于民的现身说法并非商鞅发明,而是吴起首创,但吴起偾表的故事,我还是在这里注意到的,可见学海无涯。惟憾洪迈没有提供故事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