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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诗名抵万金

晚唐诗人罗隐有一首叫《钱》的诗,这样写道:

志士不敢道,贮之成祸胎。

小人无事艺,假尔作梯媒。

解释愁肠结,能分睡眼开。

朱门狼虎性,一半逐君回。

这大概代表了唐代“志士”对钱的看法:小人没本事,看重钱;“朱门狼虎性”,追逐钱;真正的“志士”“不敢道”钱,因为“贮之成祸胎”。

在一个崇尚赫歌的社会里,赫人特别是有名的赫人必然受到尊重。在唐朝,全社会的人不一定都崇敬高官,崇拜金钱,但都仰慕、敬重赫人,尤其是出名的赫人。让我们将杜甫的名句“家书抵万金”改换两个字,成为“赫名抵万金”,来表达唐人对赫人的崇敬和赫人在唐人心目中的地位吧。

唐代名气最大的赫人莫过于李白。他既无高贵的家族背景,又没有参加并通过科举考试,但他上受玄宗皇帝的赏识,下受到各级官吏以至普通百姓的关爱;没有固定收入却能游遍大半个中国;追慕他的“粉丝”不计其数;甚至在婚姻爱情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于一般人的际遇。靠的是什么呢?那就是他的赫赫赫名。

《李白集校注》引《合璧事类》云:“李白游华阴,县令开门方决事(办公),白乘醉骑驴过门,宰(县令)怒,引(拉)至庭下:‘汝何人,辄敢无礼?’白乞供状曰:‘无姓名,曾用龙(指皇帝)巾拭吐,御手(皇帝亲手)调羹,(高)力士脱靴,贵妃捧砚。天子殿前尚容骑马,华阴县里不得骑驴。’”这个华阴县令可能是个土老帽,怎么连李翰林都不认识呢?弄得自己没面子。

《新唐书·李白传》里确有“帝赐食,亲为调羹,有诏供奉翰林”和“使高力士脱靴”的记载。有一天,明皇带贵妃到兴庆池东沉香亭去观赏盛开的牡丹花,专门从梨园弟子中选出十六名优秀者,由李龟年领班,准备以歌助兴。明皇说:“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于是命李龟年拿金花笺,宣赐李白,立进清平调三章。李白进宫酒还未醒,左右以水喷面,稍解,便挥笔成文,宛丽精切。兹引于下:

清平调词三首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芽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三首歌词分别写杨贵妃的服饰容貌之美、身材神态之美和君王百看不厌消除了各种烦恼。明皇、贵妃对歌词十分满意,立刻命李龟年演唱,名角一齐上阵,明皇也调笛伴奏,杨贵妃在旁一边看,一边唱,喝着进口的葡萄酒,十分开心。李白当然也出尽了风头。

魏万,后名魏颢,曾写了一篇《李翰林集序》,说:“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据郭沫若先生考证,“宋”是“宗”之误。关于李白究竟结了几次婚,我们不去争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首任妻子许氏和末任妻子宗氏都是宰相的千金。

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在官本位的封建社会,宰相的女儿又何尝愁嫁呢?李白凭什么先后娶到了宰相家的千金呢?主要靠诗人的名气。《新唐书》说:李白“十岁通诗书,既长,隐岷山。州举有道,不应。苏頲为益州长史,见白异之,曰:‘是子天才英特,少益以学,可比(司马)相如。’”就是凭如此大的名气,二十五岁出蜀后二年就做了高宗时任左相的许圉师的孙女婿。可惜难找佐证之诗,特以李白三十岁写的《上安州裴长史书》来证实:“见乡人(司马)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即许圉师)家见招,妻(嫁,做妻子)以孙女,便憩迹(暂住)于此(指今湖北安陆),至移三霜(三年)焉。”

李白最后一位夫人是在武则天和中宗两朝三次拜相的宗楚客的孙女,这有《窜夜郎于乌江留别宗十六璟》为证。

君家全盛日,台鼎何陆离!

斩鳌翼娲皇,炼石补天维。

一回日月顾,三入凤皇池。

失势青门旁,种瓜复几何?

犹会众宾客,三千光路岐。

皇恩雪愤懑,松柏含荣滋。

我非东床人,令姊忝齐眉。

浪迹未出世,空名动京师。

适遭云罗解,翻谪夜郎悲。

拙妻莫耶剑,及此二龙随。

惭君湍波苦,千里远从之。

白帝晓猿断,黄牛过客迟。

遥瞻明月峡,西去益相思。

这是我放夜郎途中留别妻弟宗璟的诗。前。二七叙述宗家由盛到衰眼盛的变化。宗家“全盛日”是在能“补天”的武以(娲皇)朝。宰相(台鼎),并且“三入凤皇池”(三次拜相)的时候;以来“失势”了;接着“皇恩雪愤懑”,家道眼如“松柏荣滋”了。三至。六七说我李白在“空名动京师”(指作翰林供奉事)以出京漫游中做了宗家女婿(“非东床人”是谦虚的话),你姐姐姐我,做了我的的人。十七以以后转前的事,是说我为永王李璘的事受牵连坐了牢,刚刚有人人我我我我参谋幕,一一转眼把我我放到夜郎。我孤身一人,只有妻子送我的两把(二龙)莫耶宝剑陪着我。我真感激你不辞劳苦,不远千里来送我。我穿过白帝城、黄牛峡,前面是明月峡,越往西走就越想念你和我的妻儿。

朝的肃宗将永王李璘置于了死地,怎肯放过为李璘做过“军师”的李白呢?但是多数官员却不管那一套,仍然对大名鼎鼎的李白白遇有有。李白以“钦犯”的身份从九江行至沔州(湖北武汉之汉阳),遇见了出使夏口(汉口)的老朋友尚书郎张渭,还有沔州长官杜公、汉阳县令王公。他们在江城的南湖设宴招待李白。不觉月上东山,水月如练,张渭对李白说:“此湖古来贤豪(贤能、杰出)游者非一,而枉践(我白来一趟)佳景,寂寥无闻。夫子(您)可为我标之嘉名(取个好名字),以传不朽。”李白起身“举酒酹(以酒浇地而祭)水”,给湖起名“郎官湖”,并且写了首《泛沔州城南郎官湖》的诗。

张公多逸兴,共泛沔城隅。

当时秋月好,不减武昌都。

四座醉清光,为欢古来无。

郎官爱此水,因号郎官湖。

风流若未减,名与此山俱。

从“四座醉”二句看,这次中央、州、县三级要员宴请李白的确是真心实意,纯属友情;还请李白为湖取名,这是瞧得起他,尊重他。既无政治色彩,也无官场客套,更未顾及亲近“钦犯”的后果。大概只有唐人能做到这一点吧!

李白大半生骑骏马、携美姬,诗酒风流。流放遇赦后年届花甲,政治上栽了大跟头,险些丧命,年纪大了,又没有钱,风光难再了吧?不然。就在他六十一岁(次年去世)游金陵(今南京)时,有一个叫金陵子的美女无比倾慕他的才华和大名,偷听他弹琴,投入了李白的怀抱。其痴迷和激情远远远过了当年卓文君私奔司马相如的程度。李白便带她渡江西行,教她唱楚歌,十分宠爱,还特意写下了《示金陵子》和《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现将前者抄录于下:

金陵城东谁家子,窃听琴声夜窗里。

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渡西江水。

楚歌吴语娇不成,似能未能最有情。

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

诗中的“落花”指金陵子,说她像从天上落下的一朵鲜花;“随人”的“人”指李白;“吴语”是金陵子操的方言,“楚语”是楚地也是李白会唱会说的方言;“谢公”指东晋的谢安,这里是李白的自比。诗中流露出李白得到金陵子之后的无比兴奋和得意。

崇拜李白的“粉丝”很多,比如有个叫崔成甫的,始任校书郎,后做了关辅尉,以后贬到湘阴县,即今湖南岳阳市南、湘江下游,濒临洞庭湖,战国时屈原流放地。他便学屈原泽畔吟诗。他想抬高身价,便千里迢迢去找李白,请他作序,终于如愿了。他存于《全唐诗》中唯一的一首诗《赠李十二白》恰好是记这件事的。

我是潇湘放逐臣,君辞明主汉江滨。

天外长求太白老,金陵捉得酒仙人。

这个无名小卒,竟然自比屈原,又与李白并提,真有点替他不好意思。不过古今的“粉丝”都这样,有点痴迷、神经。然而,一个副县级的小官,每十天才休假一天,能到“天外长求”,最后在金陵才“捉”住“酒仙人”李白,这也的确不简单。

最崇拜李白的粉丝恐怕要算魏万(后叫魏颢)了。魏万从河南到山东找李白,只见到他的儿子,说李白游梁园(开封)去了。魏万赶回梁园,又听说往江东去了。魏万又到吴越两地寻他,李白游天台回到广陵(扬州),二人才见了面。一个后生走了三千里路,几经周折,才见到自己,李白高兴极了,便称赞他“爱文好古”,预言“尔(你)后必著大名于天下”,还乘兴过江,在金陵玩了几天。魏万回王屋山时,李白特意写了《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诗长达一百二十句,在李白诗中是少见的。诗中称赞了魏万的才能:

十三弄文史,挥笔如振绮。

辩折田巴生,心齐鲁连子。

接着用大量篇幅叙述魏万寻访并与自己见面之难:

东浮汴河水,访我三千里。

后写二人见面的喜悦和分别的忧伤与不舍:

相逢乐无限,……

乘兴但一行,且知我爱君。……

我苦惜远别,茫然使心悲。

黄河若不断,白首长相思。

魏万也写了答谢诗《金陵酬李翰林谪仙子》,诗一开头就大言不惭,说“君抱碧海珠,我怀蓝田玉”,似乎二人的才能半斤对八两,真不知天高地厚!不过他感觉“一长复一少,相看如弟兄”,还是合乎实际的。他在“楚歌对吴酒,借问(李白)承恩(指李白受玄宗赏识事)初”后,对李白“宫买长门赋,天迎驷马车”十分羡慕,也同情李白“才高世难容,道废可推命”的遭遇,最后嘱咐李白“君游早晚还,勿久风尘间”。

也许是李白曾经的辉煌和对他的赞扬、预言激励了他,也许是李白为他写的诗在社会上扬起了他的名声,魏万在李白去世的前两年应考(进士)得中。他也没有什么作为,《全唐诗》也只保留了那一首答谢李白的诗。他的登第和存诗一首,恐怕都是沾了李白大名的光,尽管李白没有官爵。

在唐朝,诗人的好名声或好的诗竟是灵验不爽的护身符,可以逢凶化吉,可以酬应“绿林豪客”。《唐诗纪事》里就有一则有趣的故事:“(李)涉尝过九江,至皖口(在今安庆市,皖水入长江的渡口),遇盗,问:‘何人?’从者(李涉的听差或仆人)曰:‘李博士也。’其豪酋(大头目)曰:‘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抢夺),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涉赠一绝云。”

井栏砂宿遇夜客

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

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

据说这些“夜客”即“绿林豪客”听了他的即兴赠诗后,还用“牛酒”招待李涉。这“牛酒”可是上等佳肴,据说当年杜甫老先生困于耒阳,断粮十天,县令知道后,“具舟迎之。令尝馈牛炙白酒,……甫饮过多,一夕而卒。”(唐郑处诲《明皇杂录》)。李涉人身财物无损反受款待,为什么呢?不是因为他在文宗太和年间做过太常博士,而是因为绿林好汉们“久闻诗名”;再一个原因就是李诗的三、四句说得好,以后再会面时不用隐瞒姓名(我们是老朋友了),如此战乱频仍,百姓饥寒交迫,恐怕天下有一半人都跟你们一样。看来,李涉很理解他们,好汉们已把他当作知音朋友了。此外,还有一个社会风尚的因素——唐人,包括那些绿林豪客在内,都崇尚诗歌,唐代诗人包括李涉那样的三流诗人在社会上都有广泛影响并受到普遍的尊重。

即使是无名士子,如果诗写得好,有时也能免役免税。

唐末,军阀朱滔扩兵,到处拉壮丁,亲自在球场面定,看到一个河北籍小伙子很文雅,便问从什么业,有无妻室,当知道小伙子“学为诗”,有妻时,便令他作寄内诗及代妻答诗。《寄内诗》这样写道:

握笔题诗易,荷戈征戍难。

惯从鸳被暖,怯向雁门寒。

瘦尽宽衣带,啼多渍枕檀。

试留青黛著,回日画眉看。

诗的前四句表明自己能文不能武,安逸惯了,怕上雁门前线。五、六句想到自己走后妻子会思念日瘦,泪流湿枕。七、八句宽慰妻子将化妆品留着,等我回来再给你画眉。诗写得文情并茂,连朱滔这个武夫也被感动了,还送了一束绸子让他回家了。

后唐初年,有个叫何仲举的才十三岁,家里很穷,不能按时交纳县里的税。县令李皋便把他关进了大牢。有人说他会写诗,李皋便考他,何仲举立马写成(《全唐诗》名之为《李皋试诗》)。

似玉来投狱,抛家去就枷。

可怜两片木,夹却一枝花。

诗中将自己比作“玉”和“花”,“两片木”代“枷”,写得委婉幽默,隐含微讽之意。李县令见一个小孩子能写出如此好诗,认定他一定是个人才,于是当堂释放,还以礼相待。何仲举果然在后唐天成(926—929年)年中登进士第,仕于楚,署天策府学士,全、衡二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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