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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如何应聘面试

在美国,找工作难众所周知。有人做过统计,平均每1700封求职信才能得到一个面试的机会,而平均至少要有两到三个面试的机会才能求得一份自己想要的工作。那么怎样才能在面试的关键时刻脱颖而出,战胜众多的竞争者而独占鳌头呢?在美国帮助求职的书五花八门,但真正能说出个所以然来的并不多;各种猎头公司和安置机构多如牛毛,但大多数都是为了赚钱,真正为了求职者职场生涯的成功而出谋划策的只是凤毛麟角。

我在美国商界工作前前后后所参加的面试不下几十次,奇迹般地创造了“百战百胜”的纪录,也就是说从来没有一次是因为面试失败而错失工作良机的。

有两个小故事值得一提:一个是2000年底,我刚刚通过了在加拿大Hudson摧s Bay Company的第一轮面试,正在与对方接洽第二轮面谈的时间,当时在马萨诸塞州威廉姆市念大学的儿子打电话告诉我他因为机票打折优惠,正在订购暑假回家探亲的往返机票。我非常有把握地告诉他我对下一轮面试很有把握,对这个工作也很感兴趣,所以他夏天要回的家应该在加拿大多伦多市。儿子对我的应聘能力一向深信不疑,就订购了从威廉姆市到多伦多市的往返机票。

我果然在来自全世界好几个国家的最后候选人中脱颖而出,拿到了加拿大最大的连锁百货店负责世界货源采购副总裁的工作。四月份我辞去了在Saks的工作,和太太搬往多伦多。儿子也在夏天与我们在那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暑假。

无独有偶,2002年底,我正在与总部在佛罗里达州的Office Depot公司接洽应聘负责自有品牌和国际货源副总裁一职,也是刚刚结束了第一轮面试,正在欧洲留学的儿子又打电话回来问我,他的第二年夏天往返票应该买的是返回加拿大的家呢还是可能会去的美国的佛罗里达州。我给他的回答和上次一样,我有把握通过第二次面试,也很喜欢这家公司和这个职务,所以我们家到第二年的夏天肯定是在美国的佛罗里达州。不出所料,2003年初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那份工作,又和太太搬回了美国。不难看出,我在当时不但保持着自己“百战百胜”的纪录,更重要的是我对自己通过面试的把握信心十足。

至于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作为主考官我面试过的应聘者更是数不胜数,其中有在中国招聘的办事处雇员和在美国总部招聘的各种职务的员工。作为旁观者和主考官,我对应聘者为什么能成功地通过面试非常清楚,而对他们所犯的致命的错误可以说是有着特别的了解,综合应聘和主考两方面的经验和观察,我对如何应聘面试形成了自己的见解,写出来与读者朋友分享。

带上你的履历表

读者朋友可能会很奇怪,去面试干嘛要带履历表?履历表不是事先就已经被用人单位审核过了吗?他们难道不为主考官准备好应聘人的履历表吗?理论上讲一点都不错,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作为应聘人曾经不止一次地发现对方既没有事先读过履历表,或者是干脆就找不到我的履历表。

记得1999年我去总部在亚拉巴玛市的Saks Inc。应聘国际货源部主任一职时,面试我的四个人除了有雇用权的一个执行副总裁有一份缺了第一页的我的履历表外,其他三个主考官竟然都没有我的履历表!就连那位执行副总裁手里残缺不全的履历表还是个传真件,内容模糊不清。幸亏我当时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递上一份刚刚更新过的履历,既解了对方的窘境又得体地显示了自己有条不紊的工作作风,为自己巧妙地加了一分。

作为主考官我一贯要求自己不但在面试前反复地读应聘者的履历表,而且事先一定打印一份履历表备用。不过2005年初我应市场推销部的要求面试一个来应聘市场推销主任的应聘者时却因为工作忙疏忽了这件事。结果等面试开始了我才发现自己不但还没读那份履历表,而且一时在电脑里也查不到几周前人事部发来的电子邮件和履历表的附件,尴尬之余我带着侥幸的心理问应聘人是否带有履历表,结果她也没带。我只得让秘书赶快去找人事部的经理要,偏偏那位经理又不在,真是“越渴越吃盐”。不得已,我只好打“空手道”先开始面试,几乎一直到我的面试快要结束,我的秘书才拿着简历回来。我不敢说后来我建议不要雇用这位应聘者与她没带备用的履历表有直接关系,至少她是错过了一个可以加分的机会。

对应聘通过猎头公司接洽的高级职务的应聘者来说,自备履历表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让主考官看到你特别想强调而猎头公司却可能已经删去的部分。猎头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一个模式为应聘人准备履历表,每个公司准备的东西水准相差很大,和你自己想要强调的内容未必一致。比如说,我用过的猎头公司一般都对我在国内的工作经历不感兴趣,所以他们往往是从我在美国的工作阅历开始。可我却发现自己在国内当船长和当老师的经历对自己后来成为一个成功的高级职业经理人有着独特的影响,所以每逢应聘时我总是不失时机地递上一份自己原汁原味的履历表。事实证明我的这两段人生阅历往往都能得到主考官的共鸣或引起他们的兴趣,使我的面试有一个很好的开头,而一个很好的开头无疑是取得面试成功最关键的部分。

拿好第一印象分

有研究表明,大多数主考官的决定常常在见面后的五分钟就已经敲定。我没有对此做过专门的统计和研究,但根据自己做主考官和应聘人的双重经验,至少可以说大多数主考官一般都在五分钟内就迅速地对他们不想要聘用的人做出否定的判断,出于礼貌主考官一般还会坚持走走过场,凑足半个小时才下逐客令。对于那些能在五分钟内给主考官留下好印象的人,真正的考试才刚刚开始。

那么怎么样才能过好非常重要的这“五分钟第一印象关”呢?首先,是仪表。不管你平常的着装风格是什么,应聘时绝对要穿正装,也就是说男性应该穿西装打领带,女性应该穿套装(我强烈推荐套裤),而且绝对不要穿平时每天上班穿的服装。我自己的习惯是总有两套西装和与之相配的领带、衬衫、皮鞋、皮带和袜子留作重要场合穿,而重要场合除了做重要的报告、演讲,出席重要的会议和会见重要的客人以外,也包括随时可能出现的应聘机会。因为平时天天上班穿的衣服时间长难免褪色,显得陈旧,不精神。而临时去买新的又难免买不到非常合适和搭配协调的服饰。尤其是皮鞋,新的往往不那么合适,弄得不好连走路都会有问题。况且应聘前有的是更重要的事要做,根本没有时间也不应该在此刻花时间去逛商店。

西方人从小受到很好的着装训练,对什么场合应该穿什么样的服装,颜色及服饰的搭配比我们中国人要讲究得多,所以如果你和一个老外去竞争同一个位置,如果着装不当就已经先棋输一着了;反过来说如果你和一个同胞去竞争,如果着装得体那你已经先得了一分。

我在加拿大工作时曾经收到一个在分公司财务部工作的叫汤姆的华裔员工的电子邮件,除了对我在加拿大商界担任要职表示钦佩外,他提出了希望能到我所在的国际货源部工作以便能发挥自己懂中文的优势。过了几个月当我的部门出现一个部门经理的空缺时,我想到了他的请求,便让秘书安排了面试的时间。

汤姆走进我的办公室时我的心里暗暗叫了声:“我的上帝!”坦率地说汤姆的形象实在是太糟糕了。他既没穿西装也没打领带,一件穿得已经变薄透肉的白衬衫皱皱巴巴,一看就是没熨过或者说是自己在家马马虎虎熨了一下没有过浆;头发虽然刚刚理过但是理发师的刀法实在太差,到处留下深浅不齐的痕迹,十有八九是为省钱的家人杰作。不用说汤姆根本过不了我的第一印象关。但我毕竟是过来人,对他的形象虽不满意却能理解,所以并没有在头五分钟就判他“死刑”。

汤姆来自天津,毕业于国内著名的南开大学,到了加拿大后又在一流的大学里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一看就是个典型的读书人。一个多小时下来我倒是对他有了不少好印象,尤其是在他那种渴望上进和取得成功的强烈愿望中看到了自己刚到美国时的身影。不过我知道他恐怕很难通过我的几个加拿大同事的印象关。果然第二天我收集同事们的面试反馈时,没有一个人同意雇用他!事后我估计汤姆可能因为是公司内部的职务,根本没有很认真地把它看做正式的面试,以一身“庐山真面目”参加竞争,岂不知道外面来的应聘者个个西装革履、精神焕发,实在是让汤姆相形见绌。老实讲就他那行头连每天上班的最起码形象标准也不够,给同事们留下的肯定是一个邋遢的形象,更不用说想要过应聘的第一印象关了。

面带微笑

有人研究过主考官最后录取应聘者的标准,结论是最后被录用的人往往并不见得是学历、阅历最符合标准的人。主考官们也许并没有意识到他们下意识里录用的标准其实是他们是否喜欢应聘者,最后被录用的人往往是他们最喜欢的人。乍一听这好像有失公允,其实非常有道理。首先来应聘的人一般都事先经过人事部门的筛选,从简历上看已经符合该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和阅历,所以应该说是旗鼓相当。面试的真正目的恰恰是要找到在履历表上看不出的东西。那么什么是从履历表上看不出而主考官们却想要知道的东西呢?简言之,主考官想要知道的主要是你的情商,也就是说你的为人是否成熟,是否有团队精神,而微笑恰恰是一个人情商的窗口,通过它可以传递你的魅力。

记得有一次我的部门招聘一名秘书,我请了几个同事参加面试,每个人都要面试参加竞争的最后四个候选人。我的这几个同事包括一位副总裁、一位主任和我的上司的行政秘书。等到面试结束后我收集反馈意见时,大家的最佳候选人都不约而同地锁定在一个叫芭芭拉的女士身上,而除了行政秘书以外,大家用的竟然是同一句话:“I like Barbara the most”(我最喜欢芭芭拉)。行政秘书叫朱丽娅,一向以干练和惜墨如金著称,她通常在电子邮件里用“yes”(行)和“no”(不行)在每个应聘者的名字后面表达她的意见。虽然她选的也是芭芭拉,我还是出于好奇给她又回了一个电子邮件:“Why?”(为什么?)朱丽娅的回答真可以说是一语道破天机:“She has a great smile and I really like her!”(她的微笑真棒,我特喜欢她!)

其实细想想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喜欢美的东西,善良的东西。选择自己的员工也一样,主考官会有意无意地青睐面带微笑的应聘人,因为微笑往往是让对方喜欢你的第一步,而最被喜欢的应聘人恰恰是最有可能被雇用的人。

摆正供求关系

英文里面试主考官叫“interview er”,而应聘者叫“interview ee”,前者是动作的发出者而后者则是动作的接受者,一个主动,一个被动,泾渭分明;中文的主考官一个“主”字和应聘人的一个“应”字把主次关系也点得一清二楚,前者掌握着后者求职的生死大权。这种不平等的供求关系(主考官提供应聘人一个工作机会而应聘者则是来求职的)从一开始就会给很多应聘人一个精神上的下马威,生怕考得不好丢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工作机会,结果是战战兢兢不能发挥自己最佳状态,这和参加竞技运动的运动员非常相似。不同的是运动员往往有各种训练和实战的机会来提高心理素质,而我们一生当中参加面试的机会可以说是屈指可数,更是没有教练在旁边指导提醒。

其实这种供求关系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面试是一个绝对平等的机会,代表雇主的主考官急需要找到一个称职的员工,这是一个需求,而且是任何公司最大和最重要的需求,而应聘者又何尝不是在提供一个潜在的优秀员工来满足这一需求?这样倒过来一看,雇主希望得到你的急切心情其实不亚于你想得到那份工作的心情。面试不仅仅是未来雇主考察你的一次重要机会,同时它也绝对是你考察雇主的最重要的一个机会。决定双方结合的互相考察时间往往只有几个小时或是更短的时间,所以应聘者完全应该也必须好好地利用这一宝贵的机会考一考对方。再加上主考官一般会是你今后的顶头上司,你喜欢这个未来的老板吗?你心目中理想的雇主和顶头上司是什么样的?美国人常常说要找到两人之间的“chemistry”,意思就是咱们中国人常说的“缘分”吧。这样的心态会让你发挥出色,变被动为主动,同时也让你比较容易控制谈话的主题和方向,给主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2001年初,我去加拿大参加第二轮面试时单刀直入地向面试我的公司首席执行官提出了关于他的领导风格的问题。当我未来的老板谈到他的领导哲学是让手下人把事情做得比自己更好时,我们的谈话变得好像是两个朋友之间的交流,彼此从对方举出的种种事例中很容易看出双方都信奉放手和信任部下去做事的原则,而这一点恰恰是我接受一个新工作和新老板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后来我和老板一起午餐时又谈到了领导力的问题,他特意提到了我在面试时提到的那个问题和我们就此进行的“讨论”,有意思的是他用的是“讨论”而不是我的“回答”,因为作为一个应聘者我并没有等待他的问题,也没有提出一个没有自己观点的问题。显而易见,当你把一个面试变成了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的一场讨论时,你已经拉近了和主考官的距离,增加了你被雇用的机会。

绝不要在面试时谈工资

尽管工资待遇是雇主和雇员之间能否达成最终聘用协议的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我自己的经验是绝对不要把面试的时间变成工资待遇的谈判。

首先,面试的时间是你用来在非常有限的时间里最大限度地了解对方和被对方了解的时候。这好比两人谈恋爱,你还不知道对方合不合适就谈婚论嫁岂不荒唐?就算你很有把握地认为这是你梦寐以求的理想工作,但过早地开始谈工资待遇也会给对方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更何况作为应聘人切切不可忘记你有好几个竞争对手,除非你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已明显地脱颖而出。面试本身就是一场不见对手的比赛,这时候谈待遇好像运动员在赛前谈奖牌一样,实在是不适时宜的。

就我个人而言,作为主考官遇到在面谈时间内被询问或谈判工资待遇的应聘者,我一律“格杀勿论”。因为这样的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俗不可耐,再就是不够成熟,严格地讲这样的人就算智商很高,情商也明显低下。这样的人一般不会成为优秀员工。作为应聘者我个人遵循自己的原则,绝对不提工资待遇的话题,如果主考官把话题转到工资待遇上,我也会非常诚恳地告诉对方,我希望利用这个非常宝贵的时间尽量地了解这个职务的要求和自己怎样才能胜任这一挑战,最大限度地为对方解决难题。至于工资待遇,相信只有在双方互相有了充分的了解后才会更容易达成大家都满意的结果。这种态度肯定会让对方对你的成熟和稳重刮目相看。

发个电子邮件表示感谢

应聘后应该及时地给每个主考官发去一封表示感谢的短信,随着电子邮件的普及,短信完全可以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虽然一般情况下收件人都不会回信,但这却是整个求职工作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疏忽的一封信。在中国我只收到过一两封这样的信,在美国最多有50%的应聘人会写这样的信。这封信不宜长,简单扼要地回顾一下刚刚结束的面试并且表示自己对这份工作非常感兴趣,感谢对方所花的时间和所给的指点。

前几年我所在公司急需聘请一名负责市场调研的主任,面试完了以后我们几个主考官碰了碰头,结果大家在最后两个势均力敌的候选人中僵持不下。本来我们发表完了意见就算完事,最后的决定由雇用部门的副总裁自己敲定就可以了。不知为什么,这位老兄自己觉得两个候选人各有所长一时也拿不定主意,所以他坚持让大家再谈谈支持自己观点的细节。我当时对那两位候选人的印象都不错,但当我提到我所推荐的那位候选人给我发了一封非常得体的感谢信时,我可以从在座的每个主考官频频点头的神态中看出他们都从她那里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而在我们面试的五个应聘人当中,这位叫南希的中年女士是唯一写了感谢信的人。市场推销部的那位副总裁好像突然有了主意:“就是她!至少这封信能让我看出她比别人对这份工作更认真,处理事情也更专业(professional)。这个工作需要很强的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能力,这件小事让我感到她在这方面要稍胜约翰(另一个最后候选人)一筹,如果你们大家没其他意见,我就这么定了。”不能说南希仅凭一封感谢信就拿到了那份工作,但那封短短的信的确在关键的时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这里说的都是细节,但是却常常为应聘者所忽略从而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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