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也就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但保留其承包权。
随着农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民工涌向城市,原有的土地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在农村,土地非农用侵占和闲置荒漠的现象已相当严重,导致粮食大面积减产。因此,国家出台了土地流转这一举措,并在广东、上海等地试行运作。
土地流转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其他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则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由传统耕作方式向现代化种植转型。
农村土地流转的宗旨是,不改变土地所有性质,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不改变土地用途,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