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得知你外出的消息以后,往往有同事、熟人或亲友托你办点事,这是交往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可以叫“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吧。道理虽然众所周知,但真要把“所托之事”办得尽如对方之意,还是有点文章可做。归纳一些朋友的经验之谈,下述几点或许对您有所帮助。
(1)办事之前,应该做好充分准备
当你接受“拜托”,就像担任了“临时代办”。“临时代办”并非临时才办,所以要做好充分准备。一般说来,这种准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代办”的内容。如果对方请你买东西,就要问清楚并记录下有关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款式、颜色、价格等等。如果对方请你稍带什么给亲友,问清楚并记录下有关的工作详址、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寻找标记就显得特别重要。最好向对方复述两遍,看有无不妥。有了“脑子 本子”的备忘录,就不至于因可能的忙碌而忘记,也可以少走或不走“弯路”,而提高有效时间里的办事效率。
二是预测“代办”的难度。例如,对方请你买比较高档的穿戴或用品,最难把握的问题之一是“价格幅度”,因此必须弄清“超过了最高估价还买不买”的要求,正所谓“有言在先,照嘱咐办,各负其责”。
三是表明“代办”的态度。受人之托,如受使命,态度应该表得“旗帜鲜明,诚实可信”。向对方讲一句“我会尽力而为”或“我会照你的意思去办”,既可以强化自己的责任心,又可以增强对方的“放心感”,从而把“拜托”与“受托”变成一种密切人际关系的良好纽带。
(2)办理之中,应该做到先人后己
别人托你办事,意味着对方的“绝对信任”,信任你的能力,更信任你的人品。一个人能得到这样的信任,是“用口争不来,用手拈不来,用钱买不来”的尊重和满足。换个说法,接受了别人的托付,就等于为对方实现某种心理期望或达到某种生活目标而代劳,应该“当仁不让”。当然,说起来就一句话,可做起来并非容易。外出期间,除了办公事,少不得办点自己的私事,而现在又要办亲友、熟人或同事所托的事,任务就非同小可。别的暂且不论,拿办理自家的事与人家的事来说,难免有个“先后顺序”或“轻重缓急”的矛盾,弄得好皆大欢喜;弄不好,费力不讨好。为着实现前一种喜悦,避免后一种不快,理当遵循“先人后己”的准则。真要不违此则,就必须来个自我“约法三章”:
其一,先重他人所托之事。说得“绝”一点,就叫宁可自家“玉碎”,也要让人家“瓦全”,这是高级又高尚的出发点。在这种优势动机的支配与导向下,就会视别人的“鹅毛之轻”为“泰山之重”,那么,由于要办他人的事,而没有时间或机会办自己的事,也会甘愿把时间或机会投放于前者,而让后者“下次再来”,这可以叫做“成人之美”吧。
其二,先急他人所托之事。虽说外出没有“缓事”,但比较起来还是该把所托之事作为“急件”。别人所托的事再缓也要“急”三分,自家的事再急也要“缓”一刻,这才合乎“急人之所急”的道理,才会优先去办,多费一点心,也可以叫“替人着急”吧。
其三,先利他人所托之事。外出期间,替人办事,一旦“巧遇”某些“意外”,真会令人“啼笑皆非”。例如,人家请你要买的某物,正是你自家也要买的,由于种种原因,只买了一件,给谁呢?给自家者有理,但给对方更有情,可又不便说破“景中情”,说破就“有景无情”了。再如,由于“不慎”,把替别人买的东西弄坏了或丢失了,要么钱包被扒被盗了,怎么办呢?上策就是“自认倒霉,不说为好”。说得清楚吗?刷都刷不清!既然“跳进黄河洗不清”,何不“此时无声胜有声”?尽管你“忍痛割利,自己吃亏”了,但你却默默无闻体验一次“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信条,这可以说是“聊以自慰”吧。
(3)办理之后,应该及时向对方反馈
人家托你办事,不但寄于某种期望,还会产生一种悬念。为着早点清除这种“挂怀”,你就应该善始善终。“善终”的有效办法莫过于及时反馈。就是说,你外出回来以后,要尽快通知对方,向他说明有关情况。从交际的角度看,说明的方式可视需而用。
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办成所托之事,可用“直陈式”。例如,先说“对不起”,再具体摆几条,实情实况,合情合理。对方会认为“事出有因”,非但不生怪意,反倒会报以“真麻烦你了,要是我,更不知如何是好”之类的表示。
假如你代替别人探望其父母,用“夸赞式”更好。例如,说上这样几句:“老人家有说有笑,这半年多连咳嗽都没有,叫你以后不要带什么药品了。你爸妈真好客,好在我会撒谎,你母亲才没进厨房。”谁听了这样的夸赞,都会心旷神怡。“演说式”也可用一用。例如,你为对方办了某件事,办得大喜过望而又曲曲折折,不妨连演带说地描绘一番,那会皆大欢喜,“不亦乐乎”。
外出期间,替人办事,办的是事,为的是情,所谓“交情交情”嘛!如果都能把别人托办的事视为自己该办的,并按照正确的积极的适度的规范去办,无疑会促进人际关系,发现人际交往的美感,提高“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境界。正因为这样,就值得“探讨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