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鱼帝虎原是说笔画字形接近,让人误会。其实许多概念也都有鲁鱼帝虎的情况。古代交通不便,信息交换缓慢,同一件事物,在不同地方往往会有不同的名称,老虎到了楚国,就称为“于兔”。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人编写许多辞典,方言、尔雅都属此类。
十六世纪以来,世界逐渐缩小,近年来,交通技术进步,古人所说的“缩地术”已经实际发生,物资与概念的交换,自然也迅速许多,只是未必确实,尤其一些未曾见到的新物种、新技术、新观念,必须找一个相对概念说明,未必容易。解决之道其一,就是留其音,颇有“您看了就知道”的意思。唐代的玄奘法师翻译佛经,就是采用这个方法,般若波罗蜜多,就是“大智慧”;阿拉伯人传入鸦片,中国就出现阿芙蓉、阿片、鸦片这类的音译名词,至今仍是传其音,但谁看了都知道意思。不过真要望文生义,并不容易,还得从小学起,电视便是一例,现代人都看过电视,谁都知道电视,但如何“电而视之”?要是乾隆大帝起于地下,看了这个名词,一定是丈二金刚。日本人对许多外来名词,也多半以音译的方式解决,围裙叫“阿不龙”(apron),电视叫“特雷必”(来自television,但省了一个音节)。这种做法虽然简单,可是这么多新名词,叫人眼花缭乱。于是乎又有一种新方法,既存其音,又不失其意,冰淇淋就是,既是冰的东西,又解决了淇淋(cr ea m)的音,您说咱国人有多聪明。不过有些名词,有一点郢书燕说的味道,中文世界的说法,与其原意有些距离,布丁、吐司都是例子。
布丁(pudding)的英语原意为“搅拌”,将各种食材混在一起,名为pudding。中古时期,英格兰农民生活并不富裕,就在夏天粮食有余时,准备些过年的食物,将葡萄干、樱桃干、橙皮、面粉和在一起烤,贮藏到腊月,只要不招蚂蚁,坏不了。洋年一到,分而食之,应节、应景。现在日子好了,英格兰等地的超市中随时都可以买到,但一般人仍是习惯在冬季才吃这个。英格兰还有一种每天早餐不可缺的布丁,将肉泥、燕麦、香料搅拌,灌入肠中,称为白布丁;如果是加入猪血的,用丁香调味,颜色深,称为黑布丁。早餐时,切下两片,油煎一番,也是种滋味,要不习惯这味道,起初也不容易入口,各位如果到伦敦旅游,旅店如果供应英式早餐(English breakfast),千万小心这一味。大英各地还有一种米饭布丁(rice pudding),将圆米煮成状,加牛奶、糖调味,待其凉后,即可食用。欧陆也有这味,德国人称之为“牛奶饭”(milchreis),冷热不拘,倒是吃的时候,另外要加上肉桂粉、细白糖,也令人垂涎。
洋人也喜欢将鸡蛋、牛奶、白糖混煮,加上淀粉,成糊状,称为“蛋奶冻”(custard),灌入饼皮中,称为“蛋奶冻派”(custard pie),也是种颇受欢迎的甜食。国人熟悉的布丁,与这种食物类似,也是把白糖、鸡蛋、香料加上食用胶煮成糊状,加入小杯中冷冻、凝固,讲究的还有点焦糖,这与上面所说三种常见布丁无关,算是一种张冠李戴。西方倒是有一种与中式“布丁”类似的甜食,叫“焦糖布丁”(f la n),把鸡蛋、炼乳、糖,搅拌后,加入香草,倒在焦糖之上,隔水烤熟,冷却后食用。法国人相当喜欢,称为“焦糖奶油”(cre`me bru^le'e),台湾音译为“布蕾”。讲究的店家,不用人工香草,使用真的香草,所以成品会有黑点,千万别误会人家不卫生,闹笑话。
张冠李戴的情形,往往出于对欧洲文化的不了解,吐司便是一例。英伦三岛气候湿冷,面包不禁久放,面包一吸收水汽就韧,如果放到炉中回烤,又能变得香脆,称为“回烤”(toast),真要新鲜出炉的,鲜少人会回烤。国人不明究里,将“回烤”音译为“吐司”,从北京到台北,都可以买得到。要是有一天到了伦敦,想买“吐司”当早餐,恐怕是要失望的。
到了欧陆,气候干燥,面包放久,便会脱水,硬邦邦的没法下咽。法国厨子会把卖不完的面包,用鸡蛋、牛奶浸润,重新烤制,味道不错。有人用新鲜面包,浸鸡蛋牛奶,小火煎过,称为“法式吐司”(French toast),也还有那么点意思。不过法国人是不这么吃的。
中国食物推广到全世界,也难免有类似的历程,“杂碎”(chop su-ey)便是一例,翻遍中国食谱,没有见过“杂碎”一味,理由相当简单,以其名称不雅。真要有杂碎,也美其名为“什锦”,否则给客人吃杂碎,还有不挨揍的?中国人飘洋过海到了欧美,操起三把刀讨生活,心情往往郁闷,文学素养也不佳,随便弄个什锦,也讲不清楚,干脆以杂碎名之;洋人不识中文,吃杂碎也不以为意。杂碎一词,不仅一路沿用,还一体适用,在美国叫杂碎,到了英、法,也都是杂碎。中国厨子心情不好时,想到弄点杂碎给洋人吃,也就有这么一点阿Q式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