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激励方式构成
46家上市公司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其他方式等三种。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构成
在20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10家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所占比例为50%;有10家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所占比例为50%。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构成
在26家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有21家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所占比例为80.77%;有3家公司(格力电器、大众公用和用友软件)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所占比例为11.54%;有2家公司(永新股份和广州国光)同时采取两种激励方式,所占比例为7.69%。
通过对比可以得到以下初步结论:
1.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式选择上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呈现较强的多样化特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略显单调;
2.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方式的比例显著高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3.对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采用最多的方式是股票期权。
四、行业分布
截至目前,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A股上市公司涉及27个不同行业。
在27个行业中,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公司数量最多,共有5家上市公司(美的电器、格力电器、泰豪科技、风帆股份、青岛海尔);计算机应用服务业次之,共有4家上市公司(新大陆、鹏博士、浙大网新、用友软件)。
若采用更为宽泛的行业分类。
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67.39%),IT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所占比重稍低(分别为10.87%、6.52%、6.52%),比例最低者为市政和新能源行业(均为2.17%)。
五、激励方式统计
目前上市公司采用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以及前述各种方式的组合等方式。
股票期权方式被采用的方式最多,所占比例为67.44%;限制性股票方式次之,所占比例为28.26%;其他方式(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被采用的次数最少(4.3%),为两家。
六、行业与激励方式的相关性分析
通过对各行业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其他激励方式的统计可以看出,采用股票期权的公司较多;采用限制性股票的相对较少,共13家公司分布在11个行业中:
1.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风帆股份、格力电器;
2.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万科A、深振业A;
3.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宝钢股份;
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上海家化;
5.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用友软件;
6.旅游业:华侨城A;
7.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农产品;
8.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中兴通讯;
9.饮料制造业:深深宝A;
10.证券、期货业:中信证券;
11.综合类:大众公用。
采用限制性股票的11个行业中,既有一般消费行业(如从事饮料制造的深深宝),也有高成长特征的行业(如从事通信设备制造的中兴通讯),行业跨度较大;采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达到两家的行业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对剔除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即股权分置改革前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票作为股票来源方式的7家公司(深振业、格力电器、农产品、深深宝、中信证券、新大陆、风帆股份)后的其他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后发现,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与实施股权激励所采用的激励方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即:公司所处行业的成长性越高,或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发展速度越高,则公司越倾向于采用股票期权作为激励方式;反之,公司所处行业的成长性越差,或公司所处的生命周期发展速度越低,则公司越倾向于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方式。
结论:
1.不同行业的公司,采用股权激励方式的倾向性会有所不同,行业的成长性越高,则越倾向于选择股票期权方式;
2.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因公司发展周期及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会采用不同的激励方式,公司的发展速度越快,越倾向于选择股票期权方式;
3.虽然不同的行业状况、不同的公司情况会影响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但从总体上看,采用股票期权方式的公司显著多于采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现阶段上市公司刚刚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大量的实践还没有展开,对于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还比较慎重,绝大多数采用的是证监会151号文和国资委175号文明确列举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方式,其中尤以股票期权为多。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于目前样本公司不多,因此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与股权激励方式选择之间的关系会发生一定的扭曲或不真实;未来随着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数量增加,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与股权激励方式之间的相关性会得到更进一步的体现。