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也是优秀物业管理的标志。物业安全保卫既要保证人的安全,也要保证物业及居民财产的安全。所以,物业安全保卫包括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交通工具管理三部分。
一、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指防盗、防破坏、防流氓活动、维持社区社会秩序及处理突发灾害事故等活动。治安管理具有综合性、管理难度大、对治安员政治和身体素质要求高等特点。
物业管理公司一般设置有治安保卫部(处、科)专职负责物业治安管理。较大物业或经营性物业,还在保卫部内分设电视监视班、巡逻班、消防班、门卫班、车库组等班组,实行专业化管理,层层负责,并制定有岗位责任制、保安员纪律、交接班制度、保安员奖惩条例。
治安管理要求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普法宣传、文明服务。防火要严格按《消防条例》配置消防器材、设备并使之保持适用状态,对易燃、易爆品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置。防盗主要是加强出入证和来访登记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与车辆的出入,加强夜间巡逻和车棚管理,发动群众搞好治安联防。防事故指制止乱放烟花爆竹、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参与维修部门涉及安全的设备检查工作,设置物业区交通标志等。普法宣传主要普及与居民生活及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如《房地产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和《治安条例》、《青少年保护法》等,创造物业区内知法、守法的良好治安环境。
治安管理是物业管理的窗口部门之一,对外代表着物业管理公司的形象,所以,要严格挑选治安员,实行文明服务,严禁滥施武力,粗暴执勤。
遇到凶杀、失窃、争吵、斗殴、触电、电梯关人等紧急事件时,治安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分别采取救助伤员、排除危险、制止行凶或斗殴、保护现场、制服凶手、通知公安、消防或维修部门处理等措施,确保居民安全和物业区秩序。
二、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包含消除火灾、预防火灾两层含义。消除火灾是扑灭正在发生的火灾。预防火灾则是消除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一)消防管理岗位职责
消防管理人员应履行如下职责: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严格执行消防规章,进行防火检查;纠正消防违章,消除火险隐患;监护动火作业,保养消防器材;及时传报火警,组织灭火扑救,疏散受灾群众。
(二)消防管理制度和要求
消防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消防部门应据此制定相关管理规范,使消防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这些制度应包括消防值班制度、防火档案制度、消防岗位责任制等。消防管理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以便及时传报火警、组织扑救。对于火险隐患、消防设备状况、重点消防部位及所做的消防工作,要一一记录存档,以备研究消防规律,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消防管理要求做到:全民防火、领导挂帅、装备到位、服务规范。火灾是城市意外事故的魁首,而且防不胜防。所以,防火不能仅靠几名消防管理员,应发动物业管理公司的全体员工和物业区全体居民共同做好防火工作。这就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高度重视消防管理,并亲自挂帅以协调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真正把消防管理落到实处。同时,消防管理还要配备适合物业消防需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尤其是商厦物业中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使消防管理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之上。消防管理特别需要居民的参与和支持,所以,必须文明服务、规范管理,以求得居民的理解、好感、支持与参与。
(三)火警处理程序
火警处理程序是:火警确认、报警、施救和人员疏散,保证消防水电供应。
消防控制中心发现火警信号后要及时与相应楼房或楼层联系,确认火情及火势大小,同时启动消防系统,并及时拨打119 报告消防队,组织消防管理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疏散受灾居民,维护现场秩序、尽力扑救并保证消防车能够顺利接近火灾现场。在火情不危及水电供应设备的情况下,当班保安员及水电工必须坚守岗位,保证消防水电供应。
(四)高层商厦消防管理
高层商厦因耐火极限低、火险因素多、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等特点,成为物业消防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物业消防部门须认真研究高层商厦消防管理规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商厦安全。
总结我国高层商厦管理经验,主要有如下措施值得借鉴:
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应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商厦业主或商户限期整改;根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范围,配备配足专职消防管理员;应由商厦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责任人,各商户的行政负责人应兼任本单位的防火负责人,对防火负全部责任;楼梯、走道、出口必须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妥善保护各处的安全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各业主、商户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及各种剧毒物品;商户装修时尽量不使用易燃材料,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电线,需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时,应在大厦消防员监护之下方可作业;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隐患,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功能,不服从防火管理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车辆管理
车辆是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防盗和治理乱停车是物业管理公司不可忽视的安全工作。一个时期以来,物业区内乱停车、车速快、挤占绿地停车和自行车丢失现象十分普遍。为此,必须充分利用空闲地块因地制宜的建设安全、方便的经济型停车场、库、棚,以满足居民对停车的需求。停车场、停车库需光线充足、道路畅通、标志明显、专人管理。
物业区内应有良好的交通秩序。为此,应制定如下交通管理规定:
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物业区内行驶或停放;进入物业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放;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或重型卡车,严禁驶入物业区;物业小区车速限制在15 公里/小时以下,不得鸣笛;专用车位及收费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停车场设专人管理,实行交接班登记制度;对于随意停放、挤占绿地停车及其他违章行为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