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所说的原发性高血压,指的是在妊娠前就已经存在血压异常,其诊断标准和非孕期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准妈妈在怀孕后高血压的病情有可能迅速恶化,或者发生其他脏器的损害,最终影响到胎儿的正常生长,这种情况在30岁以上准妈妈身上更为常见。患高血压并有妊娠计划的女性需要加强产前保健。
一般来说,孕早期2~3周检查一次,24周之后每两周检查一次,从30周开始最好每周一次,同时监测血压和胎儿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请医生处理。
如果血压轻度增高(140/90~150/100毫米汞柱)的妇女希望怀孕或已经怀孕,应该在密切地监测下,逐渐停用降压药,改变准妈妈的饮食习惯,低盐饮食,适当锻炼,力争将血压控制在比较满意的水平。患有严重高血压的孕妇(血压高于180/110毫米汞柱)需要特殊处理。妊娠可加重高血压,导致脑水肿、脑溢血、肾衰、心衰甚至死亡。
在患有高血压的准妈妈中,发生胎盘早剥更加常见。即使没有胎盘早剥,高血压也可引起胎盘的供血减少,影响胎儿生长,这时如果要继续妊娠,必须给予有效的降压药物。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应在妊娠后半期或更早的时间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