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都感叹:与人相处,难!只要稍有点处理不当,就会招来麻烦。轻则工作、生活不愉快;重则影响自己的事业。因此,与人相处,要学会低调。但是不是一味的低调就好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低调是一种品格,一种风度,一种修养,一种胸襟,一种智慧,一种谋略,而不是一味的躲避退让,那样只能让别人觉得你是个好欺负的人。这样的“低调”不是低调,是胆小、懦弱。
郑伟是一家图书馆的职员,由于自己是外地应聘来的,在工作中他处处小心、事事谨慎,对每位同事都毕恭毕敬,偶尔与同事发生点小摩擦,他从不据理力争,总是默默地走开。本来,这是一种好态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认为他太老实,太窝囊。于是,都不把他当回事,在许多事情上总是他吃亏。
想起两年来同事们对他的态度,尤其在奖金分配上自己老是吃亏这些事,郑伟心里很觉委屈。残酷的现实使他不得不对自己的为人处世进行反思了。
一次,同一组的一位同事擅离职守丢失了两本书。这位同事嫁祸于郑伟,说是他代自己值的班。主管在会上通报这件事时,郑伟马上站了起来,说道:“主管,今天的事你可以调查,查一查值班表。今天根本就不是我的班,怎么能说我不负责任。有人是别有用心想让我替他顶罪。在这里,我顺便告诉大家,我不是软蛋。大家在一起共事也是有缘,我实在是不想和同事们争来争去罢了。以后,谁要再像以前那样待我,对不起,我就不客气了。”这一手很见效,满屋鸦雀无声。
从此以后,郑伟发现同事们对他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他也抬头挺胸起来,不再扮演被人欺负的老实人角色了。
如何掌握让这个度,乃是一种人生的艺术和智慧,也是真正作为“忍”的关键。这里,很难说有什么通用的尺度和准则,更多的是随着所忍之人、所忍之事的不同而变化。一味地,毫无界限的“忍”不能算是真正强者的“忍”,它只是一种懦弱和无能的表现,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愚蠢。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忍”,可以是一次、两次,但绝不可一退再让。忍让到一定程度上,必须有所表示,使对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退让不是一种害怕和无能,而只是出于一种“忍”,从而不再继续下去。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一些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他们为所欲为,得寸进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让当成是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严重侵害你的利益。对待这种人,对他忍让几次之后,看清了其真面目,则不应再忍让下去,可以适当地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并通过正当的方式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有些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由于对方采取了“忍”的态度,使之得逞。可是,这种人在得逞之后,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其利欲,以至于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这时,作为当事人,便不能自然保持一种“忍”的态度,而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毅然决然地予以反击和抵抗。
有时尽管在同一事件中,人们起初还比较客气,谦逊地做出一些必要的忍让,但由于对方实在是过于无礼,而且行为方式和欲望令人发指,实在是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便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忍无可忍”了。此时此刻,便不应再“忍”下去,而可以有所表示。
一个人如果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负、刁难,往往是因为自己软弱或办事能力较差所致。相信你肯定也不愿意别人骑在你的头上并且认为你没有工作能力,因此,一定要改变这样状况。要改变被人欺负的现状,态度必须要强硬起来,腰杆挺直起来,与欺负你的人相抗争,不能一味用低调做人来解释,低调做人不等于忍气吞声。这样,原来欺负你的人就会有所收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