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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世界像一个舞台(3)

她想起自己能有此刻的经过。那是三十八年前在一条寒风凛冽的街上开始的。那天她推开刺绣店的门时,她是个潦倒的年轻妈妈,正为家庭生计彷徨。从那一刻起,她所走的每一步都像是一幅巨大的刺绣上的一针。她被匿名党员告发、总经理限期要她学好刺的片鳞双爪。

艾娃唯一的憾事的是安妮·塔斯纳迪未能分享这一刻的荣耀。安妮曾热心帮助指导艾娃,但是教宗来访前几个月,她逝世了。现在艾娃,雷法伊已经退休。她坐在在布达佩斯她自己的家里,望着儿子、孙子、若望保禄二世和已故的闵森蒂红衣主教等人的肖像及许多匈牙利圣人、英雄的绣像,回顾一生所走的过的道路,不禁大为惊异。那家曾称她为“阶级敌人”的刺绣店已复归私营,她由于是该店以前的雇员,获邀成为股东。她回到店里来时,昔日的同事已成了经理,当年会教她刺怕凯蒂·裴勒和潘妮·德尔克赛格率领全体经理向她献花。

“真像童话故事,”艾娃激动地说,“我这一生曲折崎岖,却也蒙受了奇异的天恩。”

有音乐的人生是美丽的,能够拥有一屋子的乐器,更是莫大的幸福!

有音乐的人生是美丽的——杨永梅

在我的家中有两架钢琴、两支小提琴、一支口风琴、两支口琴、一把椰壳胡琴、一支月琴、一把吉他,还有十支不同材质的笛子,看到这样的行头,大家一定以为我们是音乐世家或是家中有人从事和音乐有关的职业,其实不然,这些乐器只不过都是我的玩具罢了。

我的童年是在乡村度过的,海风是我最常听到的歌声,那一阵一阵由远而近的呼啸声,在四周迂回绵延,现在回想起来,有点像布农族的八部合唱。而夏夜吹起的南风把海浪的歌声也带到了床前,我常常躺在床上仔细聆听,那是有节奏的旋律,是风和浪的大合唱。

今生我认识的第一样乐器是口琴,爸爸常在闲来无事时用口琴吹一些好听的日本进行曲或是民谣,也许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听过爸爸的口琴声,不过真正的记忆是从七岁时开始的。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在那年学会吹口哨,爸爸常常一边做事一边吹口哨,吹的曲调也是日本进行曲和民谣,我没有口琴,只好学吹口哨,不到一星期就学会了。我常常吹口哨,走路的时候吹,一边玩一边吹,自己乐在其中,可是,妈妈却说:“女孩子家也吹口哨,成何体统?”从此,我就不敢在妈妈面前吹口哨了。

上小学后,音乐课上第一次听到风琴的神奇声音,暗中决心要学会弹风琴,终于在小学四年级,因为校工疼爱我,特许我去工具室练琴,让我把琴键摸熟了,学会双手弹奏,我对那位校工一直心存感谢,直到念高中时还时常回去探望他。

同年,有一段时间爸爸不再吹口琴,好像不记得自己有一支口琴似的。于是,我趁爸爸不在的时候偷偷把口琴拿出来,躲到屋中努力练习,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就会了,我把自己会唱的歌都拿来吹,还试着吹爸爸常常吹的那几首曲子,可能脑中早有印象,竟然可以吹出来,我高兴得忘了隐藏自己偷学口琴的事情。可是,爸爸知道后什么话也没说,好像我本来就会吹口琴、本来就可以用他的口琴似的,没有责备也没有赞美。

上初中后,爸爸的口琴己经被我占为己有,我常常把口琴带到学校,中午吃过饭,我就会吹一些小曲子给同学听。有两个同学也会吹口琴,他们也把口琴带来,于是,在宁静的海边小学校,常常萦绕着悠扬的口琴声。有一次,我还看到一位大哥哥在操场上,一边骑车一边吹口琴,样子悠闲、自在,那个影像至今仍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也是在初一的时候,有一次,一个高年级的女生带一把吉他来找那个大哥哥,他们刚上高中,想要学吉他。

我站在旁边,一双眼睛骨碌碌的看着第一次接触到的弦乐器,当我知道它的演奏方式是一手按弦、一手弹弦时,就很快地找到自己要学习的程序,我拿了一张纸请姊姊的同学帮我把音阶写下来,后来那位大哥哥还很慷慨的把吉他留下来,说要借我们一个星期。那个礼拜,我简直什么事都做不下去,一心只想学吉他,我学会弹基本音符后,又学会弹单音曲子。

等我考上大学,不再有升学压力,我的心更是自在奔放,第一年就加入学校乐队,学习铜管乐器,第二年以首席小号手入选为队长,大三我沉浸在乐器室的时间比宿舍多,我学习所有我能接触到的乐器,包括一套即将废弃的爵士鼓。为了学爵士鼓,我请来友邻学校的乐队队长指导。还被教官叫去,教官对我印象一直都很好,她怕我变坏、乱交朋友,其实我的心在那些乐器上,才无心去想交友的事呢!大学毕业前几天,我请导师帮我录音,因为我知道告别这一屋子的乐器以后,今后很难再拥有这么多的乐器,我录了一盘带子,现在听起来觉得有点好笑,可是,自从毕业后到今天,我真的没有再碰过一支小喇叭、一支萨克斯风、一支黑管,所以尽管当时演奏技巧不是很纯熟,我却很庆幸能为自己留下演奏的声音。

“当自己有经济能力时,我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买一把上好的吉他。”这个愿望在大学毕业后便得以实现,那几年离乡背井工作,无数的乡愁尽在吉他的歌声中化解。结婚的时候,我的全部家当除了衣服以外就是书和吉他、口琴。有了孩子以后第一件想买的玩具就是会发出声音的铃,从此以后见一样买一样,所有会发出声音的敲击乐器包括:沙铃、手摇铃、响板、铃鼓、小鼓、钟琴、哨子、排笛,应有尽有,装满一箩筐。我常常一边唱儿歌一边敲着乐器,自得其乐。

我的大女儿很有音乐天分,三岁时就会用玩具钢琴弹“小蜜蜂”,口齿还不清楚时就会唱一、二十首儿歌。这个条件让我顺利说服另一半为我买一架几万元的数位电钢琴,我可以穿一件五十元的地摊衣,可是买乐器我就不要廉价品。我看中这型新产品是因为它不会被时代所淘汰,它的功能延伸到能外接电脑从事编曲创作,它的触键是所有电钢琴中最接近传统钢琴标准的。我喜欢这架琴,大女儿也喜欢它,现在念小学二年级的大女儿一直持续在学琴,除了传统钢琴外还去学爵士钢琴,她说她一定要学好钢琴。”

在女儿学琴的过程中,我也曾经因求好心切而强迫她练习,后来我回想我自己的成长过程,发现自己也是不喜欢被强迫的人,所以便改变态度,不再管她。可是,我和大女儿都有一个共通的毛病,就是很容易对乐器产生兴趣,所以,我们一起去学小提琴,只是学了一段时间,我们都觉得不好玩,便不再去学。

几十年来我一直在玩乐器,就是从来没有向老师正式学过,可是从两个女儿身上我却看到一个事实,学乐器还是要有专家指导,才会领略其中技巧。所以便在三十五岁那年召集一群妈妈一起学直笛,如今我们这个小型乐团已经可以表演四重奏了。现在,直笛成了我的最爱,虽然我还是不安分的看到乐器就追,可是,我已经从单一乐器玩到合奏乐器,所以即使是胡琴、月琴,我都能够和别人一起演奏,不再关起门来独自欣赏。有音乐的人生是美丽的,能够拥有一屋子的乐器,更是莫大的幸福!

对于每一个人,活着就是希望并有可能达到幸福;希望并争取幸福就等于活着。

人的生命的基本矛盾——托尔斯泰

任何人活着只是为了能够称心如意,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人若感觉不到自己幸福的愿望,他也就感觉不到自己是活着的。人活着不可能想像没有追求个人幸福愿望的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活着就是希望并有可能达到幸福;希望并争取幸福就等于活着。

人只在自己身上,在自己这一个体当中感觉到生命,因此,起初人以为他所渴求的幸福只是他个人的幸福。他似乎觉得只有他一个人活着,真正地活着。他觉得其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完全不一样,他把别人的生命仅仅当作生命的类似物。人只是观察别人的生命,并且只从观察中知道他们活着。只有当一个人愿意想到别人的时候,他才知道别人活着,而关于自己他是确切知道的,知道他活着,连一秒钟也不会中止这种知觉。因此,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真正的生命,而把周围其他人的生命只当作自己存在的一个条件。如果他不愿意别人不幸,那只是因为别人痛苦的样子会破坏他的幸福;如果他希望别人幸福,那也完全不像希望自己幸福一样,即不是他希望幸福的那个人真正活得称心如意,而只不过是要别人的幸福扩大他自己的幸福。对一个人来讲,只有自己的幸福,才是重要的和必需的。

于是,在追求实现自己的这种幸福时,人才注意到这种幸福取决于别人的幸福。而在观察、分析别人时,他看到,人们,甚至动物都有和他一样的生命观。所有这些生物,都像他一样,只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幸福,认为只有自己的生命才是重要的和真正的,而其他一切生物的生命只是实现他幸福的工具。他看到,每一个生物,完全像他一样,准备着为了自己的小幸福去剥夺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像他一样有思考能力的人的大幸福,甚至生命。而明白了这一点以后,人不由自主地会形成这样的想法,即如果这是真的(而他知道这无疑是真的),那么不是一个,也不是十个,而是世上一切数不清的生物,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每分钟都准备消灭阻碍他实现自己幸福的人。而且,明白了这一点以后,人就会发现,他视为生命意义的他个人的幸福不仅不可能被他轻易获得,而且大概会被夺去。

人活得越久这样的论断就越为经验所证实,人也就会看到他参与其间的那个由相互联系着的,一个想要消灭并吞食另一个的个体所组成的人间生活,对于他不仅不可能是幸福,而且大概会是巨大的灾难。

况且,即使一个人处于有利条件下,即他能顺利地和别人进行斗争,不为自己担惊受怕,理智和经验也会很快地向他指出,他以之为个人享乐品从生活中抢来的那些类似幸福的东西,也不是幸福,而仿佛是幸福的样品,给予他仅仅是为了使他更真切地感受到经常与欢乐并存的痛苦而已。人活得越久越能清楚地感觉到,欢乐越来越少,而苦闷、厌烦、操劳、痛苦却越来越多。岂止于此,他开始体验到精力的衰退和疾病的折磨,在眼看着别人生老病死的同时,他发现自己的生命(他只在此时才感觉到真正的充实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在接近虚弱、衰老和死亡。他的生命,除了遇到有可能被与他搏斗的其他生物消灭以外,按照自己的属性也只能是不断接近死亡,接近任何个人幸福连同个人生命都将被消灭的状态。人看到他自身所做的不过是和他根本无法与之搏斗的东西搏斗——和整个世界搏斗,他寻欢作乐,而实际得到的仅仅是幸福的类似物,并且总是以痛苦告终。可他还想永远保住那保不住的生命。人看到,他本人既不可能有永久的幸福,也不可能有生命。而他想要的幸福和生命只有别的生物才具有,这些生物他觉察不到,也不可能觉察到,而且他不能够也不愿意知道这些生物的存在。

那个对于他重于一切、为他所需要、他以为是惟一真正活着的东西,也就是他自身,终将要灭亡,变成骸骨、蛆虫,反正不是他了。而对他来说既不需要也不重要,他感觉不到是活着的那一整个由无数互相斗争着更替着的生物构成的世界,即真正的生命,才是永存的。因此,惟独人能感觉到的,人的全部活动都是为它而进行的这个生命,原来是某种靠不住的、令人难以忍受的东西。而在他之外,不为他所爱也不为他所感受和理解的生命却是惟一真正的生命。

只有他察觉不到的东西才具有他向往的特性,这不是人在颓丧情绪支配下所能想到的,这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想像,相反,这是十分明显的、毫无疑义的真理。人哪怕有一次想到这一层,或者别人哪怕有一次向他说明过,他也将永远不再抛开它,任何东西也不可能把它从他的意识中消除。

在春天的赏心乐事之中,我们是不能忘记禽鸟的。就连乌鸦也会受人欢迎,因为它们正是更多美丽可爱的羽族的鸟衣信使。

禽鸟——霍桑

在春天的赏心乐事之中,我们是不能忘记禽鸟的。就连乌鸦也会受人欢迎,因为它们正是更多美丽可爱的羽族的鸟衣信使。白雪还没有融化时,它们便已经前来看望我们了,虽然它们一般喜欢隐居树荫深处,以消暑夏。我常去拜访它们,但见到它们高栖树端的那副如作礼拜的虔敬神情,我又感到自己的拜访来得唐突。它们偶然引颈一鸣,那叫声倒也与夏日午后的岑寂无比相合,其声大而且宏亮,且又响自头顶高处,非但不致破坏周遭的神圣穆肃,反会使那宗教气氛有所增加。然而乌鸦虽然有一副道貌和一身法衣,其实却并无多大信仰;不仅素有拦路抢劫之嫌,甚至不无渎神之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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