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治国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
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确立为实现依法行政开辟了道路,创造了前提条件。不奉行依法治国的方针,就不可能有依法行政。因为依法行政不是孤立的,依法行政是民主和法制国家政权机关的内在要求,需要司法机关的保障,需要全国人民有良好的法律素养,需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等等。如果没有依法治国各个具体环节提供的前提或保障,没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依法行政将会成为一句空话而不具有实际意义。
第一,有法可依,健全完备的行政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先决条件。立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行政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大批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这些法律的制定,标志着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形成,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为了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新世纪新阶段根据立法规划和现实需要,要抓紧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行政程序法、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措施法等行政法律,切实保障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公民法律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素,也是依法行政的最重要的环境条件。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据宪法,应当理解为作为主体的“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权力,而不是直接由“人民群众”来行使。运用公民权利来选举人大代表,监督政府。对于依法行政来说,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思想条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关系极大。只有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了,形成了“人心思法”的良好环境,法律条文才能变成实际的法律行为规范,成为干部群众的自我要求,依法行政才有了强大的动力和坚强的社会基石。
第三,健全的执法监督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要素。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它对依法行政起着重要的支持、促进和保障作用。监督作为一种机制,重要目的是防患于未然,其出发点是善意的。这种“防人为恶”的监督制度与“倡人为善”的道德感化相呼应,便构成了“倡善防恶”的制度体系。监督不是不信任,不是挑刺找茬,与谁过不去,而是靠制度的力量,引导人们走正路。从这个定义上说,监督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爱护。经验表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官僚主义、违法行政和执法腐败。因此,健全监督机制,使所有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及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政纪、审计、财政等专项监督,把行政执法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依法行政才能得以健康推进。因为: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一方面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大量法律都有赖于行政机关去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大量繁重的执法任务,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执法,大量的法律、法规将会成为一纸空文,立法方面的一切努力将变为徒劳。从另一方面说,依法治国要求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服从法律,行政机关也不例外。作为行政管理主体的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管理对象的普通公众同样受法律的支配,谁也没有特权。只有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才能要求和教育公民遵纪守法,才能维护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的那样,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行政机关的根本保障,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对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行,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是权力的相对集中、命令与服从。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强调办事速度和行政效率,并给予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以较大的自由裁置权。行政方式上的这些特点,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习惯于按个人意志办事,按长官意志办事,忽视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就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难度。现在,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能力不断增强,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有的为了追求“政绩”,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乱上建设项目,搞所谓“形象工程”;有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导致基层搞强迫命令、瞎指挥,严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不顾中央三令五申,搞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所有这些说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做到依法行政,实现依法行政的目标尚有不少困难。当前如何做到依法行政,消除腐败,促进廉政建设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性问题,要真正实现依法行政任重而道远。因此,如何依法行政已成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都有大量工作要做,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依法行政,用法律手段调节和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因此,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法制建设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果依法行政不能取得成效,依法行政水平停留在较低的层次,则依法治国将最终难以实现。
二、依法行政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法治保障
依法行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力量。其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依法行政通过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范围,既可以避免政府任意干预市场的有效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可以通过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和不足,从而推进经济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依法行政有助于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承担起为社会制定行为规范、严格执法、解决纠纷、关注民生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以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氛围,营造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必须的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经济环境。
第三,依法行政通过建立精简、统一和效能政府,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推动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发展。
三、依法行政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从形式上看,依法行政确定的是法律和行政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行政对法律的服从和尊重,但其本质上指的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行政权作为一种支配性权力,极易扩张和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依法行政正是通过对行政权取得和行使的控制机制,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机制,将行政权纳入法制轨道,使行政权能够服从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从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权为广大人民提供福祉的目的。行政权是有限的,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来源必须依据法律,这有助于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行政机关自我授权和权力扩张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应当遵守法定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这就从执法过程中防止行政权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这就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上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