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传入我国之后的汉桓帝、汉灵帝时期,关于佛教的记载才逐渐详实,史料也逐渐丰富。那时西域的佛教学者相继来到我国,如从安息国而来的安世高、安玄,从月氏国而来的支娄迦谶、支曜,从天竺而来的竺佛朔,从康居国而来的康孟详,使中原的佛事活动逐渐兴盛起来。
在佛教中,阎王也称阎罗王,或称阎罗大王、阎魔王。阎魔即琰摩、琰摩罗,意译为“缚”,缚有罪之人也,原来是古印度神话中管理阴间的天王。
佛教兴起后,我国吸收了阎罗,将它作为佛教的鬼王。唐代和尚慧琳《一切经音义》卷5说,阎罗王又称平等王,主司生死罪福之业,管理八热八寒地狱及其他附属的小地狱,率领地狱、饿鬼、畜、人、天等五道之中的鬼卒,追捕罪人,判断罪恶等。
佛教传入我国后,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间信仰加以改造后吸收和采纳。后来,随着道教的进一步兴起,阎王的信仰与我国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相互影响,演变出具有汉化色彩的十殿阎王。
这种说法源于唐代,相传玉帝册封阎罗王,由阎罗王统率地狱和五岳卫兵。地狱又分为十殿,十殿各有其主和名号,称地府十王,统称十殿阎王。
“十殿阎罗”是我国古代特有的民间信仰。所谓十殿阎罗,就是说有十个掌管地狱的大王,分别居于地狱的十殿之上,因此称为十殿阎罗。按民间说法,这十殿阎罗分别是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阎罗王、卞成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转轮王。
第一殿是秦广王蒋,二月初一日诞辰,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统管幽冥吉凶、善人寿终,接引超升;功过两半者,送交第十殿发放,仍投入世间,男转为女,女转为男。恶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在世之心好坏,随即批解第二殿,发狱受苦。
第二殿是楚江王历,三月初一日诞辰,司掌活大地狱,又名剥衣亭寒冰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阳间伤人肢体、奸盗杀生者,推入此狱,另发入到十六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三殿,加刑发狱。
第三殿是宋帝王余,二月初八日诞辰,司掌黑绳大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忤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满转解第四殿。
第四殿是五官王吕,二月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剹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地狱,凡世人抗粮赖租,交易欺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以小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查核。
第五殿是阎罗王包,正月初八日诞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怜屈死,屡放还阳伸雪,降调此殿。司掌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狱。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乡台,令之闻见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随即推入此狱,细查曾犯何恶,再发入十六诛心小狱,钩出其心,掷与蛇食,铡其身首,受苦满日,另发别殿。
第六殿是卞城王毕,三月初八日诞辰,司掌大叫唤大地狱,及枉死城,另设十六小狱。忤逆不孝者,被两小鬼用锯分尸。凡世人怨天尤地,对北溺便涕泣者,发入此狱。查所犯事件,亦要受到铁锥打、火烧舌之刑罚。再发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七殿,再查有无别恶。
第七殿是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日诞辰,司掌热恼地狱,又名碓磨肉酱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取骸合药、离人至戚者,发入此狱。再发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八殿,收狱查治。另外,凡盗窃、诬告、敲诈、谋财害命者,均将遭受下油锅之刑罚。
第八殿是都市王黄,四月初一日诞辰,司掌大热大恼大地狱,又名恼闷锅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烦恼者,掷入此狱。再交各小狱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十殿,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第九殿是平等王陆,四月初八日诞辰,司掌丰都城铁网阿鼻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杀人放火、斩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铜桩,链其手足相抱,煽火焚烧,烫烬心肝,随发阿鼻地狱受刑。直到被害者个个投生,方准提出,解交第十殿发生六道,即天道、人道、地道、阿修罗道、地狱道和畜生道。
第十殿是转轮王薛,四月十七日诞辰,专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别善恶,核定等级,发四大部州投生。男女寿夭,富贵贫贱,逐名详细开载,每月汇知第一殿注册。凡有作孽极恶之鬼,着令更变卵胎湿化,朝生暮死,罪满之后,再复人生,投胎蛮夷之地。凡发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酴忘台下,灌饮迷汤,使忘前生之事。
虽然说阎罗的信仰与佛教的传入有关,但它早就中国化了。在我国民间有种说法:“人之正直,死为冥官。”死后成为阎罗的主要有韩擒虎、严安之、郄惠连、寇准、范仲淹、韩琦、包拯、林衡等人。韩擒虎是隋代的猛将,严安之、郄惠连则是唐人。
隋唐时代,做冥官的标准除了正直,还有就是严明、至忠、至孝。严安之在唐玄宗时作京兆尹“以强明称,民吏畏之。”郄惠连因事父至孝,有“至行”,被玉帝册立为“司命主者”的阎罗王。
到了宋代,阎罗都由名臣任之,而且都是有风骨,有作为,刚直清廉的名臣,政治家寇准、文学家范仲淹、著名丞相韩琦、清官包拯、知县林衡等都是宋人。这5人中,林衡名位较低,在秀州知州任上去世。据南宋著名文学家洪迈在《夷坚丙志》卷一说他“平生仕宦,以刚猛疾恶自任”,是个敢作敢为的清官。
值得指出的是,包拯之为清官,最为民间称道,而他作为阎王,在民间也流传最广。寇准、范仲淹、韩琦等死后为阎罗,民间流传并不广,但包拯之为阎罗王,则妇幼皆知。清代藏书家翟灏在《通俗编》云:
今童妇辈翻言平反冤狱,辄称包龙图,且言其死作阎罗王。
不仅如此,民间传说还称,包公活着的时候,就开始管理着阴间事务,所谓“日断人间,夜断阴间”。据说包公有一只“游仙枕”,他只要头枕这只仙枕,就可进入阴曹地府。
清官死后为阎罗的民间传说,具有特殊意义,大可玩味。阎王是地下世界的最高主宰,按常理,与它对应的应是阳世的帝王。然而在我国,却没有听说哪个人间帝王死后成为阎王,阎王的存在原本是民间的安排。民间百姓不能选择阳间的帝王,却可以选择阴间的主宰。这显然反映了百姓的价值观念与情感诉求。
民间的阎王信仰以及清官为阎王的传说,除了表现出百姓对清官的肯定与敬仰,以至崇拜,显然还表现了百姓对彼时人间的官僚体制,对贪官横行,正义难以施行的现实社会的不满。同时,还反映了民间百姓对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的希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