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646500000008

第8章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一、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刑法作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基本法律,更应当贯彻这一宪法要求,鉴于我国司法实践中适用刑法不平等的现象在现阶段仍时有发生,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一规定是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化,是对宪法所规定的上述原则的贯彻与落实。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是: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职务高低、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对于切实维护刑法在适用过程中的公正性,坚定人们信任与遵守法律的信念;对于严格捍卫刑法的尊严,防止司法人员及其他社会成员亵渎法律;对于惩处犯罪,预防犯罪,实现刑罚目的都有着非常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二、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一,在我国《刑法》总则中,除第4条明文规定适用刑法一律平等的原则外,这一原则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如刑法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表明,在我国只要是犯罪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不论犯罪人是什么人。《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都体现了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某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立法均以该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大小作为处刑根据,而绝不依据犯罪人的地位、身份、职务为依据规定罪与刑。同时对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以权压法,以钱买法,以人情亲情枉法的行为,都规定了具体的罪行规范,例如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在立法上保证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的贯彻执行。

第二,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要坚决贯彻执行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就必须做到:其一,坚持定罪上一律平等,也就是不论任何人犯罪,不管其身份、地位如何,一律平等对待,适用相同的定罪标准。其二,坚持量刑上一律平等,对于性质和严重程度相同的犯罪,应当给予相同的处罚,即做到同罪同罚。当然同罪同罚并不意味着只要是犯同一性质的罪就判处完全相同的刑罚。虽然触犯相同的罪名,但在犯罪情节上,各有关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往往有所不同,只要依据刑法关于量刑的有关规定,做出与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相适应的刑罚,尽管在轻重上有所差别,这种差别也是正常的、合法合理的。但是如果因为犯罪人权势、地位和财力方面的原因而同罪不同罚,则是违背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的,因为这等于承认某些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其三,坚持在行刑上一律平等。在执行刑罚时,对所有的受刑人平等对待,凡罪刑相同、主观恶性相同、人身危险性相同的,刑罚的处置也应相同,不能因为受刑人的职务高低、地位贵贱、财力大小的不同给予部分人特殊优厚待遇,而给另一部分人歧视待遇。另外,在掌握刑法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时,也应体现平等,谁符合条件,谁不够条件,都必须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分亲、疏、贵、贱。总之,只有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定罪、量刑和行刑中符合法律规定的人人平等,才能使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同类推荐
  • 住有所居:住房政策法规解读

    住有所居:住房政策法规解读

    住房既是一种关系每个人安居乐业以及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又是一种价格昂贵、占居民消费比重很大、保值增值性好的特殊商品。各国的经验表明,如果没有政府介入住房问题,对住房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管理和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是解决不好住房问题的,尤其是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全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住房市场实行完全市场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热门推荐
  • 公共财政评论(2009.2)

    公共财政评论(2009.2)

    公共财政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以弥补市场缺陷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的财政模式,其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必然要求公共财政制度的呼应和支撑。从此角度讲,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远未到位,公共财政建设之路还很漫长,财政的公共化改革也必然“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在公共财政建设的理论方面,还是在公共财政建设的实践方面,都会不断出现各种新问题和新情况需要我们去研究和探索。
  • 瓶子的爱

    瓶子的爱

    瓶子,也像瓶子,装满了,没有塞子,就洒了。摔了,就碎了。光照过去,就透了。瓶子啊瓶子,要么喝掉你,要么赏着你,要么修补你。
  • 三宝太监西洋记

    三宝太监西洋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无休之魂

    无休之魂

    杨舒乐知道自己死,但至于他怎么死,无论谁都要无法接受,是被他的亲生父母打死的。你们一定会问,世上真的有这么残忍的父母吗。是的,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不可能的,死后变丧尸?不不不,这不是末世。他重生了,重生在一个稀奇古怪的世界,而他的身体也现得矮小,瘦弱。是的他变成了一个小孩子。至于怎么在个世界生活下去,以后再说,因为,至少这里有爱他的父母~
  • 腹黑小狐妖

    腹黑小狐妖

    苏家二小姐,天性懦弱,还是一个连家中最低级下人也可以欺辱的废柴。不怕,姐以后罩着这身子,看谁敢来找茬。她,古武医学世家嫡系大小姐,医学界新秀,杀手界杀神,却被堂妹背叛。一朝穿越,她不再隐忍,誓要夺回属于她的东西。从此一路升级,过上了虐渣的生活。等等,这个妖孽王爷是谁家熊孩子?老天,求别闹!【小剧场】某电台记者:你俩是这大陆的巅峰强者夫妻档,请问你们假期最想做什么?苏落落:去各种装b虐狗。作者and记者:你够了!某邪王:她!苏落落:表再说了啦~(捂脸逃跑)作者and记者:你狠
  • 快穿之挚爱在那里等我

    快穿之挚爱在那里等我

    千年的等待,换来了再次的相遇。当他们互相珍惜时,命运的捉弄,让她再一次离开了他。她愿负他,却不愿他负天下,樱花落尽思恋,心又再疼一遍。爱入心,恨入骨、剩得一缕爱孤独。生死再相赴,千年一瞬尘与土。愿永生永世与你守护……死亡将再次把他们分开,她为了再次与他厮守,不惜与系统签约,攻略了一个又一个性格不同的男主。
  • 太古五族

    太古五族

    太古五族!君临天下!一切皆因五族而起,一切又都由五族而落幕。
  • 爱她就不要碍她

    爱她就不要碍她

    这是我第一次写书还帮与各位书友多多交朋友稿费什么的我真不重视
  • 古树旋律之另一个世界

    古树旋律之另一个世界

    新世界中,我该何去何从……也许,我只是在寻找真正的自己吧……
  • 建筑艺术与绘画

    建筑艺术与绘画

    一提起埃及,也许在你的脑海里会立即浮现出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的形象吧。是的,耸立在尼罗河畔的古老而庄重的金字塔,已成为世界文化之瑰宝,被誉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