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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胡适的肾病与文凭

1920年,胡适患肾炎,当时,既没抗生素,更没激素,西医对这种病束手无策,最终还是上海的中医陆仲安妙手回春医愈了胡适的病。为感谢陆仲安,胡适在一九二一年三月三十日《题陆仲安秋室研经图》中写下这样一段话:

"林琴南先生的文学见解,我是不能完全赞同的。但我对于陆仲安先生的佩服与感谢,却完全与林先生一样。

我自去年秋间得病,我的朋友学西医的,或说是心脏病,或说是肾脏炎,他们用药,虽也有点功效,总不能完全治好。后来幸得马幼渔先生介绍我给陆仲安先生诊看。陆先生有时也曾用过黄芪十两,党参六两,许多人看了,摇头吐舌,但我的病现在竟好了。

去年幼渔的令弟隅卿患水鼓,肿至肚腹以上,西医已束手无法,后来头面都肿,两眼几不能睁开,他家里才去请陆先生去看。陆先生用参芪为主,逐渐增到参芪各十两,别的各味分量也不轻,不多日,肿渐消灭,便溺里的蛋白质也没有了。不上百天,隅卿的病也好了,人也胖了。

隅卿和我的病,颇引起西医的注意,现在已有人想把黄芪化验出来,看他的成份究竟是些什么?何以有这样大的功效?如果化验的结果,能使世界的医学者渐渐了解中国医学药的真价值,这岂不是陆先生的大贡献吗?[1]"

关于陆仲安医治胡适的经过,当时有名的西医俞凤宾也有简明扼要的记载:

"胡适之先生,患肾脏病,尿中含蛋白质,腿部肿痛,在京中延西医诊治无效,某西医告以同样之症,曾服中药而愈,乃延中医陆君处方,数月痊愈。处方如下:

生绵芪四两潞党参三两

炒于术六钱杭白芍三钱

山萸肉六钱川牛膝三钱

法半夏三钱酒炒苓三钱

云伏苓三钱福泽泻三钱

宣木瓜三钱生姜二片

炙甘草二钱

此系民国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初诊,治至十年二月二十一日止之药方。"[2]

晚年的胡适,在给朋友的两封信中谈到陆仲安,但令人奇怪的是,胡适在信中否认了自己患肾脏炎的事实。在一封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二日《复余序洋》的信中,胡适写道:

"你看见一本医书上说,我曾患糖尿病,经陆仲安医好,其药方为黄芪四两......等等。

我也曾见此说,也收到朋友此信,问我同样的问题。其实我一生没有得过糖尿病,当然没有陆仲安治愈我的糖尿病的事。

陆仲安是一位颇读古医方的中医,我同他颇相熟。曾见他治愈朋友的急性肾脏炎,药方中用黄芪四两,党参三两,白术八钱。(慢性肾脏炎是无法治的,急性肾脏炎,则西医也能疗。)但我从没有听见陆君说他有治糖尿病的方子。

造此谣言的中医,从不问我一声,也不问陆仲安,竟笔之于书,此事真使我愤怒!"[3]

胡适上面的话有真有假。"一生没有得过糖尿病"是真的,(他得的是肾脏炎);"曾见他治愈朋友的急性肾脏病""慢性肾脏炎是无法治的,急性肾脏炎,则西医也能疗"则是假话,至少与当时的情形不符。事实是:陆仲安治好了他的肾脏炎,并且是在西医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治好的。

在另一封写于一九六一年八月初三日的《复沈某》的信中,胡适彻底否认了自己患过肾脏炎这一"传说"。

"急性肾脏炎,我的朋友中有人患过,或用西法,或用中药,均得治愈。

慢性肾脏炎,友人中患者,如牛惠生,如俞凤宾,皆是有名的西医,皆无法治疗,虽有人传说中医有方治此病,又有人传说我曾患慢性肾脏炎,为中医治好,--其实都不足信。大概慢性肾脏炎至今尚未有特效药。

在三十多年前,我曾有小病,有一位学西医的朋友,疑是慢性肾脏炎,后来始知此友的诊断不确。如果我患的真是此病,我不会有三四十年的活动能力了。我并未患过此病。"[4]

否定得很彻底,但完全不符合事实。明明是自己患了肾脏炎,西医束手无策,是中医陆仲安医好。胡适却说自己没得过这种病,陆仲安治好的是他的朋友。

胡适为什么不承认板上钉钉的事实?为什么要说假话?对此,胡适的弟子罗尔纲有过以下的揣测:"胡适最恨人说假话。他为什么自己反说假话呢?这是因为他主张'充分世界化',主张科学。他认为中医不科学,他患肾脏炎,西医束手无法,而中医陆仲安居然医好他,社会盛传,发生了不信西医的倾向。胡适怕对科学的发展有害,所以才不得不这样说的。"[5]

出于对老师胡适的敬重,为老师讲假话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罗尔纲的良苦用心笔者自然理解。但罗尔纲的这番揣测过于牵强附会,因为当时的胡适已进入暮年,境况很落魄,早就失去了当初一言九鼎、一呼百应的身份和地位了,暮年的落魄的胡适,恐怕不会自视甚高到以为自己为中医说两句好话,就会立竿见影产生"社会盛传,发生了不信西医的倾向"这样大的效果;再说,以说谎的方式来"主张科学",岂不让人笑得打跌;并且,即使出于一个高尚的动机--"怕对科学的发展有害",胡适的讲假话也很不妥。

胡适曾云: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既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胡适讲假话是出于"主张科学""怕对科学的发展有害"这样良好的愿望,那么,与其为胡适这次讲假话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如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来。前者失之轻率,后者则不失严谨,因为孔老夫子早就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另外,从做学问的角度来看,提出一个问题应比草率解决一个问题更有价值。胡适就曾说过:"问题是一切知识学问的来源,活的学问,活的知识,都是为了解答实际上的困难,或理论上的困难而得来的。"[6]

除了这一次的说假话,胡适还做过一次"平生憾事"(唐德刚语)。1917年,胡适应聘从美国回到北大做教授。同年,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出版,封面上印着"胡适博士著"的字样。"其实那时他在哥大的注册记录上仍然只是个'博士候选人'或如今日很多人的名片上所用的'待赠博士'(Ph。D。candidate),离正式学位尚差一大截。胡先生这个'待赠'阶段一直维持了十年。"[7]1927年胡适再到纽约时,才交上博士论文,经杜威先生的通融,补办了手续,校方才正式颁给他"哲学博士"的学位的。也就是说,胡适是提前十年把博士头衔戴在头上的,或者说,胡适冒充了10年的博士,也未为不可。那么,以胡适的才学,以胡适的"海龟"身份,他有必要借一个尚未到手博士学位给自己撑门面吗?对此,唐德刚的理解如下:

"当年的北京大学--这个挤满了全国鸿儒硕彦的大学,岂可随便插足?以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伙子,标新立异,傲视仕林,胡适多少有点胆怯。'夜行吹口哨',壮胆吓鬼,所以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封面上,也印上个'博士著'字样。在博士多如狗的今日,谁要来这么一下,别人会嗤之以鼻的,但是六十年前却是另外一个时代啊!......那时的中国士大夫被洋人吓昏了头,对自己的文明完全失去了信心。一个留学七载,行万里路、读万卷书,重洋归来的洋翰林是大可以唬人的。他们是那个文化真空时代里浪头上的风云人物,所以胡适在他的处女作上加个'博士著'来吓鬼是完全可以理解的。"[8]

为了"吓鬼",胡适不仅提前把"博士"的头衔戴在头上,并且还"把别人的祖宗据为己有":"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版蔡元培的序文中居然把徽州的'解经三胡'说成胡适的老祖宗。因而人们觉得胡适对中国哲学之所以有如此透彻的了解,实在是家学渊源,箕裘有自!蔡氏把胡氏当成别人的子孙,而胡氏亦默不作声,把别人的祖宗据为己有。这些都显示二十来岁的胡适对那浩如烟海的古籍的研究,在全国最高权威们的众目睽睽之下,没有太大的自信心。"[9]

以上两件小事,如果不是唐德刚在文中提起,恐怕不会为他人所知。事实上,这两件小事也绝对不会影响到胡适的威望和声誉,用唐德刚的话来说,就是"不足为胡适盛德之玷"。"读历史的人绝不可把那盛名之下而成为众矢之的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学者看成大成至圣或我主耶稣。在那种排山倒海的反胡阵营之前,一个才高八斗的的浊世佳公子打点太极拳勉图自保,是完全正常的行为,也是绝对值得同情的。他不如此,反而不正常。试问出版了十六年的'传记文学'里不诚实的故事还不是所在多有吗?青年胡适的那点小花招是任何人所不能免的。纵使是春秋责备贤者,也不应苛责于他的。"[10]

笔者也绝不想苛责青年胡适,对青年胡适提前戴上博士头衔,"把别人的祖宗据为己有"所谓"打点太极拳勉图自保"的行为也完全理解。但唐德刚说"他不如此,反而不正常""那点小花招是任何人所不能免的",恐怕就言过其实了。

在当时,一个年轻人,出于自保,出于无奈,打点太极拳,玩点小花招,当然"是完全正常的行为,也是绝对值得同情的",但当胡适在"暴得大名"之后,理应在某个适当的时候以恰当的语言澄清此事,这样,既做到了"以真面目对人"(张中行语),对那些爱戴他、追随他乃至崇拜他的人也是一种尊重一种交代;另外,如果当事人胡适自己澄清这件事,后来的胡适研究者也就不会陷入一头雾水、不明就里的困境里。

胡适提前把博士头衔戴在头上,至少给两个人带来了很大麻烦,甚至让这两个人陷入焦头烂额的境地。两人中的一人是已故哥大东亚图书馆前馆长林顿(HowardP。Linton)先生。"林氏为纪念哥大两百周年之校庆,于一九五二年开始编纂一本'哥伦比亚大学有关亚洲研究的博士硕士论文目录'。这本目录包罗万有,独独把'胡适'的'论文''编漏'了。校园内一时传为笑谈。"[11]

林氏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他是根据校方正式记录编纂的,为什么校方的正式记录里没有胡适论文的记录呢?原来,胡适原先在哥大注册时的英文名字是SuhHu,1927年拿学位时,由于中文姓名的拼写习惯发生改变,胡适拿学位的名字是HuShih。这样,林顿馆长自然无法找到署名"SuhHu"的博士论文了。

两人中的另一人是台湾的袁同礼。袁氏在1961年出版了一本"中国留美同学博士论文目录",根据袁氏所搜集的资料,截止一九六0年止,哥大授予华人博士学位的人数为全美各校之冠,但根据哥大所提供的正式名单,则是第二,在核查两份名单时,袁氏发现,"胡适"竟是问题人物之一:"袁先生分明知道胡先生是哥大一九一七年的博士,为什么哥大提供的正式记录上却晚了十年呢?"袁氏请唐德刚帮忙核查这一问题。唐德刚很费了一番"考证"工夫,才查出问题的真相:"胡先生的正式学位记录确是一九二七而非一九一七。"但这一真相给袁同礼带来的不是如释重负,而是焦头烂额:"我知道他处理这一问题相当棘手,因为那时大陆和台湾两地都以'打胡适'为时髦。袁氏少知道一点真相,反而减少他精神上的压力!这位诚实的迂夫子那时已被类似的问题弄得焦头烂额。如果别人再说袁同礼说的,胡适是个假博士,那袁氏岂不要跳楼?袁先生最后决定把这两个相差十年的年代在他的'目录'上并列,才结束了我二人这段小'考据'。"[12]

"青年胡适的那点小花招"给上述两人带来多大麻烦!如果胡适早一点澄清这一问题,上述两人和唐德刚就不会为弄清事实真相花去很多宝贵的光阴了。另外,如果胡适能主动"坦白"事实真相,不仅不会为人所诟病,反而予人以光明磊落之感;而一旦真相被他人"考证"出来,胡适就很被动了。"当我在替袁先生'复查'之时,礼貌上我是不能向胡先生这位长辈直说的,但是道义上我又非向他报告不可。所以我只有在适当的场合和气氛里,慢慢委婉地向胡先生透露;胡先生也就逐渐地向我说明其中的原委。每次向我解释时,他老人家都有点苦笑的表情。他的尴尬的情况,反而使我对他益发尊敬其为人。"[13]

如果自己早把问题讲清,"苦笑""尴尬"不就完全避免了吗?

一方面,作为大众,对名人应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因为名人也是人,犯错在所难免;如果抓住名人的某个缺点大做文章,甚或上纲上线,就不好了。孔老夫子早就说过:"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对名人也应作如是观。

另一方面,名人自己应从严要求自己。因为,名人常在社会的前台"做秀",常在聚光灯下"露脸",哪怕不起眼的缺点也会为大众一目了然,甚至被放大到令人惊心的程度。其实,接受大众或许过于苛刻的品头论足、指指点点,正是名人必须付出的诸多代价之一。因此,名人应尽量做到无懈可击,做到不授人以柄。该澄清的地方,澄清;该忏悔的时候,忏悔。作为名人,既然备受关注,倘想掩盖自己的破绽之处,恐怕难上加难;既然如此,名人何不坦陈自己的过失或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后者不会影响名人的声誉,反而会巩固名人的威望。还是孔老夫子说得好:"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近日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看到钱锺书女儿钱瑗身患重病后所写的一段话:"琴弹得不亦乐乎,功课就越来越不想做。一天我发现有几页大字上没有爸爸批改过的笔迹,就怀着侥幸心理去以旧充新,他居然没有察觉。到第三次,他才发现,大怒,骂我弄虚作假,是品德问题。气冲冲地把文法书撕了,并发誓,再不教我读书。"[14]

钱锺书给人的印象向来是温文尔雅,一团和气,这一次却大发雷霆,且气急败坏得把书都撕了,因为在他眼里,女儿的"弄虚作假",不是"小花招",亦非"太极拳",而是"品德问题"。钱锺书这次的"大怒",使我们认识到,任何时候,诚实不仅是值得珍视的美德,也是不该逾越的做人底线。

[1]引自高拜石著:《新编古春风楼琐记》(第七集)作家出版社2004年版第130、131页

[2][3][4][5]引自罗尔纲著:《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05、106、107、108、109、110页

[6]引自胡适著:《胡适文集》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版第419页

[7][8][9][10][11][12][13]引自唐德刚著:《胡适杂忆》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3、44、45、41、42页

[14]引自杨绛著:《我们仨》三联书店2003年版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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