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在 1939 年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中,揭示了他电影背后的叙事技巧,“我们在工作室中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麦格芬’。这是一种在任何一部电影中都会出现的物件。在骗术电影中,它一般是一条项链;在间谍电影中,它一般是一份报纸。”虽然麦格芬一直在揪着观众的心,但最终它从来都不是电影真实意图的核心所在。正如希区柯克传记作者帕特里克·麦吉利根(Patrick McGilligan)所提到的,在希区柯克任何一部电影结束时,麦格芬“成为了一个荒谬之物——并且它是故意偏离主题的”。1
在任何与互联网有关的电影中也都会冒出类似的物件——它叫做科技。这就是本书中所说的麦格芬。当然,没有科技上的重大进步,今天的社交媒体革命就不会发生。到了 70 年代初期,硅谷的电气工程师就已经取得了两项重大的科技突破——引入分组交换网络的标准,以及由戈登·摩尔和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所创立的英特尔公司所开发的第一代微处理器——从而推动了数字设备的大规模联网。约翰·哈格尔(John Hagel)和约翰·希利·布郎(John Seely Brown)将此描述为从集中和分级式工业经济到更平直,并可能更社交、更平等的数字经济的“大转变”。2 这种大转变令个人计算机可以互相通讯,不仅标志着通信技术自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于 1876 年发明电话以来的重大发展,而且也铺设了当代社群主义者(如克莱·舍基和唐·泰普史考特)所宣称的“社会的结缔组织”。
但是,这些技术进步大部分都与主题无关——至少未能揭开社交媒体的真实历史。您或许记得《纽约时报》科技记者约翰·马可夫(John Markoff)曾写道,“或许与其他地区相比,硅谷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更加推动了世界的转变”。但是马可夫只言中了一半。是的,硅谷革命性的微处理器和分组交换网络确实改变了世界;但世界也改变了硅谷,将其从一个二十世纪开发数字技术的学术中心变成了一个二十一世纪全球社会、文化和经济革命的动力舱。
“技术影响性格。”在文化上较保守的《纽约时报》专栏作家 罗 斯· 多 赛 特(Ross Douthat) 如 是 说。3 但是,更重要的是,性格也影响着技术。多位硅谷文化史学家,比如上面提到的马可夫 4、斯坦福大学的媒体史学家佛瑞德·特纳(FredTurner)、5《金融时报》的詹姆斯·哈金(James Harkin),6 以及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律学者蒂姆·吴(Tim Wu)7 等等,均曾谨慎地指出,反主流文化的诞生和死亡与个人计算机和万维网的起源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数字互联社区的知名倡导者和设计者——比如离心网络幻想家林可莱德(J。 C。 R。
Linklider)和道格拉斯·恩格尔巴特(Douglas Englebart)、《全球目录》和 WELL 创始人斯图尔特·布兰特、《连线》杂志创始编辑凯文·凯利、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以及“感恩至死乐队”的作词人兼“电子边界基金会”共同创始人约翰·佩里·巴洛(JohnPerry Barlow)——都是反主流文化的波希米亚产品。这些被佛瑞德·特纳称为“新社群主义者”的先驱们带来了 60 年代的破坏性自由主义者,对等级体系和权威的反对,对开放、透明和个人权威的迷恋,以及将全球社群主义引入到“网络空间”的文化之中。他们的愿景是联合全球网络中的所有人类。蒂姆·吴写道:
“这些奇怪的想法,是我们现在所知的互联网的基础所在。”8“网络不是一个技术产物,它更像是一个社会产物。”万维网之父提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在谈到互联网的核心社会目的时承认,“我设计它是为了产生社会效益——帮助大家一同工作,而不是成为一项技术玩具。网络的最终目标是支持并改善我们的网络化生活。我们形成家庭、组织和公司。
我们培养出千里之外的信任以及近在咫尺的不信任。”9因此,互联网架构——蒂姆·吴称之为“网络设计”(他非常正确地认为“和所有设计一样,可以理解为一种意识形态”)10 ——碰巧反映其先驱者波希米亚价值观的事实均不仅仅是意外。和凯鲁亚克《在路上》中永远是局外人的迪恩·莫里亚蒂(DeanMoriarty)一样,网络空间——一个通过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全球人类网络——的本意是一切皆为边缘、没有中心、一个无限扩大的宇宙,并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那些自视为全球公民的逍遥派波希米亚人的个人主义家园。因此,它成为了延续“夏日之恋”中破坏性精神的一种途径,并向传统企业和文化阶层提出挑战。“个人计算的目的是实现与计算机网络通讯的紧密结合。”蒂姆·吴解释道,“二者都是重要的技术。确切地说,二者都源于一种反主流文化。”11 因此,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成为了无家可归者的天然家园,成为了那些不再效忠于实体社区但通过网络技术逐渐成为一个全球志趣相投者社区一员的“情爱大集会难民”的家园。
“我生活在 Barlow@eff。org。这就是我生活的地方、我的家园。”约翰·佩里·巴洛解释道,听起来和《社交网络》小说中的肖恩·帕克一样令人怀疑。另一位硅谷创始类灵通人士伊瑟·戴森(Ester Dyson)也说过类似的话:“和网络一样,我的生活是分散化的。我生活在网络之中。”12
随着 60 年代的反主流文化精英成为美国就业大军中的一员,他们利用个人反叛主义和浪漫社群主义精神,重新打造了更广阔的经济生活——这点绝不是巧合。这一时代各种政治派别的评论家——从保守的《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大卫·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到开明的《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托马斯·弗兰克(Thomas Frank)——认为:那些挑战权威的局外人的理想,已成为二十一世纪早期生活中最宝贵的经济商品之一。因此,《一袭灰衣万缕情》中的上班族已经幻化成布鲁克斯笔下自由流动的中产阶级式波希米亚人,也就是擅长营销和销售的“布波族”,13 并被弗兰克描述为“嬉皮消费主义”14——这是新的反传统教条,也就是 1997 年苹果计算机营销广告中的“另类思考”。15 哈佛商学院教授肖沙娜·朱伯夫(Shoshana Zuboff)提出,大规模生产经济之后“创造出一种新的人格——一个自主的个人。这种人格曾是富人、艺术家、诗人、哲学家等精英们的专属,而现已成为每个人的人格”。16 也可借用国家公共广播公司编辑主任德克·梅耶概括的一句话:“现在人人都是反主流文化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