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音乐(或称流行音乐、轻音乐,即Popularmusic)是世界音乐生活中最热闹的一个领域。通俗音乐问题也往往是困扰着全世界音乐界的问题。从通俗音乐产生开始,支持和反对它的两种意见就针锋相对地争吵到今天。在中国当代,通俗音乐领域曾是一个森严壁垒的禁区。“黄色歌曲”、“靡靡之音”、“亡党亡国”等帽子迫使通俗音乐在我国沉寂了二三十年。八十年代以后,中国通俗音乐在新的形势下获得了空前蓬勃的发展,并已曲折地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但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都不如它本身在音乐舞台上发展得那么红火。这说明通俗音乐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音乐实践的进展。
五六十年代的轻音乐
我国近代历史上的流行音乐,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末产生,在三十年代得到发展,这时的代表人物是黎锦晖。四十年代,流行音乐在沦陷区和国统区也得到了延续,代表人物有黎锦光、陈歌辛等人。1949年以后,流行音乐的发展在大陆中断了,流行歌曲一概被认为是“黎派黄色歌曲”。整个五六十年代,流行音乐几乎在舞台上绝迹,只有少量的具有某些流行音乐格调的“轻歌曲”、“轻音乐”在文艺政策较为宽松的时期产生和获得流传,而在文艺政策左倾时则首当其冲地受到批判。
五六十年代的作曲家大多习惯于创作一些严肃的、正统的音乐,对于“轻音乐”从心理上就感到别扭和反感,并且还存在一种思想负担。由于以上种种原因,五六十年代可以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通俗音乐”,只能从很宽泛的意义上来理解和分析当时的创作实际。
能够列入“轻歌曲”体裁范围的,一部分是五六十年代广泛传唱的抒情歌曲和幽默歌曲,在本书第一章提到的作品中,如《解放军同志请你停一停》、《草原之夜》、《闺女之歌》、《敖包相会》、《老司机》等均可属于这一类。另外,还有一些轻松优美的抒情歌曲如《九九艳阳天》(高如星曲,石言、黄宗江词)等,一些采用边疆少数民族音乐素材创作的歌曲,如《纺织曲》(许瑞禄曲,蔡泽龙词)、《我美丽的故乡》(郑镇玉曲,崔静渊词)、《牧羊歌》(李曦曲,王震之词)等,一些采用“圆舞曲”体裁创作的青年歌曲,如《青年友谊圆舞曲》(天戈曲,江山词)等,具有更为明显的轻歌曲品格。
属于“轻音乐”体裁范围的作品,一部分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产生的“民族乐队轻音乐”作品,如《喜洋洋》、《幸福年》、《紫竹调》、《花好月圆》等。参看本书的分析。另一部分是为西洋“轻音乐队”或独奏乐器编配的作品,如黎锦光为新疆民歌编配的《送我一支玫瑰花》,黎国荃编曲的《青春圆舞曲》,朱友功为青海民歌编配的《花儿与少年》,以及郑镇玉的黑管独奏轻音乐《牧童舞曲》等比较成功。其中尤以《送我一支玫瑰花》流传最广,这首作品给同名的新疆民歌配上了探戈——波列娜舞曲的奏,旋律与舞蹈性音型的结合较为完美,因而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至今仍是音乐会、舞会上经常听到的曲目。
在轻音乐创作十分荒寂的五六十年代,音乐理论家李凌写了《轻音乐杂谈》(1958年)、《谈轻音乐艺术》(1960年)、《轻音乐艺术的词、曲和题材》(1961年)等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论文。这些论文后来收入李凌的《音乐杂谈》(北京出版社1962年版)和《音乐漫谈》(音乐出版社1964年版)二书中。李凌指出:“广大群众的音乐生活,一是欣赏,一是自己弹奏、歌唱;不管是欣赏也好,自己弹奏、歌唱也好,它的对象,主要还是轻音乐……人们需要交响乐、合唱、室内乐、歌剧,也需要明快、爽朗、轻松、活泼、亲切、有趣的音乐作品,因此把轻音乐放在应有的政治地位、艺术地位,使之享有和其他音乐艺术同等的艺术权利,这是应该的,而且是必要的。”李凌:《再谈轻音乐艺术》(1961年)。载《音乐漫谈》(同上)。李凌的这些正确观点发表于政治气候比较宽松的1961年。但到了政治、艺术上都急剧左倾的1965年,他的观点就成为批判的靶子,李凌被上纲为“以轻代黄”即“以轻音乐代替黄色音乐”之意。的鼓吹者。轻音乐被等同于黄色音乐,此后以至整个“文化大革命”十年中,轻音乐领域是寸草不生的“死亡地带”。
八十年代的通俗歌曲大潮
1976年“文革”结束后的十余年间,我国通俗音乐经历了由空白到大潮滚滚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七十年代末期,这是港台“时代曲”冲击大陆歌坛的时期,也是新时期通俗歌曲起步的阶段。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也粉碎了闭关锁国的封建国策。全国实行改革、开放和搞活的方针,人们摆脱了束缚多年的精神枷锁,开始了对新的精神生活的追求。
港台时代曲的涌入是实行开放政策以后对音乐方面的第一个巨大冲击。“十年浩劫”造成了民族文化素质的急剧下降,形成了青年人极度的音乐饥渴。港台歌曲使缺乏文化和艺术素养的年轻一代趋之若鹜。卡式录音机、录音带的引进助长了港台歌曲的传播。台湾歌星邓丽君的歌声风靡了大陆青年。港台歌曲冲击大陆的迅猛势头造成了音乐界许多人的担心和恐慌。有人夸张地称大陆音乐是“邓丽君专政”,有人惊呼“‘黄祸’(指黄色音乐)又要来了!”但港台歌曲的传入在客观上也起了一些好作用:它迫使或启发了大陆的音乐家借鉴流行音乐这一体裁来创作自己的通俗歌曲。
这时期产生了一些广受欢迎的歌曲,如《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吕远、唐诃曲,秦志钰等词)、《妹妹找哥泪花流》(王酩曲,凯传词)、《太阳岛上》(王立平曲,秀田等词)、《美丽的心灵》(金凤浩曲,陈雪帆词)等。当然,这些歌曲都可以归入“抒情歌曲”的类别,但它们确实具有了通俗歌曲的某些品格,属于我国新时期最早的一批通俗歌曲。李谷一、朱逢博、于淑珍、关牧村等歌唱家热情地支持了这批歌曲的出现,并探索了通俗唱法与民族唱法及美声唱法相结合的问题。
这时,通俗器乐曲创作也产生了一些好的作品,如管弦乐小曲《祝您幸福》(郑路曲)、《花在欢笑》(魏群曲)等。王立平在为纪录片《潜海姑娘》作曲时,谱写了抒情优美的、富于南国风味的旋律,并采用电吉它主奏旋律。这部吸收了通俗音乐手法的电影音乐在群众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这是我国通俗音乐园囿里的第一批收获。1979年底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歌曲》杂志联合举办了“听众喜爱的广播歌曲”评选活动,由群众直接投票评选出了十五首优秀歌曲,上面提到的歌曲大部分都被群众选中。这些歌曲吸引了众多的青年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制港台歌曲中低级、庸俗的那些“时代曲”对青年的影响。但它们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对引发我国通俗音乐走向兴旺产生了推动力。
第二阶段是八十年代前期,我国通俗音乐创作出现了初步繁荣的局面。
这一时期,我国进入了全面的社会改革和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新阶段。改革带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各阶层群众对音乐生活提出了多层次的需求,人们的审美情趣也发生了迅速的变化。
大中城市中普遍出现了“音乐茶座”这一欣赏、传播通俗歌曲的园地,出现了舞厅、酒吧这样需要和锻炼歌星的场合。音乐传播手段也发生了重要的变革——音像出版公司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和迅速发展,卡式录音带成为广受人们欢迎的文化商品。群众接受音乐渠道的变化更推动了通俗音乐的蓬勃发展。
1980-1985年间,通俗歌曲创作进一步走向繁荣,广泛流传的作品不断问世,如《军港之夜》(刘诗召曲,马金星词)、《牡丹之歌》(唐诃、吕远曲,乔羽词)、《牧羊曲》、《大海啊故乡》(均王立平词曲)、《金梭和银梭》(金凤浩曲,李幼容词)、《请到天涯海角来》(徐东蔚曲,郑南词)、《知音》(王酩曲、华而实词)、《小草》(王祖皆、张卓娅曲,向彤、何兆华词)等。更年轻的一批歌手如蒋大为、沈小岑、郑绪岚、董文华等升起在中国通俗歌坛的星空,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一批具有一定专业创作实践的作曲家参与了通俗歌曲的创作队伍,使我国通俗歌曲创作一开始就有了一定的专业水平。上面提及的这些作品,有些接近艺术歌曲,有些接近抒情歌曲,有些接近民歌风格。作曲家们在努力探索着通俗歌曲与艺术歌曲等其他体裁相交融、相结合的路子,取得了可喜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