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激光,现在的人们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在工农业生产、医学、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里,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可是你是否知道,激光的诞生只不过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的事。
1960年6月,美国休斯研究所的科学家梅曼进行了一项划时代的实验:他把一个长约1.9厘米、半径为1厘米的红宝石圆柱体两端磨平,镀上银,放在螺旋形氛闪光灯的中心,逐渐增强闪光灯的强度。他发现,红宝石由于受激而发射出了方向高度集中的强光束。他高兴地跳了起来,人们探索实验达43年之久的激光,终于在他的手下变成了现实。
最早提出“受激发射”概念的是爱因斯坦:1917年,他提出了在自然界中存在着两种发光方式,一种是自发辐射,一种是受激辐射。可以打这样一个比方:清晨公鸡握握报晓,属于自发行为;当第一只公鸡啼叫以后,其他公鸡受到诱发,也跟着喔喔喔地叫起来,这种现象就属于受激行为了。受激辐射就是在某种外界条件的激发下,产生的光辐射的过程。这一理论为激光器的诞生提供了依据。
1958年,美国科学家肖洛和汤斯发现,当闪光灯所发射的光照射在一种稀土晶体上时,晶体的分子会发出鲜艳的、始终会聚在一起的强光。他们的实验验证了受激辐射的理论,为激光器的研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