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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诗人与诗

何谓诗?何谓诗人?或者如同海德格尔发问的那样:在一个贫乏的时代,诗人何为?我们这里无暇给出这些问题的一切解答,只能就诗人的自我意识及其演变试图作以简略的回答。

古时候,诗人是隐匿的,或者说,是不出名的,非职业的。《诗经》中有诗三百首,而写诗的人却没有留下名字。只是到了屈原这个特大级的浪漫诗人,写下了而且独创了一种《离骚》体,再加上他的社会政治地位崇高,才有了如此显赫的名声。英国文学史上的乔叟,大概也是因为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奠定了英国文学的语言基础,才彪炳文学史册的。

古希腊的诗人,和戏剧作家不相区分,一概以诗人称之。他们的作品,定期在雅典排练上演,择优获奖,可见其社会地位之高。可能正由于此,哲学家柏拉图对诗人颇有微词,认为诗人诉诸于人的灵魂的较低级的部分,要把他们从理想国里驱逐出去。但他正确地指出了诗人创作需要灵感,因而有别于哲学家的智慧,也不同于专家的技巧。亚里士多德则重视诗人的理性成分,从他那“诗比历史更富于哲理性,更具有影响力”的表述中可以看得出来。他还说“写诗,要求一个人具有特殊天赋”。而今日的诗人,恐怕需要哲人智慧、艺术灵感和语言技巧三者具备才能有所作为,但这是后话。

虽然后来的贺拉斯有《诗艺》,还有更多的哲学家、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有关于诗的论述,我们还是认为雪莱的《诗辩》具有特殊的地位。雪莱的诗人定位是:“诗人是世界上未被承认的立法者”,这在诗学界几乎等同于康德在哲学界和科学界的“人为自然立法”的宣言。

对于这一宣言的真正理解,恐怕要到尼采的下一段话里才能找到:

诗的本体并不是诗人头脑里产生出来的,游历于宇宙之外的虚无飘渺的幻影;诗本身的愿望恰恰与之相反,要求不加粉饰地揭示真实,要求必须为此抛弃溢美之词,即不能粉饰有文化的人所杜撰出来的现实。

如果把雪莱和尼采结合起来的话,那么诗人的天职就在于:以知觉,直觉或诗性智慧去观察社会人生和自然万物,去除所谓已有文化包括科学知识赋予人的头脑的既定框架,消除日常生活对于语言所造成的污染和僵化,建立观察体验与世界之间的新的有意义的表象,即诗人与世界之间的暂时而持久的联系,给人以新的真实的世界观的启示。也许在这个意义上,马利旦竟然在后来说:“诗,同形而上学理论一样,是精神补品。”

然而,诗人未必有如此玄妙的思想,尤其是不崇尚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中国诗人,尤其是普遍比较缺乏哲学修养而推崇技巧和灵感的中国现代诗人。难能可贵的是当代女诗人舒婷,他不但有一首以《诗与诗人》命名的诗,而且其中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绝对者,他忽远忽近,既吸引人又排斥人,他借诗人(舒婷)的口发声为诗:

诗与诗人

那远了又远的,是他

那近了又近的,是他

……

借我的唇发出他的声音又阻止我泄露他的真名

把人们召集在周围又从不让人走近

是他,是他

诗是他

诗人,也是他

(舒婷)

值得注意的是诗的最后两行:“诗是他,/诗人,也是他。”这里有两点可以看出。一是诗人与诗不相区分的混沌状态,一是作为二者统一体的男性角色,第二点比较容易理解,至少诗人舒婷是女性,其向着异性的性别投射功能可以起作用。第一点至少在理论上比较模糊,但若把模糊作为诗的一种特质表现,则在可以忽略或原谅之列。

在昔日诗的国度里诗人与知识分子地位不免滑落的近现代,在诗人作为职业与其概念一同被世人误解的近现代,一个有良知和才华的诗人又如何认识自己的诗人位置呢?一个并非少见但却未必如此表述的诗人认同感,就是把自己认同于世所公认的古代的或外国的名诗人,以便激发自己的崇高使命感和诗人荣誉感。海外诗人余光中有一首《狂诗人》,开头一节以颇为自信的笔调确定了自己愿为之奋斗一生的诗人名分和永不后悔的永久归属:

狂诗人

——兴酣落笔摇五岳

诗成啸傲凌沧州

欲修波希米亚的家谱

在莎胡子

和苏髯等长老之间

已向西敏寺大教堂预约

一个角落

作为我的永久地址

(余光中)

与之相反,大陆著名诗人和学者闻一多先生,则有过一首以“口供”为标题的诗,试图否认自己是诗人。而整个一首诗又真实地流露了自己的诗人情怀和以诗歌作为至高目标的人生理想追求:

口供

我不骗你,我不是什么诗人,

纵然我爱的是白石的坚贞,

青松和大海,鸦背驮着夕阳,

黄昏里织满了蝙蝠的翅膀。

你知道我爱英雄,还爱高山,

我爱一幅国旗在风中招展,

自从鹅黄到古铜色的菊花。

记着我的粮食是一壶苦茶!

可是还有一个我,你怕不怕?——

苍蝇似的思想,垃圾桶里爬。

(闻一多)

这首诗其实是有争议的,对此,闻一多有坦言:“我并不是绅士派,也有顾不到体面的时候。”而关于最后两句诗,作者自云是为了“表现怨毒,愤激时必须的词句”(《论〈悔与回〉》)。我们可进一步理解为是诗人的自我剖析和自我革新精神的反映。

从这首诗可以引出下列几点结论:

在诗人的心目中,“诗人”是一个高尚而光辉的称号,“诗人最得缪斯女神的宠幸”(荷马语),不是谁都可以担当得起的。

诗人本质上是一个苦差事,至少在民族危亡和诗人不名时是如此,但更重要的似乎指诗艺的提高需要刻苦磨练和持续努力。

诗人必须有独特的爱好和修养,但最重要的是要有广泛的兴趣,爱国的情操和坚贞的品性。

诗人作为一种理想人格,与现实人格颇有些距离,是一个永远值得追求而又始终难以企及的至高目标。

严格地解剖自我或者将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分离的情况,在中外古今一流诗人那里是常有的事。著名的阿根廷文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博尔赫斯有一篇《博尔赫斯和我》,其中把“博尔赫斯”设定为理想的诗人自我,而“我”则被限制在现实生活的范围,里面有这样的词句:

有所作为的是另一个人,是博尔赫斯。……我活着,竟然还活着,只是为了让博尔赫斯能够致力于他的文学,而文学又反证了我活着的意义。……因此,我的命运就是逃逸,丧失一切,一切都被忘却或者归于别人。我不知道我们俩当中是谁写下了这篇文字。

奥地利著名诗人里尔克的《诗人之死》,更是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和诗化的语言形式,写尽了诗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诗人生命的巨大意义:

诗人之死

他躺着,头靠高枕,

面容执拗而又苍白,

自从宇宙和对宇宙的意识

遽然离开他的知觉,

重新附于麻木不仁的岁月。

那些见过他活着的人们

不知他原与天地一体,

这深渊,这草原,这江海

全都装点过他的丰仪。

啊,无边的宇宙曾是他的面容,

如今仍奔向他,将他的眷顾博取,

眼前怯懦地死去的是他的面具,

那么柔弱,那么赤裸,就像

绽开的果肉腐烂在空气里。

(里尔克;杨武能译)

根据笔者对这首诗的解读,该诗包含几层意思:

诗人的生命,与世界和宇宙同一同体,天地万物都是他的风韵非凡和仪态万千。

诗人的死,只是诗人对于宇宙的知觉和意识离开他的躯体,而整个宇宙仍然奔向他,并在他的眷顾中。

诗人之死,只意味着诗人躯体的腐烂和面具的剥落,而世界的损失则是重新回到了麻木不仁的岁月。

明白了这最后一层意思,才能读懂华兹华斯为何要呼唤弥尔顿的复生,因为没有诗人的英格兰丧失了原先的风貌和气度,人民的生活没有了做人的光彩,变得庸俗不堪。诗人是理解诗人的作用的,因此华兹华斯才大声疾呼:

弥尔顿!你该当活在此刻!

英格兰需要你;英格兰,如今成了死水一潭:

剑,笔,祭坛,天伦之乐的家园,

高楼大厦,歌台舞榭,气魄显赫,

全失去了内部和谐的古老英格兰风貌;

我们现在的人全都自私自利,不走正道。啊,扶我们爬起来,再次昂首阔步!

让我们恢复原来的美德,自由,力量,气度!

(华兹华斯《伦敦》)

然而对于正在以诗人的职责为职责的“现行”诗人而言,诗既是内在的存在方式,又是外在的追求对象。也就是说,诗是在心灵平静状态下诗人的一种感受,一种思索,一种琢磨。这里并非专指林黛玉所经受的“无赖诗魔昏晓侵”的创作心境,而且也指穆旦一类职业诗人始终如一的一种生命运作形态。穆旦的《诗》是这样开始的:

在我们之间是永远的追寻,

你,一个不可知,横越我的里面

和外面,在那儿上帝统治着

呵,渺无踪迹的丛林的秘密,

……

真正的诗人以生命开始,以诗歌结束。因为诗是诗人的形而上学,而诗人的一生只是一个实验室——未知的诗的天宇是人的有限的技能永远无法企及的。诗人如同一名独步沙漠的赤子,不懈地追寻心目中的母亲,时而心怀被遗弃的恐惧:

你,安息的终点;我,一个开始,

你追寻于是展开这个世界。

但它是多么荒蛮,不断地失败

早就把我们到处的抛弃。

(穆旦《诗》)

诗人成了诗之子,有被诗抛弃的可能,这还不残酷吗?

或许,这除了说明诗人自己缺乏自信,甚至诗人自身处于危险之中,不说明别的问题。

让我们在即将结束时回到本原,来问一个问题,并看一种解答:

什么样的人是诗人?是那些写诗的人吗?不,当然不是。他之所以被称做诗人并不是因为他写诗。但是他是在写诗,也就是说,他把词和声音汇成和谐的旋律。正因为如此,他是和谐之子,诗人。(勃洛克:《诗人的使命》)

那么,什么是和谐呢?诗人的使命又是什么呢?俄罗斯诗人勃洛克回答说:

诗人是和谐之子,世界文明中他起着某种作用,肩负三项使命:把存在于原始的混沌自然力中的声音解放出来;第二,将这些声音组成和声,并赋予形式;第三,将和声诉诸于外部世界。(勃洛克《诗人的使命》)

其实,如此说来,如果不是仅仅限于作诗法的理解的话,诗人的使命就是从自然中寻求和声,寻求语言,然后再把思想与语言构成的和声还原于世界——这其实就是诗的创作过程,即内部世界与外部世界、自然与人、精神与物质、声音与意义达到和谐的过程,或者说是以上诸状态之间由混沌走向和谐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诗人的个体人格,以及其中的各种因素之间,也就获得了和谐。

但只是和谐,显然还不足以说明诗人的本质,因为许多诗人在精神或人格上是分裂的。充其量,性格和谐是大诗人必备的条件,比如泰戈尔,比如弗洛斯特,比如莎士比亚——其实莎士比亚也许就不那么和谐了。

那么,什么是大诗人呢?英国诗人奥登在为《19世纪英国次要诗人选集》写的序言里,企图解决这个问题。但谈何容易?他先试图从文学史中所占章节的篇幅大小来评价诗人的重要性,然而觉得不妥,不得已自己提出了一个划分的标准。

在我看来,一位诗人要成为大诗人,则下列五个条件之中,必须具备三个半左右才行:

他必须多产。

他的诗在题材和处理手法上,必须范围广阔。

他在洞察人生和提炼风格上,必须显示独一无二的创造性。

在诗体的技巧上,他必须是一个行家。

就一切诗人而言,我们分得出他们的早期作品和成熟之作,可是就大诗人而言,成熟的过程一直持续到老死,所以读者面对大诗人的两首诗,价值虽相等,写作时序却不同,应能立即指出,哪一首写作年代较早。

我们不得不承认,奥登的区分条件是很有道理的。余光中先生曾经把这五条简略为“多产、广度、深度、技巧、蜕变”,使人一目了然。至于其中哪三个半条件必须具备,抑或有更加灵活的区分办法,那就不必细分了吧。

至少大诗人,作为诗人的典型代表,是当之无愧的,于我们本章的论述题目,也恰好相符合。

姑且就此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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