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史
1.年龄
年龄过小或过大都有危险。
2.职业
接触有毒物质的孕妇,应检测血常规及肝功能。
3.推算预产期
按末次月经第一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也可根据早孕反应开始时间、胎动开始时间、宫底高度推算。
4.月经史及孕产史
月经周期延长者的预产期需相应推迟;有孕产史的孕妇应了解有无不良孕产史、有无产后出血史,了解新生儿出生时的情况。
5.既往病史及手术史
有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结核病、血液病、肝肾疾病、骨软化症及做过何种手术等。
6.本次妊娠过程
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史,有无阴道流血、头痛、眼花、心悸、气短、下肢浮肿等症状。
7.家族史
家族有无高血压、双胎妊娠及其他遗传性疾病。
8.丈夫健康状况
着重询问有无遗传性疾病等。
(二)全身检查
1.观察
孕妇的发育、营养、精神状态、步态及身高。
2.测量血压
孕妇的血压不应超过140/90mmHg,超过者属病理状态。
3.测量体重
妊娠晚期体重每周增加不应超过500克,超过者多有水肿或隐性水肿。
4.听诊
注意心脏有无病变。
5.检查乳房
检查乳房的发育状况、乳头大小及有无乳头凹陷。
(三)产科检查
1.腹部检查
孕妇排尿后仰卧在检查床上,头部稍垫高,露出腹部,双腿略屈曲稍分开,腹肌放松。检查者站在孕妇右侧进行检查。
(1)视诊:注意腹形及大小。腹部过大、宫底过高,应想到双胎妊娠、巨大胎儿、羊水过多的可能;腹部过小、宫底过低,应想到胎儿生长受限(FGR)、孕周推算错误等;腹部两侧向外膨出、宫底位置较低,应想到横位等胎位不正;尖腹或悬垂腹,应想到存在头盆不称的可能。
(2)触诊:采用四步触诊法,检查子宫大小、胎产式、胎先露、胎方位以及胎先露部是否衔接。
第一步手法:检查者两手置于宫底部,测量宫底高度,估计胎儿大小与妊娠周数是否相符。然后以两手指腹相对交替轻推,判断宫底部的胎儿部分。
若为胎头,则硬而圆且有浮球感;若为胎臀,则软而宽且形状略不规则。
第二步手法:检查者两手分别置于腹部左右侧,一只手固定,另一只手轻轻深按检查,两手交替,触到平坦饱满部分为胎背,并确定胎背向前、向侧或向后。触到可变形的高低不平部分为胎儿肢体,有时感到胎儿肢体在活动。
第三步手法:检查者右手拇指与其余四指分开,置于耻骨联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进一步查清是胎头或胎臀,左右推动以确定是否衔接。
第四步手法:检查者左右手分别置于胎先露部的两侧,沿骨盆入口向下深按,进一步核对胎先露部的诊断是否正确,并确定胎先露部入盆的程度。
(3)测量宫底高度及腹围值:怀孕12周前,宫底在腹部不能触及,12周后可触及。测量宫底是耻骨联合上缘中点至宫底长度,腹围在任何孕周是经肚脐绕腰围一圈。
(4)听诊:胎心在靠近胎背上方的孕妇腹壁上听得最清楚。
枕先露时,胎心在脐右(左)下方听得最清楚。
臀先露时,胎心在脐右(左)上方听得最清楚。
肩先露时,胎心在靠近脐部下方听得最清楚。
2.骨盆测量
骨盆大小及其形状对分娩有直接影响,是决定胎儿能否经阴道分娩的重要因素,故骨盆测量是产前检查时必不可少的项目。
测量骨盆有外测量和内测量两种。
(1)骨盆外测量
间接判断骨盆大小及其形状,操作简便,临床上测量的径线有以下几种。
①髂棘间径:孕妇取伸腿仰卧位,测量两髂前上棘外缘的距离,正常值为23~26厘米。
②髂嵴间径:孕妇取伸腿仰卧位,测量两髂嵴外缘最宽的距离,正常值为25~28厘米。
③骶耻外径:孕妇取左侧卧位,右腿伸直,左腿屈曲,测量第5腰椎棘突下至耻骨联合上缘中点的距离,正常值为18~20厘米。
④坐骨结节间径:孕妇取仰卧位,两腿向腹部弯曲,双手抱双膝。测量两坐骨结节内侧缘的距离,正常值为8.5~9.厘米。此径线直接测出骨盆出口横径长度,若此径值小于厘米,应加测出口后矢状径。
⑤出口后矢状径:坐骨结节间径中点至骶骨尖端的长度,正常值为8~9厘米。此值不小能弥补坐骨结节间径值稍小。出口后矢状径值与坐骨结节间径值之和大于15厘米时,表明骨盆出口狭窄不明显。
⑥耻骨弓角度:两手拇指指尖斜着对拢放置在耻骨联合下缘,左右两拇指平放在耻骨降支上,两拇指间角度为耻骨弓角度,正常值为90°,小于80°为不正常。此角度反映骨盆出口横径的宽度。
(2)骨盆内测量
①对角径:耻骨联合下缘至骶岬上缘中点的距离,正常值为12.5~13厘米。
②坐骨棘间径:测量两坐骨棘间的距离,正常值为10厘米。
③坐骨切迹宽度:代表中骨盆后矢状径,其宽度为坐骨棘与骶骨下部间的距离,正常值为5.5~6厘米。
3.阴道检查
孕早期,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进行阴道检查。最后一个月及临产后应尽量减少阴道检查次数。
4.肛门指诊
可以了解胎先露部、骶骨前面弯曲度、坐骨棘间径及坐骨切迹宽度以及骶尾关节活动度,并测量出口后矢状径等。
(四)辅助检查
血尿常规、肝肾功能、乙肝全套、丙肝抗体、梅毒及艾滋病等化验;唐氏综合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营养测试及骨密度检测;孕妇心电图和胎儿心电图;B超检查等。
出现妊娠期合并症时,按需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如发现羊水过多或过少时要检查甲胎蛋白,心电图异常时要进行超声心动检查等)。
(五)复诊产前检查
复诊产前检查的目的是了解前次产前检查后有何不适,以便及早发现高危妊娠。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如头痛、眼花、浮肿、阴道流血、胎动出现特殊变化等,经检查后给予相应治疗。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复查有无尿蛋白。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并注意胎儿大小,测耻上子宫高度及腹围,判断是否与妊娠周数相符。必要时进行B超检查。
4.卫生宣传教育,并预约下次复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