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末代状元文天祥被元朝统治者杀害前,曾留下一首《衣带铭》:“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这是文天祥的道德自许,也是儒教意识形态下正统读书人的精神写照。儒家赞同杀身成仁、舍生取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身家性命与仁义忠节相比,是不十分值钱的,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芸芸众生逝去了,如烟云消散,不留痕迹,舍生取义的圣贤后裔们则在身后竖起万人景仰的道德丰碑。
我读史书时,每遇到一座这样的丰碑,心头总是油然生起崇敬之情,直至有一天,我发现,这光彩夺目的丰碑不单由烈士的血肉筑成,底下还垫着被烈士拉来殉葬的累累白骨。
每念及此,对先贤的道德形象难免就暗生了疑窦。比如,南宋末年,文天祥被俘后,陆秀夫与张世杰一道,共撑危局,一二七九年三月,南宋小朝廷与元军在广东崖山海面决战,宋军败,陆秀夫自觉护驾无力,决心以身殉国,乃先驱妻子入海,哭拜幼帝:“国事至此,陛下当为国死,德佑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
然后抱起九岁的小皇帝,以匹练束在一起,用黄金玉玺坠腰间,从容投海,完成了舍生取义的最后一个规定动作。对陆秀夫而言,他的死已经成全了自己的千古忠名。
如果陆秀夫孤身蹈海,我会对他保持完整的崇敬,可是,想到陆的妻儿,不是死于敌手,也不是为敌所掳,而是被丈夫驱逐投水,还有一个尚不懂世事的九岁小皇帝,也糊里糊涂“当为国死”,成为陆左丞相的道德殉葬品。
我心里实在纳闷:为着一个崇高的道德目标,决意殉道的人是不是就可以要求旁人跟他一样舍生取义?舍生固然可取义,杀身固然为成仁,然而,“取义”、“成仁”是不是可以成为舍他人之生,杀他人之身的正当理由?
对于儒教意识形态下的道德志士来说,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孔夫子只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既然一个伟大的道德目标可以让自己为之献身,旁人当然也不应该苟且偷生,换句话说,要他们为大义放弃生命来成全自己的道德追求也是合乎道理的。明初的方孝孺是一位青史留名的德高望重之士,野史相传朱棣夺位成功后,召方孝孺起草登基诏书,方坚拒,再追之,乃书“燕贼篡位”四字,朱棣大怒道:“汝独不顾九族乎?”
朱棣果然就诛了方氏十族。旧时诛连,最严重的是诛九族。诛十族则自方孝孺始,朱棣的残忍令人发指,方孝孺“威武不能屈”的胆气也的确让人肃然起敬,但他一句“便十族奈我何”更令我不寒而栗,对十族人的性命,道德志士何尝比流氓皇帝更懂得珍惜?只不过朱棣杀人乃是出于权欲,方孝孺则将十族性命当成道德追求的殉葬品。
流氓帝王杀人,仗恃的是暴力,有时还难免自知理亏,要百般掩饰。比如方孝孺死后,天启二年,朱明皇帝还得录方氏遗嗣,给予祭葬及谥号;道德志士拉殉葬品,依据的是道德律令,于是更显得理直气壮,于心无愧。
且看《唐书·忠义传》的一段记载:“张巡(唐朝将领)守淮阳城,尹自奇(叛军)攻城既久,城中粮尽,易子而食。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请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人!’将士皆泣下,不忍食。巡强令食之。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两三万。”
这就是历代赞颂的“杀妾飨士”之事。在野蛮战争中,破城之后大肆屠城、杀降卒的事情并不鲜闻,这里体现的是血淋淋的法则,没什么可说的。但张巡杀妇幼飨军士,与其说是丛林法则下的野蛮行径,不如说是基于精忠报国追求的“道德”抉择。
本来道德的形成正是人类告别丛林法则的标志,何以在道德感召下的张巡却做出了比丛林法则更血腥的大屠杀?为了守住一座池,为了只忠朝廷,不惜杀掉两三万老百姓,最后终于博得一个“忠义”之名,名字写进《忠义传》。我怎么也想不通,这是哪一门子“忠义”。
当人们对道德志士竖起的丰碑大加礼赞时,我忍不住为这些丰碑下的道德陪葬品感到戚然、悲愤。历史是不公平的,杀身成仁的志士至少已经“留取丹心照汗青”了,被杀身成仁的殉葬者却连名字也没有留下,至死也不明白何以成了道德志士的陪葬品,没有人追问他们是不是愿意为志士的道德理想献出性命,也没有人在乎他们被驱入茫茫大海,被推出午门斩首,被宰了煮食之时,如何恐惧、惊慌、疼痛、无助、挣扎,历史只记住了道德志士们壮怀激烈的远大抱负、慷慨赴死的崇高气节。
我以前曾写过一篇《受虐的“道德快感”》,点破了某些道德贞士的奴性倾向:“不负民主”、“表忠心”之类是贞士们的道德本能,即使心迹一时为主子所不明,肉体上付出惨重代价,也在所不惜,甚至更显忠烈,心头道德快感不由油然而生,他们发达的道德信念掩盖着的其实就是严重退化的独立人格,揭开他们的道德面纱,就是一副奴颜媚骨。
现在想来,既然有人习惯从受虐中体验道德快感,且让其继续受虐去,只要不拉住旁人与他一块分享责后快感就可行了。
相比之下,那种为着崇高道德理想而不惜扯上旁人垫背殉葬的道德烈士更需要警惕,最好敬而远之,保不准哪一天他们成就了千秋忠名,在历史上竖了一块道德丰碑,而我们这些无辜的平民百姓却莫名其妙地成了丰碑底下的道德殉葬品。
【作品赏析】
“德才兼备”这是咱中国五千年历史中评价人的最高标准。在人们的意识中,有德便有才,德占据地位显赫,作为身居高位的德,定会引起不少人青睐、高攀。人往高处走,这点可以明白和给予理解,追求卓越永远是人们不倦追求的目标。可是“德”这一粒含金量十足的金子,有时也会腐蚀人的良心和理智,使人向邪恶一边倾倒。
此文就体现了这一点。文天祥的《衣带铭》足以说明“取义”、“成仁”自古以来是道德的最高境界,一个人追求这些本没有错,错就错在他们通过不当的途径去追求。自古佛家“慈悲为怀”,主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道家提倡“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也讲究“以德服人”。这些都没有提到要以牺牲他人性命或利益来显示自己的高风亮节。但有的人却为了追求这“身后名”,置他人之性命于不顾,这算是崇高吗?这种“道德”是建立在血的基础上的,代价太沉重了、太腥了,我们输不起,同样也赔不起,但我们还躲得起。
陆秀夫、张世杰大举反元失败后,接下来不到一年里,已有十万余民众殉海。这些人,我们敢肯定说都是杀身成仁、舍生报国之士吗?恐怕不能,正如作者所言,说不定还有不情愿、被迫之迹象呢!虽然在那些仁人志士看来,投降是可耻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才是唯一显示本人高尚道德的出路,可是他们并没有问过别人是否同意,就独断专横,硬施于人。如“杀妾飨士”,全城三万人之被吃,这些人都是无辜的,被别人拉来作道德的殉葬品,这种方式太过于残忍。这一点我赞成作者的看法。这些人为求虚名,无视生命之重,非但称不上是“仁”和“义”,甚至显得有些卑鄙;同样是名垂青史,可人家雷锋、焦裕禄、孔繁森就没有用这种方式来成仁。相较之下,孰轻孰重,孰智孰愚,不是明明白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