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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秦王的卫士在哪里

1974年,同往年一样是一个平淡的年份。然而就在这个再平常不过的年份,一个震惊世界的发现正在悄悄地孕育中。

这一年的3月,陕西省临潼县西杨村人民公社的社员们为了农业学大寨、大打翻身仗,决心兴修水利。村长杨培彦用一柄镢头在村口南面的一块土地上画了一个圈,几个青年突击队员便从这里开始下手挖井。

他们举锄挖土、挥汗如雨。这样过了两天,一切正常。到了第三天,地下呈现出坚硬的红烧土层,当镢头触到时震得人手心发麻,进度大大受滞。以杨志发为首的七位突击队员用手抓一把红烧土感到蹊跷:“这不会是老先人留下的砖瓦窑吧?”

工程进入第五天,也就是1974年3月29日。这一天注定成为世界考古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

这一天,杨志发突然发现在靠井壁的土中暴露出一个圆形的物事,他开始以为是个瓦罐。说实话,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继续往下挖,如果那样就没有了今天的兵马俑。所幸的是,这位突击队员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决定将井壁的圆周挖大一些,以便取出那只“瓦罐”。结果,他取出的不是一只瓦罐,而是一尊与真人大小相仿的“瓦神爷”(秦俑)。

已经不需要再挖井打水了,他们挖出了一个世界第八大奇迹!当这一发现通过新华社记者的稿子送到当时的国务院领导的案头时,就揭开了中国考古史上迄今为止最光辉灿烂的篇童。

今天,已是古稀老人的杨志发每天身穿当年青年突击队的草绿色军装在兵马俑博物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跟南来北往世界各地的游客讲述着这个故事,他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当时的兴奋劲儿,只是在应邀与游客合影的时候,还露出几许骄傲的神色。

他是有理由骄傲的,在他的镢头下,一支由两千多年前的七千多名秦帝国的雄兵骁骑组成的气势磅礴的地下军团横空出世,从此令全球瞩目,举世震惊。

据考古学家证实,这支庞大的冥府卫队从秦王嬴政登基之时就已经开始兴建,动用了七十万人力,历时三十七年才完成。现在,出了土的冥府卫士们当然不能再担当起陵墓主人的侍卫任务,但他们却几乎成了中华古文明的象征,个个身价百倍。

这是一支全世界最荣耀的卫兵队伍。在他们的荣耀面前,当今英国女王的皇家卫队都要显得黯然失色。

然而,这其实又是一支“很不称职”的卫兵队伍。说他们不称职,倒不是因为他们今天出了土不能再拱卫长眠地下的皇帝了,而是因为在他们生前,当他们还是一名真实地站在秦王宫中值卫的赳赳武士时,他们也未能很好地担负起卫士的职责。

来看一则《史记》里“刺客列传”关于荆轲刺秦的记载,那真是一幕紧张而却有些滑稽的场景。

受雇于燕太子丹的著名刺客荆轲在秦廷以献图为名伺机行刺。

图穷匕见。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刚才还是谦卑使者模样的荆轲凶相毕露,左手一把拉住秦王嬴政宽大的袖子,右手抄起匕首实施攻击。秦王大惊,慌忙起身,奋力之下将袍袖扯断,终于挣脱。

秦王想抽剑反击,不料剑身太长一时竟拔不出来。于是,这位历史上的千古第一帝只得狼狈地绕着宫柱窜逃,而穷凶极恶、手持利刃的荆轲就在秦王的后面紧追不舍。

殿上群臣都被这突然一幕吓得方寸全乱。而且按照秦国的法律,群臣一律不得带兵器上殿,所以他们个个都手无寸铁,只得徒手与刺客拉拉扯扯,作些象征性的格斗。

然而,殿下的卫士却是全副武装、持戈肃立在那儿的,为什么也一动不动,没有一点反应呢?还是因为秦国法律的缘故。依秦国的法律,非有秦王的诏书征召,卫士们是不得上殿的,而此时,秦王本人正在为性命攸关而绕场中长跑,哪里还有闲暇下诏?所以,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卫士就彻底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他们甚至连在殿下表现出紧张都不可以,他们必须像两千年后出土的秦俑一样,面无表情地原地不动保持很好的仪仗士容,而不管殿上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侍卫是称职的侍卫吗?但他们有他们的纪律。因为纪律,武士们可以出生入死肝脑涂地保卫秦国的尊严;因为纪律,他们也能瞪着眼睛束手无策地看着秦王被一个刺客追得团团转。从这一点上讲,你还真不能说他们一定不称职。事情的评判就是这么叫人尴尬。

最后还是御医夏无且掷出随身药箱击中刺客为秦王赢得了宝贵的喘息时间,而秦王也终于在一班貌似今天体育赛场上看客一般的臣子们的叫喊提醒下,灵机一动将剑倒着拔了出来。

秦王的宫殿上演着秦王与刺客一对一的滑稽决斗。全副武装的卫士们依然面无表情地肃立在殿下,不管殿上的雷霆万钧、天翻地覆。

这在西方人,哪怕是今天的中国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但历史就是这样真实地发生着。

最后凭着兵器比人家长,运气比人家好,秦王终于一剑斩断了荆轲的左腿。瘫坐在地上的刺客用尽最后的力气将匕首朝秦王掷来,无奈一击不中,匕首钉在了宫柱上。

于是“左右既前杀轲”——这个时候,群臣自可以一拥而上,哪怕一人一拳也足以将同样手无寸铁的刺客打死了。

我不知道事后的秦王是怎样处置殿下那些值卫的武士们的。《史记》上说秦王“不怡者良久”——不高兴了很长时间。但规矩是他自己定的,我想他也不能将严格执行纪律的卫士们怎么样。

后来居然是群臣都受了赏。已而论功,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而赐夏无且黄金二百溢(镒),日:“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史记·秦始皇本纪》)。

于是虚惊一场。于是皆大欢喜。至于后来有没有修订让武士提早变成装饰性秦俑的规矩,史书上没有交代,后来秦廷也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行刺事件,无法印证。但想必是没有。因为秦始皇是个规矩很重的人。

秦始皇的规矩险些害杀了自己,不过他是“真龙天子”,福大命大,总算只是“险些”。而被自己制订的规矩害杀的确也有其人。嬴政之前,秦孝公时期在秦国推行变法的商鞅就是一例。

商鞅在“文革”的时候被称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推行的法律是十分峻刻的。史书上说“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为什么怨望?因为商鞅执法太严,毫不容情,连太子触犯了他的规定,他都要追究到底,将太子的一位师傅动了刑,另一位师傅刺了面。

秦孝公时期,商鞅在秦国的权威确实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当孝公驾崩太子即位后,太子的两位师傅肯饶放他?于是告发他谋反,派官吏去捕捉他。商鞅闻讯出逃,逃至关下,想到一家客店投宿。那时候,政要们不能天天上电视报纸,客店主人自然不认得商鞅,对他说:“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留宿没有身份证明的客人,店主人要被依法问罪。到了这个时候,商鞅自己也感喟起来:“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结果,他终于死在了自己定下的规矩中。

商鞅死了,秦始皇险些被刺。而规矩却越订越多,两千多年下来,中国人几乎连每走一步路都有了规矩。林妹妹初到贾府,就受过这个教育。

确实,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很讲规矩的。

早在秦始皇之前,有个叫孟轲的思想工作者,思虑自己年轻的时候为了政治理想,游历诸国,向各国的君主推行自己的仁政主张。可是所到之处,君主们对此毫无兴趣,君主们的辖地也都是乱糟糟的,人民怨声载道。“为什么弹丸之地,区区小国还这样一片混乱呢?”孟轲先生苦思冥想,一日豁然开朗: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啊!他说:“离娄之明,公孙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矩不成方,无规不成圆;校正方圆,是谓规矩。

孟老夫子痛定思痛总结出来的道理后来居然成了不朽的名言,大到国家治理,小到孩子教育,后人皆说:“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仿佛中国人是最讲究规矩、最懂得方圆的。但以今天的事实验证,有些地方似乎又不是那么一回事。要不然,违法乱纪的事就不会那么多了。

有一天,我突然对这句真理产生了怀疑,也就有了一番顿悟:所有的规矩器具都有一个尺寸,依此规矩而定的方圆当然也就有一个大小。超出这个大小范围、不在方圆之内的自然是不以规矩的了。但如果将规矩这两种器具的尺寸放大些,那么,不在小方圆内的某一点又必定能够纳入一个更大的方圆内。从这层意义上讲,它其实也是有规矩和方圆的。

用多少大的尺寸作标准的规矩才叫标准的方圆呢?没有规定,也没人能够规定。

因为所谓的规矩和方圆缺少一个量化的标准,所以,在一些情况下,其实是没有规矩、没有方圆的。就像庄子先生在《肱箧》篇中说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你说还有什么规矩和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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