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的性质:脂溶性药物渗透性大和分子量小的药物易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离子化程度越高和分子量越大的药物越不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药物的剂量:小剂量药物有时只造成暂时的影响,而大剂量药物可致胎儿死亡。用药持续时间长和重复使用均会加重对胎儿的危害。
药物的亲和性:药物对胎儿的危害与遗传素质有关,不同人或不同种类的动物胚胎对药物反应不同,如药物反应停,对人类比动物更敏感,而引起胎儿畸形。
药物影响与胎龄的关系:用药时,胎龄与对胎儿伤害有密切关系,胚胎发育各阶段对药物的影响作用有不同的敏感期。
受精后两周内: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有以下两种结局:药物毒性大导致胎儿死亡、流产;或对胎儿发育影响不大,妊娠继续。据统计,约有50%的胚胎在这个时期被各种因素致死,因此这个时期又称最大毒性期。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主要器官系统形成的时期,对药物的致畸作用最敏感,称为药物致畸敏感期。
受精后9周至足月(停经11~40周)胎儿器官发育逐渐完善,神经系统、生殖系统及牙齿仍在继续分化。特别是神经系统在妊娠期及新生儿期继续发育,在此期间受药物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可表现为宫内发育迟缓,低出生体重和功能性行为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