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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生的超越

人的肉体生命只能延长,却不能永驻。无论你是声名显赫的帝王,还是得道开悟的高僧,死后都将是一抷黄土。因此,人们便不得不在肉体之外寻找精神寄托。这便是“爱智慧”的意义所在。

偷盗神火的惩罚

人便是一根绳索,连接在禽兽和超人之间——架空于深渊之上。

——尼采

关于人类的起源,希腊神话中也有一个普罗米修斯造人的故事。据说,天和地被创造出来之后,大海波浪起伏,拍击海岸。鱼儿在水里嬉戏,鸟儿在空中歌唱。大地上动物成群,但还没有一个具有灵魂的、能够主宰周围世界的高级生物。这时,普罗米修斯降生了。他是被宙斯放逐的古老的神只族的后裔,是地母该亚与乌拉诺斯所生的伊阿佩托斯的儿子。他聪慧而睿智,知道天神的种子蕴藏在泥土中,于是他捧起泥土,用河水把它沾湿调和起来,按照世界的主宰——天神的模样,捏成人形。为了给这泥人以生命,他从动物的灵魂中摄取了善与恶两种性格,将它们封进人的胸膛里。在天神中,他有一个女友,即智慧女神雅典娜;雅典娜惊叹于普罗米修斯这一神奇的创造物,于是便朝仅具有一半灵魂的泥人吹起了神气,使它获得了灵性。

就这样,第一批人在世上出现了。他们繁衍生息,不久形成了一大群,遍布各处。普罗米修斯则充当了人类的第一位教师。凡是对人有用的,能够使人类满意和幸福的,他都教给人类。同样地,人们也用爱和忠诚来感谢他,报答他。但是,最高的天神领袖宙斯(Zeus)却要求人类敬奉他,让人类拿出最好的东西献给他。普罗米修斯作为人类的辩护师,也因此触犯了宙斯。作为对他的惩罚,宙斯拒绝给予人类为了完成他们的文明所需要的最后的物品——火。但普罗米修斯却想到了个办法,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在烈焰熊熊的太阳车经过时,偷到了火种并带给了人类。

听到这个消息后,宙斯大怒,他吩咐火神给普罗米修斯最严厉的惩罚。但是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认错误,归还火种,我一定请求宙斯饶恕你。”普罗米修斯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决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

火神只好把普罗米修斯带到高加索山,用一条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缚在一个陡峭的悬崖上,让他永远不能入睡,疲惫的双膝也不能弯曲,在他起伏的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此外,宙斯还派一只神鹰每天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但被吃掉的肝脏随即又会长出来。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屈服。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一直忍受着这难以描述的痛苦和折磨,直至一位名叫海格力斯的英雄将他解救出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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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是智慧的象征。在普罗米修斯向人间撒播火种之前,人尽管有了人形,但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因为人还没有智慧。据说,当时的人,他们不知道该怎样使用他们的四肢,也不知道该怎样使用神赐的灵魂。他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同梦中的人形,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却不知道发挥自身的作用。他们不知道采石,烧砖,砍伐林木制成椽梁,然后再用这些材料建造房屋。他们如同蚂蚁一样,蛰居在没有阳光的土洞里,觉察不了冬去春来夏至;他们做样样事情都毫无计划。

但是,这时的人,虽然愚昧,却没有痛苦。而普罗米修斯向人间撒播了火种以后,人的灵魂虽然变得高贵了,痛苦和烦恼也就就接踵而来了。宙斯之所以让普罗米修斯交还火种的寓意,正在于此。而倔强的普罗米修斯,却坚持要向人间撒播智慧的痛苦。所以,他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因为他既改变不了人类肉体有限的现实,也无法帮助人类实现追求无限的命运。提升不上去,也堕落不下来,注定了人一生的挣扎和痛苦。

想来也是如此。人是自然界中最孱弱的物种。帕斯卡尔不就说过吗?人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但是,就是这个最脆弱的东西,却又是整个物种中最聪明的动物。聪明本来是好事,但是人还贪婪,就有点麻烦了。聪明让人认识到自己的有限,而贪婪却让人不安于这种有限。聪明并贪婪,才是人痛苦的根源。前面所讲的伊甸园神话,已经形象地暗示了这一点。

那么,贪婪的人如何实现人生的永恒不朽呢?如何完成有限到无限的跨越呢?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民族,都有着不同的尝试。但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追求生命的不朽,一种是追求精神的超越。从埃及法老修筑的金字塔,到中国皇帝建造的地下宫殿,我们都看到了古人千方百计追求长生不老的努力。他们总是希望有限的肉体生命能够无限地存活下去。不幸的是,聪明绝顶的人逐渐意识到,肉体生命只能延长,不能永驻。无论你是声名显赫的帝王,还是得道开悟的高僧,死后都将是一抷黄土。因此,人们便不得不在肉体之外寻找精神寄托。这便是“爱智慧”的意义所在。

说到这里,我们似乎可以理解西方的哲人们为什么总是纠缠住“世界的本原”这个问题不放了。他们之所以不满于对现实世界进行就事论事的研究,而要超出自然科学的领域去探究超验和永恒的哲学本体,与其说是为了给自然科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更为坚实的基础,不如说他们是在为人类的存在寻找一个更为永恒的家园。这个家园就是终极的关怀。

看来,“爱智慧”对人来说实在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情。一方面,我们可以说人高贵,有思想,不会像猪那样吃了睡,睡了吃,在被屠宰的那一刻还没有危险感。但另一方面,爱智慧何尝不是因为贪婪,是追求肉体永生不得退而求其次的做法?既然不能拥有全知全能的智慧本身,也就只能去爱智慧了。

无情世界的情

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

——卡尔·马克思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在一场辩论会上,人出乎意料地败给了猪,这虽是天方夜谭,但仔细一想,猪的辩词还蛮有道理。猪说:“你们监狱里押的是人,刑场上枪毙的是人,挑起侵略战争的还是人,可无论在监狱、刑场、还是侵略战场上,却连我们一个影子都没有,世界上最最残暴的事是不是人干的?”

人辩不过猪,既不是人的嘴笨,也不是猪能言善辩,而是因为人在欲望的驱使下干了很多动物干不了的肮脏事。动物靠本能活着,行为本无好坏。而人就不一样了,不仅有干坏事的欲望,而且还有干坏事的头脑。一旦灵魂约束不住肉体,肉欲就会像打开了的潘多拉盒子,泛滥成灾。

美国最近一项对人脑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这项研究表明:人脑分三个层次:最深的层次是“爬行类脑”;中间是“哺乳类脑”;最上层是“灵长类脑”。人的行为是随人脑的进化而进化的。攻击、争夺、恐吓、讨人厌恶的行动都是爬行类的行为;激烈的感情、微妙的情绪、母体的本能行为都属哺乳类;知觉及判断、行为的压抑及实行、语言活动、深思熟虑、知性行为等属灵长类行为。但由于进化得仓促,在人类身上经常出现有攻击性的爬行类脑和具有克制行为的灵长类脑混淆的现象。

由此看来,肉体不仅是有限的、必死的,而且还是邪恶的、罪孽的。人之所以具有魔鬼的一面,正是因为他的肉身都是由欲望的细胞组成的。这些欲望如同娇艳欲滴的禁果,引诱着天使般的灵魂趋之若鹜地向下堕落,沉迷于快感而淡忘了幸福。人要想得到拯救,就必须摆脱肉身的束缚,而摆脱肉身,就是要用“灵魂”去战胜“魔鬼”。正如下面这三位哲人所说的:

“没有那些非正义的事情,人们就不认识正义的名字。”正义和非正义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正因为有“魔鬼”的存在,人们才愈加感受到“天使”的善良和可爱,从而激发人们积极向上,勇往直前地去追求真、善、美;同样,没有那些正义的名字,人们就难以辨别非正义的事情。也正因为有“天使”的存在,人们才愈加感受到“魔鬼”兽行的可憎,从而激发人们毫不留情地去同假、丑、恶作斗争。

——赫拉克里特

人的理性和智慧决定了他本身是危险的动物。人类在其完满时,是最优良的动物,但是如果违背法律和正义,他就是一切动物中最恶劣的;因为武装起不正义是比较危险的,人天生具有武装,这就是运用智慧和德性。他可以把它们用于最坏的目的。所以,如果他无德,就会淫凶纵肆、贪婪无度,成为最肮脏、最残暴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

我们肯定被要求把人类作为宇宙的精选成员,最智慧的存在!但是事实上人类处于神与禽兽之间,时而倾向一类,时而倾向另一类;有些人日益神圣,有些人变成野兽,大部分人保持中庸。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意思是说:“天使”在人心中,“魔鬼”也在人心中。“天使”能生出理想、诚实、爱心、正直、廉洁、无私、欢乐……“魔鬼”能生出邪恶、残暴、冷酷、奸诈、贪婪、嫉妒、狂傲……“天使”会变为“魔鬼”,“魔鬼”也会变为“天使”,这虽然算不上什么规律,但却是一种不可否认的存在。

——普罗提诺

肉体的邪恶,注定了人在地面上匍匐。唯有灵魂,才能将人带入天堂。人的悲哀就在于人高尚的灵魂被一个沉重的肉身羁绊着,得不到拯救。人所居住的地球属于“欲界”,所以,只要是身披肉欲的身体,就永远得不到救赎。只有彻底放弃肉欲,灵魂方能得到拯救。而这,也是基督教所宣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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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的思辨虽然能给人以终极关怀,克服人生有限的恐惧,但是,它却无法克服人身上的肉欲。而这一功能,恰恰是以基督教为主体的宗教传统来完成的。正因为此,在西方社会中,不仅有一个思辨的哲学传统,还有一个靠信仰维系的宗教传统。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共同维系着西方文化这一辉煌的大厦。

关于宗教,马克思曾经有一个非常精辟的论述:“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对西方人而言,现实正是无情的,人生也恰是无奈的,偷食禁果的原罪注定了人唯有靠一生的劳作才能换来救赎。而这种救赎必须尽量摆脱罪恶的肉体。正如托马斯·阿奎那所说:“人生在世,不过是行色匆匆的旅客。”自然的道德生活可以使人得到尘世的幸福,但这种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只有神性的德性生活,才能使人换得永恒的、真正的幸福,即来世的天国幸福。这个说法弥漫着强烈的宗教情绪,它昭示着人的幸福不在现实中,而在通过信仰朝向上帝的过程中。如果我们去读一读但丁的《神曲》和弥尔顿的《复乐园》,对这一点将会有更为形象的认识:里面不仅有高高在上的“天堂”,还有十八层以下的“地狱”。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完全取决于“因果报应”。正如卢克莱修所说的:“人有自由意志,成人成兽全在自己。”

由此看来,上帝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是何等的重要!对他们来说,可以不吃饭,可以不睡觉,但却不能没有上帝。没有上帝,生活就没有了依托,人生就失去了根本。西方人的价值世界和精神家园正是这么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世界。正是这个世界,给了人存在的价值和活下去的勇气。死亡不可怕,因为人死亡以后会上天堂;这个世界的神秘并不可怕,因为上帝创造的这个尘世是和谐的,只要人发挥自己的理性,就能够认识到这种和谐;人遭受苦难并不可怕,因为上帝并不会抛弃他的任何一个子民。正如伯奈特在《早期希腊哲学》中所说的:“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异乡人,身体是灵魂的坟墓,然而我们决不可以自杀以求逃避,因为我们是上帝的所有物,上帝是我们的牧人,没有他的命令我们就没有权利逃避。”当年尼采喊出了那句“上帝死了”的惊世骇俗之言时,对西方人信仰的冲击和动摇,我们这些黄皮肤的人是远远无法体会的。

第一推动者

一切东西应该造得尽可能简单到无可再简单。当两个不同理论给出同样精确的预言时,哪个更简单哪个就更好。

——爱因斯坦

在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上帝”一开始是作为“第一推动者”的设定而出现的。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定义,移动是由静止到运动,或由运动到静止的变化。直线运动是一个物体离开自身位置的变化。圆周运动虽然不会静止,但也是由一个静止状态开始的。一个物体由静止到运动,不可能自发地完成,而必须借助于外力的推动。就这样,在移动这种运动方式中,静止和运动的关系最终就可以被归结为推动者和被推动者的关系。任何运动,后面肯定有一个推动者。没有推动者,物体不会自行运动。既然如此,必然就会存在一个推动其他物体而自身却不被推动的“不动者”。因为,它如果再被推动,其后面还会有一个推动者。这样一来,必然会陷入无穷倒退的局面。

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因为我们是经验不到它的存在的。后来的牛顿接受并继承了“第一推动者”的设定,并让它成为了“上帝”的代名词。可是,近代自然科学的成果,一次一次地侵入原本属于上帝的领地,一次一次地取消了上帝的特权。后来,人们惊奇地发现:上帝所能做的事情越来越少了。据说,拉普拉斯曾被叫去给国王讲解科学的进展,国王发现他没讲到上帝,便问,那么,上帝在做什么?拉普拉斯说:“陛下,我不需要这个假设。”

到了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发表后,人们发现上帝真的几乎没什么事情可做了,一切都可以用科学的原理来解释,除了最开始的运动之外。因为按照牛顿第一定律,物体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人们就问,那世界最开始是怎么动起来的?就此,牛顿说,上帝给了世界“第一推动”之后就不再管了,世界就开始按照自己的规律运动和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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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推动者”是一个前提式的设定,而且是一个非常必要的设定。尽管整个世界的运动仅仅需要他推动一下,但没有它,没有这一把“第一推动”,人的理性思维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思考。就这样,在上古时代,在科学的童年阶段,宗教与文明、信仰与理性是作为一对孪生兄妹而出现的。二者尽管相互对立,但却又有着复杂的内在联系。正因为此,以理性为标志的科学同原始的宗教活动总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二者的分道扬镳又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当理性发展到不需要这个“设定”就能自圆其说的时候,自然就会对它表示怀疑,从而取消这个唯有信仰才能确认其存在的东西。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一切东西应该造得尽可能简单到无可再简单。当两个不同理论给出同样精确的预言时,哪个更简单哪个就更好。”既然确定这个前提仅仅是为了方便,而现在没有它照样方便,自然就应该抛弃它了。

由此看来,西方对“上帝”的质疑和发难,是从自然科学开始的。西方的文明本来是在信仰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是,随着文明的发展,理性最终会掉过头来审查自己得以确立的前提。因为,批判一切、审查一切,本来就是理性的本性。中世纪时期,科学和艺术虽然一度成为了宗教神学的婢女,成为了论证上帝存在的手段和工具。但是,科学和艺术最后总要突破宗教的束缚而求得自身的发展,并以一把大火烧毁宗教的躯壳。于是,哥白尼—布鲁诺的“日心说”终于告诉我们:我们所居住的这个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这便使上帝为人类创造世界的理论难以自圆其说了。进而,达尔文—赫胥黎的“进化论”则向我们宣布:自然界本无什么预定的目的,作为高级动物的人只不过是猴子进化而来的;这就将上帝——这位人类的缔造者置于了非常尴尬的境地。

在自然科学大踏步前进的时候,那些理性哲学家也在默默地做着否定上帝的工作。正如我们前面谈到的,休谟、康德都在认识论意义上否定了上帝的存在。休谟说,我们的认识只限于感觉和知觉的范围之内,在知觉、感觉的范围之外,是否有一个上帝存在着?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既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没有,只能回答:不知道。康德则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给予了致命的一击。在他看来,上帝的“伟大”和“无以伦比”与上帝的“存在”是两个事情。我们能因为其“伟大”就想当然地认为其“存在”。是否“存在”,是一个经验问题。就此,康德否定了上帝在认识论中的存在意义。正如海涅在《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一书中所说的“正像罗伯斯庇尔将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一样,康德将上帝也送到了同样的地方。从此以后,任何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便完全失去了生命”。

就这样,在自然科学家眼里,上帝作为“第一推动者”成了无用的设定;而在理性的哲学家眼里,上帝则成了无法确认其存在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还有必要信仰它吗?

本质的异化

拯救灵魂,必须抛弃肉体。

——基督教教义

费尔巴哈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所谓的“上帝”,其实是我们人类把自己的属性抽象出来,加以夸大和人格化,然后当作一个独立于我们,又强于我们的实体来崇拜。所以,与其说是上帝创造了我们,还不如说是我们创造了一个上帝。正如他所说:“人其实是人的上帝。”

“宗教就是欺骗!世界上第一个说谎者就是神学家!”费尔巴哈说。他认为人的宗教感情不是天生的,因为人没有天生的宗教器官。我们既不能用眼睛看见上帝,也不能用耳朵听到上帝,而知道上帝、信仰上帝是人在社会中慢慢被培养的结果。

基于此,费尔巴哈对基督教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他指出,基督教要人们祈求上帝,这就断送了人对自己的信任;要人信仰天堂的生活,因此断送了人对现实生活的努力。批判宗教就是使人“从神的朋友转变为人的朋友,从信仰者转变为思想者,从祈祷者转变为工作者,从彼世的候补者转变为今世的研究者,从基督教徒转变为人,转变为完全的人”。宗教是愚昧无知的保卫者,宗教是科学的死敌。在费尔巴哈看来,宗教不仅摧残理性。还扼杀感情,用“天堂里的爱”来安慰现实世界受苦的人,其实就是对病死后的人的药物,对渴死后的人的饮料,对饿死后的人的食品。他说,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把旧的宗教关系颠倒过来,把人由过去从属于上帝还原为上帝从属于人,确立人“第一位”的主体地位。他宣称自己的唯物主义,就是要将上帝现实化和人化,将神学变为人本学,将神学溶解为人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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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尔巴哈是19世纪上半叶德国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的唯物主义思想,直接成为了后来马克思的思想源泉。但是,他的唯物主义与18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又有明显的区别。之前的法国唯物主义则是机械唯物主义,出发点是客观的机械物质。而费尔巴哈的学说是人本唯物主义,出发点是有血有肉的人。费尔巴哈对宗教的批判正是体现了这种“以人为本”的哲学关怀。

但是,费尔巴哈的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之前,自然科学的大跨步前进,16世纪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和18世纪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都为费尔巴哈,乃至后来马克思的学说作了铺垫。可以说,费尔巴哈的这种人本主义,是科学家、哲学家、政治家、革命家联合起来对宗教进行联合绞杀的结果。

按照基督教的传统观点,为了赎去祖先犯下的“原罪”,人们必须在有生之年尽可能地吃苦行善,以便在死后进入天堂,在末日接受审判。正如基督教教义所说的:“拯救灵魂,必须抛弃肉体。”因此,所谓的道德,无非是让人们容忍现世的痛苦,压抑内心的情感,牺牲个体的欲望,漠视人间的幸福,以期末日来临时能够进入天堂。

但是,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自我意识的觉醒,人们突然意识到:这种说教其实是一个骗局,一个统治阶级精心虚构的骗局!在人的理性面前,上帝是否存在本身就成问题,他又怎么能掌控我们的人生,对我们进行末日审判呢?恰恰相反,所有的一切都应该在理性的审判桌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上帝也不例外。正因为此,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和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不仅是反对现存政治制度的斗争,同时也是反对宗教和神学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所有的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

所谓启蒙,就是要重新发现人,重新树立人的权威,重新发现人的幸福。过去,理性要在上帝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进行辩护,如果触犯了上帝的法律,那么,理性就要被宗教裁判送上火刑柱。而现在,则是理性审判上帝的时候了。据说,狄德罗在临死之前拒绝向上帝做任何忏悔,当神甫用伏尔泰死后不能进入教堂墓地的事例相威胁的时候,这位无神论者用坚定的声音回答道:“我懂你的话,神甫!您不愿伏尔泰安葬,是因为他不相信圣子的神性。好吧,我死后,随便人们把我葬在哪里都行,但是我要宣布我既不相信圣父,也不相信圣灵,也不相信圣族的其他的任何人!”

这是多么无情的审判!狄德罗在临死之前首先宣判了上帝的死刑。众神隐去,有血有肉的人才能复苏。我们没有看到吗?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第一次露出了人的微笑,那是一种自尊、自信、藐视上苍的微笑。米开朗基罗笔下的圣母、圣约瑟和圣婴基督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天神,而是完全变成了世俗生活的普通人物,那是一些有感情、有个性而并不神秘的人物。

谁杀死了上帝

一个能用理性的方法解释的世界,不论有多少毛病,总归是个亲切的世界。

——加缪

虽然自启蒙运动以来,上帝存在的基础已开始瓦解。但是,由于没有新的信仰,人们还是信仰上帝,崇拜上帝。只有到了19世纪下半叶,以上帝为核心的基督教传统才真正地土崩瓦解了。因为在这个时候,一个疯子出现了,他杀死了上帝。

这个疯子,就是尼采。尼采是一个狂人,在他看来,上帝的存在不过是一个“皇帝的新装”,是人自欺欺人地为自己树立的虚幻偶像。他杀死上帝,是要杀死在西方统治了两干多年的基督教传统。正是因为活在上帝的阴影中,人才认识不到自己的价值。杀死上帝,就是要让人从这种阴影中解脱出来,赤裸裸地面对自己,由自己来开拓自身的价值。所以对尼采来说,悲观是以乐观为方向的,而乐观又是以悲观垫底的。

尼采杀死上帝,意义是消极的,也是积极的。说它是消极的,是因为西方人的生活从此没有了“根基”,不知道该如何活着了。以前的一切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人的行为没有了标准,人的生活没有了规范,一切都陷入了虚无,人就像一只孤独的动物置身于无边的沙漠,感到的只有迷茫和无助。另一方面,尼采的结论又是积极的。因为人摆脱了外在的束缚,可以重新“拷问”自身的价值,承担自己的命运,实现自己的理想。尽管人在没有任何依托的背景下行走是艰难的,但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属于自己的。正如他所说:“我们这些哲学家与‘自由人’深深感觉到自己是被一个新生的旭日所照耀着,心中充满着感激,惊喜,预感和期待之情。最后,我们的视线似乎更加开阔了,纵然还不够明亮,但我们的船终于能置诸于大海去面对各种危险了,那属于我们的海——也许是前所未有的‘开放之海’——再度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这是一个充满未知、偶然、恐惧而又绝对自由的视域,也是一个必须用生命去历险和搏斗的游戏。尽管“上帝死了”带给人们的“快乐知识”只是一种过于沉重的知识,尽管这种乐观主义只是一种沉痛的乐观主义,但是,超越自身,战胜自身,从而战胜痛苦、死亡与命运,已经毫无悬念地成为了强力意志的绝对命令。

就此,尼采明确划分了两种虚无主义:消极的虚无主义,即彻底的悲观主义和颓废主义,它因虚无而彻底否定人生的意义;而积极的虚无主义,不仅敢于面对人生与世界的虚无,而且还要与这种虚无进行殊死的搏斗,成为人生和世界的主宰。这正是后来尼采所说的强力意志与超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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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死了”这句话,在我们中国人听来似乎平淡得很。因为我们中国人向来不是靠外在的宇宙主宰活着的。但在西方人眼里,上帝却是一切意义的源泉。因为西方人一向以个体为本位,人和人之间是纯粹的契约关系,只有上帝才永远不会抛弃我们,它给我们的生命以价值和意义,给我们以生存下去的勇气,使我们有限的存在可以达到无限……因此“上帝死了”这句话,对于西方人而言,与其说是轻松的,毋宁说是沉重的,甚至是痛苦的。

而现在呢?上帝死了,但人还活着。人类在杀死上帝的同时,也被上帝无情地抛弃了。上帝死了,它把我们一向遵循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也一同带进了坟墓。因为这一切一切,原来是上帝赐予我们的。上帝死了,而太阳还在发光,地球还在运转,那么,宇宙的目的何在?原来,这一切都是按照上帝的意志创造出来的,现在呢,它们和人又有多少关联?正如法国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加缪所说的那样:“一个能用理性的方法解释的世界,不论有多少毛病,总归是个亲切的世界。可是,一旦宇宙的幻觉和光明都消失了,人便觉得自己是一个陌生人,他成了一个无法召回的流放者,因为他被剥夺了对于失去家乡的回忆,而同时也缺乏对未来世界的希望。这种人与他自己的生活分离,演员与舞台分离,真正构成了荒诞感。”

确实,自从尼采杀死了上帝以后,人生的荒诞感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暴露出来了。这似乎不是危言耸听。据说,在欧洲最舒适的“福利国家”丹麦,每年竟有1600多人死于自杀。一些分析家指出,由于丹麦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受任何宗教禁忌约束的国家,因此丹麦人认为他们有权自我毁灭。而尼采本人,试图通过“超人”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可是,他失败了。因为“超人”仅仅是自我超越的代名词,而不是超越所达到的终极目的。没有了朝向的彼岸,这种朝向又有多少意义?超人在不断追求权力意志,不断超越的过程中,他离人群也越来越远,只能独自一人去面对无法忍受的空无,只能和青山为伴,与河流为伍,没有人听到他的呐喊,更没有人为他欢呼,受伤了也只能在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抚慰自己的伤口。

这种状态,人能忍受吗?估计不能。晚年的尼采,由于无法忍受长时间的孤独,在都灵大街上抱住一匹正在受马夫虐待的马的脖子,最终失去了理智。

天涯远不远

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古龙

《论语》中曾经记载了孔子和他的弟子子贡的一段对话:

子曰:“予欲无言。”

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

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翻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

孔子说:“我想不说话了。”

子贡说:“你如果不说话,那么,我们这些学生还传述什么呢?”

孔子说:“天何尝说话呢?四季照常运行,百物照样生长。天说了什么话呢?”

最后,子贡只好慨叹地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意思是说:老师的文章可以拿来读一读,可是老师所讲的“性”与“天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上面对话中所讲的“性”与“天道”,就是中国哲学探讨的对象。同柏拉图的“理念”一样,“性”和“天道”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最重要的。《论语》中记载说:“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巍巍乎,唯天为大!”孔子自己也说,他一生最敬畏的东西有三个:一是畏天命,二是畏圣人,三是畏大人之言。他还说,五十而知天命。看来,孔子一生都在孜孜以求地领会“天命”和“天道”。

读到这里,我们糊涂了。“天道”、“天命”对孔子来说这么重要,他为什么却对这些东西避而不谈呢?不仅我们糊涂,孔子的很多学生也糊涂。他们认为老师在故弄玄虚,有意向他们隐瞒了一些什么,集体进行抗议。孔子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微微一笑:“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尔。”意思是说,有几个人说我对他们隐瞒了什么,其实我把所有的东西都说了,一点都没有隐瞒。

既然没有隐瞒,为什么不说呢?听起来好像是笑话,但道理其实很简单:形而上的“天”对我们来说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因为它总是通过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来显示自己。只要我们把自己身边那些“形而下”的事情搞清楚、搞明白也就能领会“天”了。你如果直接去谈论“天”,肯定是什么也说不出来的。所以,孔子说:“天何言哉。”天既然啥都没有说,我们就无法直言天,而只能通过世间的吃喝拉撒的俗事去领会天,去体悟“天意”。所谓“生活处处皆学问”,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后来,孟子和梁襄王的一段对话颇能说明这个道理:

梁襄王:怎么才能把天下治理好啊?

孟子:只要不整天杀人,搞镇压,国家自然就能治理好。梁襄王:不杀人怎么行呢?有些人天生就不老实。

孟子:难道您没有看到六七月份的禾苗吗?干旱得都快要枯死了。可是,一旦天降甘露,禾苗受到雨水的滋润,马上就会绿色一片,生机顿起。

在这里,孟子用禾苗的比喻告诉梁惠王:治理国家怎么能靠人力呢?不老实的人杀得完吗?所以,必须要靠德行去感化子民。一旦德行蔚然成风,就像老天下雨一样,所到之处,无恶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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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形而上学,中国也有自己的形而上学。然而,黑格尔却说,中国人没有哲学,有的仅仅是是一些“老练的、道德的教训”和“散文式的理智”。黑格尔是一个玩弄概念的高手,所以只能理解西方的哲学,而无法体悟我们中国的文化。因为我们中国人的哲学不是靠脑子思辨出来的,而是用生命体悟出来的。

柏拉图的理念论,在现实世界之外思辨出一个抽象的理念世界,然后又在二者之间设置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于是,“形而上”和“形而下”之间就大有水火不同炉之势。前者是经验的、可感的、有限的、污秽的、此岸的,后者是超验的、可思的、无限的、纯洁的、彼岸的。人只有在有限的尘世生活中不断地朝向那个无限的彼岸世界,才能体会到什么是幸福,什么是永恒。而中国的哲学却不是这样的,“形而上”和“形而下”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线。相反,二者是相通的,天道虽远,却必然要体现在人道上。在这里,不是天人分离,而是天人合一。正如古龙在他的小说《天涯明月刀》中所说的: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

正因为此,中国的“天”和西方的“上帝”并不一样。它不是思辨的产物,更不是思辨的对象。任何的规定,任何的描述,好像都无法穷尽其丰富的内涵。它是刮风下雨的天?好像不是。它是奖善惩恶的“老天爷”?好像也不全面。它是人命运的掌控者,是如来佛的手心?好像也有失偏颇。它是《西游记》中描述的天宫,神仙居住的宫阙?好像又有失真实。总之,我们无法对中国人眼中的“天”下一个定义,它就是一个苍穹,好像是一个境域,一个充满玄机的境域。

正如我们每个人抬头所看到的那样,蓝天白云,无边无际。以至于我们在那一声声“天啊!”的呐喊和发声语境中,总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体会和体现着这“天”的蕴意:当我们遭受天灾时,我们会心生恐惧,总以为这是天下凶兆,以罪人间丑恶;当风调雨顺时,我们会认为这是政令畅通、国泰民安的祥兆;当六月飞雪,出现灵异现象时,人间可能存在着重大冤情,需要昭雪和平反;当人们的努力无法改变趋势,抱终天之憾时,我们会“认命”,认为是“天意”使然……

总之,天离我们很远,又离我们很近;它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它似乎高高在上,但却永远不会死板地向人间颁布命令;它似乎就在我们身边,但却又是神鬼莫测,“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地化解着我们的努力,嘲弄着我们的命运。

正是由于“天”的这种境域化的存在,使得每个中国人都无法忽视它的存在,尽管看不见,摸不着;尽管说不出来,道不出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天是我们中国人心目中最大的希望,也是最大的禁忌。即使“上帝死了”,我们中国人也不会看到世界的末日,只要苍天有眼,一切都还会散发生机;我们中国人可以什么也不怕,但不能不怕“天谴”,所谓“天诛地灭”也就成了最恶毒的誓言和诅咒。人间的帝王,高高在上,俯视万民,够伟大了吧!可是逢年过节,还是要祭天,因为天在他头上,不尽人事,照样不能享有“天命”。

泥土里的奧秘

得饭易,得土难;土地,国之基也。

——《左传》

说完了天,我们再来说一说地。

地,好像就不那么神秘了。因为抬头看天,低头看地,地就在我们脚下,而不像天那样距离我们那么遥远。

其实,问题并没有如此简单。在我们中国人眼里,土地,早已经超出了它物质形态的意义,而成了我们安身立命之地。

中国是什么?神州大地也。可见,“地”早已经滲透到了中国人的基因,成为了意识的一部分,文化的一部分。我们中国是黄色文明,而黄色,也正是土地的颜色。如果说天给了我们这个民族以灵魂,那么土地则给了我们以躯体。我们不仅吃着五谷杂粮长大,而且,就是这泥土本身,就四处散发着几微和玄秘——它不但能够孕育生命,还能酝酿生命之根。对我们来说,它就是滋养化生的阴柔之母。也正因为此,乡土情结,成了我们最根本的情结;寻根意识,成了我们最强烈的素朴意识。而根,正是要扎于土地之中。

中国人历来钟情于土地。在古老的自然崇拜中,土地具有重要位置。“左宗庙,右社稷”,左宗庙,祭祀的是祖宗,而右社稷,祭祀的则是土地。社,土地之神也;稷,谷神也。而谷物正是生长在土地上的,离开了土地,也就没有了谷物。据说春秋战国时期,“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遭人追杀,在逃跑的路上向野人讨吃的,结果野人却给了他一块泥巴。重耳勃然大怒,刚要发作,却被手下的狐偃制止了:“得饭易,得土难;土地,国之基也。天假手野人,以土地授公子,此乃得国之兆,又何怒焉?”重耳恍然大悟,急忙跪倒拜收。

曾经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亮剑》中,国民党的高级将领楚云飞在逃亡台湾之际,带走的仅仅是祖国的一捧泥土。蕴意何等深刻而感人!而今天的我们,远离了土地,走进了钢铁水泥的城市,在硬邦邦的钢筋水泥中,我们已经失去了土地的滋养,更无法感受土地化生的神奇。甚至,我们还蔑视土地,嘲弄土地,贬低别人用的词语都是“土人”二字。岂不知,没有土地,我们无异于被连根拔起了。

“延伸阅读”

受宗教传统熏陶的西方文化,总是否定尘世的。因为尘世的生活是虚假的、短暂的,而唯有靠信仰或者理智思辨才能彻底摆脱沉重的肉身,进入天堂的幸福生活。但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尘世就是一切,人生的意义就在眼前,根本不需要四处寻觅。

在中国哲学中,天和地总是对应来谈的。但是,二者之间并不像“天堂”和“地狱”那样之间横亘着无法跨越的鸿沟。相反,二者总是互相成全、相互滋养的。所谓的天人合一,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天地合一。因为,土地是靠农业来孕育生命的。而农业,靠的正是风调雨顺和精耕细作。这些,是靠人力无法完成的,只能寄希望于上苍。同时,天也要通过土地,通过土地上的禾苗来显示自身的奥秘。于是,天地相参,阴阳交合,就成了中国文化的主旋律。试想,如果没有天上的阴晴圆缺,没有上天的风雨雷电,土地上何以能够孕育生命?反过来说,没有土地,没有天地之间的这些生命,天之玄机也不过是一片空无,纵有万般风情,弦断与谁听?正是在庄稼的成长过程中,天之奥秘和几微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天气大旱,禾苗将死,此时你费多少人力灌溉浇水都可能不尽人意。可是,一旦春风化雨,天降甘露,立即就会生机盎然,绿色一片。

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出现文化的时代是周朝。孔子不就说过吗?“郁郁文乎哉,吾从周。”那么,周王朝是靠什么创立自己的文化呢?靠的正是农业。西周的始祖,就是历史上号称“农神”的后稷。同历史上其他显赫的人物相比,周人的这位始祖,并不是什么叱咤风云的人物,顶多不过是一个庄稼种的比较好的老农民。就像孔子小时候把“相礼”当作游戏一样,后稷把种庄稼也当作了游戏。种庄稼这个游戏的规则可不简单,不仅要“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而且还要靠老天爷的帮忙,风调雨顺,才有可能五谷丰登。

由此看来,正是在种地这样一种游戏中,后稷不仅体悟到了土地的神奇,还强化了对上天的敬畏。也许,在他看来,唯有脚踏实地,敬畏上天,才可以让老百姓丰衣足食。正因为此,后稷的全部事业就是一地一天:对地种谷,对天祭祀。没有刀剑的荣耀,没有征服的桂冠,也没有体系的构造;耕祀就是一切,因为一切都是从社、稷中生长出来的,而风水、四时的奥秘就在这土地之中。所谓“尽人事而知天命”,不过是说“人事”中已经体现了“天命”,盲目地去崇拜天,恰恰已经失去了天命。

就这样,土地上不仅生长出了庄稼,也孕育出了“尽人事而知天命”的中国文化。

尽人事而知天命

天命靡常,惟德是辅。

——《尚书》

在远古的殷商时代,人们都很迷信天,相信天命观,信奉上帝鬼神的神秘力量,事无大小都要向神问卜一番吉凶。据说,当时占卜之风风靡时髦,大到战争是否有利、庄稼何时播种,小到明天是否刮风、出门时会否摔跤等等,都要占卜。可谓无事不占。

当时的殷商统治者,更是迷信天命和鬼神。在他们看来,天地自然之神和祖宗先妣之灵是结合在一起的。祖先是会死的,但死亡的仅仅是他们的肉体,灵魂并没有死,而是“宾天”了。他们“宾天”以后,就到了上帝的左右,也成了“帝”,称之为“宾帝”。他们在天上庇护自己的子孙,通过祭祀来享受子孙的供奉,又通过与“上帝”的亲密关系而赐福于子孙。

但是,殷商太迷信“上帝”和“天命”了。那些统治者天真地认为:只要自己在地下认真地祭祀,他们的祖先就一定会保佑他们,而不会理会他的子孙在地下做了些什么。于是,殷商人堕落了,他们总以为自己有天上的“上帝”庇护着,有自己的列祖列宗保佑着,所以胡作非为,荒淫无度。据《淮南子·要略》中记载:纣王做天子的时候,对老百姓残酷剥削(赋敛无度)、滥杀无辜(杀戮无止),皇宮简直就是杀人的战场(“宮中成市”),把人绑在烧红的铜柱子上活活烧死(“制炮烙之刑”),把忠心规劝的忠臣的心挖出来(“刳谏者”),把孕妇的肚子剥开(“剔孕妇”),老百姓都被他糟蹋坏了,怨声载道(“天下同心而苦之”)。可是,我们这位纣王却有恃无恐,因为天命神学的意识形态在他的脑子里扎根了。当殷王朝大臣祖伊听说西伯的活动后,告知纣王,纣王竟然嚣张地说出了一句让今天的我们大跌眼镜的话:我的王位是老天封的,这种命运谁又有本事改变呢?

结果又怎么样呢?成汤700年的基业,经牧野一战,便更名改姓了。

“延伸阅读”

殷商王朝灭亡的故事告诉我们:天命必须和人事相配合,不尽人事,仅信天命,灭亡是迟早的事情。后来,周朝灭掉了商朝,就从商朝的灭亡中吸取了教训,再也不敢忽视地下的事情了。天不是万能的,不能保佑你一辈子。所以,周朝对天和地都很重视,对上仍然还要尊敬,但也要重视地下的事情。周朝的国君心里其实很明白:周是一个小邦,之所以能够灭掉商朝,靠的就是重人事,修道德,实行仁爱之政,才得以使天下归心,万民附焉。

看来,天和地真是一对矛盾,你什么都相信天命,在地下胡作非为,坐吃山空,老天也不会庇佑你;就像今天的人们天天拜佛烧香梦想发大财一样,结果到最后仍然两手空空。相反,你认为自己了不起,不相信天命,觉得靠自己的努力什么都可以做到,那也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人活一辈子偶然的事情很多,并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就能掌控自己的命运的。就拿今天来说,你可能工作非常努力,但如果没有遇到好的机会,也不可能飞黄腾达;你可能很有才气,但如果没有一个让你施展本领的平台,你这一辈子也可能是虎落平川,碌碌无为。你可能买了一次彩票,忽然就中了500万。可有人买了一辈子彩票,结果却是两手空空。这些在古代都称之为“天命”。无论这个世界在科学技术的引导下变得如何透明和光亮,人生的偶然性、戏剧性和荒诞性也不会改变。《诗经》中说“天命靡常”,孔子说“时也,运也,命也”,正是此意。

天命不可违,不敬天,早晚就会受天谴。但是,你只敬天,而自身不努力,不尽人事仍然是白搭。最正确的处世态度应该是“尽人事而知天命”。意思是说,自己在地下孜孜不懈地努力,又时刻对天保持着敬畏之心,才能真正地享有“天命”。孔子说他这一辈子有“三畏”,其中第一个就是要“畏天命”。“天命”要敬畏,地下的事情也要重视,这就是“尽人事而知天命”。

正是这种对“天命”的理解,使得中国的文化没有导向西方式的宗教文化,而是转向了一种世俗伦理文化。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需要一个特殊的历史际遇,又需要像孔子这样的精英知识分子的努力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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