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中无可避免的是拒绝。你会被对方拒绝,也会拒绝对方。归根到底仍然逃不开一个“利”字。谈判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利,一定要拒绝对方提出的会伤害到己方的“利”的要求。拒绝到底不是一件好事,说穿了或多或少都会伤害人的感情。所以如果谈判中拒绝的话说得不到位,很有可能让谈判直接谈崩,同时影响双方现在及将来的合作。一个成功的谈判者,敢于在不能答应对方的时候勇敢地说“不”,坚定地拒绝对方,也懂得如何减少这个“不”字对对方可能造成的心理或感情上的伤害。
下面就介绍几种在谈判中巧妙拒绝对方的方法:
第一,客观因素拒绝法。如果对方提出的要求实在无法同意,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解释中,仍然无法打消对方念头时,可以在对方面前摆出一些自己无法克服的客观上的因素,表明自己个人的主观能力实在无法冲破限制,力不从心,从而使对方意识到再磨下去也没有意义,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诚意,希望对方可以给予谅解。
你可以从两方面去强调你做不到的原因。一方面从你自身所拥有的条件去谈,比如技术力量、资金、渠道等;一方面是外部的环境客观因素,比如法律、规章、市场等等。需要的话,可以两方面一起去谈,当然也可以单从一方面进行阐述,只要能让对方明白你是出于无奈才加以拒绝的。
第二,诱其自否法。当对方提出的要求过分不合理,甚至对我方提出指责时,不要激动地直言反驳,更不要反唇相讥,引致争吵。你要做的是保持冷静,先不要马上做出答复,而是旁敲侧击地提出一些问题,诱使对方在自己的回答中不知不觉地否定自己原先提出的要求或观点。
第三,先承后转法。当人们被拒绝后,由于自尊心或多或少地受到伤害,因此心里难免会觉得不舒服。这时你需要体谅对方的这种情绪,想办法减少拒绝留给对方心灵上的阴影。在说出拒绝的话的时候,语气要轻柔一些,避免以直接否定、全盘拒绝的语气去表达,这样很容易激起对方的抵抗心理。
从人们所期望得到自尊、理解的心理需求出发,从对方的要求中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非实质性内容,从某个适当的角度去肯定、认可,表现出对对方的尊重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再对双方看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比较平静与客观的解释,以启发和说服对方,这就是先承后转的拒绝法。
使用这种方法,可以让对方被尊重、被理解的心理得到满足,双方在心理上的距离拉近了。即使最后仍然是遭到拒绝,但由于我方的通情达理和真诚,因被拒绝而引发的心理抵抗会大大削弱。
第四,补偿安慰法。在谈判中,如果十分想达成合作意向,但在具体合作条款上有个别不能接受的话,可以采取这种方法。比如,你十分想出售给对方某样产品,但对方提出的价格却低到了可以承受的范围以下,这时,若斩钉截铁地一口拒绝对方,那么只会直接谈崩,你卖不出你的产品,对方也买不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采取部分同意的补偿安慰法。在拒绝同意对方所出的价格的同时,在心理需求和其他物质利益上,只要是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给对方其他方面作出适当补偿,比如额外赠送对方一些东西等,以减少对方因为达不到预先期望而引致的心理不平衡。
第五,“围魏救赵”法。当对方提出不能接受的要求时,不要受此牵制而直接拒绝或反对,可以针对在之前的谈判中对方拒绝我方时的某些要害问题,以攻为守,让对方看到自己要求的不合理,这就让对方处于被要求给予理解的位置而放弃提出的要求。这样,即使对方不能做出退让,也要主动放弃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了。
总之,拒绝是一门艺术。最有效的方法是能让对方体会到你坚定拒绝之意,但是在表达时却可以委婉些,采用一些暗示的方法,用比较含糊的语言方式或表情态势来向对方传达拒绝,减少心理上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