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作为一个现代商人一定要懂得“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
儒家重农抑商,但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经商,只不过是强调正义之道是经商之道的前提。儒商所讲究的是在商不惟商,求利不惟利。儒商的价值观所包括的是仁爱善良的道德观、强国富民的目的观、取财有道的价值观、以民为本的服务观、见义勇为的责任观、公正平等的权益观。一言以蔽之,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儒商推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即是要发展经济,追求货币增值,这是商人的本性,而“有道”即是要讲人性、守道德,这是做人的起码要求。二者的结合,才体现出儒商经济伦理精神的本质。所以,商人除了金钱之外,还应该有一种对至高的精神境界的追求,也就是对“义”的追求。
孔子教导子贡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作为一名儒商,子贡继承了中国最传统的文化精髓,捍卫并使之发扬光大,这些思想直到今天对于经商者仍然有很高的现实意义。在他看来,追求金钱只是一种实现其人生目的的条件,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积极以自己的优势服务于社会的一种活动。因此,他时刻都保持着“见利思义,见危受命”,“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经营信条。
并且,当孔子说到“非尔所及也”时,子贡又真诚地向孔子解释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可见子贡对事态从不敷衍掩饰,虽然他没有孔子的境界高,但他能做到这一点也实属难能可贵,其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犹如清澈的湖水足可见底。
赚钱必须用正当的手段,取得正当的利润,或者说赚钱必须是“义利并重”、“合义取利”,所以通过勤俭致富、智慧致富、信誉致富、互利致富才是儒商的基本准则。这种思想反映到经营理念中就是内敛与外张,就是义利相生。在“义”和“利”不可兼得时,要舍“利”而取“义”,绝不可以危害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去致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致富,以违法乱纪去致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人类持续发生的悲剧,更是以“利”为目的的商人应该警惕的。只有在不缺德、不违法的前提下,才可以光明正大地讲挣钱,理直气壮地赚大钱。孔子在《论语·述而》中也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就是说,如果能富起来,就是我给人赶车作仆也愿意干,如果是不可取的不义之财,那么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好了。由此看来,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赚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作为一名现代儒商,我们就应该从注重自身的内在角度来发掘潜力,强调向内用功——具有“义”的品格,只有“义”才能促进“利”的产生。
根据“见利思义”原则,即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能搞邪门歪道,进行走私活动、偷税漏税、贪污盗窃、侵吞公款、贩卖毒品、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任何不利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企业和产品都不应创立与发展。同时,商人在经营中只能赚取合法合理的利润,不能以假冒伪劣产品去搞不正当竞争,或者以违法行为来获取利润,这些都是作为一个现代儒商所应该严格遵守的价值取向和道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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