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尔斯·亨登急忙赶往伦敦桥南市,他左顾右盼,希望能够找到那几个人,但是结果却使他大失所望。他东问西问,经人指点在南市跟踪了一段路程后,就再也找不到踪影了,但他还是拼了命地找了一整天,直到天黑。黄昏的时候,他的两条腿发酸,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他在泰巴德客栈吃过晚饭,就去睡觉了,他决定第二天早上一大早动身,到全城各处彻底寻一遍。
亨登躺在床上,辗转反复,怎么也睡不着。他想:“只要有可能,那个孩子一定会从那个真假不明的父亲手里逃掉。那么逃脱后的他会去何处呢?他在这个世上一个亲人也没有,只有我才是他惟一的朋友,那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会去亨登庄园,因为他知道我要回家去,我到那儿去就可能把他找到了。”亨登觉得这件事现在有了头绪了——他决不能在南市耽搁片刻,必须立刻赶回家,沿途可以在森林中搜寻,找人打探。
现在再让我们来看小国王的情况吧。那个客栈里的伙计在伦敦桥上看到的那个近似流氓的人正跟在那个年轻人和国王的后面,他一句话也没说。他左胳膊上吊着绷带,左眼上戴着一个绿色的大眼罩,腿略微有点瘸,拄着一根橡木拐杖。那个年轻人领着国王走街串巷,过了南市,不久就上了郊外的大路。这时候国王发起火来了,他说他要停在这儿。
那个年轻人说:“你就忍心让你那受伤的朋友躺在那边的树林里,没人管吗?”
国王的态度立刻就变了。他大声问道:“谁打伤了他?是谁敢如此大胆,哼,就是公爵的儿子干的,我也决饶不了他!”
于是,他们飞快地来到了树林里。那个年轻人向四周张望了一下,发现了地上插着的一根系着小布条的树枝,于是他就领着国王进了树林,他们一边走,一边注意寻找类似的树枝,一会儿就能发现一根。这些树枝显然标明了他们所要去的方向。后来,他们到了一片空旷的地方,这是一片焚毁的农庄遗址,附近还有一个即将倒塌、破烂不堪的谷仓。这里寥无人烟,荒凉寂静。那个年轻人走进了谷仓,国王急切地紧跟在他后面。看见里面没有人,国王产生了怀疑,他用询问的目光看了看那个年轻人,冷冷地问道:“他人呢?”
那个年轻人嘲弄地大笑了一声表示回答,国王勃然大怒,他抄起一块木头,就要往年轻人身上打过去,忽然他听见另外一声嘲弄的大笑,原来是那个流氓,他一直都跟在他们的身后。
国王转过身去,气愤地说:“你是谁?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别装糊涂了,”那个流氓说,“安静点儿,你总不至于假装着认不出你的父亲来吧。”
“你不是我的父亲,我不认识你,我是国王。听着如果你不去把我的仆人找回来,你就少不了吃苦头。”
“看来你真的是疯了。”约翰·坎迪严厉地说,“我不愿意惩罚你,可是你要惹我生气,我就非收拾你不可。你在这儿胡说八道还不要紧,反正没有人听你这些傻话,可是你这张嘴还是当心点好,不许瞎胡说,以免搬了地方之后,惹出麻烦来。我犯了杀人罪,在家呆不下去了——你也不能呆在家里,我还得需要你的帮助。为了确保安全,我现在已改名为霍布斯——约翰·霍布斯,你叫杰克——千万要记住。好,你快说吧,你母亲和姐姐她们在哪儿?她们都没有到约定的地点来,你知道她们都上哪去了吗?”
国王一脸严肃地说:“少用这些莫名其妙的话纠缠我,我的母亲已经死了,我姐姐她们都在皇宫里。”
站在旁边的那个年轻人又发出了一阵大笑,国王向他扑过去,可是霍布斯也就是坎迪阻止了他,说:“休戈,别再折磨他了,他疯了,你这样对他会加重他的病情。杰克,你坐下来吧,静静心,我给你弄点吃的东西。”
然后霍布斯和休戈便边做饭边说起悄悄话来。国王尽可能离这两个讨厌的家伙远远的,他来到谷仓阴暗的一头,发现地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稻草,他躺了下来,又拽过一些草当毯子盖在身上,很快他就陷入了沉思。他想起了让他最伤心的事,那就是他那疼爱他的父亲去世了。
他记起了他和父亲之间充满了父子情谊的一连串的往事,回想起来是那样的亲切,他那连成线的眼泪表明了他对父亲的感情有多么真切,失去了父亲他又是何等的伤心。极度的悲伤使小国王感到疲惫不堪,渐渐地模糊了意识,进入了梦乡。
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小国王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大脑里搜索着刚才发生的一切,这时候他听到了一阵低沉的声音,那是雨点打在屋顶上发出的悲凄的响声。他先是浑身感到一种舒适的滋味,随即这种感觉就被一阵尖声的嬉笑和夹杂着的哄笑声打断。于是他掀去盖在头上的草,想听听打扰他的声音是从哪传来的。一幅可怕、丑陋的情景映入了他的眼帘。
谷仓的另一头,正当中的地上,一堆熊熊的火正在燃烧着,周围坐着一群男女混杂的流浪汉和歹徒,他们衣衫褴褛,东倒西歪,也有趴在地上的。
夜幕降临,这些人饱餐后便开始寻欢作乐,他们拿着酒罐子传来传去,喝个不停。突然又爆发了一阵呼喊声:“唱个歌!蝙蝠和拐子迪克唱一个吧!”
于是,一个瞎子站了起来,他抬手摘掉了眼罩,露出了一双极亮的眼睛,把写苦身世的纸牌子一扔,准备唱起来。瘸腿迪克把那条累赘木腿取下来,露出了健全的真腿,站在了那个坏蛋家伙的旁边,然后他们放开嗓子嘻嘻哈哈地唱了一首小调,每唱完一句,大伙儿就齐声欢呼,跟着一块儿唱,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那种似醉非醉的情绪达到了顶点,于是个个都跟着一起唱,从头唱到尾,形成了一股宏亮邪恶的声音,把房梁都震动了。
——随后这群人就闲聊起来,小国王从他们的谈话中了解到原来约翰·霍布斯根本就不是一个刚入伙的新手。有人问他为什么一去好几个月不回来,他回答说:“伦敦比乡下好,并且近几年来也比乡下安全些,因为法律是那么严厉,执法又是那么认真。要不是因为出了事,我还想在那儿呆下去,一辈子也不回乡。”
霍布斯问现在帮里有多少人,名叫“帮头”的帮首领回答说:“把门橇锁的、二仙传道的、溜兜儿的、追孙儿的、讨百家饭的,还有那些追孙儿的头和婆娘,外加上别的女人都算在内一共是25位,都是结结实实的。多半都在这儿,其余的去了东边,咱们等天一亮也跟上去。”
“咦,我怎么没看见肉瘤子呢,他上哪去了?”
“他呀,早爬烟囱去了。今年夏天,他不知跟哪儿的人打了一架,被人家打死了。”
“哎,真可惜他了,他可是个真真有本事的人!”
“他的姑娘黑贝斯还跟我们在一起,不过这会儿她没在这儿,跟着他们去东边了。她是个好姑娘,作风不错,举止也挺规矩,没人见她天天喝醉了,一个礼拜顶多也不过醉上四天吧。”
“我还记得她是个漂亮的姑娘,不过她的母亲就随便多了,不那么认真,是个爱吵架、脾气很坏的婆娘,可是她天生就有点鬼聪明,比一般女人都强。”
“就是因为她太强了,才送了命。她因为会看手相和一些别的算命的本事,就出了名,人家都管她叫巫婆。后来警官把她抓了,从头上一点一点地把她活活烤死了。她临死的时候表现的那股勇敢劲儿我见了,实在让人感动,叫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哎,自打她死了以后,这门本事也就绝种了。现在倒是有模仿她的,可都是小里小气的,不带劲儿,没一个够得上真正的功夫。”
说到这,帮头和其他人都叹了一口气,一时间沮丧的情绪向在场的每一个人袭来,即便是像他们这种铁石心肠的流浪汉,在情感上也并没有完全麻木,间或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会感到痛心和悲伤——比如像这次,他们就有这种感触,他们为失去一个一天赋和素质兼备的角色,并且又后继无人而惋惜,但是这些哀悼者畅饮了一番之后,很快就重新振作起了精神。
“咱们兄弟里还有别人遭了殃吗?”霍布斯问道。
“有,特别是新入伙的——比如那几个小庄稼汉,他们的地让人家占了,变成了牧羊场,结果他们落得无家可归,忍饥挨饿。他们到外面讨饭吃,就让人家抓了扒掉了上衣打得皮开肉绽,然后再被套上脚枷,挨棍子打,后来他们去当叫化子,除了吃了鞭子,还让人家割掉一只耳朵。他们又第三次去讨饭,结果让人家用烧红的烙铁在脸上烙了记号,去当奴隶。他们几次逃跑都被抓了回去,后来被活活地绞死了。不过,别的人倒没有他们那么惨。喂,约克尔!白恩斯、霍奇,你们站出来——让他们看看你们挂彩的地方!”
于是,这3个人都站起来脱掉了上衣,露出了被摧残过的脊背。其中的一个把头发撩开,露出了原来有耳朵的地方,还有一个露出了肩膀上的烙印——字母“V”和一只被割掉了的耳朵。第三个说:
“我叫约克尔,原来是个庄稼汉,家里的日子过得也挺红火,有心爱的妻儿子女——不知怎么的,我现在的境况和行当全变了,妻儿失散,也不知她们是死是活,可我还是得好好地谢谢仁慈的上帝,因为她们总算是离开了英国!”
“我那好心肠的、无辜的老母要靠伺候病人糊口,后来有一个病人死了,大夫也查不出死因,那家人就一口咬定是我母亲害死了那个病人,说她是个巫婆,结果把她给活活地烧死了。哼,英国的法律!——站起来,都站起来!拿起你们的酒杯!——大家一起干,还要欢呼一声!——为仁慈的英国法律干杯,感谢它把我母亲从英国的地狱里解救出去!谢谢你们,伙计们,谢谢大家。”
“我四处讨饭,挨家挨户地讨——我和我老婆,还背着饥肠辘辘的孩子们——可是饿肚皮在英国也算是犯罪——于是他们扒光我们的衣服,用鞭子抽我们,在三个城市里游街示众——请你们大家再为这仁慈的英国法律干一杯吧!——因为它的鞭子沾满了我的玛丽的血,很快就把她救出了这个地狱。
她倒在那片土地上,谁也不会再伤害她了。”
“还有那些孩子们呢——执法者拿鞭子抽着我挨个城市游街的时候,他们就饿死了。再喝点吧,伙计们,为那几个孩子喝一点儿,他们还不懂事,他们可没招惹谁呀。后来我又讨饭——讨点残汤剩饭什么的,结果又被他们套上了脚枷,割掉了一只耳朵——瞧,这就是剩下的耳朵根子。我又去讨饭,这不,另外一个耳朵也只剩下个耳朵根子。可是我不得不去讨饭呀,结果被他们卖掉去当奴隶——在我脸上这块脏地方的下面,要是洗干净的话,你们就能看见一个烙铁烫的一个红色的“S”!奴隶!你们懂得这两个字的意思吧,英国的奴隶!我好不容易才从主人那逃了出来,要是再被人抓住的话,我就得被绞死的。”
“不,你不会被绞死的,”一个响亮的声音忽然响起,“因为这条法律从今天起就废除了!”
大伙儿都转过头去,只见小国王那古怪滑稽的身影急急忙忙地走了过来,等他在火光中出现,看得清楚的时候,大伙七嘴八舌地问起来:“这是谁?怎么回事?你是谁呀,小家伙?”
“我是英国的国王爱德华。”小国王镇定自若地说。
众人爆发了一阵狂笑,一半表明的是嘲笑,另一半表明他们喜欢这个绝妙的玩笑。
国王生气了,他厉声说:“你们这些无礼的游民,对于国王给予你们的如此浩大的恩典,就这样表示感谢吗?”
小国王又气愤地讲了些话,还做了一些激动的手势,但是他的话被狂笑声和嘲弄的叫喊声所吞没。这时,霍布斯站起来大声制止了大家的狂笑,说:“伙计们,他是我儿子,一个整天胡思乱想的家伙,是个大傻瓜,地地道道的疯子——别搭理他。”
“我不是疯子,我确实是英国的国王。”爱德华转过脸去对他说,“早晚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你有倒霉的时候……”
不等爱德华说完,霍布斯就伸手来抓他了,结果被身材魁梧的帮头推到了一边,他还给了霍布斯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难道你对国王和帮头都不尊重吗?在我面前你要是再这么无礼,我就亲手把你绞死。”然后他又对国王陛下说,“孩子,你可千万别吓唬自己的伙伴,你可要当心你这张嘴,千万别四处去散布自己人的坏话。想当国王,只要你这疯脑袋瓜高兴,在我们面前怎么说都行,但可千万别到外面去说,那会惹来杀身之祸的。赶快把你刚才说出口的头衔丢掉吧——那可是大逆不道之罪,虽然我们这些人都有些不大不小的毛病,算是坏人,可是我们谁也不致于坏到背叛国王呀。我们对国王都是无限热爱、一片忠心。你看看我说的是不是真话吧,喂——大家一起喊:大英国王爱德华万岁!”
“大英国王爱德华万岁!”
附和的呼声从这群乌合之众当中雷鸣般地爆发出来,把这个七扭八歪的屋子都震动了。一时间国王的脸上露出了喜色,他微微地点了点头,他庄严而坦率地说:“谢谢你们,我的善良臣民!”
等到稍微安静下来之后,帮头一本正经地用善意的口吻说:“还是丢掉你这个头衔吧,如果你只想这样寻找快乐,那你最好是换个头衔。”
有个补锅匠尖声地喊着,提出了一个建议:“叫他疯子一世,傻子国的国王!”
这个头衔立刻就受到了欢迎,每个人都扯开嗓子响应,大伙儿吼成一片:“傻子国国王疯子一世万岁!”随之而来的又是一阵尖声怪叫和喝倒彩的声音,还有一阵一阵雷鸣般的哄笑。
接下来,这个小可怜虫还没来得及透一口气,就被扣了一个铁盆当作王冠,披上了一条破毯子,算是御袍,拥到了一只木桶上,算是登上了宝座,手里塞了一把补锅匠的烙铁,当作权杖,然后大家一齐跪倒在他面前,用极其怪异的声音呼喊国王万岁。
紧接着,一个又一个愿望涌进了小爱德华的耳朵里,有求他赐一脚的,也有求他往自己身上唾唾沫的。
但是,在这些表演中,最精彩的还算是那个补锅匠。他跪下来,假装着亲吻国王的脚,结果被国王愤怒地踢了一下。他挨了这一脚后,就到处找人讨一块儿碎布,说是要贴在他脸上被国王的脚踢过的地方,他说从此这个地方需要好好地保护起来,不能接触到污浊的空气,还说他可以到大路上去,揭开来给别人看,一次收100个先令,准能发财。他的表演淋漓尽致,言语幽默,一时间成了大家妒忌羡慕的焦点人物。
小国王的眼窝里饱含着羞辱和愤怒的泪水,他的心里很不平衡,他已经施恩于这些人了,可为什么他们还要以怨报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