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是以蒸汽、燃油为动力的机动车辆,它的发明,广泛地替代了人力和畜力,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工业的发展。
19世纪初期,蒸汽机发明之后,许多人便试图把蒸汽机用于农业。1832年,英国人约翰·希斯科特发明了用蒸汽机作动力的耕作机。由于它是利用蒸汽机通过滑轮带动犁而运动的,因而又称为蒸汽犁。1856年,法国人阿尔巴拉特研制出以蒸汽作动力的轻型拖拉机。但是,由一于蒸汽机太笨重,车轮经过的地方往往被压得很实。1859年,美国人米勒从雪橇上受到启发,在车轮上安上履带,从而发明了履带拖拉机。1889年,美国的伯格制成了以柴油为动力的拖拉机,从而使这一机械开始了实质性的变革。1892年,出现了汽油拖拉机。1901年,美国的伦巴德制成实用履带,为拖拉机的实用化创造了条件。1906年,美国人霍特制成履带式汽油发动机拖拉机,从此真正实现了拖拉机的实用化,并开始了批量生产。
由于拖拉机的齿状钢轮在使用中会损害作物的根部,因此,人们开始考虑在钢轮外加一些橡胶保护层。1931年,美国的古德里奇公司发明成功了实心轮胎,随后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充气轮胎。从此,具有机动灵活性的轮胎式拖拉机开始广泛应用于农业和工业上。现在,拖拉机有轮胎式、履带式、手扶式等多种类型,广泛用于田间耕作、浇水动力及公路运输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