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构成产品的零部件较多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决策问题。例如,对汽车制造公司来说,汽车的零部件多达两、三万个,涉及到机械、电子、橡胶、玻璃、精密仪器等不同行业,其生产不可能全部集中在汽车公司内。那么,在多大范围内外购?什么样的零部件可以外购,什么样的零部件应该自己生产?外购的话,是向不同企业随机订购还是固定专门的分包厂家?芽甚至把这样的分包厂家通过控股等方式完全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等等。这些问题是制定生产战略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这里实际上是两大问题。首先,自制还是外购,这个问题主要需考虑本企业的制造能力和优势;对自主经营的影响程度,如是否有受控的危险,对他人的依赖性是否过强以及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等。例如,如果自制,某一类零部件的生产车间有可能扩大为事业部或子公司。另一个问题是订购还是分包。订购是指不同时期向不同的企业订货,或者同时向几个企业发出订货询问,招标,货比三家,最后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企业进货。分包是指与某些零部件生产厂家建立固定关系,本企业的生产计划同时就是这些零部件供应厂家生产计划的一部分,由这些零部件生产厂家固定送货。以汽车产业为例,美国的汽车厂家倾向于采用订货方式,由此可以获得价格优势。而日本的汽车厂家大都采用分包方式,与分包厂有固定的关系,甚至帮助它们提高技术,筹措资金,培训人员等,其目的是保证零部件质量的稳定性以及严格遵守交货期。因此,订购与分包各有利弊,主要看企业在其生产战略中更重视什么。也可以两种方法并用。
我国过去有一些“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实际上可以说是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基本方针有问题,尤其是在加工装配型企业。在这些企业中,从毛坯制造到加工装配,几乎全部零部件都靠本企业自己加工完成。企业内各车间的生产能力都是针对该企业的产品配置的。一旦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企业往往需要花费很大的投资和很长时间进行改造,才有可能改换产品,这种生产组织方式是无法适应今天技术进步飞快、市场需求多变的时代发展要求的。而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制造主机的企业一般只生产关键的零部件和进行产品总装配,其他一般零部件通常外购。他们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有很强的零部件协作生产体系。这些零部件生产企业一般规模不大,生产的品种很少,专业化程度很高,生产上采用专用的先进生产技术,所以不仅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稳定,而且成本也低。这些企业订购零部件比主机制造企业自己生产还要划算。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有必要根据上述的原则与思路,重新制定生产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