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壁虎会自断其尾以诱敌攻击,从而为自己争取宝贵的求生时间;海参会将部分器官喷出,以使自己脱离险境。在自然界,类似的情况不胜枚举。在面对危险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小危险对自己的损害,是动物的本能。作为万物之灵,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人类的本能也会很好地发挥作用。但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却常常不能正确地衡量得与失。投资是高度社会化的经济行为,在投资过程中,人性更是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往往只有少数人才能经得起这种考验。
在实体投资中,面对策略的失误、资金的损失,很多人总是一味地坚持,而不是及时制止亏损,总结经验以利再战。在股票、期货等证券投资中,面对市场的波动和突如其来的亏损,很多人心慌意乱、手足无措,想尽一切办法却唯独不去止损离场。亏损意味着犯了错误,而犯了错误,最好的办法就是改正它,而不是一直错下去,使之酿成更大的错误。简而言之,如果出现了预期之外的亏损,那么我们应该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止损”。很多人看到“止损”这个词,就有一种心理上的排斥,这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损”而没有想到“止”。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人们总会对赢利寄予很大的期望。这种期望越是强烈,在遭遇亏损的时候,就越难以承受。
亏损必然有其成因,如果我们不去找出亏损的原因,改正决策中的失误,就会导致亏损面扩大。找出亏损的详细原因,有时并非短时间内所能完成,此时,亏损仍然会持续。所以,最佳的策略就是及时阻止亏损,之后再仔细审视自己的决策过程,并且找出亏损的真正原因,重新制订投资计划后,再进行新的投资。
如果理性地看待亏损,就可以很容易地得出“及时止损”的正确结论。但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很多时候,遭受了亏损的人们往往执迷不悟,难以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人类有非凡的想象力,这种想象力使世界更加缤纷多彩,但在投资当中,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会转化成侥幸心理。一旦出现亏损,投资者往往会以丰富的想象力在内心构思出一个奇迹,并期待着这个奇迹的出现,但单纯的对奇迹的向往并不会使投资者的梦想成真。
没有理性地采取止损措施的投资者,多数都遭受了更大的亏损。在实业投资领域,许多颇具实力的集团公司也会因为某项错误决策而遭受亏损,亏损之后并没有及时止损,反而不断以其他方面的赢利弥补亏损,最终出现资金链断裂、整个企业集团走向破产边缘的严重后果。比如当年珠海巨人集团,在IT、保健品等多个领域实现赢利,最终因为一个错误的房地产项目——巨人大厦,而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破产。在证券投资领域,20世纪最杰出的投机天才之一——杰西·利弗莫尔在市场中白手起家,四起四落,但也因未及时止损而惨遭失败,最终饮弹自尽。
投资是用资本来获取收益,资本的亏损会直接影响投资的效果。资金的亏损比例和赢利比例,对应着不同的基数。当投资者的资金出现了50%的亏损时,若要挽回损失,就需要让剩余的资本产生100%的回报。无论是在实体投资领域,还是在证券投资领域,50%的亏损远远会比100%的赢利来得容易。特别是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本金对收益起着绝对的制约作用,而且,投资者还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使整个证券市场出现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改变。所以,投资者一定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止损计划,并且严格执行。
止损计划的制订,可以从总体风险和个体风险两个层面考虑。
从总体风险层面上看,在投资之前,我们需要确定自己对于总体投资具有多大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的判断,主要应该参照自己的可支配收入情况。用于投资的资金,最好是自有的可支配收入。同时还要参照收入的稳定性,如果收入相对稳定,投资中最大的风险承受能力限额也不宜超过所有可支配收入的80%。如果收入稳定程度不高,那么这个比例也应适当下调,以免出现较大幅度亏损之后,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当然,这个比例指的是风险承受能力的极限,而不是具体投资中止损计划的比例。因为在投资过程中,风险承受能力的限额应作为止损的上限,但止损比例的设定,是可以低于这个上限的。在实体投资中,这个限额由投资者衡量,只要不超过可承受的最大亏损总额就可以。如果制订了止损计划,那么在投资的过程中,一旦达到了需要止损的亏损比例,就不应追加投资。
在证券投资中,应该动态地看待止损,虽然风险承受能力的上限仍然可以是所有可支配收入的80%,但如果把所有的可支配收入都投入到证券投资中,就不能把这个比例设定成止损的比例。因为如果在账户资金亏损掉80%时进行止损,那么想通过剩余的20%的资金挽回之前的损失,就需要实现400%的赢利,这个难度可想而知,而这样的止损几乎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所以,在证券投资中,止损的最大比例通常可设定为全部账户资金的20%。因为当账户资金出现20%的亏损时,只需要用剩余的80%资金实现25%的赢利,就可以完全弥补此前的亏损,这种难度理论上与实现20%的亏损相当。之所以说需要动态地看待止损,是因为还存在其他的可能。比如一个人将所有可支配的100万元投入到证券当中,结果出现了20%的亏损,此人进行了止损。如果说撤退是为了更好地战斗,在证券投资当中,止损则是为此后的赢利保存本金。在经过休整、对市场进行重新的评估分析、对此前的操作进行反思之后,我们可以重新进入市场。而此时,仍然可以将止损设定在当前账户资金的20%。虽然极端的情况很难出现,但我们还是应当将其考虑在内,如果这次投资仍然失败,再度出现需要止损的情况,我们还是应当毫不犹豫地离场。同时再度休整、分析、反思,选择适当的时机重新入场。如此反复,一旦出现了相当于本金80%,也即80万元的亏损,则达到了我们的风险承受能力上限,这时就应当停止进行证券投资。如果每次止损之后,都对市场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分析,并对造成自己亏损的交易思路进行客观的反思,这种极端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
在制订了整体风险的止损计划之后,我们可以再根据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计划,针对投资中的每一个环节,制订独立的止损计划。在实体投资中,应当将整个投资过程的每一步所应承担的风险量化,如果其中一个环节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超过预期,就应及时进行风险控制。若通过其他方式难以控制此环节的风险,则可以考虑对整个投资进行止损。在证券投资中,应对资产组合中的每一笔投资和每一个参与品种,自己的止损计划。一旦某一笔投资,或是某一个品种出现需要止损的情况,就对其进行果断的止损操作。一般来说,在证券投资中,每一笔交易的止损应控制在账户全部资金的5%以内。假设我们在进行证券投资时,账户资金是100万元,同时统计出我们对市场的判断的正确率约为60%,那么我们可以将每笔参与证券市场的资金控制在账户全部资金的10%~15%,并且可以同时进行几笔这样的交易,把相当于账户全部资金的5%,也就是5万元的亏损,设定为每笔交易的止损,同时把相当于账户全部资金20%的20万元,设定为整体止损点。如果单笔交易出现亏损,就直接进行该笔交易的止损;如果几笔交易同时出现亏损,并且亏损的总额达到账户资金的20%,就可以考虑全部止损。即便是单独的每笔交易都未达到5%的止损状态,整体止损计划达到,也应如此操作。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整体风险,还是个体风险,只要出现了止损计划所设定的止损情况,我们都应无条件地去执行计划,而不能随时主观地对这个计划进行修改。如果可以随时修改止损计划,也就失去了止损计划本应具有的意义。在执行计划时,我们还应果断、迅速地行动。亏损一旦形成,往往有其背后的成因,并不能马上得到改变。这时候,亏损就如同山上滚下的巨石、迎面开来的火车、天空中落下的匕首,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尽快地躲避,以免遭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