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对另一群人的控制与支配力。权力既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和职位、组织机构结合起来的社会意志,它在阶级社会中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所必需的管理要素。
一、没有职位就没有权力
一般认为如果某人能够提供或剥夺别人想要却又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得之物,此人就拥有高于别人的权力。因此,有些学者就把权力表述为:权力也称职权,它是根据职务确定的,是为了履行职务所规定的职责而赋予领导者对人和物的支配力。职权是依法确定的,因而具有强制性和不可抗拒性。这种观点的实质是:权力是在职位基础上产生的,没有职位就没有权力。就像法约尔所认为的,权力是下达命令的力和要求他人严格服从的权限,必须将领导者的政治权力和由智力、经验、道德价值、领导能力、过去的工作经历等而形成的个人权力区分开来。就是说,权力在内涵上应涉及由职位产生和非职位产生的两个最基本领域来源。
二、权力的核心要素是能力和力量
权力能力论的观点则认为,权力的核心要素是能力或力量。这是一种在学术界甚为流行的理论主张。从亚里士多德、洛克、卢梭到韦伯,很多学者都曾将权力视为某些人或某个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一种力量体现或能力。在他们看来,能力或力量是权力的核心要素,强制性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亚里士多德是这个流派最早的代表,他认为权力不仅是某些人统治另一些人的权利,而且是某种实际的力量;洛克和卢梭等人则进一步认为,权力是一种“强力”,是“一切个人力量的联合”,是“一种普遍的强制性的力量”。韦伯则站在社会学立场上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因此,在韦伯那里,政治权力即领导权力,它是以特殊的形式存在的,这就是“统治”,它由国家这种强制性机构所垄断。韦伯这种观点和洛克、卢梭等人的观点具有一致性,即他们都是从能力角度对权力进行规定,认为权力的核心要素是能力或力量,强制性是其最显著特征。有观点认为,有的管理者和领导者非常有能力,但不擅长争取权力、运用权力。还有的观点认为,有的人工作能力很强,但就是当不了管理者或领导者,即使当了,也是从事一般的管理和领导工作。以上的两种说法表达了同一个意思,即一些人虽然工作能力出色,但就是没有权力或权力不大。总之,以上各种观点表达了一种共同的看法,即权力是人的一种能力。把权力看做是人的能力,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权力的部分实质和内容。但我们认为,权力不是一般的能力,而是影响他人趋向组织目标以取得预期结果的能力。
三、权力是满足人性利益诉求的工具
在人性论基础上解读权力,是近代权力论理解的另一种倾向。这一派观点主张,权力是满足人们利益诉求的工具。其主要代表者马基雅维里、霍布斯等人认为,对自身利益的诉求是人性的基本动机,权力的获取、控制和使用都只不过是为了获取或保持自身的利益和欲求。马基雅维里从人性恶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人天性是恶的,每个个体人都处在一个多数人不是善良的状态中,因此,统治者要想保住既得利益,在政治上必须不择手段。所以,在马基雅维里看来,作为强力的指向,权力只是君主运用暴力和欺诈手段获取支配地位、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工具。和马基雅维里对权力问题的看法相似的是霍布斯。在霍布斯看来,自私自利的人的本性驱动人们为了满足自身利益而总是不惜一切手段,这是导致国家和社会产生之前,人类从自然状态进入到战争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为避免战争状态带来的危险和影响。人人都需要放弃自己生而具有的权利,将其交出去形成一个意志,构成制约人恶本性的权力,也即“伟大的利维坦”。霍布斯认为,只有这样,人类才能避免战争保全自己。由此可见,在霍布斯笔下,权力发轫于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等人从人性论角度认识权力,无疑为我们开辟了一条近代权力理论的新思路。尤其是马基雅维里从人的经验出发,丢弃了人天生是一个政治动物的命题。将国家建立在人性人的行为基础上,将统治权看做是国家和组织的根本问题,认为统治权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法律和军队。这种观点是对古希腊以来政治与道德(实际的传统是道德支配政治)的政治理论观的直接摆脱。在西方,马基雅维里是最早将政治的目标和道德区分开来的思想家,在他看来,道德是从属于政治权力的需要的。可以说,从马基雅维里、霍布斯等开始,权力便成为国家一切机构、职能及法律体系的基础。自此,由马基雅维里、霍布斯等人开辟的从人性论角度认识、解读权力的思想就再也没有间断过,形成了现代权力理论的重要派别。
四、职务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关系
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等则从关系视角诠释权力。凯尔森认为:“一个人有控制另一个人的社会权力这一事实,体现了前者有能力使后者按照前者所希望的那样去做。但是社会意义上的权力只有在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性秩序的体制内才是可能的……社会的或政治意义上的权力,意味着权威和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就是政治秩序内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它是政治权力的核心。从理论渊源上说,这种从关系视角认识权力是对从能力角度认识权力观点的发展。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从能力角度认识权力,由于存在着过于强调权力主体意志的强加性,因而它难以避免因忽视权力本质上是一种关系而带来的嫌疑。和前者相比,从关系角度界定权力实际上即隐含着这样一种发展方向:一定条件下权力主体与权力客体的命令服从关系会发生变动,甚至会有反向的“权力线”即客体对主体施加“权力影响”现象的存在。
从关系角度认识权力,是权力问题的现代发展。这一思想在西方的突出代表是权力的依赖性理论,其代表人物是斯蒂芬·罗宾斯。按照斯蒂芬·罗宾斯的看法,权力的实质是依赖关系,“它是依赖的函数。B对A的依赖性越强,则在它们的关系中A的权力就越大”。权力的依赖性观念得益于杰夫里·普费弗等人提出的组织的资源依赖性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对外在资源的依赖影响着组织的行动,组织生存的关键在于获取和维持资源的能力。因此,一个组织所需要的资源由另一个组织控制,前一个组织就必然依赖于后一个组织,那么后一个组织就拥有对前一个组织的权力。同样,如果组织内的某个部门控制和管理整个组织运行所需要的关键资源,那么这个部门就比其他部门更有权力。权力的依赖性理论有一定的道理,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它所具有的局限性。依赖性的极端其实就是依附性,即组织成员相对于管理者的情况下,个别的管理者和领导者的权力确实是大了,但组织的目标因没有足够多的高素质、高能力的组织成员去实现而落空,从而会阻碍组织成员的成长和发展。因此,管理者和领导者的权力尤其是职权的大小固然重要,但实现组织的目标和推进组织事业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而要实现后者,必须鼓励和促使组织成员提高素质和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依赖性,还不如说支持性是权力的关键。
不过,权力依赖性理论的价值意义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其光芒。权力依赖性理论揭示出权力存在于关系中,从而反对了把权力看做是一种实体的观念。权力的实体观念是一种源起时间长,并如落日余晖般在现代仍然存在着的一种观点。这种观念认为,权力是一个存在于组织的某个地方,只要人们取得就能拥有并为自己和组织所用的实体。这样,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他处在怎样的关系中,只要得到权力,就能成为掌权者,成为有效的管理者和领导者。其实,权力并不是实体,而是在社会组织中的人际关系中生成和发展的,在组织成员特别是管理者和领导者身上体现出来的东西。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拥有一定职权或权力的人并没有通过权力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或者说大家并没有认为他们非常有权力;而有些人虽然只拥有并不为一般人看好的职位,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大家又感到他们非常有权力。因此,对于权力,我们不应该将其当做一种实体,而更应该从社会关系、组织关系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现代对权力的界定正是以此为思路展开的。现代一种常见的界定权力的公式是,A对B的权力,就等同于A对B的作用力的最大值减去B在相反方向对A产生的反作用的最大值。尽管人们对这个权力关系式中的A和B感到奇怪,但这一关系式却并不妨碍它提供给我们一个了解权力的重要线索:权力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关系。
对此,马克斯·韦伯的看法有利于我们强化权力是一种关系的观点。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尽管他把权力理解为强权)是社会关系内的一个行为者在某种地位上不顾任何阻力实施自己意愿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存在于什么基础之上。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提醒我们,在权力持有者的作为与权力承受者的回应之间,并不存在确定的关系。这就是说,存在于组织关系中的权力,不仅包括纵向的上下级关系,也包括横向的部门关系、同事关系。不过,这并非是说权力就是组织关系或社会关系。其实,权力是在这些所有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综合关系。借助这种综合关系,组织成员需要听从管理者和领导者的要求、安排和指示,采取和实施管理者和领导者所希望的有利于组织目标的行为和活动步骤。如果从关系角度理解权力,那么我们不难看到,在权力行使者和权力承受者(这有可能是多人)之间,权力实际上体现了一种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