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希腊英雄》读到《伊利亚特》只需一天的时间,在书本里飞来飞去,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其他人也许已经周游世界好几遍了,而我却仍然徘徊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为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设计的障碍。类似《天路历程》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途中偶尔也会出人意料地出现几处引人入胜的美景,但其中的路程终究太漫长了。
我在小时候就读过《圣经》,但对于其中的内容并不能充分理解。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它的奇妙和谐让我的心灵无法接受。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天下着小雨,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是仍然将约瑟兄弟的故事拼写在我的手上。我听了确实一点兴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重复,使故事听起来很不真实,更何况那些事情原本就发生在天国里。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已经酣然入梦了。
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令我着迷?对于这个问题,我至今也想不明白。难道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的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希伯来人或埃及人,并由此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只不过是后人杜撰来的?另外,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对于希腊人的姓名却从未觉得稀奇。
那么,《圣经》中的光辉我又是如何发现的呢?多年后,我读《圣经》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圣经》的内容我并未完全接受,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但是这种感觉丝毫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些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极力反对将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面目全非,毫无生气。
《以斯帖记》是《旧约圣经》中最简洁明快引人入胜的篇章。尤其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丈夫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忠贞的爱国精神鼓舞着她,她心中只有坚定的信念:“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而更富有东方传奇色彩的则是路德的故事,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她和那些农民一起,站在麦浪翻滚的田地里收割庄稼,真叫人心生怜爱之情。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给苦难的芸芸众生带来了一线光明。
《圣经》给了我深远的慰藉:“有形的东西稍纵即逝,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对读书着迷开始,便一直钟爱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何时开始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的,但记得第一次阅读只是出于儿童的好奇心,不过开始便有很强的理解力,并为之惊叹不已,我印象最深的是《麦克白》,虽然仅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却永远印在我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梦中总是出现书中的鬼魂和女巫,而且与我纠缠不休。我仿佛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白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在我眼前出现,就像那忧伤的王后亲身经历的一样。
读完《麦克白》后,我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情节时,我紧张得浑身发抖,心中充满了恐怖。我愤怒得无以复加了,以致于根本就读不下去,好长时间呆坐在那里,心中涌动的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我大概是同一时期接触到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我总是将他们混为一体。我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怜悯,朦胧中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变好,也无法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也没有人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到今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他们描写得罪大恶极,我甚至感觉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会有修好的那一天。
莎士比亚的作品最初留给我的记忆并不惬意。而且,那些欢快、温和而又富于想像力的剧作最初并不怎么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反映的是快乐的儿童生活的缘故。然而“世界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象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都是无法预见的。”
我反复阅读了莎士比亚的剧本,并能背诵其中的一些片断,但却弄不清楚自己喜欢哪一本。对它们的喜爱,往往如同心情一样变化多端。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但却从不按照那些评论家们的观点去品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曾经努力地按评论家的解释来理解作品,但常常非常失望,后来我发誓不再读这样的书了。这种想法直到在基特思奇教授的指导下学习莎士比亚,才逐渐得到了改变。今天,我终于懂得,不但在莎氏着作里,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然而令我欣喜的是,在帷幕一层又一层地被拉起时,那些思想和美好的新境界已初见端倪了。
除了诗歌,我还喜欢历史。我阅读了所能接触到的所有历史着作。从单调枯燥的各种大事记,更单调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着的公正而又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埃默顿的《中世纪》到弗里曼的《欧洲史》,这些都在我的阅读之列。而第一本使我体会到真正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那是我12岁时的生日礼物。书现在可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宝一样珍藏着它。从书中认识到在地球上,各民族是如何逐步发展壮大并建立自己的城市的。少数伟大的人世间的坦泰(希腊神话中曾经统治世界的巨人族的成员之一),是如何把一切置于脚下,把千百万人的生死系于一人之手;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艺术上为历史的发展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伟大的圣贤如何倡导自由民主、宽容谦让和文明教化,为拯救并振兴全世界而力挽狂澜;人类文明又如何遭遇腐朽堕落的灾难后,又像不死鸟一样在烈火中重生。
在我的大学时代,读得最多的是一些法国和德国的文学作品。德国人在生活和文学上,都不追求唯美,而喜欢炫耀力量,他们注重现实而淡漠传统。他们做任何事都有一股强健的活力。他们说话不是为了对他人产生影响,而是如鱼骨在喉,只图一吐为快。
我也欣赏德国文学中的含蓄,其中最为宝贵的是它对妇女为爱情自我牺牲的伟大力量的褒扬。这种思想几乎渗透到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中,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是歌德的《浮士德》。
那昙花一现,
不过是象征而已。
人间的缺憾,
终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
这里已经完成。
妇女的灵魂,
引导我们永远向上。
莫里哀和拉辛是我最喜欢的两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也很清新喜人,犹如阵阵海风拂面而来。阿尔费雷德·缪塞简直不可思议!至于雨果,尽管我不喜欢他的文学风格,但却十分敬佩他的才华,佩服他的卓越的浪漫主义。所有伟大的诗人和作家都热情地表现着人类永恒的主题,他们非凡而伟大的作品引我进入了真善美的世界。
以上洋洋万言,只是讲了我所喜欢的一些作家。也许人们会认为我阅读面很窄,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其实,每个作者都有他们值得欣赏的独特风格。比如华尔斯华绥宣扬的物我两忘、天人一体;卡莱的粗犷以及爱憎分明;以及爱胡德的古怪惊人之笔,赫里克的典雅,还有他诗歌中饱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儿,都对我有深远的影响。同样的,惠蒂尔的热情正直我也赞赏;马克·吐温的文风我更喜欢——谁能不喜欢他呢!天神们也喜欢他并赋予他全能的智慧,为了不使他成为悲观主义者,又将一座爱和信的彩虹桥架在他的心里。我爱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泼辣和诚实。我爱所有像洛厄那样的作家,爱他们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下轻泛涟漪的心池,那是欢乐与善良永不枯竭的源泉,当然有时也略带愤怒,还夹杂着同情与怜悯。
在文学这个理想的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生理上的缺陷不能阻止我与作者们倾心交流。我可以听到他们娓娓而谈,他们本身就有“伟大的博爱和高尚的仁慈”,相形之下,我学到的东西却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